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科举之路实不轻松
一、大喜日子,新郎的行为却很诡异
岁月如流水般奔腾向前,很快来到了成化二十三年(1487)。
王守仁做梦可能也不会想到,一个人的死,让他连京城都待不下去了。
不过,此人级别有点高,高得自个儿一死,天下百姓都不得安生,都得披麻戴孝——他就是成化皇帝。八月二十二日,明宪宗驾崩于紫禁城。
皇太子朱祐樘擦干眼泪登基,次年改年号为弘治。明朝十六帝中奇葩很多,弘治皇帝却是其中比较有为、锐意进取的一个。他在位期间广开言路、重用贤臣、倡行节俭、关注民生(至少是表面上),因而他开创的治世被后世史家(不无夸大的)赞誉为“弘治中兴”。
而有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王守仁,无疑是重大受益者之一。如果换一个皇帝,本书男主角的成长路径很可能会完全不同。
王华本来想通过“荫一子入国子监”的方式,让“是非精”王守仁进入官场。可成化老兄这么一完,王华的小算盘也打不成了,只能让老大走正常程序,老老实实地参加科举。
京城的花花世界诱惑太多,正能量太少。你小子还是回到状元的故乡,好好受熏陶吧。再说了,想参加乡试,通常还得回原籍报名。
王守仁哪一年通过童生试[1]的,正史上并无记载。但十六七岁的他,显然已经有秀才身份,有资格参加乡试了。经常与王守仁相提并论的两个浙江老乡,刘基十二岁中秀才,于谦则是十五岁中的,和他们相比,王家大公子应该也不会晚多久。
当时,王伦老两口可能是在京城住腻了,也可能是跟赵氏相处得不愉快,也有了回乡的打算。这不正好吗?祖孙仨人一起回去,正如五年前他们一道过来。
各位看官,王华是不是大脑又短路了?在老爹眼皮底下,王守仁都敢各种作,各种㨃天㨃地,各种脑回路清奇。要是把这小子放回老家,在爷爷的纵容之下,他不得把瑞云楼拆下来,组装成几艘战船,开到姚江操练水战?
那不能。家里还有很多亲戚朋友可以好好盯着王守仁,不会容忍他无法无天。而且,王华还有别的着数制约老大。
转过年,就到了孝宗弘治元年(1488)。七月的一天,王阳明正在余姚自家书房埋头苦读(课外书),突然收到当爹的寄自北京的一封亲笔信。这一年,王华被擢升为经筵官,还参与了《明宪宗实录》的编纂,可谓官运亨通。
感谢大明发达的驿站制度,老爹这封信能及时送到熊孩子手中。王守仁不看则已,一看就傻眼了:
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嘛,人家还这么年轻……
按中国传统的年龄算法,王守仁已经十七岁,算是成年人,可以娶妻生子了。
按今天的标准,他小朋友不满十六周岁,只是个小屁孩,只配对着姑娘的背影流口水。
王华让儿子马上收拾东西,前往江西布政司首府南昌。去南昌也就罢了,还要他去拜见一个陌生的叔叔;见叔叔也就罢了,还要和叔叔的闺女拜堂成亲!
南昌对王守仁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在他的记忆中,八百一十三年前(675),唐代大才子王勃在南昌写下的《滕王阁序》,读书人都爱看;一百二十五年前(1363),刘基策划的鄱阳湖大战,可以说中国人都知道。除此之外,就再没有什么关于南昌印象了。
把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女生娶回来相守一辈子,风险指数有些大,幸福指数有些低。当然在那个年代,神州大地上就几乎没有自由恋爱的年轻人,他们既没有这样的机会和缘分,又没有这种意识与能力。
王华为什么急着给儿子成亲?还不是希望有人能替自己管教他。
有人说:“男人如果不结婚,永远都是个孩子。”我管不了你,不信你未来的岳父和媳妇,还能任由你这么折腾!王华当然没法给瑞云楼装监控,但以自己多年来对儿子的了解,他知道王守仁和“安分守己”之间,还隔了好多条街。
而且这场婚礼,还是女方家主动提出来的,并建议婚礼就在南昌办。盛情难却,王华又怎么可能不答应呢。
不过,由于公务繁忙,他还得留在京城,不能见证儿子娶亲了。
这时候的王守仁一定不会想到,自己的一生,将会和南昌有这么多的缘分。
南昌的历史,因为王守仁的贡献而更加精彩;而因为南昌,王守仁一举奠定了自己的传奇地位。
他不光是南昌的女婿,还是南昌的红人,更是南昌的骄傲。
按说王华贵为当朝状元、朝中红人,他的长公子王守仁相貌出众、谈吐不凡,自然会被京城官员青睐。很多家有女儿的官员或商人,肯定想打他的主意,想攀这门亲事,想改善后代的遗传基因,想让自己有更多吹牛的资本。
既然如此抢手,王状元为什么不为孩子找个正宗的北京大妞,把王家血脉搞得更“高贵”一些,却要舍近求远,大老远地在南昌给小守仁定亲呢?
没办法啊。王华是个重合同守、信用的人。这门亲事在他中状元不久,就已经定下了。
镜头一闪,回到成化十九年(1483)的八月。当时王华还在翰林院上班,余姚老乡诸让担任本年顺天府乡试的考官,顺道来王华府第拜访。王华就让小守仁出来拜见长辈。
结果,就因为在王家多看了几眼,诸让再也忘不了这孩子清秀的容颜。
王守仁年纪虽小,待人接物却很有分寸,落落大方,诸让越看越喜欢(可惜小守仁日后各种㨃天㨃地的名场面,他都无缘领教)。诸让立刻想到,这孩子再过几年,上门提亲的恐怕能把门槛踏断。到那时候,只怕自己长相平平的女儿,连进入候选名单的机会都没有。女大十八变?那都是别人家的女儿!
不行,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诸让立即开门见山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当时的王华只是一个翰林院修撰,人家诸让怎么说也贵为吏部郎中,正经的正五品官。再说,无论从王、诸两个家族的利益,还是从两个男人的交情来讲,都不能拒绝这门亲事。
至于诸小姐[2]相貌如何,是否能让儿子满意,这可不在王华考虑的范围内。“娶妻娶德”,这是中国读书人的传统理念。(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娶妾娶色”,老爹不就是典型吗?)
诸让开口提亲,王华很快就答应了下来。自打订下了这门娃娃亲之后,诸让在官场上也是平稳进步,当上了从四品的江西布政司参议。王华就更不用说了,在北京城有了体面的工作、体面的府第、体面的新夫人。当初王家的条件似乎还配不上诸家,现在,两家完全是门当户对,强强联合了。
不过,天知道这诸让怎么想的。古往今来,有几对夫妻是在女方家里办婚礼的?王守仁又不是倒插门。可能是老爷子太喜欢女婿了,也太看重这门亲事,想着法子帮王家省钱。
过去有人认为,诸让是王守仁的远房舅舅,诸小姐是王守仁的表妹。这种说法是否准确呢?我们后面会讲到。
婚礼这一天,是皇历上大吉大利的日子,诸府装饰一新,大红喜字贴得到处都是。南昌城里很多有头有脸的官员和名流都来了。
仪式是讲究的,礼数是周到的,流程是烦琐的,酒宴是丰盛的,主家是用心的,来宾是愉快的……
在热烈欢快的气氛中,一对新人走了出来,开始走婚礼的各种流程。在座的客人警惕地交换了一下眼神:这阵势他们从来没见过啊。
只见这俩孩子身着盛装,举止讲究。其中一个顶着大红盖头,当然是新娘子;另一个,脸上却戴着图腾面具!在众人的一片惊诧声中,久经大场面的诸让不失时机地站了起来:
“各位,这是夫家那边的风俗。”
对嘛,既然把婚礼都放在娘家办了,当然也要尊重一点人家的习惯。
客人们无法打消疑惑,但在这样的大喜日子里,也不愿意多想。当年又没有手机,谁还能上网搜索一下“浙江余姚有没有男子结婚戴面具的传统”?
不过这个新女婿也真有个性,给客人们敬酒时面具都不摘;有小孩子起哄,他甚至要抡起拳头打人。
一天的喧嚣终于归复平静,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诸让把一对新人叫到了房间。你说都这个时候了,难道他还要给年轻人讲解动作要领?
新郎慢慢摘下了面具,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个人皮肤较黑,哪里是王守仁嘛!
诸让从怀里掏出了一张银票,递给了“新郎”,并且非常严肃地提醒:“此事万万不得声张出去,不然……”
那人急忙点头:“大人放心,小生万万不敢!”随后很知趣地消失在夜色中,当然也消失在了历史长河里。
新娘子也摘下了盖头,面带泪痕,绝望地问父亲:“夫君是不是不喜欢我啊,他还会不会回来?”
“天太晚了,明天一早我就多派家丁,全城寻找。如果是被人绑架了,要多少赎金,我都满足他们的要求!”
话虽这么说,一家人怎么可能睡得着?本来是成亲的大好日子,新郎官王守仁却突然失踪了。为了把婚礼进行下去,诸让不得不找了个替身和女儿拜堂。为了不被人看破,还特意想出了戴面具的点子。
天已经大亮了,诸让把家丁集合在一起,给他们布置了任务,要在南昌城展开地毯式搜索,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新姑爷找出来!
王守仁这是逃婚,还是被人给绑架了?
注释:
[1]获取秀才资格的考试,分为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2]在《此心光明:王阳明传》中,作者杨东标认为诸小姐名叫诸婉龄;《我是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心学之旅》中,作者宗承灏认为她名叫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