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季凌云十分委屈:“裴先生可是觉得我的礼物不如香奈儿好?”
那表情,几乎就是指着我鼻子骂:“你不就有几个臭钱吗?”
沈澜面无表情地看向我,眼神里是不加遮掩的警告。
警告我别乱说话。
可我明明一个字都没说。
一个人可以贪财,可以虚荣,可以劈腿,但不能没有基本的判断能力。
我一瞬不错地看着沈澜,在聚光灯消失之前,转身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沈澜说得没错,人需要的是精神契合,而不是金钱的堆积。
不可否认,我的确更爱钱。
我在商场上打拼了几年,没日没夜地啃下各种难啃的项目,短短几年将盛天集团打造成了盛城首屈一指的大集团。
我眼光敏锐,什么领域都想投资,什么钱都想挣。
买好地段的房子,开豪车,穿名牌。
除了这次舞蹈比赛,这是我第一次不计较得失的投资,我投了大笔资金,提前和主办方打好招呼,让他们把沈澜捧成冠军。
这样沈澜就能名正言顺地当盛天集团的代言人。
如此一来,我们不仅是情侣,更是合作伙伴,我们的关系会更加密切。
我一直以为,她会是我铜臭人生的一股清流。
上高中的时候,我爷爷奶奶去世了,而我的父母早就不要我了。
于是我成了真正意义的孤儿。
可孤儿也得吃饭,孤儿也得花钱。
于是我开始了我的半工半读生活。
那段灰暗的时光里,沈澜是我唯一的光。
她把她的早餐偷偷塞到我的书桌里,被发现了就一脸傲娇地说不是她放的。
她召集她的小姐妹们在运动会买我的手,在情人节买我的花,在平安夜买我的苹果。
学校里有人说我是父母都不要的可怜虫,她就咬着吸管看着我笑,给我无声的安慰。
从小,我没体会过被保护被爱,她是唯一一个愿意给我温暖的人。
所以这么多年了,我拼命赚钱拼命奋斗,只想给她最好的,保护她,爱她。
还没迈进停车场,就听见几声嘻嘻哈哈的笑声。
有人惊讶地说:“这就是迈巴赫啊,好豪华哦,我都没坐过。”
另一个人不屑道:“这有什么,一会儿沈澜的舔狗来了让他带你兜风去。”
我隐约觉得,他们可能说的是我。
果然,拐个弯,我就看到我的车旁边围了几个长腿美女,其中有两个还是沈澜的室友。
她们见我来了,丝毫不怵,反而得意洋洋地挑眉:“带我们去兜风,再给我们一人一套迪奥,我们在沈澜面前给你说说好话,怎么样?”
“别怪我们没提醒你啊,舞台上唱歌的那个可是金融系的高材生,比你的成功率可高多了。”
如果人生是一场戏,我一定在戏台外以旁观者的角度仔细看清楚,我过去到底是有多卑微才能让沈澜的室友自以为提起沈澜就能拿捏我。
想当初,还是沈澜说舍友不好相处,我为了她不受委屈,三不五时地买些化妆品零食的送给她的舍友。
此时此刻,我真希望围着我的不是一群美女,而是一群小混混,这样我就能一拳一个放开胆子去打了。
可事与愿违,此时此刻,我不仅不能反抗,还得小心说话,免得被她们编造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