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阳明上篇
外邪初入阳明,太阳尚有未尽者,谓之太阳阳明,列于此篇,计三十九法。据舒本校增
一、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按:论阳明病,汗出多,脉应长大,今脉迟而汗出多,殊属不合。又到微恶寒,表未解,可发汗,明是太阳寒邪初入阳明,寒邪尚未化尽,故宜以桂枝汤导之也。
二、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按:此条乃太阳之病、太阳之方,并未有阳明脉象病情,实属不合,理应列入太阳篇为式。
三、阳明病,若能食,名中风;不能食,名中寒。
按:能食为中风,风为阳,阳能消谷也。不能食为中寒,寒为阴,阴不能消谷也。但阳明病,果是何等病情,而见此能食不能食也?
四、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者,为阳绝于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按:论阳明而见脉微,汗出少为自和者,邪衰之征也;汗出多为太过者,又虑阳之外亡也。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则津液太亏,大非吉事,故原文谓阳绝于内者,明明言汗之太过也。汗出则阳必与之俱出,而津液有立亡之机,大便因硬之所由生,而危亡之机亦于此见也。
五、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按:太阳症,发热恶寒,惟阳明病发热不恶寒,以此别之。
六、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
按:此由太阳病,因汗、吐、下后津液大伤,胃中干燥,遂成内实,不更衣,大便难之症作,故称之曰阳明病,的确不易。
七、问曰: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
按:发热恶寒,太阳症也,而云阳明,是太阳之寒邪已至阳明,而寒邪尚未化尽耳。若化尽,转瞬即独发热不恶寒,而为阳明之本症也。时称瘟疫独发热不恶寒,仍是一阳明证也。时书纷纷聚讼,以为仲景只知有伤寒,而不知仲景之阳明证,即温热之柱脚也。
八、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中,主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此为阳明病也。
按:恶寒将自罢者,是太阳之寒邪至阳明地界,阳明主燥,乃多气多血之府,邪至而从燥化,则寒变为热,遂不寒,而独发热也。
九、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按:太阳病,本应汗解,汗发不透,是寒邪阻滞气机,逆而不出,遂传至阳明,而成阳明症也。
十、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勿令至大泄下。
按:汗多微发热恶寒,在久病阳虚之人见此,则为亡阳之征。若新病太阳症之人而见此者,则为邪将去之兆,并未见潮热,是邪未入阳明,未可与承气汤。若阳明症见,而又有腹满不通,可与小承气汤,是斟酌元气、邪气之盛衰,而令其勿大泄,慎重之意也。
十一、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后,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按:汗、吐、下三法,无论何法皆是损元气、亡津液之道。津液伤,则燥气立作,故有微烦,二便数、硬之症,与以小承气和其胃气,除其烦热,其病自已。
十二、伤寒吐后,腹胀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按:腹胀满,胃家未大实者,可与小承气汤,俾和其胃气,以泄其邪热,乃为合法。若因吐后而中州大伤,以致胀满者,此是胸中胃阳因吐而伤,宣布失职,浊阴僭乱,堵塞中宫。宜温中健脾,俾胃气宣畅,而胀满自消,此又非调胃承气所宜也。学者临证,宜细求之。
十三、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按:心下硬满,有可攻者,有不可攻者,有热结者,有寒结者。总之详辨的确,可攻则攻,不可攻则勿妄攻。攻之利不止者,死,以其利甚则亡阴,阴亡而阳与之俱亡,故断其必死。若下利而能自止者,是中气犹存,阳不即亡,故知其必生。
十四、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按:“呕多”二字,有热呕、寒呕之别,虽有阳明证,不可妄攻,务要审慎的确为是。
十五、食谷欲呕,属阳明也,吴茱萸汤主之。得汤反剧者,属上焦也。
按:吴茱萸汤乃治少阴吐利之方,非阳明之正方也。此刻食谷欲呕,乃属阳明,必是胃中邪热弥漫,隔拒上焦,故得吴萸辛燥之品而反剧,可知非虚寒也明甚。原文如此模糊,何不先判明阴阳,而曰“食谷欲呕,喜饮热汤者,可与吴茱萸汤;呕而欲饮冷者,此属上焦有热”,以此推去,方不负立法之意。
十六、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按:此阳明而兼太、少证,何也?口苦咽干,所现者少阳之经证;微喘,发热恶寒,所现者太阳之表邪;脉现浮紧,风寒之征。此证虽云阳明,而阳明胃实之证未见,故曰: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此是教人不可下。若下则引邪入太阴,故见腹满,中枢失职,转输必乖,故见小便难,此刻总宜照三阳并病法治之可也。
十七、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若发汗则躁,心愦愦反谵语。若加温针,必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按:论阳明证,而揭出数端,学者当细体求,探其病情,相机施治。但“身重”二字有误,必是身轻,与阳明证方符,若是身重,则又属少阴也,与此不合。原文变换太冗,俱宜按病治去,不可固执。
十八、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按:据脉象病情,乃太阳经证,本桂枝汤法,非可下之法。若未下而见不恶寒,独发热而渴,此阳明的候,乃白虎汤法。至小便数,大便硬,不更衣,十余日无所苦,虽在胃腑,其邪未实,故不言下。所云渴欲饮水,亦非五苓的候,当是小便短数而渴,方是五苓的候,学者须知。
十九、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按:脉浮紧,乃风寒之征,阳明之脉应见长、大、洪、实,乃为的候。此言浮紧,自必潮热,但浮者,必盗汗出,是亦凭脉而定病,未必尽当。潮热,亦必审其虚实,盗汗,亦必究其原委,若执脉而言,恐非正法。
二十、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差,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按:称阳明中风,是邪已确在阳明,至所现病情脉象,实阳明而兼少阳、太阳两经之证。三阳病势弥漫已极,理应照三阳并病法治之。至所主柴胡、麻黄二方,皆是相机而行之法。
二十一、阳明病,脉迟,食难用饱,饱则微烦头眩,必小便难,此欲作谷瘅。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脉迟故也。
按:此论而推其所以然之故,曰脉迟。迟则为寒,寒甚即不消谷,理之常也。本非热结可下之证,即下之,而胀仍如故,是下之更失宜,欲作谷瘅,亦阴黄之属也。小便难者,亦中宫转输失职之所致,学者当于“迟”字处理会可也。
二十二、阳明病,若中寒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
按:中寒,故不能食,不食则中宫气衰,转输失职,故小便不利。手足自汗者,脾主四肢,不能收束脾中血液也。其所以然之故,曰胃冷,其所现一切俱胃冷所致,毋庸别议。至于固瘕者,盖溏泄久而不止之谓也。
二十三、阳明病,初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脉紧则愈。
按:其所称阳明病,初欲食者,是胃中尚有权也。胃中有权,转输自不失职,何以小便反不利?不利者,是病在膀胱,而不在胃也。观胃与大肠相为表里,胃气尚健,故见大便自调。骨节疼,翕翕如热状者,是气机鼓动,邪从骨节而出,奄然如狂,濈然汗出,是邪从汗出而解也。书云“战汗而解,狂汗而解”,即此。其中全赖水谷之气胜,而邪并水谷之气而出。脉紧者,言气机盛,非指邪盛也。
二十四、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
按:经云:胃热则能消谷。此云不能食,明是胃寒不能消谷也。即或有夹热情形,当于温中药内稍加一二苦寒,则得调燮之妙。若专于攻热,而不温中,岂非雪地加霜,能不致哕乎?
二十五、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必哕。
按:外热内寒不利,法主四逆,颇为合宜。又曰胃冷,饮水必哕,胃冷已极,而又以水滋之,阴气更为上僭,乌得不哕?
二十六、阳明病,法多汗,反无汗,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此以久虚故也。
按:阳明法多汗者,以其内有热也,热蒸于内则汗出。其无汗,身如虫行状者,内无大热,而气机怫郁于皮肤,由表阳太弱,不能运化而出也。
二十七、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按:头眩,能食而咳,咽痛,皆缘邪火上攻。若不咳、不咽痛,是邪火虽盛,而未上攻也,更宜察之。
二十八、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按:阳明病固属多汗,今无汗而小便利,虽云阳明病,其实内无热也。二三日呕而咳,至手足厥,苦头痛者,必是阴邪上干清道,闭其运行之机耳。果系阳厥,则脉息声音,大有定凭。又曰:不呕不咳不厥者,头不痛,可知全系阴邪上干清道无疑。学者切不可执定一阳明而即断为热证一边看去,则得矣。
二十九、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栀子豉汤主之。
按:既云下之,其邪热必由下而解,自然脉静身凉,方可全瘳。兹称其外有热,手足尚温,必然肌肉之间,而邪未尽解,虽未结胸,是邪热未伏于膈间耳。其人心中懊,是里气虽因下而稍舒,但表分之邪气怫郁未畅。畅则旷怡,不畅则心烦不安,此懊之所由来也。饥不欲食者,是脾气已虚,而胃气不运。兼之头汗出者,阳气发泄于上,有从上解之机也。但栀豉汤,虽曰交通水火,似觉未恰。余意当于脉息处探其盛衰,热之微盛,审其真假,心之懊,究其虚实,汗之解病与不解病,详其底蕴,又于口之饮热饮冷,二便之利与不利处搜求,自然得其要也。此以栀豉汤,是为有热者言之,而非为虚寒者言之也。学者不可专凭原文一二语,以论药论方,则得一贯之旨矣。
三十、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按:据口燥而漱水,乃火炎之征,漱水而不咽,又非实火之验,断为必衄者,邪实之候说法也。漱水而不咽者,断无有必衄之证也。此证似非阳明,乃少阴之证也。姑言之,以待高明。
三十一、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按:脉浮发热,风热在表也,口燥鼻干,热入阳明也。能食则衄,胃气健而鼓动,便可以从衄解也。
三十二、阳明病,发热汗出者,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饮水浆者,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黄,茵陈蒿汤主之。
按:条中所言热外越者,不发黄,是因汗出,知其表气通,而热得外泄故也。若头汗出,身无汗,小便不利,渴欲饮水者,此是热伏于内,抑郁太甚,而邪无由路出,故成阳黄之候。茵陈蒿汤主之,实为的证之方,妥切之甚者也。
三十三、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按:据阳明而面赤色,又当察其可攻与不可攻。如气粗面赤,唇焦,饮冷甚者,宜攻之;若虽面赤而无热象足征,又不可攻,攻之则必发热者,是真阳因攻而浮于上,浮于上,即不能化下焦之阴,小便亦见不利。学者切勿执一阳明病,而定为热证,妄施攻下也。此条所谓不可攻,攻之则必发热,焉知非戴阳而何?
三十四、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身必发黄。
按:邪至阳明而从热化,无汗者,邪不得外泄,小便不利者,邪不得下泄,抑郁于中而懊,懊者,心不安之谓,所以断其必发黄也。
三十五、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按:阳明本属燥地,又得阳邪,又复被火,火势内攻,小便不通,热邪无从下泄,遏热太甚,是以决其必发黄也。
三十六、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濈然汗出则愈。
按:据阳明而称下血,必是胃中有热,逼血下行耳。谵语者,热气乘心,神无所主也。兹云热入血室,夫膀胱之外,乃为血海,又称血室,此病系在阳明大肠,何得直指之为血室乎?何得刺期门穴乎?但下血一证,有果系热逼血下行者,必有热象可征。谵语一证,有阳虚、阴虚、脾虚之异。更有下血、谵语而将脱者,不得总统言之,学者务宜细心探求,则得矣。
三十七、阳明证,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当汤下之。
按:据喜忘,缘因瘀血所致,瘀滞不行,气血不得流通,神明寓于气血之中,为气血之主。今为瘀血所阻,气血不得流通,神明每多昏愦,所以善忘而断之瘀血,确乎不爽。但蓄血在太阳,验之于小便,其人如狂;蓄血在阳明,验之于大肠,其色必黑,大便色黑者,蓄血之验也。
三十八、病人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便脓血也。
按:既称无表里证,即不在发表之例,即不在攻下之例。虽脉浮数,总要有风热病情足征,庶可相机施治。所云发热七八日,然发热有由外入之发热,有由内而出之发热,大有泾渭之分。若只凭脉之浮数而攻之,则由外入者,有内陷之变,由内而出者,有亡阳之逆。假令下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此是为果有外邪致发热者言之,而非为内出之发热者言之也。迨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何以知其必有瘀血也?况热结而不大便者亦多,此以抵当汤治之,似不恰切,仲师未必果有是说也。
三十九、病人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与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按:此条以脉实、脉虚,而定为可汗、可下,似未必尽善。论脉实而要有胃实病形足征,方可言下,脉浮虚而要有风邪足征,始可言发汗。若专以日晡发热,而定为阳明证,即下之,绝不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