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拜占庭文学分期
人类文化史大约分三个阶段:巫术文化阶段、宗教文化阶段、科学文化阶段。从欧洲以及欧亚非三洲交界地区而言,与这三个文化阶段相应的社会形态阶段,大约巫术文化对应于古希腊与罗马的游牧游耕文化,宗教文化则对应于拜占庭的封建时代的农耕文化,而科学文化则对应于文艺复兴以后直至今日的工业商业文化。文学是文化的一个分支,文学史必然也是文化史的一个分支。从这个角度看,拜占庭文学属于典型的封建时代农耕文化的文学,既不同于古代的巫术文化的文学,也不同于后来科学文化的理性文学。
农耕文化有个普遍的特点,就是文化与政治关系异常密切,具体表现就是行政权力与宗教势力密不可分。而这种关系大约有两种形态:政教纷争,或者政教合一。而政教合一又可分为三种形态:政教合一,也就是政统治教,教服从政;教政合一,即教统治政,政服从教;政教分工合作,即但丁《神曲》中说的,国王领导人民,求得现世的幸福,宗教引导人民,求得天国的幸福。正因为文化与政治关系如此密切,所以,农耕文化时代的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也非常密切,往往王朝的更迭,便是文学内涵与风格变化的契机。反过来,文学的变化,也反映乃至影响政治的变化。因此,农耕时代的统治者都重视文学的这种反作用。聪明的统治者因势利导,为而不恃,为文学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文学便能健康发展,同时往往也对统治者报之以由衷的歌颂。愚蠢的统治者则只懂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除了歌功颂德,不允许文学有半点出格,结果,歌功颂德蜕化为阿谀奉承,盛世气象消亡于吹牛拍马。反倒是稍有良心的下层文人为民请命的创作能流传千古。这就是所谓社会发展与文学发展不平衡。因此,封建时代的文学与政治,便会呈现出正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规律。但无论正相关或者负相关,文学与政治的变动总是处于密切的相互影响的关系之中。
拜占庭文学是封建时代农耕文化中的文学,当然也摆不脱这种关系的影响。当然,说文学与政治关系密切,并不是说,政治上有个风吹草动,文学便如响斯应。文学与政治的具体关系,只是与政治的兴盛衰亡的大趋势保持正相关或者负相关的相应变化而已。而这也恰好是那种鼠目寸光的政治家们不明白的。这种政治家往往以为文学与政治只有正相关一种关系,而他们理解的文学与政治的正相关,便是文学家跟在政治家屁股后面亦步亦趋而已。殊不知那样做,往往适得其反,文学堕落了,政治最终也垮台了。拜占庭文学既然是封建农耕时代的文学,考察其发展轨迹,当然必须看到其与政治变化的相应规律,但也只能从政治的兴盛衰亡这种大节上看,而不能眼光短浅。
基于以上认识,拜占庭文学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段。
第一段,4—6世纪。拜占庭文学继承了古希腊罗马文学,因此,异教文化性质的文学仍然繁荣。但这种继承,不是复兴古代异教文学,而是借用古代文学的形式、技巧乃至某些观念,建立新的文学体系,为新取得统治地位的封建专制制度和基督教神学服务。基督教精神笼罩下的新文学诞生。
第二段,7—9世纪。虽然国家与社会动荡不安,但基督教已把异教文化精神消化吸收,完成了自身的逻辑化与系统化,巩固了精神领域的统治地位。拜占庭文学也由借鉴草创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建立了基督教精神笼罩下的新文学体系。
第三段,9世纪下半叶—13世纪初。马其顿王朝开辟了拜占庭的复兴时期,拜占庭文学全面繁荣。但盛极而衰,尤其在1204年,第四次十字军攻占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国家残破,文学创作一度低落。
第四段,13—15世纪。帕莱奥罗果斯王朝收复君士坦丁堡,重建拜占庭帝国,再次带来国家的复兴,文学领域再度繁荣,但更偏重学术研究,为拜占庭灭亡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