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现状
中药材生产管理规范是中药质量控制的第一步,国际上正在积极探索“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GAP)的实施。
GAP最早由欧共体于1998年3月提出,称为《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种植管理规范》;随后,欧盟、WHO相继制定了《药用植物种植和采收质量管理规范》(GACP),美国、日本等国家纷纷成立了中药天然药物研究所,制定了相应的GACP,建立了中药质量标准。
我国从1998年12月开始由当时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GAP的起草,2002年6月1日发布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规范(试行)》],2003年9月,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及《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规范(试行)》的实施,推动了我国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规模化及现代化进程。
2016年3月18日,为适应国家政府职能的转变,落实国务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不再开展中药材GAP认证。总体上看,中药材的GAP推行影响深远,GAP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中药材栽培理论和方法不断完善,中药材规模化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但《规范(试行)》实施10多年来,GAP基地种植面积仍不足中药材种植总面积的1%,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中药材生产实际,而且中药材的产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国内学者总结了我国中药材GAP基地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GAP基地建设概况
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中药材GAP检查公告为统计源,统计国家执行GAP认证期间(2004—2016年)通过审查认证的66批中药材GAP检查公告包含的所有GAP基地196个,经筛查,去除重复认证基地,剩余56批公告共包含GAP基地167个,分布于25个省、市、自治区。按每个生产基地的种植面积1500~3000亩估算,我国中药材GAP基地总面积25万~50万亩,约占我国2019年中药材栽培总面积7500万亩(含林下及林木类中药材)的0.33%~0.67%。
二、GAP基地的地理位置分布
道地药材具有历史悠久、产地适宜、品种优良、带有地域性等特点,其中常用的川药、云药、怀药主要产于四川省、云南省、河南省。根据GAP基地地理位置分布可知,全国167个GAP基地中,四川省的GAP基地共24个,位列全国第一,云南省、吉林省分别有16个和13个基地位列二、三位,河南省、山东省GAP基地数量均为11个,并列第四。围绕这五个省份集中建设的GAP基地,形成了以四川省、云南省、吉林省、河南省、山东省等为核心的中药材GAP基地规模化建设示范区(图2-1)。
图2-1 GAP基地的省份分布
三、GAP基地种植品种
GAP实施期间全国共认证了81个中药种植(养殖)品种,其中动物药1个,其余80个品种为植物药,其中获得GAP认证的品种数量最多的为四川省,共16个品种,河南省、云南省各有8个品种,并列第二(表2-2)。全国具有3个以上GAP基地的中药品种共11种,均为临床常用中药(表2-3)。其中,人参GAP基地最多,全国共有12个,总面积1.8万~3.6万亩,主要分布在吉林省;丹参GAP基地数量次之,全国共有10个,总面积1.5万~3.0万亩;金银花GAP基地共有9个,总面积1.35万~2.7万亩。
表2-2 全国GAP种植品种及种植区域分布
表2-3 种植基地数4个以上的中药品种及面积
四、GAP基地认证的企业分布
全国建设GAP基地的企业共129家,其中获得GAP认证基地数较多(3个及以上)的企业为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雅安三九中药材科技产业化有限公司、宁夏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阳张仲景中药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共有基地33个,涉及中药材品种29种,占全国认证基地总数(167个)的19.76%,占GAP种植品种总数(81种)的35.80%,7家企业认证基地数与所种植的品种数之比约为1∶1(表2-4)。
表2-4 GAP基地3个以上的中药材企业
中药材GAP推行10多年来影响深远,GAP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中药材栽培理论和方法不断完善,中药材规模化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但目前GAP基地种植面积尚不足中药材种植总面积的1%。郭兰萍等系统总结了中药材规范化生产(GAP)10年来存在的问题:①成本过高造成GAP基地建设流于形式。②栽培技术不成熟导致GAP规模生产过程风险较大。③连作障碍制约了中药材GAP基地的发展。④比较效益偏低、市场机制不健全限制了GAP的发展。⑤农业生产的复杂性使得GAP监管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