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修仙,从识字开始!
小妹尚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这确实太惊世骇俗了一点。
她本以为自己的夫君,得到了一些奇遇,是一位武林高手。
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将贫困之家发展成一方地主,坐拥良田百亩,吃穿不愁,令村里百姓羡慕无比。
那可是仙人啊!
呼风唤雨,法力无边,受万人膜拜。
她不过一介乡野村妇。
能过上现在的生活,就已经很满足了。
哪敢在师徒成为呼风唤雨的仙家?
叶小天看着小妹的反应,不由莞尔一笑。
“怎么,还不肯相信自己的夫君是仙家中人?”
“相信,我当然相信了。”小妹此刻也算是反应了过来,轻呼了两口气之后,猛地点了点头。
而后,又有些底气不足的说道:“夫君,你如今成为了仙家中人,是不是又开始嫌弃我了?”
叶小天闻言一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想什么呢,为夫什么时候嫌弃过你?”
叶小天敲了一下小妹的脑袋,恶狠狠的说道。
他不能接受这平白无故的冤枉。
“那你为什么不肯接受小环?”小妹吃痛,一脸委屈巴巴:“城里的那些大老爷有钱之后,哪个不是风花雪月,出入勾栏之所,时常纳妾,我让小环试了你好多次,夫君却毫无反应。”
“这不是嫌弃我等乡野女子,配不上你如今的身份,又是什么?”
“夫君,你不要抛下我好不好?”
小妹突然扑入了叶小天的怀中,泪眼婆娑的说道。
抚摸着怀中小妹的头发,叶小天恍然大悟。
这是身份转变的太快,一下子适应不过来。
先不说在一起如此之久,孩子都生两个了,早已有了感情,不可抛舍。
叶小天接受现代思想熏陶,纵然心中想着三妻四妾,但生在阳光下,长在红旗里,从小受到的九年义务制教育,使他干不出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
单就试想一下抛弃小妹的后果,借给叶小天十个胆子,他也干不出来这事啊。
等到老魔回村告别之时,知道了这个结果。
日后若是在修仙界中遇上,那还得了。
要知道父母,小妹,那可是老魔心中的一道劫,占比之重,可谓是达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
哪怕是日后证道金丹,进入虚天殿之后,幻境之时,也曾为此落泪。
不报此仇,韩立就不配称之为韩老魔。
抛弃小妹,叶小天绝既过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日后修炼之际,每每思到此处,绝对会滋生心魔,不得安宁。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便是这个道理。
想通了一切之后,叶小天就赶忙安慰道:
“想什么呢?”
“为夫是那样的人吗?”
“不动小环,一来是为夫功法修炼需要,二来,也不是为了证明为夫爱,你独宠你一人吗?”
“怎么到了你这里,就成了为夫要抛弃你,如此编排为夫,该当何罪?”
“若真想抛弃你为夫,又岂会让你也一同修仙?”
叶小天这般说着,伸手擦了擦小妹脸颊上的泪珠,两人就依偎了一会儿,待情绪完全安稳下来之后,他这才开始吟诵纳气诀第一层的口诀,让小妹用心牢心。
小妹知道,这便是修仙功法,自是十分用心,叶小天只是吟诵了两遍,她便全部记了下来。
然后。
尴尬的事情发生了。
叶小天本来准备让小妹当即尝试一下,由他作为引导,护法,这样能避免一些潜在的危险。
小妹却是犹犹豫豫,吞吞吐吐的说道:“夫君,这口诀我虽然记了下来,可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啊。”
“经脉,穴位这些又是什么?在什么地方?”
“小天哥,你知道的,我从小就不识字。”
小妹说到最后,甚至带上了撒娇的语气。
叶小天苦笑一声,这确实是他的疏忽。
即便是机缘巧合之下,得到功法的散修,大多也是识字的。
古代封建社会,能够识字的人,家底一般都不会差。
并且,在这个识字率十分低下的时代,只要识字,时局不算动荡,随随便便都能找到一个工作养家糊口。
一个地方只要拥有商业,例如酒楼、客栈、勾栏之地,这些地方再怎么说,总归需要记账,每月按时算一算盈利多少吧。
这些工作,最低的一个要求便是识字。
有了功名的秀才,自然不屑于干这种粗鄙的工作。
甚至就连童生,在某些偏僻村落的地方都能开启一家私塾,不说大富大贵,起码吃穿不愁,读书人的傲骨,也让他们不屑于点头哈腰,屈居于商人之下。
这个时候,便能体现出识字的普通人重要性了。
他们可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只要钱给的够就愿意干。
所以说,不论什么时候,识字都是十分重要的。
倘若不识字,即便修仙功法摆在面前,大字不是一个的粗鄙老农,也极有可能在内急之时,将之当做厕纸,冲入粪坑。
“天色不早了,今日咱们就先回去吧。”
“从明天开始,为夫先教你识字。”
“识字。”
小妹颜色一亮,她听村里的妇人说,那些老爷们的太太,可都是要帮夫君管账目的。
当然,这些也都是道听途说而已。
但架不住小妹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十分单一啊。
加之她本身就单纯无比,自然也就信了这些。
夫君要教她识字,自然就十分高兴。
更何况,学会了识字之后便可修仙。
若是成为了仙家,是不是可以让大哥,立哥哥,还有爹娘一起都跟着长生不死啊?
胡思乱想之间,小妹只觉自己的身体再度飞了起来。
叶小天无奈地抱起小妹,开始往回赶,没办法,荒郊野外,尝试运行功法,由他守护,自然没有什么危险。
但若是教人识字,就不太合时宜了,山里的晚上蚊虫极多,叶小天身为修仙者,只需灵力稍微外放,便可抵挡。
小妹可就遭殃了。
两人疾驰之际,他甚至看到了小妹脖颈之上,两个红彤彤的大红疙瘩,显然是刚被蚊子给咬的。
该心的蚊子!
竟敢吸我娘子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