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特别报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地方典型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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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不仅是人类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当前国际经济、政治、外交博弈中的重大全球性和热点问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结论显示,人类活动影响已造成大气、海洋和陆地变暖,大气圈、海洋、冰冻圈和生物圈发生了广泛而迅速的变化。气候变化引发全球范围内的干旱、洪涝、高温热浪等极端事件显著增加,对全球粮食、水、生态、能源、基础设施以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构成长期重大影响。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各国建立了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为基础的国际气候治理体系。多国政府积极承诺国家自主贡献,出台了一系列面向《巴黎协定》目标的政策和行动。2021年11月13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闭幕,来自近200个国家的代表在会期最后一刻就《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达成共识并通过“格拉斯哥气候协定”,开启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征程。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工作,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实施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措施和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取得了积极成效,提前完成了中国对外承诺的2020年目标,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正在为实现这一目标积极行动。

科技进步与创新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支撑。科学、客观的气候变化评估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决策基础。2006年、2011年和2015年,科学技术部会同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先后发布了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决策提供了依据,为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中国方案。

为更好满足新形势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继续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和切实支撑,2018年,科学技术部、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等十五个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启动了《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力求全面、系统、客观评估总结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成果。经过四年多的不懈努力,形成了《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

这次评估报告全面、系统地评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相关的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研究成果,准确、客观地反映了中国2015年以来气候变化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而且对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前沿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了预判。相关结论将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工作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为中国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规划提供决策支撑,为中国参与全球气候合作与气候治理体系构建提供科学数据支持。

中国是拥有14.1亿多人口的最大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一系列艰巨任务。我们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程度还非常大,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一定不是平坦的,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过程也充满着各种艰难挑战和不确定性。

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加快推进并引领绿色低碳科技革命,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定能够实现,中国的科技创新也必将为中国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科学技术部部长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