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匕首峰
一夜都被深入骨髓的痛感侵蚀着神经,翻个身都能让安迪尼痛得怀疑人生。过了很久很久,直到看见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进屋内,困意终于是战胜了痛意,安迪尼这一觉足足躺到了下午三点…
要不是前台姑娘过来敲门,安迪尼想必还能睡着更久。
“再续一天房费吧,我现在这样子哪儿也去不了。”
安迪尼说着扭头征询趴在另一张床上巴隆的意见。
巴隆在床上变换了个姿势惬意地趴着:“都可以啊!随便你再续十天半个月都没关系,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休养,实在不行大不了咱不赶时间把该做的都做了也无愧于心了!”
“呀!你的猫竟然还会开口说话!”
前台姑娘像是发现了美洲新大陆张大了嘴巴。
面对这个被别人问起不知多少遍的问题,安迪尼已经得心应手:
“它的前主人是个很厉害的光明法师,抱养过来的时候就会自己开口讲话了。”
“哦~原来!”
说话间,安迪尼忽然发现昨晚睡觉时还痛得令他几近崩溃的内伤,此时好像突然不那么痛了,只是睡了一觉伤痛便有所缓解。
难道是睡前喝的那几百毫升狼人血起了效果?
那是不是只要连喝五天自愈能力提上去自己又能继续按计划走了?
这一想法一瞬间让原本觉得拜师计划要凉透了的安迪尼重新燃起了希望。
“这样吧,这间客房我再续个四天吧!一共多少你帮我算算,现在就结给你。”
前台姑娘眼睛一亮,还是个大客户呀,看来这周客栈的收益要创新高了!
“我们大号房住全天是算200铜币一天,四天就是800块铜币,你用银币结算就是8块银币。”
安迪尼当场从钱袋取出8块银币结了帐。前台姑娘看到安迪尼竟然是从麻袋里掏的钱,脸上不免浮现出惊讶,这妥妥是个富二代呀!
貌似人也不错,还蛮帅气,就是年纪偏小了些……
前台姑娘晃了晃脑袋,及时制止住了忽然萌生的七想八想。
……
日子一晃四天过去。
这四天里,安迪尼一半时间躺在客房休息养伤,一半时间趁着外出吃饭的功夫在以客栈为半径的一公里范围活动,不管买东西也好散步也罢亦或是去咖啡馆喝个下午茶晚上听听歌剧,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松弛。
他还给自己换了匹新坐骑。可由于经费有限即便是品相次一些的中年马也要花掉自己的大部分积蓄,无奈在经过了一系列心理斗争,安迪尼的目光也从马儿转移到隔壁的驴身上,最后花了200块银币买了匹身强力壮刚步入青年的栗色公驴。
是驴是马无所谓,只要能载人扛东西就行,安迪尼还是比较讲究实用主义的。
而且到了第三天,安迪尼在客栈附近溜达的时候,偶然看到街上墙壁贴上了通缉他的悬赏。是血刺帮张贴的,赏金100块银币。
前几天被巴隆下咒昏迷的那几个血刺帮打手后面被帮会的人解除了咒语,那几个幸存者通过对安迪尼的印象让画师勾勒出安迪尼的面容模样,看着倒有八九分相似度。画像下方还清晰标注有安迪尼的体貌信息……吓得安迪尼一刻都不敢多待地溜回客栈。在剩下的一天多时间里出门都裹着面罩不敢再穿之前的衣服,而且尽量选择晚上出来溜达省得被人认出来。
两大瓶的狼人血喝完,安迪尼感觉自己身上伤已经恢复了差不多一半,体表的伤疤全都消失了,就剩骨头和内脏的伤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彻底痊愈。
走路已经能健步如飞了,跑步也能小跑一段距离,得益于狼人血的超强自愈功能,加上安迪尼每天都有坚持用药,照趋势下去距离彻底痊愈顶多也就一个礼拜的功夫。
种种可喜的迹象让安迪尼蠢蠢欲动觉得自己又行了。
“我觉得我现在应该可以骑马…啊不对骑驴了,要不咱现在就出发把这只绿龙宝宝送回去吧?
你看它都已经在笼子里睡五天了,我都担心它那么久不吃不喝饿死了咋办。”
巴隆看着安迪尼表现出活力满满的样子依旧不太放心:
“额你伤还没痊愈,就算能骑驴,那能爬山么?一千多米高的陡坡你就算痊愈了都不一定爬得上去!
放心,绿龙宝宝不会死的,它现在的状态跟假死状态没啥区别,能量消耗非常低,就算再让它睡一个月它都不会死掉。”
可安迪尼已经不想猫在这个随时都可能被血刺帮抓走的鬼地方了:“不是还有从那血刺帮头头身上弄来的半瓶能量丸吗?我吃个两三粒一口气爬到绿龙的巢穴应该没啥问题吧?虽然我知道这样强行透支身体会有副作用,但起码能完成任务嘛!”
巴隆轻叹了口气,试着拖延道:“…我知道你很急,但先别急。再休息两天行么?”
“两天…行,那就过两天。”
两天时间一眨眼又晃过去了。
此时距离向猎魔人鲁道夫交狼皮的最后期限仅剩不到两个礼拜。
而他俩才走了一半多的路程,连第一站黑鸦岭都没摸到,更别提幽狼谷了,况且算上回来的路程时间就算昼夜不停地赶路也根本来不及!
现如今只能尝试安迪尼的那个冒险又激进的方法了。
又等了两天……
这期间安迪尼托前台姑娘买了一些登山的装备(他被血刺帮悬赏且伤未痊愈不适合跑远),例如登山镐安全绳索之类的,以及之前丢弃的生活物资例如干粮、帐篷等等。这些装备跟物资带回来之后安迪尼想额外给她点辛苦费,被前台姑娘拒绝了,她表示安迪尼来她这儿住那么多天付出的住宿费就是对她最大的支持,她已经很满足了!
“对了,咱俩认识也好几天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经过这段时间有意无意地相处,俩人怎么说也算半个朋友了。尽管彼此心里都清楚只是萍水相逢,日后基本上也不会再有什么瓜葛了。
“伊莎·泽诺尼。你呢?”
“安迪尼·莫菲斯特,很高兴认识你!你是我在皮尔松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哈哈,同样很高兴认识你呀,以后有机会去费图找你玩儿!”
……
时隔多日,一人一猫再度踏上征途。
喀穆尔山距离皮尔松城六十多公里远,走下来需要两天时间。这一路安迪尼都在祈祷可别再遇到什么牛鬼蛇神了,好不容易熬到伤恢复得差不多再来一两次他真的会绷不住打道回府!
好在这一路安迪尼和巴隆遇到的最大危险也只是荒郊野岭的豺狼虎豹,都轮不到巴隆出手,安迪尼放个黑魔火就能轻易摆平,顺便还能加餐烤肉。至于伊莎在客栈提到的地精树妖怨灵食人花那些,他俩倒是幸运地一个都没碰到,也许是上天眷顾,又或许是误打误撞走了条最安全的绝佳路线。
就这样一路顺畅地走了两天两夜,到了第三天临近中午时分,安迪尼和巴隆可算摸到了绿龙巢穴所在的喀穆尔山脉最高峰、地图上标记为匕首峰的地方。
匕首峰,形如其名,形状像一把匕首傲立于群山之中,左侧山体几乎呈90度垂直,右侧部分坡度稍缓但与地面也呈现惊人的七十到八十度角,常人不借助登山装备根本不可能攀爬。
就算对于装备齐全的登山客来说爬上去也是件十分费力且危险的艰巨任务!
很难想象将绿龙蛋偷回来的那名探险家有多牛逼!
顺着山体往上望,安迪尼看到在匕首峰靠近山顶的地方有口巨大的山洞,看着只是一个黑摸摸的椭圆形小洞但实际却有四五十米宽,隐匿在凹凸不平的峭壁之中,和山体颜色几乎融为一体,不仔细看还不太好发现。
没猜错的话绿龙巢穴应该就是这里了!
“这……要怎么上去?”
安迪尼仰望着离地一千两百多米高的山洞犯了难。
“你之前爬过山么?”
“没有。”
巴隆一时无语住了,有种特别想刀人的感觉:“……没爬过山,所以你哪来的自信,大老远拉我来陪你帮绿龙宝宝找妈妈?”
“我以为爬个山而已,怎么说也比打怪要简单得多吧……看来是我天真了……”
“额……你就说两样你会哪一样吧?”
安迪尼感觉又被“咒语”暴击了。
“来都来了,至少试一下吧!实在爬不上去再另想办法咯!”
事已至此,安迪尼只能硬着头皮这般说道。人生头一次爬那么高的山说实话心里还是怕的,万一中间出现什么闪失那就不是躺床上休养一段时间那么简单了!
在此之前他连室内攀岩都没玩过,如今却要直接跳出新手村去挑战大神难度的匕首峰,还要提上三四斤重的笼子,这跟还没学会走路就要去参加田径比赛没啥区别……
通过在山脚下的徘徊观察,安迪尼发现匕首峰虽然坡度异常地陡,但山体表面并不平整,相反遍布密密麻麻的凸起可以充当临时落脚点。只要合理分配好体力并在攀爬途中保持十二分专注,硬攀上去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对于巴隆来说,攀爬本就是猫科动物的强项,况且它还不是一般的猫科动物,攀登匕首峰理论上并没有多大问题。
上山之前,作为在太子时期有过爬山经验的巴隆临时向安迪尼传授了一些爬山技巧,包括怎么使用登山工具等等。
安迪尼就像即将面临大考还在临时抱佛脚的孩子,带着惶恐听得异常专注。
为防止爬到一半体力耗尽,安迪尼随身携带了能量丸,并在上山前给自己喂了一粒。
不多时,安迪尼便感觉精力暴涨,一股莫名的能量直冲天灵盖,浑身像是突然有了用不完的力气。这种感觉就像被打了一针肾上腺素。
让他产生了自己能一口气征服匕首峰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