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未知的未来
写得有点累,来点优美的钢琴曲。小爱播放的钢琴曲多数都很好听,我也不知道曲名和作者,电脑作主,好听就行。这就好比鸡蛋好吃,我吃就行了,享受就行了,不一定非要知道是哪只母鸡下的鸡蛋。虽然能说出曲名和作者,可以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显得颇有点艺术修养,但并不能增加一点享受音乐的快感,不知也罢。钢琴曲听烦了,就听古琴。古琴听烦了,就听流行歌手。流行歌手听烦了,就听爵士乐。这就叫选择自由,自由即快乐。中国歌曲外国歌曲,我会唱的至少有几千首,当然,多数都只会几句而已,最好听的那几句。总之,只要是好听的音乐,我都喜欢。我还有一个感觉,一首好听的歌,不明白它的全部歌词最好听,因为有种神秘感;一旦知道全部歌词,神秘感消失,歌曲反而没有之前好听。这和赏花只赏半开是一个道理。昨天看到一树将开未开的白玉兰,那真是美。我还喜欢慢摇吧,还喜欢走秀,还喜欢蹦迪,还喜欢k歌。考虑到我已经是一个准老年人,说真的,我这个人不搞音乐,真可惜了。如此类推,我不搞文学,也相当可惜。如你所知,我读过很多书,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世所公认的好书。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也就是说,我读了几千本好书,自己应该也能学着写一本出来。就算没有别人写得好,也要写,因为手痒。这就和天天看人打麻将一样,自然而然自己也想打,因为手痒,输赢又是另外一回事。而且我没有写出来之前,怎么知道它好不好?这就引出了本章标题:未知的未来。说实话,正因为未来是未知的,才有意思。如果我的一生,从出生时就已经注定,我一眼就能看到我的整个未来,那我就不想活。就算勉强活下去,也是半死不活,毫无激情,象个太监一样,整天看着别人精彩,无聊透顶。我大概五、六岁的时候,有大人问我长大后想做什么?我说想当警察!过不久,又有大人问我同样的问题,我说想当总统!又过不久,再有大人问我这个问题,我说想当作家!你看,对人生的梦想,就象一个多变的孩子。又象天上的一朵云,说变就变。但正是这种多变,才让我觉得人生有趣。罗素说:“求而不得是幸福之一大要素。”从这个角度看,正是因为我当不了总统,也没当成警察,所以最终踏上了作家之路。这就是我的幸福所在。这件事情上我是稳赚不赔的,写不写书由我定,成不成名由读者定,成名,是我求的,求之不得,也不要紧,参看罗素所说,我至少得到了幸福的要素之一,说明幸福已经离我不远,又或者我已经处在幸福之中。
也就是说,我写书,本质上是为了避免活得没劲、活得无聊。说实话,回顾我过去的岁月,我发现自己勤于写作的时候,内心就相当愉快,整个人就精神焕发。反之,就经常感到莫名的空虚,感觉度日如年,浑身没劲,相当颓废。要想活得带劲,写作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少古圣先贤都做过。比如老子,他写了《道德经》,他的道,当世没几个人能懂,所以他就骑着青牛走了。我估计他是太灰心了,同时又老了,没劲,于是找个清静的地方去坐化了。这就象一头雄狮,老了,牙也掉光了,没劲,只好找个地方静静死去。但老子曾经年轻过,在走之前他还影响过孔子。而且他写的书影响了人类几千年。雄狮也曾经年轻过,它一生猎杀无数、妻妾成群、儿女众多,好歹也是个王者。他的儿孙也仍然在非洲草原上称王称霸。又比如司马迁,我想,我如果是他的话,大概早就自杀了。但他没有,他咬牙切齿地活着,相当带劲,只是为了写一本好书。他的劲没白使,《史记》到今天也还在影响着这个世界,特别是中国。这证明写一本好书,可以成为一个人活下去的重要理由。甚至是唯一理由。写到这里,我就有点破釜沉舟的意思,一定要写出一本好书,至少流行五百年,才不枉自己读了那么多圣贤书。志向是有了,剩下的就是去落实。我看了一眼本书的字数,已经近18万字,也就是说,只讲数量的话,我的第一个小目标已快实现。说实话,我写此书,相当轻松,因为我功夫已经下在前面了,我的所有材料都来自我的脑海。我一坐到电脑前,大量素材就自动从记忆里面蹦出来,供我选择。可以说上下几千年、纵横几光年,我可以写的东西多如牛毛、灿若星辰。现在的我只是做了一件事,就是选择。我要从海量的材料中选择一些我认为最有意思的内容来写,努力达到有趣有益、悦己悦人的目的。我并不想教育谁,也不想灌输谁,只是把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表述出来,与可能的读者交流。就象花开一样,自己先开舒服了,再让人看到它的美。我当然希望有共鸣,而且共鸣越大越好,最好发展成为共振,最后发展到全球共频,大家一起飞向火星。说真的,我真想从外太空回望母星地球,那么蓝,那么美。那么独一无二,那么出类拔萃。正因为她如此美丽,我更要奔向火星,义无反顾。因为有些远离,才是真正的爱。人太多了,不分出去一些,地球确实装不下。比如你让一头母猪同时给一百头猪仔喂奶,这也太过分了,乳头不够,奶水也不够,肯定崩盘。所以在母猪发疯之前,赶紧找下家!
哈哈哈哈!我把自己都给写笑出声来了。这叫神来之笔。老婆问我笑啥子?我说写得有趣嘛,就笑了。这也是写作的乐趣之一。
开始写这本书前,我不知道它的命运如何。其实写到现在,虽然已经快完稿了,我也仍然不知它的命运如何。我怀着玩世不恭又忐忑不安的心情,期待着它的面世。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然后把它抱出去让人看。作为它的母亲,无论别人怎么看它,说它美也好,说它丑也罢,在我眼里,它是美丽无双的。我是这样打算的,首先要找一个杂志社投稿,当然是全国性的大杂志社。我当然也想把它投到世界性的大杂志社,但我确实不知道此杂志社在哪?也不知道怎么投?所以先投全国的。比如《当代》、《人民文学》、《十月》之类,如果不行,就降低一格以求之,比如《中国作家》、《花城》、《天涯》、《上海文学》、《长江文艺》之类。如果这些都不用我的作品,我再准备在网上发布。我十多年前就在网上发布过几十万字的作品,粉丝也曾达几十万,所以一点也不担心没有读者。我那时的网名叫金士渊子,不是我吹牛皮,网上显示确实有几十万人阅读过我的作品,当时主要都是一些短篇,散文杂文游记之类,好评如潮。我自觉现在的写作水平远超十几年前,已经达到随心所欲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地步,所以才敢把书名定为《成名之作》,我想,这个目标应该问题不大,至少在网上是如此。当然,如果现在网上的读者水平比十几年前高得太多,全都变成科班出身的文学学士硕士博士,没人甩我的账,我也无法。与高考一样,那就叫命运,我认栽。作为一个人,我有自己未知的未来,这个我每天都在等待;作为一个文学作品,此书也有它未知的未来,它也正在等待。说难听点,作为本书作者,无论纸上网上,万一无人欣赏我数十年怀胎生下来的孩子,我就自己小心抱回家,自己疼爱自己玩嘛。大家都是人,我写此书,能把自己都逗笑了,还怕逗不笑你?这是不可能滴。除非我是外星人,你完全看不懂我在写什么。如果是这样,你不捧我,我不怪你。不知者不为罪。也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我是在火星发布此书,所有读者都是火星人,因为语言文字障碍,他们全都读不懂我的作品,所以无人点赞。又或者他们根本就不希望我登陆火星,所以集体保持沉默,装没看见。这我也无法,只好回到地球老家呆着,从此断了做作家的梦,做一个沉默的大多数。但我还有更大更隐密的梦想,万一此书在太阳系外出版而一举成名呢?!于是,你懂的,我又坐到了电脑前。手痒。此时此刻我想,如果我知道一家星际性的大杂志社,该多好!那我的作品就可以用核动力飞船运过去投稿!想想都美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