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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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需要纵向开掘的课题

进化论是鲁迅研究中绕不过去的一项课题。因为20世纪30年代初,鲁迅在回顾自我思想历程时明确写道:

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 于老人。1

这一时期,他在与冯雪峰的交谈中也多次提及进化论,并以肯定的口吻说:“进化论对我还是有帮助的,究竟指示了一条路。”2尽管1927年后,此思路因血淋淋的阶级斗争现实而“轰毁”,但在鲁迅前期思想的发展中它仍是一条主纲。

鲁迅接触进化论的始端是严复译著《天演论》。鲁迅曾回述在南京矿路学堂的生活,19岁的他如饥似渴地接受新的知识:“看新书的风气便流行起来,我也知道了中国有一部书叫《天演论》。星期日跑到城南去买了来,白纸石印的一厚本。”不妨领略一下鲁迅读该书时的第一感觉:

哦!原来世界上竟还有一个赫胥黎坐在书房里那么想,而且想得那么新鲜?一口气读下去,“物竞”“天择”也出来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也出来了,斯多噶也出来了。3

原来这个世界并不只有四书五经、孔孟老庄之学,还有毕达哥拉斯、德谟克利特、斯多噶学派、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拉马克、达尔文、赫胥黎、斯宾塞、欧文、哥白尼、培根、笛卡儿、亚当·斯密、洛克、休谟、康德、穆勒、马尔萨斯等学说,《天演论》在年轻的鲁迅眼前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标示了独步千古的大师系列。

他痴迷此书,甚至能背诵书中一些篇章,许寿裳曾回忆他们在东京留学的日子:“有一天,我们谈到《天演论》,鲁迅有好几篇能够背诵,我呢,老实说,也有几篇能背的,于是二人忽然把第一篇《察变》背诵起来了。”4由此,鲁迅开始了对赫胥黎、斯宾塞、严复有关进化学说的接纳与扬弃,当然此后还有对丘浅治郞、章太炎等人相关学说的吸收,建构起了进化论的学理体系。

鲁迅对严复译著《天演论》熟悉到什么程度,有一细节还可看出。1934年,鲁迅就苏联将排演莎士比亚戏剧遭到施蛰存讥讽一事,写下杂文《“莎士比亚”》。文章开篇就从“严复提起过‘狭斯丕尔’”谈起,此语之出处相当偏僻,在《天演论》“导言十六 进微”:“持今日之英伦,以与图德之朝相较,则贫富强弱,相殊远矣。而民之官骸性情,若无少异于其初,词人狭斯丕尔之所写生,方今之人,不仅声音笑貌同也,凡相攻相感不相得之情,又无以异。”5时隔30多年,鲁迅还记得严复这不经意的一笔,可见他对《天演论》之谙熟近乎于了如指掌。

但学界以往对此课题的研究,一般只是把鲁迅著作中与进化论相关的段落与句子录出,加以分析与评断,而较少推进到鲁迅是如何接纳严复《天演论》及相关著作这一纵向的开掘上,欠缺深化与细化。由此,甚至引起日本华裔学者李冬木对中国鲁迅研究界颇为凌厉的批评:

鲁迅关于进化论具有怎样的知识呢?这种知识具有怎样的结构和内容,又是通过怎样的途径获得的呢?对于这些问题,迄今为止虽不乏研究和探讨,但有好些不是流于粗疏就是囿于狭窄,或仅仅止于空论而缺乏实证性研究的支持,并没能呈现出鲁迅关于进化论知识结构的本来面目,至少可以说没能呈现出其完整的面目,以至于关于鲁迅进化论的知识在鲁迅研究领域仍属于知识残缺的环节。6

他提出的三个问题确是点到要害,对国内学界关于这一课题的研究不无鞭策作用。但遗憾的是,苛求中国学界的李冬木在这篇文章中自己也存在硬伤:

鲁迅实际接受的是斯宾塞的“二元论”——即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区别开来,并分别命名为“宇宙过程”(Cosmic Process)和“伦理过程”(Ethical Process)。7

这里,他像是张冠李戴了,把赫胥黎当成了斯宾塞。

因为“宇宙进程”与“伦理进程”,是赫胥黎在批判由斯宾塞所引发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倾向而提出的概念:

那些用以锻造出人类社会极大部分原始结合的情感,进化成为我们叫做良心的这种有组织的和人格化了的同情心。我曾把这种情感的进化叫做伦理过程。就其有助于促使人类的每一个社会更有效地同自然状态或同其他社会进行生存斗争来看,伦理过程所起的作用与宇宙过程形成了和谐的对照。8

赫胥黎还特地为“伦理进程”一词概念的来源加了附注:“现今似乎有忽视哈特利的风气;虽然,早在一个半世纪以前,他给一个真正的有关智力和道德方面的进化理论不仅奠定了基础,而且建立起大部分上层建筑。他把我所称的‘伦理过程’叫做‘我们从利己到献身的进步过程’。”9很清楚,“伦理进程”这一词的内涵是人类“从利己到献身”,是人类的“良心”“人格化的同情心”。它源于学者哈特利和亚当·斯密的观点,再由赫胥黎延续、发展,并设立语词以凝定。

美国学者史华兹在《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一书中也指出:“赫胥黎全书的中心论题是‘社会进步意味着对宇宙进程的每一步加以控制,并以另一种伦理进程来代替这种宇宙进程,……社会的伦理进步所依赖的不是摹仿宇宙进程,更不是回避宇宙进程,而是与它作斗争’。”10所以,一向强调实证的李冬木,对进化论的研究也未必像是传说中的日本学风那么严谨、扎实吧。

由此看来,关于鲁迅与进化论的研究,仍值得国内外学界更进一步地探索。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严复所译的《天演论》只是意译,在赫胥黎的原著上添加了不少自己的悟解,特别是他的“案语”,让人甚至感到他只是在借赫胥黎这只酒杯,来斟斯宾塞及严复自己的酒,所以称之为“译著”更为合理些。这只要把它和科学出版社1971年版,由“《进化论与伦理学》翻译组”所译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对照,即可明了。

而且,周作人还回忆道:“《天演论》原只是赫胥黎的一篇论文,题目是《伦理与进化论》(或者是《进化论与伦理》也未可知),并不是专谈进化论的,所以说的并不清楚,鲁迅看了赫胥黎的《天演论》,是在南京,但是一直到了东京,学了日本文之后,这才懂得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因为鲁迅看到丘浅治郞的《进化论讲话》,于是明白进化学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11

所以,从赫胥黎到严复,从严复到鲁迅,再加上严复与章太炎在翻译斯宾塞文集上的分歧,而鲁迅在日本留学时又曾师从章太炎,所以此间存在着极其错综复杂的关系与变数,也就是说,进化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与承接上存在着不少错位的现象。若由此角度楔入,可以发现,鲁迅对严复译著《天演论》中的观点,既有接纳,也有调整,他继承和发扬了其内部积极、合理的因素,抛弃和否定其消极、偏执的成分,“去其偏颇,得其神明”,即采取了哲学上所说的“扬弃”的立场。因此,把鲁迅有关进化论的论述与《天演论》尽可能地加以相互印证与比对,将有助于对这一课题纵向研究的推进与深化。本章拟从天行与人治、进化与退化、立群与立人三个方面展开论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