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个充满宗教情感的非信徒
我不会设法去想象一个人格化的神,在这个世界允许我们以我们有限的感观去欣赏它的范围内,对这个世界的构造肃然起敬便已足够。
——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应得的尊重
男孩俯卧在草地上,手撑着下巴,沉思于这纵横交错的根茎,微缩的丛林、蚂蚁、甲虫的世界,甚至亿万土壤细菌的领地,虽然他当时还不可能详尽地了解,这些细菌无声无形地支撑起了整个微观世界体系。突然,他发现自己不知所措。这片草皮上的微缩丛林似乎也突然渐渐放大,以至与宇宙融为一体,与男孩的痴迷心灵合二为一。男孩凝视着这片草地,他以宗教的言辞诠释这种体验,而最终成为神职人员。他被任命为英国圣公会牧师,并成为我所在中学的牧师,一位我喜爱的老师。正是由于有像他这样正直开明的牧师,我才未曾受到宗教的强行灌输。
换一个时间和地点,那个孩子本应是我,他曾站在繁星下,对猎户星座、仙后座和大熊星座心醉神迷;为银河那静寂中的天籁之音而感动落泪;为某个非洲花园里夜间的鸡蛋花、喇叭花的阵阵幽香而陶醉。为什么同样的情感却把我的牧师和我引向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这是一个不易回答的问题。对自然和宇宙的某种类似神秘主义的反应是科学家和理性主义者所共有的。这与超自然的信仰无关。我的牧师至少小时候大概还不知道(我小时候也不知道)《物种起源》最后几行的内容——著名的“树木交错的河岸”那一段,“群鸟鸣于灌木,昆虫飞舞上下,蠕虫爬过湿地”。如果当时读到这些内容,他肯定会有共鸣,也许他就不会成为牧师,而是转而信服达尔文的观点,即所有生物都是“由在我们周围发生作用的法则产生出来的”:
因此,从自然界的冲突中,从饥馑和死亡中,我们能够想象得到的最远大的目的,即高等动物的产生,直接随之而来。最初仅被注入少数或一种形式;随后在这个星球上,按照既定的引力规律周而复始地展开,从一个如此简单的开端出发,无穷无尽最美丽、最奇妙的生物形式已经并且还在源源不断地进化出来,生命作如是观,壮丽恢宏。
卡尔·萨根在他的《暗淡蓝点》(Pale Blue Dot)中写道:
为什么几乎不会有主流宗教审视科学后得出结论说:“这要比我们所想的更好!宇宙要比我们的先知所说的更大、更宏伟、更精致、更优美”?相反,他们会说:“不,不,不!我的神是一个小神,我就要他以这种方式行事。”一种宗教,无论新旧,只要它重视由现代科学所揭示的宇宙的壮观,就能够博得通常的信念几乎无法获取的尊严和敬畏。
萨根所有的著作都触及以往被宗教所独占的那种不可思议的奇迹的深处。我自己的著作也有这样的宏愿。因此,我听说自己常被描述成一个具有深刻宗教情感的人。一个美国学生写信给我,说她曾问她的教授对我有何看法。教授说:“毫无疑问,虽然他那种绝对的科学观与宗教无法调和,但是,他洋溢着的正是对自然和宇宙的心醉神迷。依我看,那就是宗教!”但“宗教”是一个恰当的词汇吗?我不这样认为。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物理学家(和无神论者)史蒂文·温伯格(Steven Weinberg)在《终极理论之梦》中也表明了这种看法:
有些人关于神的看法过于宽泛多变,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在任何地方找到神。据说,“神是终极实在”或“神是我们更好的本性”或“神是宇宙”。当然,就像任何其他词汇一样,“神”这一词汇可以被赋予我们所喜欢的任何含义。如果你想说“神是能量”,那么,你就能在一堆煤里找到神。
温伯格显然是对的,如果“神”这一单词不想变得毫无用处,那么,它应该以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方式来使用:表示一个“适合于我们崇拜的”超自然的造物主。
因为无法区分那种可以被称作爱因斯坦的宗教和超自然的宗教,所以引起了更多令人遗憾的混淆。爱因斯坦有时借用神的名义(并且他不是这样做的唯一的无神论科学家),这就招来了本来就急于想误解他的超自然主义者的误解,他们声称这样一位杰出的思想家也和他们一样信神。斯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的《时间简史》(A Brief Hislory of Time)具有戏剧性(或者是恶作剧?)的结尾——“因为那时我们应该知道了上帝的心智”,受到广泛曲解。这让人们错误地相信,霍金是一个信奉宗教的人。细胞生物学家厄休拉·古迪纳夫(Ursula Goodenough)在《自然的神圣深处》(The Scared Depths of Nature)一书中,看起来似乎比霍金或爱因斯坦更加信奉宗教。她热爱教堂、清真寺和寺庙,并且她的书中的许多段落招来显然是断章取义的解读,这就为超自然的宗教提供了“口实”。她走得太远了,以至称自己是一个“具有宗教情结的自然主义者”。然而,仔细读完她的书后你就会恍然大悟,原来她是一个和我一样坚定的无神论者。
“自然主义者”(naturalist)是一个含糊不清的词汇。对我来说,它让我想起小时候的英雄,休·洛夫廷(Hugh Lofting)小说里的兽医杜立德(Dolittle)(顺便提及,他比贝格尔号舰上的那位博物学家更具“哲学家”的气质)。在18世纪和19世纪,自然主义者的含义与今天我们大多数人所想的一样:自然界的研究者。这种意义上的自然主义者始于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他们通常是神职人员。达尔文本人年轻时曾经打算进教会做神职人员,他的美好愿望是做一名乡村教区牧师,有闲暇从事对甲虫的研究工作。但是,哲学家在另一种十分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自然主义者”,把它当成超自然主义者的反义词。朱利安·巴吉尼(Julian Baggini)在《无神论:一个简明导论》(Atheism: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中解释道,一个无神论者献身于自然主义就意味着:“大多数无神论者真正相信的恰是,虽然宇宙中只有一种原始材料,并且它是物质的,但是,从这种原始材料中所产生的却是心灵、美、情感、道德价值——简而言之,就是赋予人类生活以丰富内容的全部现象。”
人类的思想和情感源于头脑里物质实体之间极其复杂的互相联系。这种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无神论者,相信自然界和物质世界之外不存在任何东西,可观察的宇宙后面没有隐藏任何超自然的智能造物主,肉体消亡后不存在灵魂、不存在奇迹——除非针对我们尚未理解的自然现象。如果某些现象因为我们现在尚未完全理解而似乎游离于自然界之外的话,那么,我们希望最终能够理解它并将它纳入自然界之内。我们解析彩虹,但丝毫无损于它的魅力。
经过更加深入的考察你就会发现,在我们这个时代看起来像是具有宗教情感的伟大科学家,他们的信仰却跟你所想象的并不一样。这肯定适合于爱因斯坦和霍金。皇家天文学家、皇家学会会长马丁·里斯(Martin Rees)告诉我,他去教堂是作为一名“不信宗教的英国国教徒……只是出于对部族的忠诚”。虽然他没有任何有神论的信仰,但是,他却能分享宇宙在科学家心中所激发的诗意的自然主义。在最近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我质疑我的朋友、产科医师罗伯特·温斯顿(Robert Winston),他是一名在英国犹太人社区受到尊敬的重要人物,我试图使他承认,他的犹太教信仰也具有这种特性,实际上他并不相信任何超自然的事物。虽然他几乎已经承认,但在最后关头却还是退缩了(公正地说,他本来是受命采访我,而不是相反)。当我向他施加压力时,他说他认为犹太教提供了一套很好的教规,可以帮助他规划人生和过上好生活。也许犹太教确实能起到这样的作用,但是,那与犹太教的任一超自然命题的真值却没有丝毫关系。有许多知识分子阶层的无神论者,他们也许不但出于对某种古老传统或被迫害亲戚的忠诚,骄傲地宣称自己是犹太教徒并且遵守犹太人的习俗,而且也因为某种糊涂的和让人困惑的意愿,将其称作泛神论的“宗教”,其中一位闻名遐迩的代表性人物就是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他们也许没有信仰,但是,借用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的话来说,他们“相信信仰”。
爱因斯坦的这一名言常被引用,“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子,没有科学的宗教就是瞎子”。但是,爱因斯坦也说过:
“当然,你们所读到的关于我的宗教信念的言论都是谎话,而且,这一谎言还在不断地重复着。我不相信一个人格化的神,我从不否认这一点,而且已经明确无误地表达了它。如果说,我的身上有某种可以被叫作宗教情感的东西的话,那么,这就是迄今为止对科学所能够揭示的这个世界结构的无限赞美。”
这是否意味着爱因斯坦是个自相矛盾的人?他的话可以被选择性地引用以支持自己一方的观点吗?不。爱因斯坦心目中的“宗教”完全不同于通常的含义。我会继续澄清超自然的宗教与爱因斯坦的宗教之间的区别,在这一过程中,请牢记我始终只把超自然的神叫作错觉。
下面是一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的话,供大家品味爱因斯坦式宗教的含义。
我是一个充满宗教情感的非信徒。这大概是一种崭新类型的宗教吧。
我从未赋予自然以一种目的、目标或者任何可以被理解成神人同构论的东西。我在自然中所见的只是一种宏伟壮观的结构,我们只能非常有限地领会这种结构,并且,这种结构一定会让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充满谦卑的感觉。这是一种真诚的宗教情感,它与神秘主义毫无关系。
一种人格化神的想法与我毫不相干,这种想法甚至显得十分天真。
自从爱因斯坦逝世以后,大量宗教辩护者理所当然地试图宣称爱因斯坦是他们中的一员。但与爱因斯坦同时代的宗教徒却不这样看。1940年,爱因斯坦写了一篇著名论文,为他的这一命题进行辩护,即《我不信仰一个人格化的神》。这个以及其他类似的声明招来暴风雨般愤怒的来信,它们都来自正统保守的宗教人士,许多人还含沙射影地提到爱因斯坦的犹太人血统。以下的引文摘自马克斯·雅默(Max Jammer)的一本书《爱因斯坦与宗教》(该书也是我引用爱因斯坦本人关于宗教问题看法的主要来源)。美国堪萨斯城的罗马天主教主教说:“令人悲哀的是,一个来自《旧约》及其教义所提到的那个种族的人,却否认那个种族的伟大传统。”其他天主教神职人员也纷纷附和:“除了一个人格化的神,绝不存在其他任何神……爱因斯坦不知道自己正在谈论什么。他全错了。有些人觉得,因为自己在某个领域已经达到很高的学术成就,所以,就有资格在所有的领域表达看法了。”所谓在宗教这一领域内,有人自诩为专家,这件事本身就值得商榷。那个教士大概不会就仙女翅膀的精确形状和颜色等问题去听从一位所谓“仙女学专家”(fairyologist)的意见。他和那个主教都认为没有受过神学训练的爱因斯坦误解了上帝的本性。但恰恰相反,爱因斯坦准确地理解他所否认的东西。
一个服务于全球基督教联盟的美国罗马天主教律师写信给爱因斯坦:
我们对你所做的声明深感遗憾……你在声明中嘲笑了一个人格化神的想法。在过去的10年间,没有什么东西比你的声明更蓄意地使人们相信,希特勒将犹太人驱逐出德国是有某种理由的。即使承认你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我仍然想说,你的声明已使你成为在美国制造不和谐之音的最大根源之一。
一个纽约的拉比说:“爱因斯坦毫无疑问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但是,他的宗教观与犹太教背道而驰。”
“但是”?“但是”?为什么不是“并且”呢?
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个历史学会的会长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值得读上两遍,因为它一针见血地暴露了宗教徒心灵的弱点:
爱因斯坦博士,我们敬重你的学术成就,但是,有一件事你似乎还没有学会:上帝是一种精神,不能用望远镜或显微镜来寻找,这就像人的思想或情感不能用大脑分析的方法来发现一样。众所周知,宗教是基于信念,而不是知识。也许,每一个富有思想的人不时都会受到宗教疑惑的困扰。我自己的信仰就曾有过多次波动。但是,基于以下两条理由,我从不把自己精神上的偏差告诉任何人:①我担心,或许仅是暗示,就有可能扰乱和损害某个同伴的生活和希望;②因为我同意这位作者的话,“任何想要摧毁另一个人的信仰的人都有一种卑鄙的癖性”……我希望,爱因斯坦博士,你的话是被人错误地引用了,并且希望你还会说一些让许多对你表示尊重的美国人民感到高兴的话。
一封多有启迪作用的信啊!每句话都透露出理智和道德上的怯懦。
另一封并不那么无助但却更令人震惊的信,来自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的髑髅地神龛协会的创始人:
爱因斯坦教授,我相信美国的每个基督徒都将这样来回答你:“我们决不会放弃对我们的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的信仰,但是,如果你不信仰这个国家的人民所信奉的上帝的话,那么,我们请求你,哪儿来,回哪儿去。”我已经竭尽全力向以色列表示祝福,然后你出现了,还带来一份有辱神明的声明,你对以色列人的犹太复国事业的伤害,超过了热爱以色列的基督徒们为清除国内的反犹主义所能作出的全部努力。爱因斯坦教授,美国的每个基督徒都将立即回答你,“要么带上你那疯狂的、错误百出的进化论回到你所来自的德国,要么不再破坏一个国家的人民的信仰。当你被迫逃离自己的祖国时,这个国家的人民曾张开双臂欢迎你的到来”。
他的所有有神论批评者弄对了一件事:爱因斯坦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当有人暗示他是一个有神论者时,爱因斯坦总是义愤难当。那么,他是一个像伏尔泰和狄德罗那样的自然神论者?或者,像斯宾诺莎那样是一个泛神论者?爱因斯坦赞赏斯宾诺莎的哲学:“我信仰斯宾诺莎的上帝,它在事物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自身,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瓜葛的上帝。”
让我们回顾一下术语。有神论者信仰一种超自然的智能存在,他,除了完成其主要工作,即最初创造这个宇宙以外,还监视和影响其创造物的后续命运。在许多有神论的信仰体系中,神与世事密切相关。他回应祷告者;赦免或惩罚罪过;用制造奇迹的方式干预这个世界;操心善恶,并且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行善或作恶(或者哪怕只是想想而已)。虽然一个自然神论者也信仰一种超自然的智能存在,但是,他的行为仅限于设定支配这个宇宙的至高规律。自然神论者的上帝绝不干涉后续事件,当然对人间的事情也没有任何特殊的兴趣。泛神论者则根本就不信仰一个超自然的上帝,而是把上帝这个词用作自然界或宇宙,或是支配其运行的法则的一种非超自然力的同义词。自然神论者不同于有神论者的地方在于,他们的上帝不回应祷告,对罪过或忏悔毫无兴趣,不读取我们的思想,也不卷入反复无常的奇迹中。自然神论者不同于泛神论者的地方在于,他们的上帝是宇宙间某种智能性的存在,而不是泛神论者用来指代宇宙法则的比喻或诗意性的同义词。泛神论是富有激情的无神论,自然神论是稀释过的有神论。
毋庸置疑,爱因斯坦的著名言论,如“上帝虽然难以捉摸,但却不怀恶意”“上帝不掷骰子”或“上帝在创造宇宙时有选择吗?”等,都是泛神论的,而不是自然神论的,更不是有神论的。“上帝不掷骰子”应该翻译成“所有事物本质上不存在随机性”。“上帝在创造宇宙时有选择吗?”的意思是“宇宙可曾能够以其他方式开始吗?”。爱因斯坦是在一种纯粹比喻、诗意的意义上使用“上帝”一词。斯蒂芬·霍金以及大多数偶尔无意中使用宗教隐喻的物理学家也是如此。保罗·戴维斯(Paul Davies)的《上帝的心智》(The Mind of God)似乎在爱因斯坦式的泛神论与某种模糊的自然神论之间把握不定,他因这本书而获得了邓普顿奖(Templeton Prize)(每年由邓普顿基金会颁发的一笔数额巨大的奖金,通常授予一位准备对宗教说些好话的科学家)。
让我用一段引自爱因斯坦本人的话来归纳一下爱因斯坦的宗教:“在任何可经验的事物背后有某种我们的头脑无法把握,而其优美与崇高仅仅间接地作为一种微弱的投射抵达我们的东西。想要认识这样的东西,可以说是宗教性的,在这个意义上,我是宗教徒。”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也是宗教徒,不同的是,我认为“无法把握”并不一定意味着“永远不能把握”。但是,我宁愿不把自己称作宗教徒,因为这会引起误解。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宗教”就意味着“超自然”,所以这会招来致命的误解。卡尔·萨根说得好:“……如果人们所谓的‘上帝’,指的是一套支配宇宙的物理规律的话,那么,显然存在这样一个上帝。但这个上帝不会满足人们的情感需要……向万有引力做祷告总有点讲不通。”
有趣的是,牧师、美国天主教大学的教授富尔顿·J.希恩(Fulton J.Sheen)博士,在猛烈抨击爱因斯坦于1940年发表的否认人格化神的文章中,倒是点出了萨根的上述观点。希恩挖苦式地质问,是否有人准备为银河系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似乎认为自己是在抨击而不是支持爱因斯坦,因为他又补充道:“爱因斯坦的宇宙宗教只有一个小差错:他在‘宇宙论的(cosmical)’这个单词中间多加了一个字母‘s’。”其实,爱因斯坦的信仰一点都不“好笑(comical)”。不过,我希望物理学家们能够避免在特定的比喻意义上使用“上帝”一词。物理学家那个比喻性的或泛神论的上帝,与《圣经》里、牧师、拉比和日常语言中的那个干涉主义的、施加奇迹的、有读心术的、惩罚罪过的、回应祷告的上帝相比,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依我看来,故意混淆这两种上帝,是对理智的高度背叛。
不应得的尊重
本书书名与爱因斯坦和上节中提及的具有启蒙精神的科学家的“上帝”无关。这就是为什么我需要首先列出爱因斯坦的宗教:事实证明,它常常引起混乱。在本书的其余部分,我只讨论超自然的神,在这些神中,我的大多数读者最熟悉的是耶和华,即《旧约》中的上帝。我马上就会讨论它。但是,在结束预备性的第一章前,为了不至于糟蹋整本书,我必须再指出一点,这次事关礼节。我必须说的话有可能会冒犯信奉宗教的读者,他们将发现这几页的内容不够尊重他们那独特的信仰(但不一定是其他人珍视的信仰)。如果这种冒犯使得他们不愿往下读的话,我会感到非常遗憾。因此,我要在一开始就澄清这一点。
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几乎每个人都接受这一普遍的假定——包括那些不信仰宗教的人——宗教信仰特别容易受到冒犯,于是应该用一堵异常厚重的墙来加以保护,这堵墙就是尊重,但这种尊重的级别却不同于通常的人与人之间的尊重。道格拉斯·亚当斯逝世前在剑桥所做的即席发言说得非常好,我向来乐于引用他的话:
宗教……在其核心处就是我们称之为神圣、至善之类的内容。它的意思就是:“这里存在某种思想或观念,不许你们对此说任何坏话;就是不许。为什么?——因为不许你们说!”如果有人投票赞成一个你反对的党,你尽可对此发表高论;人人都可畅所欲言,而且没有任何人会感到在此过程中受到委屈或是侵犯。如果有人认为税收应该增加或减少,你尽可自由表态。但另一方面,如果有人说“我不可在星期六移动一个电灯开关”,你就得说,“我尊重这点”。
为什么支持工党或保守党、支持共和党或民主党、支持这种或那种经济模式、支持苹果公司的Macintosh操作系统而不是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这样的争执都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但是,对宇宙是如何起源、谁创造了这个宇宙……就不能各抒己见,因为那是神圣的?……我们习惯于不挑战宗教观念,因而当理查德这样做时,他激起了极大的狂怒!每个人闻言后都暴跳如雷,因为不许你对此说三道四。但是,当你理性地看待这件事时,就会觉得,其实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说,关于这些事就不应该像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进行公开辩论,除非我们之间对此已经达成某种莫名其妙的共识。
这里就有一个特殊的例子可以说明我们的社会对宗教的过分尊重,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例子。战时若要获得具有良知的反战者身份,最容易的途径是宗教。你可能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伦理学家,写了一篇揭示战争罪恶的、有可能获奖的博士论文,但仍颇费周折,因为得由征兵局来审定你的主张,从而认定你是一个具有良知的反战者。但是,如果你说你的父母或其中之一是贵格会教徒,那么,不管你关于和平主义理论或者甚至就贵格会本身的阐述有多么含糊不清甚至错误百出,你都能轻而易举地顺利通过。
在与和平主义相反的另一个极端,我们小心翼翼地尽量回避使用交战各方的宗教名称。在北爱尔兰,我们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委婉地叫作“民族主义者”和“保皇派”(Loyalist)。“宗教”这一敏感单词被改成“社会共同体”,如“社会共同体间的战争”。
我曾经提请人们注意在媒体和政府关于伦理问题的公开讨论中宗教所享受的特殊待遇。只要在性或生殖道德问题上出现争议,你管保能够打赌,必定会有几个来自不同宗教团体的领导人高调出现在有影响的委员会或电台、电视台的专题小组讨论节目中。我并不是提议,我们应该挺身而出审查这些人的观点。但是,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争先恐后地邀请这些宗教领导人,好像他们的专业知识可与伦理学家、家庭事务律师或医生这些人相媲美。
这里还有另一个宗教享受特殊待遇的不可思议的例子。2006年2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新墨西哥州的一座教堂可不执行禁服迷幻药的法律,那本该是人人都须遵守的法律。植物联盟(Centro Espirita Beneficiente Uniao do Vegetal)的成员相信,他们只有喝通灵藤茶(hoasca tea)才能理解上帝,而这种茶却含有非法的迷幻药成分二甲基色胺。请注意,光凭他们“相信”这种迷幻药有益于“理解上帝”就足够了,他们不必出示证据。相反,有大量证据表明,大麻可缓减癌症患者化疗期间的恶心和不适等副作用。可是,最高法院却在2005年裁决,以治疗为目的使用大麻的所有病人都极有可能受到联邦法院的起诉(甚至包括少数该种治疗已合法化的州)。宗教永远是一张王牌。试想一下,若有某个艺术欣赏协会成员在法庭上辩称,他“相信”为了提高对印象主义或超现实主义美术作品的理解,需要服用迷幻药会发生什么。然而,当一个教堂提出同样的要求时,却获得了这个国家最高法院的支持。这就是宗教作为一种法宝的威力。
17年前,为了声援著名作家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他当时因为写了一部小说而生活在死刑判决的阴影下,《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杂志委托36位作家和艺术家发表声援书,我是其中的一位。基督教领导人,甚至还有某些非宗教的发言者的言论让我感到非常愤怒,因此,我以牙还牙,发表了下列观点:
如果拥护南非种族隔离政策的人在捍卫自己的观点时足够明智,他们本该这样宣布——我知道这招会有效——允许不同种族混居违反他们的宗教教义。许多反对者闻之可能就会偃旗息鼓。如果有人声称,这种对比不公平,因为种族隔离政策缺乏正当理由,但那无济于事。宗教信仰的全部要义、它的力量和主要荣耀就在于,它不依赖于正当理由的辩护。我们这些非宗教徒都可以被认为是在捍卫自己的偏见。但是,若要求一个宗教徒为其宗教作出理性辩护,那你就侵犯了“宗教自由”。
我不知道类似的事情是否还会在21世纪发生。《洛杉矶时报》(Los Angeles Times)(2006年4月10日)报道,全美校园内的许多基督教团体正在起诉它们所在的大学,理由是这些学校强制执行反歧视规定,包括禁止骚扰或辱骂同性恋者的规定。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4年,美国俄亥俄州一个名叫詹姆斯·尼克松(James Nixon)的年仅12岁的男孩,在法庭上赢得了穿着一件T恤衫上学的权利,这件T恤衫上印有这样的话:“同性恋是一种罪,×××教是一种谎言,堕胎是一种谋杀。有些事情就是黑白分明!”学校告诉这个男孩不要穿这件T恤衫上学——于是,男孩的父母就起诉了学校。如果男孩的父母提出控告的理由是基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即保护言论自由的话,那么倒还说得过去。但是,他们没有以这样的名义起诉:实际上他们也不能,因为言论自由被认为不包括“仇恨性言论”。但是,仇恨只需证明其宗教性,那么,就不再被看作是仇恨了。因此,尼克松一家的律师不是请求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而是要求行使宪法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美国亚利桑那州的联合保卫基金会(Alliance Defense Fund)出资支持了这场最终获胜的诉讼案,该基金会的业务就是“伸张宗教自由的合法权利”。
里克·斯卡伯勒(Rick Scarborough)牧师支持这轮类似的基督徒诉讼浪潮,这些诉讼的目的是要使宗教成为歧视同性恋者和其他人群的正当理由。斯卡伯勒先生把这轮诉讼浪潮称为21世纪的民权斗争:“基督徒们必须坚决捍卫当一名基督徒的权利。”如果这些人站出来捍卫言论自由权的话,那么,就难有人对此表示同情。但这并非问题所在。赞成歧视同性恋者的诉讼案例正在成为对所谓的宗教歧视的一种反诉!法律似乎也尊重这点。你不可能以“如果你想阻止我侮辱同性恋者,这就侵犯了我拥有偏见的自由”作为借口来轻松地逃避责任。但是,你却可以这样说,“这侵犯了我的宗教自由”,由此则可轻松地逃避责任。仔细想想,这有什么区别?可是你又不得不承认,宗教的威力胜过一切。
我不赞成刻意冒犯或伤害任何人。但是,对我们这个世俗社会中宗教所拥有的那种过分的特权地位,我却感到困惑不解。所有的政治家都必须习惯自己的面孔出现在无礼的政治性漫画中,绝没有人用激烈的方式反击。宗教有何特殊性,以至我们要给予它这样独一无二的特别尊重呢?正如H.L.门肯(H.L.Mencken)所说:“我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宗教,不过仅仅在与尊重他关于他妻子很漂亮、孩子也很聪明的看法相同的意义和程度上。”
正是鉴于宗教已享受了一种过分的尊重,我要为本书作出免责声明。我既不会惹是生非地去冒犯,但也不会对宗教格外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