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案件裁判规则:全面梳理中国商业秘密案件司法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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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继明[1]

技术突飞猛进,资讯日趋发达,商业秘密保护已经成为企业发展和国家竞争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据统计,截至2020年,人类最先进的技术中,80%以上以商业秘密的形式存在,仅有不到20%左右的技术以专利的形式公之于众。而且,一旦发现竞争对手出现技术突破,竞争的双方难免出现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尤其容易将战火引入商业秘密领域。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是我国经济增长及其与国际接轨过程中容易被忽视的硬伤。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中美经贸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对中美两国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农业等领域产生诸多影响。本书作者关注到了最终签署的协议文本中涉及商业秘密部分的条款。根据《中美经贸协议》,我国商业秘密领域出现“强保护”的发展趋势:(1)商业秘密保护是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中国未来将显著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准,除了扩大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至“保密商务信息”(confidential business information)之外,还将进一步采取各种措施遏制盗窃商业秘密的行为。(2)显著降低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立案门槛,取消以实际损失作为启动侵犯商业秘密刑事调查前提的要求,并明确电子入侵是一种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3)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主体由“经营者”扩大到所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并强化政府公务员等特殊主体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4)通过规定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转移,减轻原告举证责任,提高原告胜诉率。(5)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适用临时救济措施,司法机关有权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在上述背景之下,我欣喜地看到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编著的《商业秘密案件裁判规则》书稿。该书全面地梳理了中国商业秘密案件司法裁判规则,根据中国既有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最新司法实践,采取以案例说法的形式,让需要保护商业秘密的企业以及可能被指控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企业,能够迅速地了解到我国在该领域的相关裁判规则,能够起到指导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该书作者还将本书目录及每个案件的裁判要旨翻译成英文,让英文世界能够了解到中国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最新实务状况,对中国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有更为真切的理解。

在商业秘密的管理与合规方面,中国企业的问题现在还比较突出。案发前主动合规的不多,更鲜有建立完备的保密体系者;往往是案发之后,遭受了重大损失,才亡羊补牢,开始思考如何设计自己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事实上,随着中国经济和科技实力的总体上升,企业需要技术立足,要谋求长足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商业秘密的管理和合规,制定完善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铸牢保护商业秘密的铜墙铁壁。

是为序。

2021年12月18日


[1] 易继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