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隔离:划界城市的全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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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种族隔离(Segregation),”传教士顿了一下,好让信众充分感知他所传达信息的严肃性,“显而易见遍地皆是。”此时此地,正是1910年12月4日,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市。大部分信众是非裔美国人,他们聚集在圣所,甚至连约翰·卫斯理卫理公会教堂(John Wesley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的台阶上都站满了人。人们已经知晓牧师欧内斯特·里昂博士在说什么。事实冷酷无情,但至少就美国而言,尽皆如此。在这个国家,黑奴解放已近50年。然而眼下,无论是在巴尔的摩还是在其他地方,即便在曾经实行奴隶制的南方之外的城市,白人都在叫嚣着寻求维持政治霸权的崭新方式。他们设计了一项种族控制的崭新技术——隔离。[1]

大概从1900年起,美国各地身居政治顶层的白人以一波高过一波的声浪喊出这四个可怕的音节。(1)借着种族隔离的名义,他们通过了法律,迫使黑人去往吉姆·克劳法(Jim Crow)(2)规定的下等的学校、火车车厢、铁路站台和候车室、餐厅、剧院、公共浴室、游乐园乃至公共喷泉。老板和白人雇员强加了肤色标签,禁止黑人从事较高声誉工作。法律禁止黑人投票,让这一体系愈发巩固。

同年早些时候,1910年7月5日,巴尔的摩一群愤怒的白人迫不及待地要采取进一步行动,把种族隔离扩展到城市的住区之中。正是因此,里昂提醒他的信众:“巴尔的摩城中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the city fathers of Baltimore)正在谋划一项措施,想要尽最大可能剥夺自由人拥有并在其自家房屋中居住的权利。”里昂布道两周之后,1910年12月20日,市长J·巴里·马胡尔(J.Barry Mahool)签署了本城首部种族隔离法令。按照这一法令,巴尔的摩的每条街道都根据法令通过时占多数居民的种族划分为“白人街区”或“有色街区”。对于那些搬迁到列为“对立种族”街区中的人,法令设定了100美元罚款和长达1年在巴尔的摩监狱的监禁作为惩罚,黑人帮佣居住在白人雇主家中的情况除外。

里昂牧师的信众成员已知晓这个坏消息,但传教士希望信众的思路进一步扩展。种族隔离已经开始在巴尔的摩实施,毫无疑问也正在美国蔓延。不仅如此,这一制度还在向世界各地延伸着。几乎所有地方的白人都认为,有必要以肤色划界(这也正是本书主题)——这关涉按照不同种族把城市重新划分为相互分离、有失公平且充满强制的住区的困难且复杂的过程。

正如里昂牧师指出的,对城市住区种族隔离的狂热,“不仅在美国,甚至在非洲,黑人的故土家园也激起了共鸣。”对此他有亲身体验。他刚从非洲西海岸利比里亚的美国长驻公使兼总领事(US resident minister and consul general)任上返回。据里昂所言,在弗里敦——英国殖民地塞拉利昂的首都附近,“白人们从山谷中搬走,把这些地方留给黑人,而他们则去往山里”。他提到了“山中避暑地”(Hill Station),这是英国当局在距弗里敦纯黑人市区数英里远的一座小山顶上开发的纯欧洲人居住区。讽刺的是,弗里敦纯黑人市区是他们在19世纪为重获自由的奴隶建造的避风港。[2]

种族隔离作为“一种方法”,里昂接着说:“风行于广袤的非洲大陆所有白人生活的地方。”无疑,传教士指的是南非联邦城市推行的崭新种族隔离措施,该国讲英语和讲非洲荷兰语的定居者在同年早些时候达成一致,要组建纯白人殖民政府。当然,他也轻易地列举了非洲其他地方殖民城市中发生的类似事件,这些事件是由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比利时人或葡萄牙人主导的。

此外,种族隔离绝非仅限于美国和非洲,也并非在20世纪之初乍现。为巩固精英群体的权力和财富而实行的城市隔离设计,可追溯到最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城市,且在大多数其他古代文明中都得到频频印证。欧洲的殖民隔离至少可上溯到中世纪,当时爱尔兰的英格兰殖民者和地中海东部的意大利商人都在海外殖民城镇中为自己保留了独立空间。威尼斯和其他欧洲城市的基督教统治者为犹太人建立的定居点也是同样操作。把“黑人之城”与“白人之城”分离的想法,可回溯至1700年。当时英国统治者认为按肤色划分对于统治印度南部殖民城市马德拉斯(今日的金奈)而言至关重要。而“种族”则早在18世纪晚期就已进入有关英属印度首都加尔各答城市隔离的讨论之中。英国官员在19世纪早期创造了“山中避暑地”一词,用以描述他们在印度高地建造的数十座隔离城市,比如西姆拉。而荷兰人更早,在100年前就在爪哇岛建成了类似的地方。巴尔的摩1910年的隔离法令绝非首创。在19世纪中叶,中国和环太平洋地区城市就已经出现按肤色对城市空间划界的立法尝试。比如在上海、香港和旧金山,出台了法律,禁止华人在城市白人住区中居住。“隔离”(segregation)一词最早使用,指的是香港和孟买在1890年代采用的种族隔离技巧。自此之后,它鼓动着我所谓的“种族隔离狂热”全球流行,横扫亚洲、非洲以及大西洋。这种狂热甚至在拉丁美洲城市也激起波澜,比如里约热内卢和布宜诺斯艾利斯。该地区肤色之分通常并不如其他地区那样清晰。庞大的种族隔离殖民之都在诸如法属摩洛哥的拉巴特和英属印度的新德里等地崛起,标志着基于种族隔离分区的崭新而傲慢的城市规划野心。这一时期所有城市隔离中最为激进的形式,在两种快速工业化的白人移民社会中显现。在诸如德班、开普敦和约翰内斯堡等南非城市中,帝国官员和白人定居者为1948年以后所谓的“种族隔离制度”(apartheid)开创了先例。就美国而言,巴尔的摩种族隔离法出台后不久,就迎来了一个更“微妙”也更持久的种族隔离体系——芝加哥市基于房地产市场的种族动态而设计的体系。

里昂博士在巴尔的摩发出警告后的20年,城市种族隔离的浪潮达到顶峰。然而,里昂博士的会众对于他的示警郑重以待。他们帮助他领导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旨在阻挡白人种族隔离主义者的野心。到1930年代,这一非裔美国人的民权运动已经与类似运动达成松散联盟,为遍布非洲和全球的殖民地民族解放提供支持。到二战之后,经由上述运动的不懈努力,种族主义和隔离制度都已得到广泛消除,白人也被迫放弃了曾经按照肤色对城市空间划界的诸般做法。

然而,20世纪早期的种族隔离狂潮,却为当今世界各地城市留下诸多可怕的遗存,对于其所处的更为广阔的人类社区而言更是如此。美国住区隔离体系中的若干方面,可在世界其他富裕国家的不同城市中得窥端倪,比如伦敦和巴黎,它们可谓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白人隔离主义者的故乡。拉丁美洲城市以及欧洲人和美国人不久之前曾在亚洲和非洲统治的城市,已经转变成为等级划分鲜明的巨型城市。在这些城市之中,由国际金融机构施加的崭新压力强化了殖民时代种族隔离主义城市政策的遗存。美国的吉姆·克劳法在1960年代被取缔,南非种族隔离制度也在1994年废除,但是由白人定居者主导的城市种族隔离仍在当今世界若干最为剧烈的政治冲突中发挥作用,最为显著的是北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以及以色列-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和其他城市,这着实令人沮丧。在很多地方,种族隔离主义明显的种族成分已经通过对阶层、文化、族群以及宗教的讨论加以冲淡或掩饰(用宗教来转移话题最为危险)。但是,其潜在的逻辑以及诸多技巧,无疑延续着1910年里昂牧师对他的信众所示警的那些力量的遗存。

今时今日,超过半数人类是城市居民。我们对于城市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需求。城市提供相对丰富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机会,城市也具有缩减人均环境足迹的潜力,因此,对于人类这一物种的生存而言至关重要。毕竟,数十亿人口正在快速繁衍,地球的资源也在快速消耗。但是,城市中的隔离却让它们无法担此大任——隔离让城市不再公平、不再民主、不再宜居、不再安全,也无法对所有人提供支持和保障。[3]

本书是在里昂牧师的巴尔的摩布道100年之后写就,对他布道的主题提供了更新和详尽阐释。本书提示我们应该进一步扩展思路,不仅把全球频现的住区肤色之分纳入考虑,还要虑及本书的要点:之所以导致城市隔离的运动延绵不绝,是因为它们彼此相连。

无论他们在何地以何种方式行事,城市种族隔离主义者总是在三大类机构中工作,这些机构对于现代西方全球主导地位的崛起极为关键。它们是:政府部门、知识交流网络以及与现代资本主义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机构。世界各地的隔离主义者都有赖于如此强大的机构联系,单凭这样的联系就可以输入输出人员、思想、金钱以及特定的实践和政策工具,这对于他们把城市加以分割的项目取得成功而言不可或缺。

但是,我们必须熟知这些机构如何运行。尽管种族隔离主义者的信仰和行动通常是邪恶的,但就隔离主义的传播而言,并不存在无缝衔接且遍及全球的卑劣阴谋。从根本上来看,强制性按肤色为住区划界是一种政治行为,关涉巨大的权力。但是,上述权力的行使往往涉及协商和冲突。在激烈的权力争夺之中,城市种族隔离现象时隐时现。从历史上来看,这些争斗发挥的最重要作用在于,让种族隔离主义者成为反对派运动的众矢之的,而反对运动往往由有色人种领导。此外,城市白人居民不同群体之间的冲突也非常重要,三大类最具权力的种族隔离主义机构之间和内部的冲突同样不可忽视。

在导致城市隔离的所有机构之中,政府是最重要的,通常如同殖民帝国一般行事。其中,英国、法国和美国这些帝国支持并重演了全球迄今为止数量最多的种族隔离地方运动,尽管种族隔离的蔓延也离不开小规模国家、殖民地或城市政府的推波助澜。所有类型的政府都卷入其中,从专制政权到实施种族排斥的共和国,再到名义上非种族歧视的民主政权,都不能置身事外。城市隔离主义政治与政府所面对的若干最为基本的问题密不可分:谁会成为市民?谁将获得何种权利和优待?领域边界应延续到何处?哪些人将获准越界?应如何对不同规模的辖区加以管理?许多情况下,城市按肤色划界与政府主导的暴力与暴行直接相关:福利、征服、种族清洗和种族灭绝。

西方知识分子、种族主义理论家、科学家、医生、律师、城市规划从业者和各种类型的城市改革者,对于种族隔离主义思想和实践的合法化一直发挥着关键作用。自18世纪晚期起,他们建立起非常密集的知识交流机构,很快就遍布全球。在国际会议上、在长途巡回演讲中、在专业期刊文章、报纸、发行量甚巨的杂志和畅销书上,他们对种族和种族隔离的思想开展激烈讨论。并非所有白人知识分子和改革者都赞同居住隔离,但那些支持者通常能够对政府的城市政策产生巨大影响力。

为了让按照种族分隔城市得逞,白人需要控制广布的房地产市场,需要最大程度地削弱有色人群的力量,以免他们在白人为自己保留的地段购屋置业从而打破(白人精心维持的)种族隔离。这就意味着现代资本主义核心机构触角的延伸:诸如财产法庭和产权登记处等政府机构;诸如房地产代理商、测量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土地开发公司和金融机构等营利性企业;以及在大型移民社会中由白人业主组建的基层组织。

其他类型的跨国资本主义公司也对城市的塑造产生深远影响,它们有时会对城市种族隔离发挥重要作用。每当资产阶级雇主试图开展种族主义宣传或在工作场所引入严格的职业肤色划分来瓦解多种族工人运动时,他们可能也激发了居住隔离主义者在住区效仿行事。传媒公司对传播包含种族主义意象的流行文化抱有浓厚的兴趣,这正中种族隔离主义者下怀,在白人移民社会中尤为如此。对于诸如南非和美国等工业化进程中的资本主义社会而言,极可能(但却难以验证)因大规模社会变革导致的普遍焦虑加剧了种族焦虑,进而成为众多白人支持种族隔离的基本原因。

但是总体而言,跨国公司对于城市住区种族分异所发挥的作用并不恒定。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跨国公司的所有者在贸易、在进入大型消费者市场、在招募和控制大量劳动力,或者在把公司运营的社会成本转嫁给政府过程中的各种利益考虑,可能导致他们在这一问题上具有不同的立场,可能会强烈支持,也可能会举棋不定,还可能会明确反对。

因此,从全球视角审视居住隔离,我们既不能对唯物主义理论所持有的“正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造成了种族隔离”的观点照单全收,也不能对“自由市场”理论所持有的“资本主义无关肤色(colorblind),种族隔离终将消弭”的观点深信不疑。但是,我们可以明确如下事实:土地市场是资本主义制度之一,种族所关联的经济利益对于城市划分而言愈发重要,甚至可以说已经成为当今城市中最为重要的种族隔离主义推动力。制造业或采矿业资本家,就居住隔离而言并不牵涉明确的公司利益,但当涉及其自身土地市场利益时,他们通常会成为激越的种族隔离主义者。在城市房地产市场中,如果白人认为深肤色邻居对他们的物业价值带来威胁,种族隔离中因种族而定的经济利益(通常与阶层隔离中的类似经济利益结合)变得难以抗拒。

政府、知识网络和土地市场在种族隔离主义者的戏剧化表演中产生的重要性因城市而异,有时政府不得不从核心角色上退位。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本书在阐述中摒弃了对法律隔离(de jure segregation)和事实隔离(de facto segregation)开展惯常的辨析,前者意为由政府立法强制执行,后者意为非制度性的,仅仅基于文化信仰或习俗而产生。首先,政府可以采用立法之外的其他手段来实行隔离。其次,对于那些政府无法扮演核心角色的城市,知识网络或土地市场机构对于隔离的形成发挥着主导作用,准确地说是因为这些机构提供了自身的强制形式。种族隔离绝对不会如“事实”(de facto)这样的表述所暗示的那样“恰好”自然而然地发生。底线在于:种族隔离总是与某种形式的从制度上而言有组织的人类意图相关,如同这些制度也总是凭借广泛持有的信仰、观念和习俗来维持自身的权力。

无论他们以何种方式按肤色对城市划界,白人种族隔离主义者必须与政治反对派持续斗争。种族隔离可能会削弱深肤色人群的政治权力,把他们拘囿于城市的劣等地段,但却并不能剥夺他们的全部力量,他们也绝不会任由自己被排除于城市重要有利条件之外。在某些情况下,受排斥的人事实上甚少需要制度协调就可执掌他们的权力。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可以非正式地集体无视种族隔离。有色人群中的少数富裕者在白人住区购买房屋,他们这样做通常并没有什么整体协调计划,但从历史上来看,这对住区种族划界带来了最严重的威胁。有的时候,有色人群可以发起更为正式的草根抗议组织和运动。一旦成功,他们就能够从复杂的正式机构中攫取些许权力,如若不然,这些机构会继续实施隔离。即便在政府、思想界或住房市场内部也是如此。最后,他们可能通过大规模的街头骚乱、暴乱,有时甚至是城市战争来彻底打破种族隔离主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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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探讨制度发挥的作用之外,本书还就城市和全球历史中肤色与种族所发挥作用的若干观点展开讨论。在公元1600年之前,这些概念相对模糊,而“白人”“黑人”和“种族”等词语对城市或者全球政治而言都甚少产生影响。1600年之后,先是黑人的称呼,再是白人的称呼,在西班牙帝国、大西洋奴隶贸易和美国种植系统中愈发重要;到1700年,身处亚洲的英国殖民官员首次把此类基于肤色的概念纳入城市住区隔离之中。即便如此,黑人或白人都未被视为“种族”,直至1700年代末,种族这一概念才从“祖先”的模糊同义词转变为对不同种类的人加以分类的通用系统。自此之后,种族成为全球政治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城市种族隔离也就因之而起。

按种族开展城市隔离,是单一文明的代表者所创造的第一种类型的城市住区隔离,随后蔓延全球。随着西方白人种族隔离主义者开始按照种族这一崭新类别来分裂城市,他们既对其他类型城市分裂政治的思想和工具加以借用,也对其重塑。对于殖民地的种族隔离而言,源于17世纪伦敦土地市场中的为划分阶级所设计的工具格外重要。运用这些技术按照种族对殖民地城市进行分割,就转而为迎合基于阶级的住区隔离在全球蔓延推波助澜,当殖民城市转变为独立国家后尤有甚之。然而,西方种族隔离主义者同样发现可借用源于世界其他地区,甚至有时可追溯至古代的若干惯例——诸神与凡人相互隔断,城里人与乡下人空间有别,国家之分、宗教之分、阶级之分、手工艺之分、种姓之分、氏族之分乃至于性别之分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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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城市隔离的全球历史,能够为近年来世界各地愈发激烈的城市之辩带来崭新启发。上述争辩通常围绕以下议题:伦敦、巴黎、阿姆斯特丹、汉堡、多伦多、悉尼和约翰内斯堡等城市是否正在形成与美国类似的种族隔离区?加尔各答、德里、孟买、雅加达、阿尔及尔、开罗、拉各斯、墨西哥城、里约热内卢或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贫民窟或棚户区都如何?它们是否“就像布朗克斯区一样”(这是一名来自布宜诺斯艾利斯贫民窟的年轻人曾经向来访的社会学家提出的问题)?反过来,美国和其他富裕社会是否出现了“第三世界情况”?种族隔离制度又是如何——即便南非已经在1994年废除了这一制度,是否它现在如同有人所认为的那样“已然遍布全球”?

对于某些人而言,为这些问题寻找答案有赖于对任何特定城市里隔离的程度加以量化,社会学家已经发明许许多多隔离指数,用以评测任何城市的真正分裂程度。对于另外一些人而言,最大的问题在于“术语”——也就是说,如何对隔离的城市住区不同类型进行划分。学者也寻求去回答这一问题,他们围绕着构成“犹太隔都”“贫民窟”“飞地”“黑人镇区”“殖民城市”的“理想型”——甚至说围绕着“隔离”本身的特征开展讨论。另有其他学者对隔离过程建立模型,从而对世界不同地区的城市加以比较。最著名的模型包括“入侵与继承”过程,它描述了当有色人种迁入时白人如何从社区逃离;“自愿隔离”模型,有时被视为“良性”隔离,指的是来自同一族群的人聚居于文化熟悉社区的情况。大多数此类概念都产生于就美国城市开展的研究之中,但它们与全世界息息相关。本书有赖于上述社会学研究,在涉及对任何特定时间开展城市比较时上述研究不可或缺。[4]

本书坚信隔离本质上是“政治野兽”,但本书重点大部分放在了城市分裂那些难以计数、分类或者建立模型的诸多方面。隔离是由实实在在的人而非机械过程所造成,隔离的思想、利益及其调用,以支持或反对隔离的惯例也都是复杂的。由之而产生的政治波折从未停歇。它们总是充满变化、不断变形、不可预估,甚至是充满内部矛盾的。我所希望表达的是,只有当我们把重点放置在关乎隔离更为混杂的方面,我们才能够对于不同城市长期以来经历的种族分界线的遥相呼应的关联获取清晰的图景,也才能够为城市之间的比较提供更丰富的背景。

为了迎合城市住区肤色分界的复杂性,本书反复归因于种族隔离政治固有矛盾的本质。无论如何,城市隔离这一概念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城市是许许多多不同之人汇聚之地。人们在此聚合,庞大的聚居地因之而创建——人与人之间的地理距离在此处消弭而非增长。对于白人主导的多种族城市来讲,这种矛盾常常会转换为切实的政治困境。城市发展可以帮助他们建立政治声望、创造巨大财富并激发文化和智力创新。但是,如果城市增长的优势来自城市中大量有色人种的聚集,则增长也会对白人的统治构成显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威胁。有些白人,以南非的白人为代表,对这样的威胁作出的反应就是限制增长,施加其所谓“流入控制”(influx controls)从而抵挡可能迁入城市的黑人移民。但大多数白人,从马德拉斯(现在的金奈)的英国创建人开始,还包括后来许多流入控制的顽固支持者,都把黑皮肤人的住居隔离视为解决其政治困境的必要工具:以此享受城市增长的果实,并驯服其带来的威胁。即便如此,种族隔离政治仍建立在另一个悖论之上。比如,有色人口数量增长会威胁到为限制他们而设计的肤色界线。相反,强加肤色界线运动通常源于白人对于被黑人移民“淹没”日渐累积的恐惧所产生的动力。即便悖论消除,基本矛盾仍在:尽管经历数百年隔离,城市一直都是来自世界不同地方的人产生大规模互动的场所,世界历史上的大多数民族和文化的融合也都是在城市之中发生。如果没有隔离,城市将是酝酿此类潜在有益互动的更伟大之地。

另一悖论来自隔离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按种族实施住居隔离是扩展白人种族权力的一种手段。但为了实施隔离,白人还需消耗权力。为了完成分裂城市这一艰难任务,领导者需要放弃某些政治资本,或为部署军事力量付出高昂代价,或投入必要资源以建立劳工控制和剥削体系,或实施歧视性选举制度,或在思想世界中为权力而战,或掀起白人领导的草根社会运动,或对货币、金融资本和土地财产的专有权体系提供支持。住居隔离往往有赖于其他形式的隔离,而这些隔离都需要大量政治努力才可维持,比如投票点、工作、学校、公共便利设施的隔离,小镇和村庄里的隔离,乡村不同地区间的隔离,甚或国与国之间的隔离。面对这些成本,隔离主义者不得不对分裂城市的一切不便之处是否值得加以精心算计——确认因之耗费的权力是否为他们换来比以往更多的权力。这样的算计,本质上关涉白人对于隔离信心的检验,这也正是在白人城市社群及其体制内部出现矛盾的主要原因。吊诡的是,无论在南非还是在美国,在那些隔离尤以种族隔离的形式为显著的地方,上述内部矛盾决定了城市肤色界线能否成功。

反对种族隔离的运动也面临着痛苦的悖论。如果弱势群体打破城市肤色界线并分散在城市各处,他们在充满敌意的世界中,为自己的集体和制度权力提供力量的城市地域基础将会被削弱。犹太人在其早期现代聚居区中面临着这一困境;民权运动期间的美国黑人也以不同形式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在这些情况下,白人可以主张从种族隔离中获得额外的政治利益。亦即,他们的对手不能声称自己是严格的反种族隔离主义者,进而因这种原则立场占据道德高地。令人沮丧的是,许多取得成功的反种族主义运动,包括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的诸多反殖民运动,一旦赢得权力就转向了隔离。也就是说,当我们把反种族主义运动的空间策略与“自愿”隔离画上等号之前,一定要三思而行——更不必说断言任何形式的“自我隔离”都是“善行”——即便这样能够创建出成功的文化避风港。“自愿”一词绝不应取代对相对制度力量的仔细分析,以及对于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城市中的反种族隔离主义者或非主导群体可用的不断变化且通常范围狭窄的政治选择的仔细分析。[5]

在针对城市空间的剧烈冲突中,白人为种族隔离提出的依据中还存在另一个悖论。白人经常以自身的种族至上为种族隔离辩护。但同样重要的一个理由在于白人的脆弱性——城市中黑肤色人口的增长,被叙述为将对白人带来致命的政治、经济、文化、身体甚至性威胁。事实上,与“白人至上”的傲慢表达相比较,白人对其声称所面临的不公正而产生的道德愤怒,在为城市种族分裂最专制的形式展开辩护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种说法很有说服力,因为这就把注意力从种族隔离强加给有色人种的不公上转移开来。一些种族隔离主义者,尤其是在美国的种族隔离主义者,历经声势最大的政治反对运动——20世纪中叶的反殖民和民权运动而幸存下来,正是采用了与之不同但却密切相关的策略:他们试图掩饰支持种族特权的意图。最近,他们干脆否认城市中存在种族不平等,甚至伪装成平等主义者和反种族隔离主义者的姿态。

最后,种族隔离的做法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种族隔离主义者努力使居住界线成为强制性且无懈可击的。对他们用以分割城市所使用的工具(以及当地自然特征)开展快速调查,就可发现如下所列:墙壁、栅栏、战壕、堡垒、围栏、大门、警卫室、检查站、铁路轨道、公路、隧道、河流、运河、入口、山腰和山脊、缓冲区、自由开火区、非军事区、警戒线、卫生设备、树木屏障、路障、暴徒、恐怖主义、警察、军队、宵禁、隔离、规定携带通行证的法律、劳工大院住区、建筑清理、强制搬迁、限制性契约、分区条例、种族操纵的惯例、种族注入的经济激励措施、隔离的私人和公共住房开发、专属住宅区、门禁社区、独立的市政府和财政系统、土地所有权和信贷的歧视性准入、农村保留地补充制度、流入控制法以及对海外移民的限制。

另一方面,以种族隔离为基础的白人权力主张,从根本上说,始终依赖于保持肤色界线的半渗透性——亦即,通过对特定形式城市越界的授权而实现。比如,为了迎合部分白人的经济利益,种族隔离法(如巴尔的摩通过的法律)几乎总是豁免家庭佣工,有时其他深肤色工人或商业伙伴也可以跨越界线。由于深肤色工人的广泛流动,白人专属的商业和住宅区的街道通常给人一种邻里融合的印象。性别利益也很重要:白人,通常是男性,总是默认跨越种族界线来寻求性满足。也许最重要的是,白人警力和军队必须有权跨越种族之界,以保持种族隔离的无懈可击。

* * *

为了追溯在不同地方呈现的矛盾戏剧之间的联系并加以比较,我们需要牢记最后一个凌乱的思想:种族隔离的政治大戏,总是同时在多个舞台上演。当然,大部分行动发生在城市及其郊区,以及城市内部更为微小的空间——住区、街道以及家庭内部。但是,这些更小的都市、地方或者亲密者之间的戏剧化冲突总是与政治舞台呈现的城市层面更为波澜壮阔的冲突相关联——它们在省或州的层面,在国家之中、地区之中,在大陆和大洋之中,在半球之内,甚至有时遍布世界上演。

正是在上述宏大的背景之下,1700年以后,西方扩张辐射全球的机构首先步入城市种族隔离政治阶段。作为对全球权力角逐的一部分,帝国政府、跨洋知识网络和西方土地企业通过城市政治戏基本要素的输入和输出,跨越距离对城市种族隔离支持运动提供帮助。这些要素包括:主要特征、制度影响、理念、金钱和具体的城市分裂政策工具。然而,这些机构无论去向何方,都不得不在城市的小舞台上登场,把他们在某一地方编排的政治戏的情节加以改编,以适应其所识别出的其他地方的情况。以另一种反转的视角观之,正是因地制宜的灵活性,才使得种族隔离的广泛传播成为可能。

本书试图把关乎城市种族隔离的全部政治戏剧——无论是最为庞大还是最为细微的,以及介乎其中的诸多尺度——置于一个单一却又广布,时有变化却总充斥矛盾的叙事之中。在一种地理对位法中,要求我们由广角镜头到各种望远镜和双筒望远镜,再到高度聚焦的显微镜不断切换,同时观看在多个舞台上演的种族隔离政治大戏。同时,本书的叙事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按年代推进,以城市隔离政治为中心重述了这个在人类历史中广泛存在的故事。

本书首先探讨了古代和中世纪用以分割城市的肤色之界的历史背景。随后,本书的故事追溯了以肤色和种族为基础开展居住隔离的污渍斑斑的扩散过程,从1700年至今,这一过程攻城拔寨,席卷了一个又一个城市的政治。

叙述中所勾画的地理路径令人惊诧。大部分种族历史始于大西洋世界,奴隶贸易激发了最早在政治上采用的不同肤色和种族的区别化对待。但是,本书的主线却开始于印度洋,探讨为何马德拉斯和加尔各答的英国殖民官员为了划分城市的特定目的而对肤色和种族的概念加以调整。在此处,官员、改革者以及土地投机者为他们的种族隔离政策发明出最为经久不衰的若干理由:它能够展示西方帝国使命的伟大;它使得官员能够高效率地对多种族殖民地加以管理;它可以减少瘟疫和种族混杂的危险;它可以保护白人城市房地产的价值。

种族隔离及其指导原则正是从这些殖民之都蔓延到其他地方的。为了追溯城市种族隔离的第一波大规模浪潮,我们必须去往所谓的印度英国统治驻地——在19世纪早期,这些军事和行政隔离的前哨遍布整个次大陆的广阔区域,最终成了迷人的山中避暑地。与此同时,第二波浪潮与所谓的“打开中华国门”相伴而生。这一过程让注入种族的城市割裂实践继续向东演进,到达东南亚,到达中国,并跨越太平洋出现大爆发,到达位于澳大拉西亚(Australasia)和北美西部的白人定居者殖民地。

当1894年香港和1896年孟买爆发鼠疫时,这两个城市成为种族隔离实践传播的崭新关键节点。随着鼠疫通过遍布世界各地的航线传播,全球范围最大规模的种族主义城市分裂浪潮,打着城市公共卫生改革的幌子即将粉墨登场。这些改革,首次被明确称为“隔离”,蔓延到亚洲、非洲和美洲的数百个城市。

这个“种族隔离狂热”时代一直延续到1920年代早期。在群情鼎沸之中,国际城市规划运动对种族隔离的做法表示支持。殖民地政府赞助了越来越复杂、综合和构造精巧的实践,导致了另一波从欧洲(最主要是从法国)辐射到所有殖民地甚至拉丁美洲的城市割裂浪潮。

在狂热时代,我称之为“大种族隔离主义”(archsegregationism)的更激进和更全面的形式在南非和美国兴起。为探知这些操作如何成为两国国家城市政策的核心,并了解它们如何在反种族主义民权运动和反殖民运动在全球取得胜利的时代依然持久坚持,本书对约翰内斯堡和芝加哥展开分析,因为它们是1920年代城市分裂政治的轴心。同时还展示了激进城市隔离主义的相关和松散联系的形式如何进入欧洲的心脏,并对加速纳粹恐怖主义大屠杀推波助澜。

在我们这个时代,20世纪早期种族隔离狂热的诸多遗存依然困扰着地球上的所有城市——尽管里昂牧师发出了警告,尽管人们普遍反感我们所处时代的种族暴行,尽管反种族主义者和反种族隔离主义社会运动取得了许多重要的胜利。本书还将以一个苦乐参半的悖论作为结尾:即便身处遍布全球崭新而强大的种族隔离主义浪潮之中,却有如此多人加入城市建设的斗争,他们致力于让城市成为对所有寻求在城市中谋生的人提供正义、机会、平等、权力、生计和热情欢迎的地方。

注释:

[1] “Colored Methodists Should Get Out,Says Dr.Lyon in Forceful Sermon”,Baltimore Afro American Ledger,December 10,1910.

[2] Ibid.

[3] 关于种族隔离的后果,请参见诸如:Melvin L.Oliver and Thomas M.Shapiro,Black Wealth/White Wealth: A New Perspective on Racial Inequality(New York:Routledge,1995);Harriet B.Newburger,Eugenie L.Birch,and Susan M.Wachter,eds.,Neighborhood and Life Chances: How Place Matters in Modern America(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2011)。

[4] 引述自Javier Auyero,“‘This Is a Lot Like the Bronx,Isn't It?’:Lived Experiences of Marginality in an Argentine Slum”,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23(1999):45—69;Peter Marcuse,“The Enclave,the Citadel,and the Ghetto:What Has Changed in the Post-Fordist U.S.City”,Urban Affairs Review 33(1997):228—269;Loïc J.D.Wacquant,“Three Pernicious Premises in the Study of American Ghetto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21(1997):341—354;Eric Fong and Milena Gulia,“Neighborhood Change within the Canadian Mosaic,1986—1991”,Population Research and Policy Review 19(2000):155—177;Ceri Peach,“Good Segregation,Bad Segregation”,Planning Perspectives 11(1996):379—398。针对殖民城市就类型和过程方面开展了研究参见Anthony D.King,“Colonial Cities:Global Pivots of Change”,in Colonial Cities,ed.Robert Ross and Gerard J.Telkamp(Dordrecht:Martinus Nijhoff,1985),9—12。对于隔离提供的定义而言,最为突出的是John Cell,The Highest Stage of White Supremacy: The Origins of Segregation in South Africa and the American South(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1—20。

[5] 论文“Good Segregation,Bad Segregation”,致力于把这两种类型的隔离置于城市隔离范畴之下的两端,作者Ceri Peach谨慎地提及“两者之间出现含混交互”的可能性(391)。我认为所有关于种族隔离的研究都应该首先阐明所涉及的政治的“不透明性”,即使是在新来的少数移民族群在寻找自己的城市区域的情况下,即便这些群体随后又分散四处,也甚少或根本没有来自外部的可即刻察知的强迫之力。


(1) 指Segregation一词。——译者注

(2) 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泛指1876年至1965年间美国南部各州以及边境各州对有色人种(主要针对非洲裔美国人,但同时也包含其他族群)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法律。这些法律上的种族隔离强制公共设施必须依照种族的不同而隔离使用,且在隔离但平等的原则下,种族隔离被解释为不违反宪法保障的同等保护权,因此得以持续存在。但事实上黑人所能享有的部分与白人相比往往是较差的,而这样的差别待遇也造成了黑人长久以来处于经济、教育及社会上较为弱势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