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如何定义医疗服务的价值
价值医疗(Value-Based Healthcare)的概念最早是由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于2006年提出的,其基本定义为每单位成本的医疗保健产出,其核心理念是追求具有高性价比的医疗服务。从微观层面看,价值医疗是指以同样或较低的成本实现医疗质量或医疗效果的最大化,用公式表示为:
价值=与患者情况有关的一组结果(Outcomes)/与整个保健周期有关的结果的成本(Costs)[1]
从宏观层面看,美国医疗保健改善研究所IHI于2007年基于价值医疗理念提出了卫生体系的“三重目标框架”,即改善人群健康、改善患者就诊体验、减少人均医疗费用。美国面对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和浪费的现状,开始将质量和安全与医疗保健成本联系起来,提高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成本意识。具体的解决办法包括培养成本意识和渗透循证医学、改变患者的角色、推荐高价值药物处方、使用高价值筛查和预防策略、转变激励机制(从按数量补偿转变为按价值补偿)、采用“价值医疗”干预的目标——“COST”框架[即从文化(Culture)、监督(Oversight)、系统变革(Systems)和培训(Training)四个方面探索可以避免过度医疗的框架]等。以推荐高价值药物处方为例,通过设置药物组别、定期检查患者药物清单以减少不必要或无效药物及选择仿制药从而控制药物费用,寻求以合适的价格为患者提供更有价值的药物方案。至此,“价值医疗”一词开始受到关注。
价值医疗理念主要基于3个基本原则[2]。①为患者创造价值。在价值医疗中,患者是整个医疗系统的核心。为患者创造价值就是在微观层面,根据患者的支付能力和一定的成本,通过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医疗照护的保健,实现患者的健康价值;在宏观层面,以人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有效、及时、公平、高效的健康和医疗服务。②针对患者细分群体制定健康和医疗干预措施。为患者创造价值的关键是识别患有同一疾病或具有类似风险状况的人群,同时关注特定的患者细分群体,明确相关的临床疗效和成本,并且在此基础上,为细分患者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和医疗干预措施,从而提升医疗价值。③系统衡量医疗结果和成本。从患者全流程、全周期的健康促进和医疗照护出发,系统性地衡量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疗效及相关的成本。
实现价值医疗需要4个基本要素:医学信息学支持系统,对标分析、研究和相关工具,支付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其中,医学信息学支持系统是指将数据标准、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分析能力相结合,从而系统性地跟踪和分析医疗效果、相关风险调整因素、对具体人群的干预措施和相应的医护成本。对标分析、研究和相关工具是指在以上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确认治疗效果的差异和临床最佳实践,开展系统的对标分析,推动临床实践和服务模式的持续改进;为临床试验研究开展和创新寻找新数据源;最终为临床医生和患者开发严谨可靠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促进医患共同决策,优化临床干预措施和医疗效果。支付体系是指转变传统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等支付方式,优化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从全局性和系统性出发设计支付体系,更加关注医疗价值;探索基于价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新型定价策略和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体系是指围绕医疗价值理念和要求,重新定义医疗服务机构的定位和组织构架,推进不同层级和类型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整合和协作,建立跨学科团队以提供综合性、连续性服务,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和药品器械相关企业持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