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对酒高歌义气酣
【画面再转,李寻欢和阿飞已经身在一座亭子之中,而亭子又坐落于一片梅林之中,夜色,月华,梅香,还有酒,一切都完美至极。
两人面对面靠于亭间对坐,共饮一壶酒,酒兴正酣,意兴正浓。
阿飞接过李寻欢丢来的酒壶,仰头喝下一大口,心中有感,脱口而出道:“壶中有酒。”
随即将酒壶扔回给李寻欢。
李寻欢接过酒壶,带着几分酒意阑珊起身,一脚踢起亭间桌上横放着的阿飞的那把长剑。
长剑在手,李寻欢醉意微醺,微微仰身,长剑于掌心中帅气地旋出一个漂亮的弧度,挽出一个完美的剑花,又侧身将剑从剑鞘震出,剑柄一方正好递到阿飞面前。
而李寻欢又再喝下一口酒,将醉未醉道:“酒后高歌,磨剑。”
阿飞看着似醉非醉的李寻欢道:“好,好。人生有梦……”
话音未落,整个人身形随即纵起,拔出李寻欢递来的剑,带着酣畅淋漓的酒意和相逢知己的快意,开始于亭间以剑起舞。
“梦中快意恩仇。”
吟出下半句后,阿飞整个人如乳燕投林,从狭窄的亭中飞身而出,落在空间相对更为宽阔的梅林之间草地之上纵情起舞,剑势也变得更加凌厉挥洒。
“酒后,酒后高歌磨剑。梦中,梦中快意恩仇!大哥,名利呢?”剑势挥舞之间,阿飞一剑向天,转头向靠在亭中的李寻欢询道。
“名利?”
李寻欢哈哈一笑,随即也纵身而起,空中一个旋身横踢,然后又一个下劈,一只脚狠狠地踩在凉亭圆柱上,再次潇洒地灌下一口酒,接道:“脚下踩!”
阿飞的剑光再起,犹如矫龙闪电在梅林中上下飞舞,几式之后横剑身前,又道:“情义?”
李寻欢一个转身,醉倚在亭中桌边,醉态朦胧,眼神却极为清醒,光彩十足,道:”“情义两肩挑。”
“情挑千山石,义盖万顷涛。”随着手中长剑如虹,翻飞无影,阿飞于梅林之间四处游走,口中却朗朗有声,掷地如金。
亭中坐着的李寻欢也被阿飞这一句充满了少年意气与锋芒,带着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直追千古的豪言壮语击中心窝,大声笑着赞和道:“好,豪气干云!”
言毕,自己整个人似也再坐不住,抽起桌上剩下的空剑鞘也飞身跃出了亭子,开始与阿飞以剑相和,互诉衷肠。
两个人就这样在这片梅林中间双剑对舞起来。
而周围的梅花也被他们的剑势与剑意激得纷纷而落,漫天飘扬,这意境,怎一个美字了得。
“酒后,酒后高歌磨剑。”李寻欢吟道。
“梦中,梦中快意恩仇。”阿飞接道。
“名利,名利脚下踩。情义,情义两肩挑。”李寻欢以鞘作剑,与阿飞剑舞相和,其间情感激发,可谓酣畅肆意,尽兴之极。
吟出这一句后,只见他一个下腰,以剑鞘杵地,支撑着身形,仰面向天,顺势再次灌下一口壶中之酒。
“情挑千山石,义盖万顷涛。”阿飞剑势如飞,声势如雷,刺挑削斩,顺逆横纵,挥洒自如,无有不至。
时而轻盈如燕,时而又如游龙穿梭。静若伏虎,动若飞龙。
身影腾转之间,他空中一个收剑转身,单膝跪地道,“大哥,如果让我碰到见利忘义,翻脸无情之人……”
“如何?”李寻欢道。
“杀无赦!”说完,阿飞身形再起,剑势更显凌厉迅疾,似雷霆震怒,骤如闪电,其间还多了几分浓烈的杀意。
而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当阿飞剑招舞到当胸直刺这一式时,他身形已倒飞至阿飞身前,反手将鞘套入剑身。
“兄弟,你杀气太重了。”李寻欢手上轻轻一抬阿飞之剑,结束了这次兄弟义结金兰的痛饮和双剑起舞,笑道。
而此时的李寻欢身上却已经醉意全无,或者,其实他本来也不是因酒而醉。
阿飞也收起剑,扛在肩头,同时接过李寻欢手中的酒,笑了:“哈哈哈哈!”
边笑,边仰头又豪情满志地大口喝下一口酒。
李寻欢也笑了,揽过阿飞。
两兄弟就这样互相揽着肩走出了梅林,走进了夜色深处。】
《多情剑客无情剑》时空的李寻欢和阿飞笑意满面,他们都已被天幕上的这一幕对酒高歌舞剑,兄弟情深义结金兰的场面深深震动和感染了心绪。
“想不到那个时空,这个时间的我也有如此年轻和意气飞扬的时刻。”李寻欢叹道。
阿飞笑道:“大哥又何必妄自菲薄,既然那个时空的我们可以如此,这个时空我们未必就不能如此。找个机会,阿飞也同大哥痛饮一场,正式结拜。”
“好!”李寻欢大笑。
而与此同时,兴云庄内,龙啸云看完天幕李寻欢与阿飞结拜的这一段,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长叹了一口气。
“你是在想,同样是结拜兄弟,为什么你和表哥之间就不能如此亲密无间,是吧?”林诗音从身后走来,轻声说破道。
“寻欢……”龙啸云没有回话,只是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这一瞬间他仿佛又想起了自己和寻欢相遇结拜的那一天,原本他们之间也可以有这样一份兄弟真情的。
可惜,造化弄人。
《楚留香新传之新月传奇》时空,胡铁花抱着硕大的酒坛“墩墩墩”灌下几口酒,大声对着天幕喊了一声:“好!”
然后转头对身旁同观天幕的楚留香道:“这样的豪杰,岂能错过?如今史天王既已被玉剑公主所杀,事情也已经完满解决,我们去山西吧。”
而他身边的楚留香在看过这场兄弟结拜,知己相交,情义的气息浓烈到几乎就要突破天幕扑面而来的,这一场梅花林中舞剑高歌,对月痛饮的名场面之后,本就已对这位天幕极为推崇的“小李飞刀”心怀兴趣的他,此时在见到其展露出的真性情与返璞归真的一面后,又更多了几分欣赏。
只不过他唯一担心的是,要是自己贸然介入其中,那原本的故事发展会不会随着自己的出现被改变,而这改变是好是坏,谁也说不准。
金庸江湖时空,萧峰、段誉、虚竹、令狐冲等人在这一段亦皆被此种纯粹极致的兄弟情义所感,都不禁为之击节叫好。
【天幕上,画面暗下去又再亮起,明显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李寻欢蹲在山林之间的空地上,直勾勾地看着手中的一个美人木像发呆。
而这个美人像,显然就是他前一日所刻的那一个。
良久,沉思中的李寻欢终于回过神来,对着木像沉痛地道:“这十年来,我不停地刻着你的雕像,刻好了就埋起来,似乎想把以往的记忆都埋葬了。后来我才发现,这世间上任何东西都可以埋葬,唯独这个记忆是永远也没有办法埋葬的。”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李寻欢的眼中已有泪光。
“明明埋得很深很深,可是只要你一转身,她又在你的脑海里浮现出来。明天就要进关了,希望我是最后一次做这种傻事。”
李寻欢的泪已落下。】
《多情剑客无情剑》时空,林诗音的泪水也跟着夺眶而出。
同样的,焦美人版《小李飞刀》时空,还是位于李园故事时间段,此时身在兴云庄尚未于十年后再次见到表哥李寻欢的林诗音也在此时默默落下眼泪。
如果不是天幕,她又怎知这十年来她一直怨怪的表哥原来心痛也不曾比她少过一分。
她又怎知,他对她十年来亦是不曾一日忘怀?
而现在,他就要回来了。
林诗音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希望他回来,还是希望他不回来。
【眼泪簌簌而落的时候,李寻欢将美人像郑重而心痛地贴放在心房的位置,片刻之后才将之放入早已准备好的锦囊之中,又将锦囊埋入用飞刀挖好的洞中,再轻轻地用手将周围的土推拢盖上。
做完这一切,李寻欢才将土中插着的飞刀拔起,站起身来。
而当他站起身来的一刻,他才发现,不知何时,白蛇的尸体已倒在一旁,面色黝黑,七窍中还有未干的黑血汩汩而出。
“白蛇现在变黑蛇了。”阿飞从身后走过来道,“他面如死灰,看来是中毒而死的。金丝甲号称水火不融,刀枪不入,它就是没有百毒不侵的功能。”
“阿飞,你来多久了?”李寻欢眉峰微蹙,问的却是一个似乎并不相干的问题。
“大哥,你我相处还不到一天,可是我知道,你无时无刻不在高度警觉之中。可是方才,你仿佛灵魂出窍,即使有个打野棒子的土匪在草丛里,你也不会发现。所以小弟一路跟踪下来保护大哥。”阿飞回答道。
“我承认,方才那一瞬间,任何人想要杀我都不难。兄弟,我想请求你一件事。”李寻欢道。
“大哥吩咐就好。”阿飞道
“这件事情,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绝对不要说出去。”李寻欢道。
“好,绝口不提。”阿飞笑着应道,“大哥,进入关内,我去哪儿找你?”
“兄弟是要跟我分手了?”李寻欢凝重道。
“小弟还有些事要办。”阿飞微微笑道。
李寻欢转过身,此时他才发现阿飞手上拿着的东西。
“这金丝甲……”
李寻欢话未说完,阿飞已经将手中的金丝甲举起,露出了些许得意和骄傲的笑容。
“好,你真有一套。”李寻欢也笑了,“如果你要找我,山西李园。”
“小弟记住了,后会有期。”阿飞道。
李寻欢轻轻点头,而阿飞也转身远去了。】
《多情剑客无情剑》时空,阿飞脱口喊出:“糟了,天幕把这段放出来,对那个时空的大哥恐怕不利。”
而李寻欢则笑了笑,安慰他说不要紧的。
要是他小李飞刀这么容易死也就不是小李飞刀了。
果然,焦恩俊版《小李飞刀》时空,百晓生龙啸云一帮人面上露出了阴恻的笑容,仿佛终于拿到了李寻欢致命的弱点。
而同一时间段,刚经历过天幕上与阿飞相识的初见,正与之于酒铺中饮酒的李寻欢则只是对桌对面脸色微变的阿飞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在意。
【两兄弟分别的场面之后,画面又一转,久前第一集李寻欢第一次出场时的那座聚贤居又再次出现在天幕上。
看来故事的时间地点是回到了李寻欢的出发之地,也就是他的家乡,山西太原。
聚贤居楼上,鼓点响起的同时一个娇俏动人的女声也紧跟着响了起来。
“江湖烽火照天烧,武林好汉试比高。天下英雄谁第一,小李探花有飞刀!”年轻的少女说书人一边敲鼓,一边抑扬顿挫地念出这几句定场诗。
“唉,小红啊,你那一句唱错了。”旁边须发皆白的老人忽然接口道。
“唱错了?我哪句唱错了?小李飞刀,天下第一,这我也唱错了?”少女转向老人,睁着一双又大又圆明亮的眼睛,故作疑惑道。】
天幕下,明眼人都看出,这个老人就是十年前李寻欢赶去魔刀门救林家之前在聚贤居遇到的那个说书人。
而眼前的这个少女必定就是当年老人身旁的那个小女娃。
【“哎呀,错了,十几年前,百晓生造兵器谱,小李飞刀排行第三。”老人说着伸出三根手指在少女面前晃了晃,满脸带笑道。
“我就是喜欢小李飞刀。”少女则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对小李飞刀那种不同于其他人的,单独的,仅有的,特殊的崇拜与仰慕之情。
“哎,你们女孩子都喜欢小李探花。”老人打趣少女道。
“听说他长得很帅哎。”少女小红笑着道。
“帅哥都无情哦。”老人眉头一皱,扮作苦脸道。
“小李探花他最多情了。”少女提到小李探花的名字,仿佛都已经看见了真人似的,满脸抑制不住的是荡漾的少女春心和笑容。
“多情啊?”老人疑问道。
“嗯!”少女应声。
“哎哟,十年前他为了自己结拜的义兄,居然把自己心爱的女人都让出去了。你说,他多什么情啊?他多什么情啊,他多什么情!”老人朝在座的客人问道。
“这是小李探花他有情有义。可恨的是他那个义兄。”少女小红道。
“哦?”老人唱双簧道。
“他那个义兄,明知道李寻欢跟林诗音是青梅竹马,早已定了情,他却大模大样地抢了人家的老婆,还抢了人家的房子,真是不要脸!”
只想说,老人果然还是姜是老的辣,一针见血,一语中的地说到了李寻欢的问题所在。
而少女呢,果然还是那个李寻欢迷妹属性。
不过虽然她说的带有那么一点粉丝崇拜倾向,但说这个时空龙啸云的这几句还是没说错的。
聚贤居中,在座的宾客听了少女的这几句话也都立刻鼓起掌来,显然有很多人也很赞同这个说书少女的评价之言。
突然,一个耳光声响起在这原本和谐众乐的聚贤居中,原来是楼中听少女说书因而发笑的小二被人突然莫名其妙一耳光扇倒在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个紫衣老者紧随着这不和谐的耳光声出现在了聚贤居楼上一老一少两位说书人面前,什么话都没有说却,就先开口一阵大笑。
而他身后转出一个红衣小男孩,约摸十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