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但是陆鸣笙怎么也没想到,我哪怕不要钱也要离开他。
1
我是陆鸣笙包养了5年的金丝雀。外人看来陆鸣笙早就爱上了我,因为只有我在他身边最长,出席的场合最多,但我清楚的知道陆鸣笙并不爱我。
我陪他的时间最长是因为我不作妖,除了钱我好像不求他任何东西;出席的场合最多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可以成为全场焦点的漂亮女人。
他并不爱我,但他目前最合心意的也只是我,就这样我在陆鸣笙身边呆了5年。
五年何其长,我的青春都献给了陆鸣笙,当然陆鸣笙也没有亏待我,他给了我这辈子都不会挣来的钱。
陆鸣笙总夸我聪明,他说:“聪明的女人才不会对爱情有所期待。”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谁会对一个帅气多金,情绪稳定的霸道总裁不动心呢,爱上他好像也是我无法控制的事情。
其实刚开始和陆鸣笙同居的时候我也不指望陆鸣笙会爱上我。
一是我没钱,虽然我漂亮。
二是我不懂他们家族的任何一个产业,虽然我漂亮。
三是我讨厌他们上流社会的规矩,虽然他有钱。
所以那么多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他不爱,怎么会爱上只有漂亮的我呢。
我秉持着只走钱不走心的原则答应了陆鸣笙的包养。
这一包养就是五年。
我有时候也向陆鸣笙打趣到:“我和你的关系比我和我工作的关系还稳定。”
他每次都只会淡然一笑,“我给你的钱可比你那份破工作的工资多多了。”
每到这时候我就会勾着他的脖子亲他,亲昵的说:“所以你是主业,其他都是副业。”
陆鸣笙很喜欢我勾引他,他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大胆的一个。
2
陆鸣笙确实是一个很合格的金主,节日,生日,或者是无意义的某一天,他都会给我钱、礼物、任何价值连城或者是我连听都没有听过的东西。确实,他对金丝雀总是很大方。
而我也是一个合格的金丝雀,见到各种礼物总是给足了他情绪价值。
陆鸣笙每次看到我一脸惊讶的样子总是心情很好,“我最喜欢你这一点,只爱钱。”
我手中拿着价值连城的项链,在脖子上比比划划,“当然了,当时答应陆总的我一直都记得。”
陆鸣笙听完我的话,像是奖励我一样,又扔给了我一张银行卡。
你看金主的钱就是这么好挣,你要你表现出不爱他他就会心甘情愿给你花钱,毫不费力。
我是从什么时候爱上陆鸣笙的,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可能是陆鸣笙壕掷一个亿陪我过生日,又或者是他送给我一栋楼,再或者他为了治好我的胃病陪我吃了一个月的杂粮。
我也分不清楚了,有时候看着他对我那么好,我都以为他爱上我了,但他总是在我要陷进去的时候提醒我,“阿音,不要爱上我你会后悔的。”
每到这时我都要强装着镇定,“当然了,陆总这么大方,我肯定说到做到。”
生怕我演的淡定不够真实,被他看出了马脚。
3
陆鸣笙自打包养了我,就买了一套别墅,和我一起住了进去。
陆鸣笙几乎天天都会来陪我,他身上有发泄不完的欲望,而我作为金丝雀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让陆鸣笙发泄欲望,这个别墅的任何地方都有我们俩的痕迹。
陆鸣笙从来没有三天不来这的时候。
可这一次陆鸣笙已经七天没有来了,我不由得慌了神。
我看着镜子中的我疑问,“是不是我不够漂亮了,他不在需要我了。”
可我看着镜子中精致的妆容瞬间否定了刚刚的想法,“放屁,老娘天下第一美。”
我决定不在容貌焦虑,拿起陆鸣笙送我的其中一张银行卡去逛街,因为俗话说的好“包治百病”。
其实我没有想到在这里遇见陆鸣笙。
我看着陆鸣笙亲昵的搂着旁边的女生,陪着她挑选衣服,如此悠闲,认真,日常的样子是我很少见到的。
说句实话我和陆鸣笙在一起这么多年每次我想要让陆鸣笙陪我干什么,他总是打一串十分长的数字到我卡上,从来没有陪过我,我竟然不知道陆鸣笙也会踏足这些地方,陆鸣笙所有的衣服都是我弄好送到公司的,他总是嫌弃这里人太多又吵又杂。
我在那一瞬间就明白,我失业了,也失恋了。
我本以为我陪陆鸣笙时间再久一点,他或许会选择娶我,可是我现在才明白我从来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我好像彻底的失去了待在陆鸣笙身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