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诗外传(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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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传曰:喜名者必多怨,好与者必多辱。唯灭迹于人,能随天地自然,为能胜理而无爱名。名兴则道不用,道行则人无位矣。夫利为害本,而福为祸先。唯不求利者为无害,不求福者为无祸。《诗》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注释】

①本章并见《淮南子·诠言训》《文子·符言》。

②与:赞誉。

③灭迹于人:指遁迹于众人之中,不露才扬己。

④胜:王念孙《读书杂志·淮南内篇》:“胜,亦任也。言任理而不爱名也。‘随天地自然’,即所谓任理也。”

⑤无位:无意于名位。

⑥《诗》曰:引诗见《诗经·邶风·雄雉》。

⑦忮(zhì):嫉妒。求:贪求。

⑧臧:善。

【译文】

传文说:喜欢名声的人必然多遭怨恨,喜欢赞誉的人必然多遭羞辱。只有将自己隐遁于众人之中,不露才扬己,顺应天地自然,才能胜任道义而不爱慕虚名。如果好名之心生起,那么道就得不到推行;如果道得到了推行,那么他也就无意于名位。利是灾害的根源,福是祸患的先导。只有不求利的人才不会有灾害,不求福的人才不会有祸患。《诗经》说:“不嫉妒,不贪求,还能有什么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