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2章 雷米的邀请

1947年7月,我从退伍军人的福利款当中攒下了50多块,预备到西海岸去。我的朋友雷米·邦库尔从旧金山给我写信,劝我跟他同坐一艘客轮去环游世界。他向我保证,有办法把我弄到轮机舱。我回信给他,只要我能够得以进行几次太平洋的长途跋涉,回来时的钱款还足够支撑我在姨妈家住,等我把那本书写完为止,我就心满意足了。他说他在米尔市有座木屋,我们办理繁冗的登船手续期间,我可以一直在木屋里面写字。他和一个叫做李·安的姑娘同居。那姑娘做菜是一绝,一切都是那么完美。以前我在预备学校读书时,就认识了雷米这位老友,他是成长在巴黎的法国人,这个有些癫狂的家伙——我不确定他这次能疯癫到什么地步。他希望我10天之内赶到那里。我姨妈非常赞同我的西部旅行,她说整个冬天我都在辛苦的工作,总是闷在屋子里,到外面转转有利于身体健康。我和她说,为了节省开销,有些地方我恐怕要一路走过去,一路搭乘免费便车。姨妈听了之后也没有提出异议。她只希望我能平安归来。一天清早,我把一大堆打字稿件放在桌子上,最后一次把舒适的床单折叠好。我提着一些装着生活基本用度的帆布袋,口袋里揣着50块,朝太平洋岸出发了。

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一直在帕特森研究美利坚合众国的地图,甚至还读了关于拓荒者,还有普拉特和锡马龙一类的独具特色的名字的书籍。路线图上有一条长长的红线,叫做6号线。从科德角顶端起,延伸至内华达州的伊利,转弯拐进洛杉矶。我告诉自己,只要沿着6号线行进到伊利就好了。于是即刻信心满满的出发。要到6号线去,首先要爬上熊山。我的脑海中都是在芝加哥、丹佛和最终在旧金山准备做些什么之类的想象,在第七大道坐地铁,来到第242街的终点站,又坐上无轨电车到扬克斯;从扬克斯那热闹的市中心,又坐上开往郊区的无轨电车,来到哈德孙河东岸市区边界。假设你在阿迪朗达克哈得孙河神秘的源头,放一支玫瑰下水,这朵花蜿蜒迂回着,不回头地朝大海流去,想想这朵玫瑰路上经过了哪些地方——想想那神奇的哈德孙河流域。我沿着哈德孙河,开始了一路在便车上的旅行。隔三差五搭到5次便车,我终于到了心心念念的熊山桥,那里正是从新英格兰绕来的6号线所在地。我下车时正下着大雨。山是那样险要。6号线渡过河去,经过一个环状的交叉口,就消失在深山野林里了。那里不但没有往来的机动车,而且雨水如注,瓢泼大雨落在我身上,我却毫无遮挡,被迫逃到几棵松树下躲雨。但这样做用处不大,于是我叫嚷着,敲打着自己的头部,埋怨自己做了这愚蠢的决定。我在纽约以北40英里的地方,一路上让我怨声载道的是,才开始旅行的这些重要的日子,我却只是往北行进,而不是我所憧憬的西部。现在的我滞留在最北面,毫无办法。我在雨中狂奔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一个体量小巧的废弃了英国式样的加油站,雨水不停的从屋檐滴落。我头顶的是巍然耸立的熊山,此时正电闪雷鸣,一道道霹雳让人心生胆怯。朝远处眺望,只见树木笼罩在阴云之下,阴沉覆盖了整个天空。“该死的,我在这里做什么?”我咒骂着,要去芝加哥。“现在这会儿,他们正玩得痛快,我却不在场。什么时候我才能加入他们?”终于一辆汽车出现在了这废弃的加油站。车里的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停下来看地图。我走到车前,在大雨里打出想要搭便车的手势。车里的人商量了一下;的确,我活像一个疯子,头上彻底的湿漉漉,鞋子里也满是雨水。像我这样该死的傻瓜,脚上正蹬着墨西哥平底皮凉鞋,如同穿着筛子,压根不适合出现在美国的下雨的夜晚,也不适合爬蜿蜒崎岖的山路。车上的人说同意我上车,说可以把我捎到位于北边的纽堡。我觉得这比在熊山的荒野里待上一整晚要好多了,于是欣然同意。车上那个男人说,“除此之外,6号线上根本没有通行的车辆。如果你想到芝加哥,最好在纽约穿过荷兰隧道,直接到匹兹堡去。”我知道他的建议是正确的。我自以为是的愚蠢想法把事情彻底搞糟了,我认为不用尝试其他的路线和方式,顺着一条大红线直接逛遍美国该有多好。

当我们抵达纽堡时,雨刚好停了。我来到河边上,被迫搭上了一辆正在山区享受周末的教师们包下的一辆公交车回了纽约——车上人声鼎沸,不停的在聊天。而我一直在暗骂自己浪费这么多的金钱和时间,原本打算到西部去,却从白天到晚上来来回回的,耗费了一整天还没有出行。我对自己发誓说,明天一定要抵达芝加哥,不惜用身边的钱买了前往芝加哥的公交车票。只要明天可以到芝加哥去,我什么都管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