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社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为标志,我国建立了初步的社会保障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逐步形成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2010年《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在立法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各个险种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显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中国特色。
任何制度都有一个完善的过程。这不仅符合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社会保险也是如此。
本书想把社会保险争议的来源和解决途径通过案例的形式展示,以求达到类案检索同案同判的效果。一般情况下,知识或信息的输出有三种方式:结构化表达、形象化类比、可视化呈现。结构化表达要求既有观点又有逻辑;形象化类比要运用比喻和能够调动受众尽可能多感官的手法来完善表达出来的陈述;可视化呈现就是将你的内容在最终介质上呈现时,尽量以图形、图像化的视觉方式予以展示。相较于前两种方式,人们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可视化的东西。内容信息的可视化有这样一个说法:字不如表,表不如图,图不如线。本书作了大胆尝试,即对部分案例法律历程、焦点问题分析,采用表、图和线的方式去呈现,试图达到可视化的效果。
我国自古就有重视案例的传统。行政和司法实践中,案例日益成为裁判与法学理论研究的有机结合体,它虽然不属于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但发挥着指导和参考的作用。正如读书人穷尽一生不可能读完世间书籍一样[1],法律人也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阅读行政或司法实践中的所有案例。类案检索给我们打开了方便之门。2020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法官在办理相关类似案件时,应当进行类案检索,做到同案同判,以统一法律适用。作为法律人,我们也应当运用检索思维,把握检索方法,形成检索习惯。通过检索,我们系统思考案件历程、争议焦点以及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对同一问题是如何认知的,从而达到对所关涉案件“知己知彼”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检索的过程也是学习和梳理案件细枝末节的过程,对当事人和律师而言更是如此。本书提供了社会保险争议焦点问题检索的典型案例,试图从节约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的角度出发,为和谐社会的构筑尽一份绵薄之力。
本书对案例的编撰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对案情的简介不是案件事实的简单陈述,而是法院确认的事实;二是案例呈现的法律程序不仅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且有一审、二审甚至再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三是笔者根据案例的发展历程,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法律认知,对案例中呈现的焦点问题及案例中可能会涉及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解析和要点剖析。
本书案例大多取自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少数取自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权威性的特点。从这些真实案例形成过程,我们可以体认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在社会保险问题上的相同与不同的认知,权衡和思考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认识,从而引发法律人对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系统思考。
本书既是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企事业单位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司法审判、工会等工作人员的工具用书,也可作为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检索工具,更是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指南,还可作为高等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的辅助教材。
作者
2022年4月11日
[1] [美]房龙:《宽容》,郭丽莉译,煤炭工业出版社2016年版,第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