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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董氏
海昌董氏,二十嫁为朱俊妻,三载夫亡。生子鉴,甫周岁,董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或劝曰:“子在而殉夫,沟渎之谅耳①。”乃强起饮食,昼夜哭不绝声。闻者怜之。戴大宾字寅仲,莆田人,年十四探花及第②吊以诗曰:“望夫归,夫归定何时?儿啼夫不闻,妻哭夫不知。此身不惜化为石,汝儿无母当怨谁?芳草年年青,吁嗟夫兮归不归。”又云:“儿勿哭,儿哭伤母心。汝翁弃汝去,汝母爱汝不敢嗔。何日儿当言,何日儿当步?母养儿兮苦复苦,吁嗟儿兮莫作潘郎负阿母。”后鉴果能树立③,当道为表其闾曰“慈节”云。
【注释】①沟渎之谅,语出《论语·宪问》:“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谅,信义。子贡问孔子:“管仲事齐公子子纠,齐桓公杀子纠,而管仲不能以死报子纠,反而辅佐桓公,这事做得对么?”孔子答道:“管仲辅相桓公,霸诸侯,匡天下,百姓至今受其福泽。他怎么能像匹夫匹妇一样为了信守与子纠的君臣之义,找个背人之处自缢了事呢?” ②戴大宾,年十三举弘治辛酉(1501)乡试,正德戊辰(1508)会试第二,廷对第三。戴为探花时为二十岁。 ③树立,有所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