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脾胃病辨治要法
以和为本
一、和法溯源
“和”,《说文解字》云“和,相应也”,《广雅》云“和,谐也”,《词源》云“和,顺也,谐也,平也,不刚不柔也”。“和”思想为中华文化的重要哲学特征。早在殷商时期,先民即有“和”的思想意识;《尚书》有“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律和声”等记载。道家将“和”视为“大德”,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道德经·五十五章》),认为“知和”即是“得道”。老子提出了“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著名观点,认为和谐乃事物存在之最佳状态。《淮南子·汜论训》云“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亦强调了和谐的重要性。“和”是儒家的重要思想。《论语·子路》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朱熹释曰:“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荀子》则明确指出“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礼记·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云:“中者,天地之所始终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大于中。”凡此,皆体现出中华文化之“和”思想。
中医学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对中医学的思维方式和诊疗理念具有重要影响。在先秦哲学“和”思想和儒家“执中致和”思想影响下,《黄帝内经》《伤寒论》等经典著作充分彰显了“和”的医学理念。《黄帝内经》虽然未提“和法”二字,但其有诸多以“和”为指导思想的论述。如《素问·生气通天论》云:“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谨守病机,各司其属……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素问·上古天真论》云:“和于阴阳,调于四时”;《素问·五常政大论》云:“养之和之,静以待时,谨守其气,无使顷移,其形乃彰,生气以长”。凡此,皆反映了《黄帝内经》“和”的学术思想。《伤寒论》继承弘扬了《黄帝内经》“和”思想,并将治疗方法中的“和法”应用于临床实践中。《伤寒论》第58条云:“凡病,若发汗,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伤寒论》387条云:“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伤寒论》第70条云:“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之,与调胃承气汤。”以上条文皆体现出仲景“和”的治疗理念。而《伤寒论》中“和解少阳”的小柴胡汤,更被后世医家视为“和法”的代表方剂,如成无己《伤寒明理论》云:“伤寒邪气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气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内不外,半表半里,既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小柴胡为和解表里之剂也。”
中医学治疗方法中的“和法”,乃由清代医家程钟龄首先提出,其在《医学心悟·医门八法》中云:“论病之源,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并指出由于临证存在“寒热之多寡,禀质之虚实,脏腑之寒湿,邪气之兼并”的不同情况,在以小柴胡汤和解少阳之时,要根据具体病情,灵活地与清、温、消、补、汗、吐、下等法联合运用以契合病机,其云:“由是推之,有清而和者,有温而和者,有消而和者,有补而和者,有燥而和者,有润而和者,有兼表而和者,有兼攻而和者。和之义则一,而和之法变化无穷焉。”可以看出,程氏提出的和法单指六经辨证之少阳病而言,其主方为小柴胡汤,此与成无己《伤寒明理论》所论一脉相承。清代医家戴天章在其著作《广瘟疫论》中提出了汗法、下法、清法、和法、补法之“治疫五法”,将相互对立的治法同用视为“和法”,即“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认为类似黄芩与半夏之寒热并用、黄芪与枳实之补泻合用、麻黄与大黄之表里同用,均属于“和法”,并将作用和缓、祛除余邪的方剂也列为“和法”之和解剂范畴。
“和法”虽源于《伤寒论》小柴胡汤之“和解少阳”,但其内涵与外延不拘于此,凡是通过和解与调和作用,使半表半里之邪得以解除,或脏腑功能失调、气血阴阳失和得以协调平衡的治疗方法,均属“和法”范畴,如调和营卫、和解少阳、透达膜原、调和脾胃、调和肝脾、调胆和胃等治法,均属“和法”之临床具体运用。“和法”既能祛除病邪,又能调节脏腑功能,施法和平,作用缓和,调理全面,应用广泛,无大寒大热之偏,避峻攻峻补之弊。许二平教授辨治脾胃病以“和”为法,以“调”为主,以“中”为务,以“衡”为求,临证中秉承“执中致和”“不偏不倚”的治疗理念,寒热补泻兼施而集于一法,使脏腑气血阴阳之偏盛偏衰归于平复,脏腑生克制化关系趋于平衡。“和法”着眼于整体观念,而对机体功能实行整体调节,以恢复人体正常生理功能,故有较好的近期和远期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