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为实现新时代目标任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正日益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寻求优化职能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是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新途径和新手段。风险管理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运行的有效前提,是风险预防、风险规避与风险治理的有机统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优化各领域管理的必要条件,风险管理机制的日臻完善将促使行政事业单位提升风险因素管控效率,提高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同时,持续深化风险管理视角下的内部控制机制改革能够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权力运行体系,最大化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职能和社会效用,进而增强其业务服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在风险管理视角下,我国立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政府内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为标志,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2012年起,财政部相继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分别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依据、建设任务及考评要求,奠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得以严格执行与精准优化的基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各单位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围绕国家治理层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了更高层次要求。因此,研究如何在风险管理视角下贯彻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全面化内部控制体系,最大化发挥内部控制制度优势,对于提升行政效率,实现国家治理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