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
我知道那贴满大街的通缉令是我的丈夫,于是听着四处响起的枪声,我都会联想到是他。
民国21年,先生把我从农村接回了上海,依稀记得那一天,我一身褴褛粗衣,脸上挂着暗沉的土色,先生细嫩的手牵着我满是老茧的手,穿梭在闪耀着五彩霓虹的街头,我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灯光,从未见过那么漂亮的大楼,从未见过这么多好看的姑娘,她们烫着时髦的羊毛卷,穿着干净新颖的衣裳,小皮鞋蹭亮仿佛灯光一样在闪耀着,还有她们嫩的能掐出水的脸蛋,一件件,一样样仿佛都在诉说,我与这里的格格不入,可是我却坚信,我也能融入其中,如她们一般美丽大方。
我从小便跟着父亲读书,父亲是村里的教书先生,听他说他曾经还去过宫里给宫里的娘娘写过诗,娘娘夸他写的好,便赏了他几锭金子,于是他便不忘本心的带着金子回了村里,办了这方圆几百里唯一的私塾,刚开始报名来读书的人特别多,将教室的门槛都踩坏了,父亲不恼也不气,只是笑呵呵的接收每一个人,父亲本着教书育人的本心,不收学费还包饭,于是无论是年老的还是刚出生不久的,只要能张口发出声的都挤进了父亲的学堂,每当父亲感慨着那时的场景,脸上都会露出异样的神情,可是后来父亲的学堂开始收费了,来的人便少了许多,有时只有一两个人,父亲也不惊讶只是一样的教着的内容,一样的上课,于他眼里,一屋子人与一两个人并没有区别。我是父亲40多岁才生下的孩子,母亲是村里不知谁家丢掉的孩子,丢在了池塘边上,没有人认领也没有人收留,听人说母亲在池塘边哭了整整一夜,父亲砍柴回家看到心软才将母亲抱回了家,那是父亲也才十几岁,爷爷奶奶死的早,父亲早早的撑起了家,收留母亲那天夜里父亲从村口骂到了村尾,一边哭一边骂,将村里人骂的狗血淋头,可是第二天早晨,却没有一个人来找父亲麻烦,而后就是父亲外出打拼,带回了好几锭金子,父亲回来那日,村里人都去凑热闹了,大家都在传,父亲去京城里当官回来了,带回来许多金子,准备犒劳一下村里人,大家都在说父亲不忘本,父亲是个好人!偏偏这时候,父亲说他要办学堂,大家才一哄而散,直至后来父亲说免学费包饭他们才又继续支持父亲办学堂,父亲回村后就跟母亲办了酒席,那时村里人吃着父亲的红利没有一个人说父亲的闲话,说到父亲耳边的都是祝福,直至第二年母亲生下我,母亲因为月子里着凉了落下了病,整日里都是药罐子续命,父亲不得已停了学堂的免费的餐食,这一停,村里的谣言一时四起,所以人都说父亲没良心,发了财就忘了从小养育他的父老乡亲,传母亲是个病秧子,早不病晚不病偏偏这个时候病。而刚刚出生的我,变成了人人口中的瘟神,我天生克人命,后天不知谁在我母亲耳边传风,母亲听了谣言后,气急攻心吐了一大口血,没两天就走了,听人说那时父亲一把火将私塾里的书全部都烧了,他指着来看热闹的人,声泪俱下的一直在喊着“悔啊!悔啊!”父亲一怒之下,学费也不免了,平日里供着没屋子的人住的房子都全部都将人赶了出去,偶尔发放的粮食也停了,租出去的田地全部都要了回来,村里骂声四起他不管也不顾,从城里雇了几个壮汉,把收不回的田地暴力收了回来,将指着他脑袋骂的人都打了一顿,村里那些人适才老实了。后来父亲修了宅子,招了佣人,在村里当起了地主,可是从始至终,父亲的学堂他却从没有放弃过,村里人怕他,不敢靠近他,就编排曲子骂他,骂他狼心狗肺,骂他忘恩负义,父亲也不忍着,听见了就打。五六岁时自我有记忆起,我就认识南书,他的父亲是一位书生,一身傲骨,五十多岁有三十多年是在科考路上,他经常与我们诉说文字的魅力,说起他的文章,说起他无数次的科考,父亲喜欢与他说话,便将他接到了我们家中,我与南书也成了唯一的玩伴,村里人虽然讨厌却害怕我父亲,而南书的父亲不同,他的眼里只有书,他不管村里人如何咒骂如何编排,他都不管不顾。在我八岁那年,土匪猖獗,他们将我家洗劫一空,他们打断了我父亲的一条腿,烧了我的家,那一夜过后,宋叔叔收留了我们,他与南书将我与父亲带回了他们的家,没有了权势金钱的父亲,在村里成为了人人欺辱的对象,他们正大光明的指着父亲的鼻子骂他王八蛋,说他恶人有恶报,宋叔叔平日里便是靠着在父亲的私塾里赚钱,父亲的私塾没了,宋叔叔也没有了经历来源,于是他便带着我跟南书去城里摆摊卖字画,又是编几个灯笼,又是折一些小动物,宋叔叔的手很巧,什么东西都能在他的手中变成有趣的,父亲被打断腿后,我本以为他会痛苦,绝望,可是父亲似乎变了一个人一样,他没有任何的伤心,每日里要么与宋叔叔插科打诨,要么就是读书,偶尔还会教我读书,我时常看着父亲对着天空发呆,我不知道那时他是在感叹命运悲苦,还是在想念他的私塾,总之他不会想起母亲,所以人都说母亲是逼着父亲娶她的,父亲根本就不爱她,甚至恨她!我也这么觉得,母亲死后,他没去看过她一眼。父亲是一个绝情的人。
南书比我大五岁,在我还是一个爱吃糖的小女孩时,他早已经长成了帅气的少年,宋叔叔让他娶我,父亲让我嫁给他,十岁那年我们便在宋叔叔与父亲面前拜堂成了亲,成亲后的第二天,南书便提着包袱离开了村里,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他渴望自由,渴望书中的万千世界,他想去BJ,上海,宋叔叔不答应他,他便想偷偷溜走,最后宋叔叔让他娶了我才放他离开这里,南书离开了很久很久,久到宋叔叔头发苍白,久到父亲离开了人世,宋叔叔也死去。我一个人守着破烂不堪的家,读着父亲与宋叔叔留给我的书,我将所有的书都读了一遍,我还是一点也体会不到父亲对于文字的痴迷,直至民国21年,我记得是春天,南书在一片红花绿叶盛开时回到了村里,将我带到了上海。
我知道无论过了多久,我的心里永远都会有南书的位置,宋叔叔告诉我,南书是我的丈夫,我们拜了天地,拜了父母,成了亲我们就是合法的夫妻,每逢我想去外面的世界去寻找南书时,宋叔叔总会拉住我,我知道,他只是想留住我,留住我来照顾年迈的他,留住我守着这个破破烂烂的家,他用一个没有人愿意相信的谎言,困住了我的青春年华,可是我也是一个可笑的人,偏偏愿意听,偏偏愿意信。
南书将我安置在一处偏僻的小屋子,只有一盏油灯,一张木床,还有一张散发着呕臭的陈旧桌子,这张桌子上爬满了白蚁,它们在啃食着这张桌子,我随手一拍,白蚁瞬间四处逃散,无数个肉眼看不见的地方出现了不显眼的蚁洞,白蚁们争先恐后的在逃窜,我适才放下心来,原来,它的心早已经被掏空了啊。
我的心里有南书,可是我恨南书,我恨他与我成亲后不辞而别,我恨他将他残破不堪的家丢给我,我恨他十多年不曾想起过我,我恨他衣冠楚楚却将我丢在潮湿空冷散发着呕臭的屋子里。
“平日里你就住在这里,不要出门,现在外面很乱,死一个人没什么稀奇的”他丢下几块钱就匆忙走了,门也不关,再见也不说,只剩下我木讷的看着他离开的越来越远的身形,我告诉自己,我不能靠他在上海生存。
我不敢相信我眼中的这个上海,与父亲宋叔叔口中的都不太一样,宋叔叔说上海繁华,宏丽,遍地是黄金,处处是衣冠楚楚的文化人,与我们村里这些灰头土脸的人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