第23章 花心的大萝卜
大概全世界的人民群众都有围观八卦吃瓜的习惯,非洲的打枪土著和霓虹的新宿牛郎都逃不出这个怪圈,邹子恒当然也是一样的,更何况八卦对象是他的好朋友江枫。
和一个人呆的久了,总会对他很熟悉,当这个人忽然做出和以往不相符的举动时,身边的人往往会怀疑起他的人设来,觉得这小子是不是深藏多年,今天才暴露狐狸尾巴的内奸。
毕竟,江枫可是现代柳下惠,楚子航在世的代表啊,别说把女孩子带回家过夜这种事了,他连跟人家牵个手都像触电,还有能耐一脸淫笑把姑娘推倒在床上捂住嘴巴?是姑娘直接把他绑起来骑上去还差不多。
“这里……是江枫的家没错吧?”邹子恒索性靠在门边,目光清亮,相当有深意,就是那种我知道你们去年夏天做了什么的感觉。
“他的朋友?”林瑾语立刻明白过来,正打算回头叫一下哥哥,邹子恒用手势制止了她。
“虽然确实是来找他的,但现在我更想和你说说话。”
林瑾语愣住了,这是被触及到某些不好的回忆,上次有个人这么跟她说话的时候,没出几句就开始表态,说什么对她一见钟情之类的话。
因为私服打扮往往都名贵又显得成熟,许多人都刻板印象地认为,她是那种很会交际,背地里也许在干什么爸爸活的女孩子,觉得她很好搞定,但林瑾语的爱情价值观相当朴素。
她从未打算在自己长大并且独立之前去恋爱,高中生情侣什么的,一年之内七成都会分手,算上毕业之后基本就是全军覆没。
至于大学也不会好到哪去,花着爸妈的钱在象牙塔里当然没什么压力,出了社会就得考虑现实和面包,没有面包这个经济基础,爱情这个上层建筑就得倒塌。
唯有自己独立起来,才有资格去考虑这些,她不希望靠着别人的好意,或是仰仗他人鼻息而活,妈妈已经有过惨痛失败的经验了,只有美貌缺乏能力,遇人不淑就没有好下场的。
“你……想干什么?”戒备心涌上来,林瑾语下意识地把门缝缩小了一点,只隔着半张脸的小口子说话。
“年轻人要注意节制。”邹子恒非常严肃,就像什么过来人在教导新人,“虽然都是身强力壮的,但是擦枪走火多了难免精神萎靡,小心影响学习。还有工具可别忘了啊,万一搞出事儿来江枫肯定会负责到底的,可对你的伤害是避免不了的,妈妈那关肯定也过不去……”
林瑾语完全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他的每一句话都让她感到好像意有所指,可她缺乏这方面的经验。
坚实的臂膀越过林瑾语肩头,一把抓住邹子恒的衣领,把他拖进来玄关里,狠狠推在墙上。
很自然的,江枫挡在邹子恒和林瑾语之间。
“这个点儿你来干什么?”他皱着眉头问。
“你这一脸看垃圾的表情是怎么个意思?好朋友来不应该热烈欢迎么?是因为我打扰了你的好事?”邹子恒也不恼怒,淡定的理了理衣襟。
“别一副道貌岸然的口气!”转瞬间他简直是一跃而起,绝地反击,“好你个小子,平时装的比谁都吃素,背地里瞒着我金屋藏娇是不是?你以为你韦小宝啊你!我怀疑这屋里不止一个,我都闻到栀子花的香水味儿了!”
“……那是空气清新剂,还有我也没藏娇,她是我的妹妹。”
“妹妹?”邹子恒吃了一惊,旋即想起来好像江枫是说过家里要再婚了的事情。
问题是那与其说是解释情况,倒不如说是书面通知,因为原话就一句我家要组建新家庭了,这谁知道他多了个如花似玉的漂亮继妹。
“有这么个好事儿不早点告诉我!”邹子恒一把推开江枫迎向林瑾语,“妹妹晚上好!认识一下认识一下,我是邹子恒,江枫唯一的死党哥们。”
林瑾语盯着邹子恒伸出来的手短暂发呆,好看的女孩总是不乏追求或者恶意,有些家伙确实还会借着简单的由头试图揩油,这些她都见过。
但邹子恒的态度和语气都非常诚恳,和江枫对话的时候他还有打趣的意思,面对她立刻就换了一份态度,笑容和煦充满亲近感,身上也是那种干干净净的白衬衫,仿佛少女漫画里的白马王子。
于是很自然的,她难得愿意跟谁握握手,邹子恒甚至都没有稍稍用力一下表明态度,只是触之即离,和他嘴上说的那种这么个好事儿,好似充满欲望了的全然不像一个感觉。
“有时候我会觉得世界就是一个圈儿,小的可怕,你出门转悠一圈能遇见一个人好几次。”邹子恒非常感慨,“真没想到你的妹妹会是我们学校的女生,每次都会跳独舞的林瑾语同学,大名简直是如雷贯耳啊。”
稍微花了点时间,不需要林瑾语的自我介绍,他就在自己的脑内图库找到了眼前漂亮女生的信息。
“说实在的我一直都是你的粉丝,每次表演我都会看,你的舞姿会让我想到一尘不染的雪莲花,那是盛开在雪域高原的花朵,亭亭玉立,晶莹如玉,正如你给我的印象一样。那些世俗的诋毁算得了什么,再多也无法阻止你傲然绽放的风华。”
“好多次,我都已经买好鲜红的玫瑰,想在表演结束之后就送给你,但看着你翩翩离去的背影,向着皎洁的月光,圣洁而轻盈,我又放下了心中的俗念。因为我只是一只暗恋你的,见不得光的土拨鼠,无法和你沐浴耀眼的烈日,你那样美好,终究会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而我只能抱着自己的遗憾默默死去,我又怎么能拿这份烂俗的觊觎去成为你的牵绊……”
这家伙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林瑾语彻底被他镇住了。
虽然明知道他说的绝对都是瞎话,但说这些的时候他的每一个字节发音都轻柔如歌,像是捧着手风琴坐在谷堆前浅唱的诗人,完全没有理由跳出来指责他的不对,只能看他这样表演,然后心里微微有点触动,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有喜欢过自己。
江枫倒是没什么表态,他甚至都不想搭理邹子恒。
他很清楚这货就是个顶级的海王,睁眼说瞎话的本事非常一流,尤其是面对漂亮女孩子的时候,邹子恒对林瑾语的了解可能就只有道听途说,彼此甚至没说过话,可这并不妨碍他能把她吹到天上去。
如果没人阻止又是恰到好处的独处,这家伙可以说上一两个小时不带重样的。
就这份天赋,最适合他的职业绝对不是继承家里那两栋饭店,而是去东京直接下海,估计两三年就能达成新宿区牛郎天下一番的成就,也算在异国他乡光宗耀祖,更主要的是不会祸害国内的纯良姑娘。
“如果你只是来说这些的,那我觉得你已经说完了,现在回家吧,反正你家里也没人,你要带多少姑娘回去过夜都没关系。”江枫单手搭在邹子恒的肩上,恨不得马上赶他走。
其实如果只有他在家的话,他肯定会把邹子恒留下来的,这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两个人很有共同语言。
虽然在性格上一个视女孩为洪水猛兽,一个纯纯招蜂引蝶的浪荡货,但在其他地方,他们都意外的很能玩到一块儿去。
可是家里还有林瑾语啊,就像任何哥哥都不会把自家的亲妹妹介绍给损友认识,损友是什么德行哥哥可太清楚了,如果邹子恒有一天死了,那他肯定是被他伤害过的女孩们联合起来谋害的。
“哦对对,光顾着看妹妹,我都忘记我来是干什么了!”邹子恒一拍脑袋,转过身来抓住江枫的手腕,“兄弟,今天是死是活全看你救不救我了!”
什么事能说的这么严重?林瑾语很好奇地看着两个男孩,考虑到刚刚邹子恒编瞎话的本事,也许他只是在演戏也说不定。
“是祝希希,祝希希来我家了!”邹子恒哭丧着脸说。
“祝希希是谁?”林瑾语忍不住问,听上去应该是个女孩的名字。
“他的青梅竹马。”江枫面无表情,“指腹为婚的那种,其实说是未婚妻更合适。”
实际上江枫、邹子恒、还有祝希希三个人都是一起长大的,在以前那个房子没有丢掉之前,邹子恒和祝希希就住在江枫家楼上。
他们两个人是门对门的关系,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学校,上学手拉手,放学互相串门吃饭,家长之间也互相认识,买东西都多买一份儿给送去,绝对顶级的青梅竹马,放在任何文学作品里,都是天注定的郎才女貌,反对的都是妖怪,必须一棒子打死。
但所有的爱情似乎都需要经过考验才能修成正果,邹子恒和祝希希之间的考验,主要出现在邹子恒身上。
他是真正的美少年,化化妆穿上裙子都能客串公主的那种,性格也清爽讨人喜爱,从小就是被女孩子们尖叫声包围着的家伙,她们都爱把他当弟弟来宠。
由此也把邹子恒养的特别喜欢跟异性玩,早早地就是海王,别的男生在踢足球玩泥巴的时候,他在跟祝希希和其他女孩一起跳皮筋过家家。
哪怕身上背负着和祝希希的婚约,他也管不住自己,只要遇到漂亮女生就总想上去凑一凑,要个联系方式,一起出去玩玩乐乐,成绩一塌糊涂,是名符其实的花心大萝卜。
所以哪怕他摆出再怎么可怜的相,江枫也是内心毫无波动的,这都是他咎由自取,哪怕他口口声声说自己真正喜欢的只有祝希希,可是一个三天两头身边就换个女孩子并肩挽臂的家伙,谁会相信他的话?
祝希希和江枫的关系也不错的,是极少数能走近,又不让江枫反感的女生,大家有小时候一起长大的情谊在,江枫不会为了邹子恒就背叛祝希希的信任。
短暂从江枫口中了解事情的原委,邹子恒在林瑾语心里的初印象,也从还算不错的人,立刻降格成了该死的感情骗子,不专一的家伙就该没有好下场。
“江枫,救我啊江枫,想想我们的兄弟情!想想我们一起长大,那些年的海誓山盟,我们一起肩并着肩登山眺望,说好了要当一辈子兄弟的不是吗?现在你居然要为了一个女人背叛我!这在道义上根本就说不过去!江湖规矩,是要千刀万剐的!”
邹子恒就差跪下来抱江枫的大腿了,那份感情至深,简直是声泪俱下。
“鬼扯,登山的时候祝希希也在,那我背叛她是不是也该被插两刀?你这春秋笔法不好使的,别以为当着另一个女生的面卖惨就有用,自己做的孽自己背着吧。”江枫只想踢他两脚,邹子恒这副嘴脸他见太多了。
“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会改正的,你就帮我这一回好不好?我什么都会做的!”邹子恒越抱越紧。
“有那么可怕吗……”林瑾语不是很理解,邹子恒到底是在演戏还是在夸大。
被女朋友发现劈腿,既然真的想认错,回去老老实实地道个歉认罪不就好了,有必要跑到友人家里来避难?难道他的女朋友是个会吃人的小怪兽?
“你不知道,祝希希……她是空手道黑带,真的可以一脚踢碎薄木板的那种,市级比赛亚军!”邹子恒面露惊恐。
原来如此,通常男女朋友之间都该是男强女弱,邹子恒和祝希希这一对却是反过来的。
林瑾语的脑子里渐渐浮现出祝希希的大致印象来,那应该是个身材苗条,线条坚实的女孩子,有一双很纤长的腿,但大腿肌肉饱满,还要扎着高高的马尾,穿黑白两色的道服,嘿呀娇喝蹲个端正的马步。
面对总是滥情还不老实的男朋友,祝希希应当大喝一声疾步助力,飞腿踢出,脚丫子直奔邹子恒的面门,让他喷出两颗带血的门牙来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