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的当代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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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振宇

儒家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需要我们切实加以诠释与研究。“儒家思想”这一概念应该从3个层次解读:

第一个层次是历代思想家的儒家思想。从孔子肇始,一直到牟宗三等现代新儒家,两千多年的儒家思想汇成一条思想长河,奔腾不息。这一层面的儒家思想可称为“儒学”。以儒家核心概念“仁”为例:孔子仁学在逻辑上具有不可言说性。在人性论层面,“仁者安仁”命题的建构意味着孔子开始将仁学建基于人性论基础之上,“仁”具有先在性、超越性特点,由此被上升为一种哲学观念。在孔子去世之后,先秦儒家仁学呈现出三条发展路径:一是以曾子为代表的工夫论路径;二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心性本体论路径;三是以荀子为代表的政治哲学路径。董仲舒界定“仁”是“爱人类”。程明道首次提出“仁体”。王阳明继而从“良知本心”释“仁”。“心”是集合概念,可涵摄“仁”、“义”、“理”三个观念:从“全体恻怛”情感而言,“心”是“仁”;从强烈实现自我的道德驱动力而言,“心”是“义”;从事物之“条理”而言,“心”是“理”。儒家仁学在两千多年的演变中呈现出与时俱进的哲学特点。

第二个层次是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儒术。自汉代刘邦以大牢之礼祭祀孔子开始,中国历史出现了一个规律性的文化现象,可称之为“孔子定律”。每一个王朝在建立新政权的五十年左右时间内,一般会昭告天下,曰本王朝信仰孔子儒家思想,继而兴科举、办学校、推崇至圣先师。这是因为只有明智地祭出孔子的旗号,才能稳定人心,才能赢得天下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的支持。但是,历朝历代对儒家思想的继承与传播都是片面地任意裁剪,与其说是继承,不如说是利用。汉章帝曾经在曲阜宴请孔门子孙,命儒者讲《论语》。酒酣耳热之际,汉章帝对孔子第十九代孙孔僖说:“今日之会,宁于卿宗有光荣乎?”孔僖的回答不卑不亢:“今陛下亲屈万乘,辱临敝里,此乃崇礼先师,增辉圣德。至于光荣,非所敢承!”孔僖一针见血地点破了皇家祀孔的真实用意,着实令汉章帝有些难堪。此后,南宋朱熹深刻指出:“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1]所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一语,当是椎心泣血之论。

第三个层次是作为民间信仰层面的儒家思想,可称之为“儒教”。儒家的敬天法祖、长幼有序、夫妻有别、兄友弟悌以及礼义廉耻等思想从汉代开始逐渐构造起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和文化心理,一直到现代社会依然发挥着稳定和深远的道德文化建设作用。在新文化运动中,经过一番“打倒孔家店”、救出真孔子的洗礼,作为儒术的儒家思想得到清算,从汉代以降裹挟在孔子身上、散发恶臭的大成至圣脏衣服已被剥离出来。

本书研究的对象正是历代思想家的儒学和民间信仰层面的儒教。

统而论之,儒家思想的价值就在于:从孔子开始,立足于为天下立法高度,为天下建构了人间秩序,建构了以“仁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建构了“天下”意义上的人类共同价值观。在西方,建构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使命是由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完成的。在古老的中国,这一“为生民立命”的文化大业由孔子开其端。古人云:“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长夜”隐喻社会道德秩序和人类共同价值观的晦暗不明,“仲尼”代表人类文明之光熠熠生辉、亘古长存。

近代英国哲学家怀特海尝言:两千五百年的西方哲学只不过是柏拉图哲学的一系列脚注而已。每一时代的人都是带着自身独有的“前见”诠释既有的观念,在诠释的同时又何尝不是给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观念注入“新鲜血液”?一切诠释实际上都是立足于“视域融合”基础上产生的“效果历史意识”(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语)。

本书的思维路径和表述方式正是立足于东西方现代哲学高度,从观念史角度切入儒学史,考镜源流,掘发其现代价值。

1922年,美国霍普金斯大学阿瑟·洛夫乔伊教授创办了“观念史学社”。1936年,阿瑟·洛夫乔伊教授出版了《存在巨链》一书,标志着观念史学科的诞生。1940年,阿瑟·洛夫乔伊教授创办了《观念史杂志》。1964年,国际观念史学会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正式成立。

观念史研究范围非常广博,阿瑟·洛夫乔伊指出:观念史研究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而是涉及文学、史学、哲学、法学、经济、艺术、宗教、科学等领域,是对人类思想史中重要观念的反思和研究。换言之,观念史是对人类多元文化的综合研究。

观念史脱胎于哲学史,又有别于哲学史。哲学史从哲学与史学双轨并行的视野,对哲学流派、哲学体系和哲学家思想进行梳理与研究;观念史侧重于对哲学流派、哲学体系中的“结晶体”——“单元观念”进行分析与研究。

观念史研究的特点与意义可以粗略归纳为以下3点:

第一,从观念史入手,进而研究哲学体系、哲学流派和哲学家思想,可以从纷繁复杂的思想之网中找出深邃的思想之结,辨清哲学思想的本质,进而更加客观地从整体上认识与评价哲学体系、哲学流派的思想所达到的哲学高度。恰如阿瑟·洛夫乔伊所言:如果没有关于观念史的知识,要想理解西方哲学思想是不可能的。

第二,观念史学派代表人物阿瑟·洛夫乔伊认为:“观念是世界上最具迁徙性的事物。”观念史研究应该注重某一观念在某一个时代如何在社会上传播及其学术和社会影响的意义与作用何在,而不是刻意从国别、民族的视角研究观念。换言之,应该从“共时性”层面关注与研究观念的产生与散播。我们说“中国的观念史”固然重要,但“观念史在中国”更加值得深入探讨。观念史学派另一位代表性人物昆廷·斯金纳更加强调观念的变化。他认为:观念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与时俱进,而不是常驻不变。时代改变了,观念也随之变化。观念是历史的产物。昆廷·斯金纳的这一观念史研究方法就是典型的语境主义。我国学者金观涛、刘青峰教授所著的《观念史研究》运用大数据研究方法,梳理、分析“科学”、“共和”、“民主”、“革命”、“富强”、“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流传过程及其产生的时代效应,揭示出这些观念大多源自西方,有其自身历史与宗教背景,但这些观念传播到中国之后,与中国近现代特殊的历史变迁相结合,又无不呈现出别具一格的貌相。

第三,观念史不仅关注和研究学术史上著名哲学家思想体系中的单元观念,还关注并研究某一时代集体思想中的观念。譬如:儒家“孝”观念衍变至两汉时期,为何形成疯狂的血亲复仇社会思潮?这中间既有两汉政府出于“以孝治天下”意识形态的设计,又有社会大众对儒家孝道认识的偏差。在政府层面,汉代政府对复仇者的同情、宽容与奖掖,客观上助长了复仇之风的蔓延。两汉时期赦令频繁,世罕其匹。有的学者统计:“武帝在位55年,凡18赦。元帝时翻了一番,在位15年,凡10赦,不足二年即有一赦。哀、平在位日浅,几乎无年不赦。东汉自光武帝始,屡颁赦令。桓、灵之时,达到高峰。桓帝在位21年,凡13赦。灵帝在位22年,赦达20次之多。二代赦令之频繁,可谓空前绝后。”[2]大赦是复仇者的福音,因为大部分的被赦免者是复仇者。《后汉书·酷吏列传》记载:阳求的母亲被人欺侮,阳求不仅把对方杀了,还把对方的家人杀害了。这种杀人犯不仅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反而“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此后又“拜九江太守”。东汉桥玄任齐国相时,有一孝子为父报仇,被囚禁于临淄狱中。桥玄“愍其至孝”,计划上书请求减刑。县令路芝抢先一步,依照刑法条例将孝子处以死刑。桥玄觉得“深负孝子”,于是将县令路芝逮捕。桥玄认为县令路芝有负于孝德,竟然将县令路芝鞭打至死。桥玄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笞杀以谢孝子冤魂”。在桥玄看来,孝子为父报仇虽违于法,但合于孝道;路芝依法杀孝子虽合于法,但有违于人伦。这种在社会集体思想中呈现出来的观念,或许与观念创立者思想相比较已有云泥之别,但这恰恰又是观念史魅力之所在。

在人类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观的变迁中,深刻影响人类生活方式、价值观和历史进程的观念不应只是抽象概念的历史,而是观念的社会文化历史。明乎此,才能真正体悟观念史的奥义。就此而言,本书既是对儒家思想观念及其发展流变的诠释,又是对儒家思想时代价值之阐发。

是为序。


[1]《朱熹集》三,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592页。

[2]周天游:《两汉复仇盛行的原因》,载《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