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武士成名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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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台球高手

前两天我儿子邀我去打台球,我去了。虽然去了,但我已经好多年没有摸过台球杆了,心里很没底,看他信心满满的样子,估计打不赢他。但我三十年前曾是个台球高手,所以我也不是太怕。开球之后,他确实打得不错,特别是掌握力度相当好,第一局我很快就输了。第二局我开始找回一点感觉,我赢了。随后就是一个赢一局的交替进行。大概打了十多局,平手。台球其实也挺累人的,虽然谈不上剧烈运动,但打的时间长了,一样出了一身汗。我喝着茶,看着儿子挥杆,脑海里出现了自己从前的样子。我儿子已经二十八岁了,我打台球的时候,比他还小得多。我不仅打台球,而且不当过台主,也就是自己当过老板,虽然只的一张台球桌。事情是这样的,我那时大概二十出头,当时台球很流行,我也是天天都在打,而且我们打台球都是赌钱的,当然也不是大赌注,挂个彩头,好玩。因为天天打,用心研究,勤学苦练,自然越打越好。我曾经在一个月内每天都赢,赢了大约几千元钱,考虑到我当时的工资一个月大概二百多元,这可不是一笔小钱。说真的,当时在我们那一块,我基本找不到对手。有一天,来了一个高手,当然,开始打球之前我并不知道他是一个高手。我因为自己打得好,就让对方十五分,打了几局,发现不对,就不让了,平打。又打了几局,我还是不行,他让我十分。最后打到半夜,他让我二十分,我仍然是输多赢少。打到天亮的时候,我把一个月来赢的钱全部输光了,还输掉了自己一年的工资。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强中更有强中手。这个高手,只要一拿起球杆,基本上就是清台,太厉害了。我估计他是丁俊辉的师弟,或者是沙利文的同门,反正是我在现实中遇到的台球第一高手,只要有角度,基本是弹无虚发。说真的,我输得心服口服。

遭遇这次滑铁卢后,我好多天没有摸台球杆。被打伤心了。然后我朋友小兵来找我,他提出一个建议,我们合伙摆一个球台,当老板。我算了一下,五毛钱一局球,九球,几分钟就得一局,一天三百局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日夜不停,那就是每天六百局,毛利润高达三百元。小兵家有空房间,我们俩一人出一千元买了台球桌和球杆,开业。然后就是一个管白天,另一个管黑夜,两班倒,象拉斯维加斯一样,永不停业。一个月下来我们赚了两千多元。但这个生意太累人了,特别是守晚上的台主,第二天还要上班,吃不消。所以没搞两个月,就不太认真了。但台球桌还在,我没事就在那里练球,所以球技是相当精进,顺便继续当台主,捡两个小钱。有一天,我和小兵正在练球玩,来了一个小伙子,相当精壮,是个肌肉男,他没有球伴,就点名让台主和他打,有点砸场子的意思。小兵球要差一点,所以我就和他打,此人球打得一般,但很用力,打得球经常飞出球桌,然后又有一个不好的动作,每打出一个好球就要来一个反身踢腿,一下把脚板踢到墙上。如果是在练武场所,他这个动作是相当不错,但这是在打台球,台球是绅士运动,就样做就有点无聊而且低级。我年轻时没什么耐性,就说了他一句,这样不文明,把墙搞脏了。这小子当场就和我反目,要和我单挑,那时候就有这种无聊的人,输了钱就想打架。于是我们就从打球变成了打架,结果当然没有例外,我说过,我单挑没输过。现在虽然几十年过去了,但我只要适应一下,仍然相当厉害,无论是打球还是打架,都是如此。说实话,如果我认真打球的话,我感觉儿子应该打不赢我。但考虑到他是坐办公室的白领,运动比较少,我从鼓励他多运动的角度出发,不能把他给打伤心了。于是我开始放水,最终结局当然是儿子小赢一点。但下次我准备不再让他,让他真正见识一下我的实力。除非他去认真苦练,否则我敢肯定,他打不赢我。因为台球,我是下过苦功的。任何技能,如今你真正下过功夫,一生难忘。下一战,我会让宋瑞源很久难以忘怀。我现在都有点期待这一天的到来,为此,我又把高手的打球视频找来观摩观摩。打台球其实很简单,熟能生巧而已。世间的事,大多如此。

今天听一位兄弟说,有一种写作软件,可以帮我写出很好的小说。他听说我在写小说,所以向我推荐这东西,据说是谷歌那边发明的,厉害得很。我不要,我说我写的东西都来源于自己的经历和想象,任何软件也无法代替我的大脑。如果真有软件能代替我的大脑,那也太可怕了。我不信。就算真有这种东西,我也不要,因为它抹杀了我的写作乐趣。写作,对我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生乐趣,我不能让它被剥夺。就如打台球一样,如果发明一种机器人,打球精准,百战百胜,没有任何人能打赢它。那我就永远也不会和它打,因为它剥夺了我打台球的乐趣。总之,任何剥夺我乐趣的人和事物,我都敬而远之。又比如下围棋,听说这个世界上最利害的棋手都不是电脑的对手,我感到深深的悲哀。不是悲哀人脑不如计算机,而是悲哀电脑剥夺了人类下棋的乐趣。几千年来,下棋一直是人类重要的智力娱乐活动之一,现在又少了一个,可悲。其实,细想来,人类有趣的智力活动本来就不多。这也是科技进步的悲哀。

写到此处,已经有十七万多字了,离我原定的目标只差两万多字。按照惯例,我准备又一次细读一遍我的作品,我要审视一下它的可读性和有趣性。说实话,这本书里有我的人生经历和思考,有经验有教训,有知识有文化,有传统有梦想,有快乐有悲伤,有美丽有爱情,有真实有虚幻,以我现有的写作水平,我大概只能写成这样。由于阅历有限,尽管自己已经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但仍然担心质量问题。所以要慎之又慎,又细读一次,边读边改,以期更好。你想,如果它连我都感动不了,怎么可能感动别人?所以重读几遍很有必要,当我感觉此书能感动我了,那它就将要面世。想到我两个多月前开始写第一个字时激动的心情,我自己都感动得不得了,现在终于成功在即,三百多页的书稿真真实实地摆在面前,真的,很有成就感。比赚了三万块钱更有成就感。当然,如果你出三万元人民币买它的版权,我可能会同意。不是因为作品廉价,也不是因为我写得不辛苦,而是因为我实在太穷了。不仅是我穷,据我所知,没有成名的作家,大都很穷。我觉得,应该设立一个作家基金,给有希望的当代作家提供一笔创作经费,让他们可以免去生存之忧,这样,或许可以多出几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甚至可以带来一个文学复兴的美好时代。这就叫花小钱办大事。这比花几百万、几千万去捧红一个漂亮或帅气的演艺明星有意思得多。把全社会的注意力吸引到文学上来,为此花点小钱,难道不应该吗?不值得吗?当然,捧红电影明星我也不反对,电影也是艺术,而且我也很喜欢。但文学是电影的基础,应该得到更多更大的重视。就算美丽高大如迪拜的哈利法塔,没有强大的基础,也是不行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