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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海德格尔与神学复杂又纠结的关系贯穿了他的一生,简单地把海德格尔标识为神学家或无神论者,恐怕都过于简单或不够贴切。海德格尔的神学思想经过了其不同时期哲学思想的调校。当然,这种调校是相互的,其神学思想对其不同时期的哲学思想也有影响。海德格尔已出版的关于神学的著述,其一是《宗教生活现象学》,即《海德格尔全集》第60卷,包含了海德格尔1918—1921年的三篇讲座稿。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宗教生活现象学》并非来源于海德格尔自己的手稿,而是根据其学生的听课笔记编辑、整理而成,“有的地方缺乏充分完整和清晰的表达”23。其二是作于1927年、收录在《路标》中的《现象学与神学》,海德格尔第一次尝试把神学纳入现象学之中,也就是纳入其“哲学”之中。如果说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哲学是神学的婢女”,海德格尔恰恰是想颠倒这一说法。当然,哲学和神学在海德格尔思想中的内涵也已经不同于经院哲学时期。其三是作于1957年的《形而上学的存在—神—逻辑学机制》,收录在其著作《同一与差异》中。海德格尔的意思是,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存在”“神”“逻辑学”并无差异,也即传统哲学与神学没有差异——如果有差异,也只是量上的而不是质上的。在海德格尔看来,人类的精神世界中发生了双重遗忘:传统哲学遗忘了存在,传统神学遗忘了上帝。哲学和神学都是“形而上学”的派生物,本质上和“物理学”没有差异。其四是作于1936—1938年的《最后之神》,收录在其著作《哲学论稿》中。海德格尔把“最后之神”看作传统哲学和神学的终点,是存在历史的最后一个关节。同时,“最后之神”也预示着一个新的开端,开启人类历史全新时代的一个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