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外婆
今天我想写一写我外婆。我是外婆带大的,小时候,父母工作忙,很少有时间管我。我不到六岁就上小学了,年纪小,爱撒娇,有时候淘气不想上学就装个头痛脑热肚子疼,外婆也不知真假,摸一摸脑门感觉有点热,赶紧把我放到床上用被子盖好防寒,然后她就去煮饭。她一走,我很快爬起来,把被子和枕头围成城堡一个人玩打仗游戏,听到外婆进来又赶紧装睡。但外婆很少进来,她也很忙,一家人要吃饭。外婆是一个很勤劳的人,她不识字,但却懂得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比如她从不让我用字纸擦屁股,说:“文章揩屁股,糟踏圣贤。”这句话有很深的含意,文字,在外婆的眼里是一个神圣的东西,它代表着知识和智慧,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在现代媒体出现之前,文字甚至是文化的唯一载体。外婆大概不知道这些,但她用这句话把此事说得清清楚楚,通俗易懂,真是言简意赅。又如她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小的时候不太明白,长大后才认识到外婆说的是真理,一个人,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能力,想要取得成功是根本不可能的。比如越王勾践,如果吃不了吴王给他的苦,不能卧薪尝胆,肯定就灭不了强大的吴国,更不可能称霸诸侯。这里顺便说一下,我见过勾践使用的宝剑,那真是一把千古名剑,在地下埋了两千多年,出土后依然如故、寒光闪闪。据说就算用现在的技术也难以复制,可想而知此剑曾经过怎样的千锤百炼繁复工艺精打细磨。剑是如此,人何尝不是一样?外婆又说:“有麝自然香,何必站在风头上?”这也是至理名言,麝香是非常厉害的,你只要放一点点在口袋里,那香味真是无法阻挡,周围的人都能闻到,完全没有必要站在上风故意让人闻到。引伸到做人,就是说一个人有真本事,是黄金就一定会闪光,不必非要出风头,引人注意。我理解,这就叫君子。外婆还说了不少其它的话,我现在已经不太记得了,她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三十多年了。她将走的时候,我还在外面读书,特地连夜赶赴回家,得见外婆最后一面。以后只要我在老家,每年都要去外婆坟上磕头,把我人生中的重大事情向她汇报。外婆对我而言,是第一个重要的人生老师,尽管她一字不识。外婆是信佛的,坚信因果报应,她是包过小脚的,走路很小心,连蚂蚁都不舍得踩死一只,用她的话说:“那也是一条命啊。”我用弹弓打小鸟,她也要教训我,说:“那也是一条命啊。”记得我小时候,她常去寺庙上香,也常带着我这个小跟屁虫,她去的是尼姑寺庙,偶尔也请老尼姑给我抽一支签,有一次抽了一个上上签,其中有一句签词我至今还记得,叫:“拨开乌云见青天。”寓意深长。她虽然做得一手好菜,但从不杀生,鸡鱼鸭鹅这些都是我父亲杀好了才交给她做菜,外婆做菜很好吃。比如外婆炒的猪肝就是一绝,火大油旺,十八铲出锅,多一铲太老,少一铲没熟,十八铲刚好,原汁原味又嫩又香。外婆曾是大户人家的女主人,旧时的讲究可见一斑。她给我说,那时候家里吃饭,是炒一个菜上一个菜吃一个菜,吃好了,接着又炒一个菜上一个菜吃一个菜,传菜的伙计都是用跑的,确保每一道菜都是刚出锅就上桌,到嘴里还是烫的。大冷天的,吃炒菜如吃火锅,相当奢侈。所以外婆说:“宁做大户人家的丫头,不做小户人家的小姐。”我理解其意思就是说,见过大世面的人,脑袋更灵活、心胸更宽广、更会处世为人。还有一句话我也是最早听外婆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外婆一生,经历十分坎坷,遇到的好人善人坏人恶人都不少,这应该是她的真实人生经验和体会。我内心的良善,大概最初就来自她的言传身教。还有一句话外婆也经常对我讲:“人是三节草,三穷三富不到老。”说真的,到今天我才真正相信外婆说的这些话,确实是句句真言。几十年来,我看过很多人的人生经历,起浮沉落,有亲人也有陌生人,同时也由于自己的亲身经历,终于明白,外婆那些看似平实无华的言语,却句句都充满了哲理,无处不在,颠扑不破。“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行得端,坐得正。”这些话,也是外婆教我的。有时候,我真的不太相信,外婆尽然一字不识!我外婆从来没有打过我,也没有骂过我,她都不会说一句脏话,她甚至都不会吵架,实在遇到不堪的人,就难得理他,真有修养和素质,虽然她从未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我的外婆名叫赵登淑,在我看来,她真是一本无字好书。
外婆一辈子喜欢读书人、尊敬读书人、善待读书人,我很小的时候她就叫我要好好读书,将来去当官坐办公室写文章。她的这些笼统的希望,我大致也都实现了,虽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灿烂辉煌。外婆那么疼爱她的小孙儿,当然希望我能够光宗耀祖,能让她世世血食。这我能理解,我也勉强可以做到。但如果从更高层面上讲,我做得还不够好。要想真正让外婆开心,我觉得自己应该写出一些更好的文章,最好能在世间流传,最好能够流芳百世,这个才最重要。这比我拿些贡品到她的坟前去放着更好。这样,也不枉外婆疼我一场。时光可以带走外婆,但带不走她对我的爱,也带不走我对她的爱。忽然又想起外婆说过的一句话:“光阴似箭不饶人。”我顿时如梦初醒,就以这句话自勉,珍惜光阴,奋力写作,七十岁前不以文学作品名满天下,誓不罢休。其中写得最好的一本书,我要放在外婆的坟前,献给她老人家。报告外婆,我不仅能读书,还能写书。七十岁后我就不想再写了,准备云游四海,当然是带着我老婆。游到真心喜欢的地方就住下来,不喜欢了就走。走到最后,实在走不动了就静静等死,最好象张爱玲那样,轰轰烈烈地活过,静静悄悄地离去。很美。再过几天我就五十四岁了,也就是说,我还有整整十六年六千多天十多万个小时,用来实现我对外婆许下的誓言,我觉得够了。许了愿,就一定要还,这也是外婆教我的。
本来这一章写到这里就算完了,但我忽然又想起了《活着》这本书。我外婆的一生,就有点象这本书。她出生于名门望族,赵家在当地是一个庞大的家族,现在也是如此。她嫁给我外公,外公又是一个民族资本家,当时号称巨富。可以说,她的前半生确实是荣华富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旧社会,一般人家的妇女是不可能穿旗袍的,她穿着,而且是穿金戴银。这有照片为证,不是我乱说的。我还有实物为证,我去外面读书时,外婆送了我一个玉手镯,从一个旧箱子底里拿出来,用丝绸仔细地包了一层又一层,是她的老物件,悄悄地交给我,让我给她带个漂亮的孙媳妇回来。那手镯的成色真是一流,一汪深绿,非常美丽。价值应该不菲,可惜被我摔坏了。我也没敢告诉外婆,怕她伤心。这些都可以间接证明她曾经的物质辉煌。她旧箱子底下还有一个金圆宝,我小时候也见过,这东西可不是穷人能拥有的。外婆后来历经沧桑巨变,家境破落,外公又撒手而去,留下她一个妇道人家苦苦支撑,艰难困苦,可想而知。然而她并未消沉,而是与孩子们相依为命,几十年如一日悉心照顾家人,她是小脚,做不了力气活,但长年累月的做饭给全家人吃,还有各种繁杂的家务事,也是相当辛苦。考虑到她曾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富商家的女主人,确实是难能可贵、十分坚韧。这个反差真的是太大了,一般人受不了。我外公就受不了,所以放弃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绝非虚言。设身处地想想,换成我,也不一定受得了,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也受到过一些委屈和打击,但与外婆经受的相比,那就真是天空漂来六个字:那都不是事儿。因此我觉得外婆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生命力超强,韧劲十足,甚至比《活着》的主人公还要厉害。她前半生富甲一方,但总是心怀善念,从不欺负别人;后半生虽然不再富有,也不再是所谓人上人,但儿孙孝顺,生活愉快,受人尊敬,安享天年,也算是有福之人。她临终之时,我就在旁边,她已经不能说话了,却一直坚持到儿孙全部到齐,一一告别,才走。厉害。外婆临走的时候拉着我的手,里面有一颗小小的金戒子,这是外婆给我的念想。外婆是七十六岁过世的,那一年,我刚好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