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单元 发病
细目一 发病的基本原理
1.正气与邪气的概念
(1)正气的基本概念:正气,相对“邪气”而言,指人体内具有抗病、祛邪、调节、修复等作用的一类细微物质。正气含有阴气、阳气两部分。阴气能抵抗阳邪的侵袭,并能抑制、祛除阳邪,阻止阳热病证的发展以使病情向愈;阳气能抵抗阴邪的入侵,并能制约、祛除阴邪,阻止阴寒病证的传变并使之康复。
正气的防御作用主要表现为:①抵御外邪;②祛除病邪;③修复调节;④维持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防止痰饮、瘀血、结石等病理产物以及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火等内生五“邪”的产生。
(2)邪气的基本概念: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简称为“邪”,包括由外而入或由体内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作用的因素,如六淫、疠气、外伤、虫兽伤、寄生虫、七情内伤、饮食失宜、痰饮、瘀血、结石等。
邪气对机体的损害作用:①导致生理功能失常;②造成脏腑组织的形质损害;③改变体质类型。
2.发病的原理
(1)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基础:①正虚感邪而发病;②正虚生邪而发病;③正气强弱可决定发病的证候性质。
(2)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①邪气是疾病发生的原因;②影响发病的性质、类型和特点;③影响病情和病位;④某些情况下主导疾病的发生。
(3)邪正相搏的胜负与发病:正胜邪退则不发病;邪胜正负则发病。
细目二 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1.环境 ①气候变化;②地域因素;③生活工作环境;④社会环境。
2.体质 ①决定发病倾向;②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③决定某些疾病发生的证候类型。
3.精神状态 精神状态好,情志舒畅,气机通畅,气血调和,脏腑功能协调,则正气强盛,邪气难以入侵,或虽受邪也易祛除。
细目三 发病类型
1.感邪即发 又称为猝发、顿发,即感邪后立即发病。
2.徐发 又称为缓发,指感邪后缓慢发病。
3.伏而后发 指感受邪气后,并不立即发病,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的作用下,过时而发病。
4.继发 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发新的疾病。
5.合病与并病 合病,指外感病初起时两经同时受邪而发病;并病,指一经病证未罢又出现另一经病证的发病特点。
6.复发 指疾病初愈或慢性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