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的心理学理论(法哲学名著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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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本译者说明

目前这个译本是“20世纪法律哲学书系”中的一部,它的翻译工作开始于1940年。这个译本在内容上包含了彼得拉日茨基在圣彼得堡出版的《法律和道德研究导论》的311页以及《法与国家的理论》的758页。这两本书的一些内容在英译本中被删掉了,因为这些内容只是在特定时间(四十几年以前)具有重要性,或者在欧洲的语境中才有重要性,或者因为它们的旨趣只是与他人进行论辩。蒂玛谢夫教授(现任教于福特汉姆大学,之前是本书作者在圣彼得堡大学的同事)将《法律和道德研究导论》的第三章“一般概念和理论的形成”进行了缩写(英译本的第一章第四节)。英译者根据剩下的内容形成了三个完整的译稿,其中最后一稿在长度上接近1000页(机打)。从英语读者的眼光看,译文有一些缺陷,这是因为:第一,俄文原著在俄语表达上不是特别好或者说不够典型[确实达不到诺夫哥罗德谢夫或者波克罗夫斯基(I.A.Pokrovsky)写的那类当代文本所具有的高度的清晰性],此外,在俄文原著中存在着让人难以置信的啰嗦(我认为,对于一个忠实的译者而言,对此没有选择余地,只能予以保留),这会让一个“西方”读者反感。第二,更可怕的是,作者使用术语(一般都有拉丁语词源)很随意,经常赋予它们任何字典都找不到的意思,这些意思在通常的俄语中也没出现过。例如,aktsii的意思并不是“行动”(action)或“份额”(share),而是“反应”(response);kontrol的意思并不是“控制”(control),而是“证实”(verification);pritizatel'niǐ的意思并不是“催告”(exigent),而是“归属”(attributive);psikhika的意思并不是“心理”(psyche),而是“心态”(mentality);emotsii的意思并不是“情绪”(emotion),而是“冲动”(impulsion)。极为大度和无私的蒂玛谢夫教授承担了清除这些缺陷这个困难无比的任务,他出色地完成了将它们予以删除和修正这个复杂、细致的工作,并且没有以牺牲任何实质上具有科学意义的东西为代价。当然,对于这个译本(任何形式或内容上的不妥当)的责任只属于我自己。

英译本的书名以及作者的名字的拼写都不是译者决定的。彼得拉日茨基或许会同意《法律与道德》(Law and Morality)这个书名。作者的名字既可以拼成Leon Petrazycki(鉴于作者有着波兰血统并在波兰去世,这个拼写方式或许更好),也可以用目前已有的两三种俄语音译的方式之一来拼写。

译者由衷地感谢以下人员:霍尔(Jerome Hall)教授(编委会的常设主席)、美国学会理事会的总干事格瑞乌(Mortimer Graves)、“俄罗斯翻译计划”的编辑亨廷顿(W.Chapin Huntington)、科修斯科基金会的主席梅兹瓦教授(Stephen Mizwa)和卡尔霍恩(Philo C.Calhoun)先生——他慷慨地为我提供了资助和建议。此外还要感谢我的妻子(当我还在琢磨原文期间,我的妻子用心通读了译稿全文不下三遍)和我的秘书沃瑟温(Barbara Worhthevn)(在最初那近乎支离破碎的译稿中,对于我那叠加在蒂玛谢夫教授的文字上面的潦草文字,他总是能够准确地辨认并清晰地誊抄)。

休·巴布

1954年2月27日于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