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奏疏语录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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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读史笔记·三国志】【名臣奏疏语录篇三九】

程晓《请罢校事官疏》

背景

程晓其人。程晓,字季明,东郡东阿(今属山东省东阿县)人,程昱之孙。曹丕登基称帝后因感程昱之功册封程晓为侯。曾任黄门侍郎,因表现出色,后迁任汝南太守。程晓恪守儒家名教,注重三纲五常的教化及家庭伦理建设,著有《女典篇》,该书极力提倡封建妇教,认为妇德、妇言、妇工、妇容四教与丈夫行为功过、家道谐允和国家兴亡密切相关,反对女子“丽色妖容,高才美辞”,认为此乃“兰形棘心”,“在邦必危,在家必亡”。

奏疏背景。曹魏政权初建,众官未备,而军旅勤苦,民心不安,需要一种机制来监察官员和民众,以维护政权的稳定。因此设立了校事官,负责监察百官和民间,以消除潜在的威胁。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校事官制度逐渐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比如校事官逐渐获得了过大的权力,甚至能够上察宫庙,下摄众司,官无局业,职无分限。这种权力的过度集中导致了官场的混乱和不安。还有一些校事官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妄为,不依法办事,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他们甚至可以随意制造罪名,陷害忠良,使得朝廷上下人心惶惶。另外在选任校事官时,往往以谄媚、刻暴为标准,而非以德才兼备为标准。这种选官方式导致了校事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低下,无法胜任监察工作。程晓作为曹魏时期的学者和官员,深刻认识到了校事官制度的弊端和危害。他上书《请罢校事官疏》,详细阐述了校事官制度的种种问题,并请求朝廷罢免这一制度。程晓在疏中列举了校事官的种种不法行为,以及他们给朝廷和民众带来的巨大危害。最终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废除了校事制度。

原文段一

嘉平中(皇帝为曹芳)校事放横,程晓上疏曰:“《周礼》云:‘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春秋传》曰:‘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愚不得临贤,贱不得临贵。于是并建圣哲,树之风声。明试以功,九载考绩。各修厥业,思不出位。故栾书欲拯晋侯,其子不听;死人横于街路,邴吉不问。上不责非职之功,下不务分外之赏,吏无兼统之势,民无二事之役,斯诚为国要道,治乱所由也。“

注解

在嘉平年间,校事官行为放纵蛮横,程晓因此上疏进谏说:“《周礼》中记载:‘设立官职,分配职责,以作为民众的典范和准则。’《春秋传》中也提到:‘天上有十个太阳,人间则有十个等级的人。’愚蠢的人不能管理贤能的人,地位低贱的人不能统辖尊贵的人。因此,古代圣王并立贤哲之士,树立他们为榜样,通过明确的考验来评估功绩,每九年考核一次绩效。每个人都致力于自己的职责,思想不越出本分。例如,春秋时期晋国的栾书想要救助晋侯,但他的儿子却不听从;街路上有死人横卧,汉朝的邴吉(邴吉时任丞相,认为街头打斗致死不该是丞相管的事,职份要分明)也不去过问。这是因为君主不责求官员超出其职责范围之外的功绩,臣下也不追求分外的奖赏。官吏没有兼任他职的权力,民众也没有被双重役使的劳累。这是治理国家的关键原则,也是国家安定与混乱的根源所在。”

原文段二

”远览典志,近观秦汉,虽官名改易,职司不同,至于崇上抑下,显分明例,其致一也。初无校事之官干与庶政者也。昔武皇帝大业草创,众官未备,而军旅勤苦,民心不安,乃有小罪,不可不察,故置校事,取其一切耳,然检御有方,不至纵恣也。此霸世之权宜,非帝王之正典。其后渐蒙见任,复为疾病,转相因仍,莫正其本。遂令上察宫庙,下摄众司,官无局业,职无分限,随意任情,唯心所适。法造于笔端,不依科诏;狱成于门下,不顾覆讯。其选官属,以谨慎为粗疏,以为贤能。其治事,以刻暴为公严,以循理为怯弱。外则托天威以为声势,内则聚群奸以为腹心。大臣耻与分势,含忍而不言;小人畏其锋芒,郁结而无告。至使尹模公于目下肆其奸慝,罪恶之著,行路皆知,纤恶之过,积年不闻。既非《周礼》设官之意,又非《春秋》十等之义也。“

注解

“远观古代典籍和历史记载,近看秦汉时期的制度,虽然官职的名称有所改变,职责也有所不同,但在崇尚上级、抑制下级的原则上,却都表现得十分明确,其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原本并没有校事这样的官职来干涉日常的政务。昔日武皇帝(指曹操)在创立大业之初,由于官员尚未完备,加之军事行动频繁、百姓生活困苦、民心不稳,因此不得不设立校事一职,以应对那些细微的罪行,确保无一遗漏。然而,这一职位的设立是有严格约束的,并未放纵其权力。这实际上是乱世中的权宜之计,而非盛世帝王所应遵循的正规制度。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校事一职逐渐被重用,甚至出现了滥用职权的情况,这种趋势被不断延续,校事其本来的职责逐渐被扭曲。现在校事一职的权力无限膨胀,上可监察宫廷庙宇,下可干涉各级官府,官员们失去了明确的职责范围,工作变得毫无章法,全凭个人意愿和喜好行事。法律被随意制定,不再遵循既定的科条和诏令;案件在私下里被定夺,不再进行公正的复审。在选拔下属时,将谨慎视为粗疏,反而认为那些狡诈之徒才是贤能之人。在处理事务时,以严酷暴虐为公正严明,而将遵循法理视为怯懦无能。对外则假借天子的威严来壮大声势,对内则聚集奸邪之徒作为心腹。大臣们耻于与这样的势力为伍,只能含忍不言;小人们则畏惧其锋芒,满腹委屈却无处申诉。

最终,导致了像尹模这样的奸佞之徒公然在众人面前作恶多端,其罪恶昭彰,连路人都知晓,而那些细微的恶行却多年未被发现和惩处。这既违背了《周礼》中设立官职的初衷,也不符合《春秋》中所述的等级分明、各安其位的道理。”

原文段三

“今外有公卿将校总统诸署,内有侍中尚书综理万机,司隶校尉督察京辇,御史中丞董摄宫殿,皆高选贤才以充其职,申明科诏以督其违。若此诸贤犹不足任,校事小吏,益不可信。若此诸贤各思尽忠,校事区区,亦复无益。若更高选国士以为校事,则是中丞司隶重增一官耳。若如旧选,尹模之奸今复发矣。进退推算,无所用之。昔桑弘羊为汉求利,卜式以为独烹弘羊,天乃可雨。若使政治得失必感天地,臣恐水旱之灾,未必非校事之由也。曹恭公远君子,近小人,《国风》托以为刺。卫献公舍大臣,与小臣谋,定姜谓之有罪。纵令校事有益于国,以礼义言之,尚伤大臣之心,况奸回暴露,而复不罢,是衮阙不补,迷而不返也。”

注解

“如今,朝廷外部有公卿将校等高级官员统领各个官署,内部则有侍中、尚书等重臣综合处理国家各项事务。司隶校尉负责督察京城的治安,御史中丞则监管宫殿内的秩序,这些职位都是经过严格选拔,由贤能之士担任,并且以明确的科条和诏令来监督他们的行为,防止违规。如果这些贤能之士都不能胜任其职,那么那些地位低微的校事小吏就更加不可信赖了。如果这些贤能之士都能尽心尽忠,那么校事小吏的存在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即便我们再从国家中选拔更为杰出的人才来担任校事一职,那也不过是给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等职位增加了一个重复的职能而已。而如果我们还是按照过去的标准来选拔校事,那么像尹模那样的奸佞之徒就有可能再次出现。无论从哪个角度推算,校事一职的存在都是多余的。

过去,桑弘羊为汉朝谋求利益,但他的做法却引起了卜式等人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只有除掉桑弘羊,天空才会下雨。如果政治的得失真的能够感应天地,那么我恐怕近年来发生的水旱灾害,未尝不是由于校事一职的滥用所招致的。

历史上,曹恭公疏远君子而亲近小人,这种行为被《国风》所讽刺。同样,卫献公舍弃大臣而与小臣谋划国事,也被定姜指责为有罪。即使我们假设校事一职在某些方面对国家有益,但从礼义的角度来看,它也伤害了大臣们的心。更何况,当校事的奸邪行为已经暴露无遗时,却仍然不加以罢免,这就像是帝王的礼服上有了破洞却不去修补,迷失了方向却不肯回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