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法国翻译理论:增订本(许钧翻译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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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翻译是可行的,但也是有限度的

从理论上看,当代语言学的一些研究成果和新观点似乎都在对翻译的可行性提出质疑。然而。在乔治·穆南看来,当代语言学的许多观点都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之上,这些假设的正确与否,需要以事实加以证明。而我们讨论翻译,研究翻译,绝不能忽视翻译实践本身。因此,他提出,我们的重点是“要探讨翻译者的‘实践’活动相对而言为何又怎样是可行的,尤其要弄清翻译活动的程度和限度”[59]

虽然翻译的可行性在理论上受到质疑,但翻译的实践却可以充分地证明自己的合理性。即使从理论上看,当代语言学的某些极端性的观点,也是可以加以反驳的,何况不同的语言学派在许多问题上远未达成共识。乔治·穆南说,人们可拿出种种证据反驳翻译不可能的断言,人类的翻译实践能力在不断增强,许多被看作不可译的例子,实际上不仅是可译的,而且可译程度相当高。比如,1958年1月15日美国文化中心在巴黎出版的《通讯资料》(月刊)第49期上有一篇未署名的文章《耶鲁圆桌会议》,该文章谈到在一个大的文化范围内,也同样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社会经验世界”,很难把一个概念从一个世界传译到另一个世界中去,如capitalisme(资本主义)这个在任何政治经济学中都极为普通的概念在表达该词所表示的经济结构时,就给翻译造成了不可克服的困难。该文说:“美国资本主义具有自身特有的特征,它既是传统资本主义的继续,又不同于传统资本主义。正是这些特征促使美国资本主义试图用le capitalisme de tout le monde(所有人的资本主义)这一说法来更准确地给自身下定义,但是,这一用法却没有很好地传达people’s capitalism(人民资本主义)这一更为简洁的美国说法。我们有时将其译为capitalisme démocratique(民主资本主义)或capitalisme populaire(大众资本主义),为方便起见,我们干脆称之为capitalisme américain(美国资本主义)。”乔治·穆南认为,一个具备一定的政治经济学知识的普通法国读者肯定可以发现,该文用以传译people’s capitalism的四种方法都没有完全传达出原文所包含的明确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词就绝对不可译。倘若接受作者对该词下的定义,那么便可看到这一people’s capitalism的特征就是:普遍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百分之十五的美国家庭拥有股份),消费者和股东广泛参与经济管理,普遍利益在每家企业的政策中占主导地位,以及大众生活水平高等。一位职业翻译肯定会发现这四种特征要求采用capitalisme universel(普遍资本主义)这种译法,该译法是根据suffrage universel(普选)的说法类推而成的。译者也许还会认为这一译法模棱两可,弃之不用。不过,从中可以得到启示,拿出好的译法:le capitalisme pour tous(大众资本主义),如法语中就有 lectures pour tous(大众读物)、médecine pour tous(大众医学)等说法,表达的正是同一特征,即某一种特权扩展为大众的权利,因此有助于改善所有人的命运。可见,理论上断言难以传译的词汇,若能以科学方法加以探索,寻找各种途径翻译还是可行的。

乔治·穆南还指出,关于不同世界映象与不同语言切分以及具有差异性的各种文明无法相互渗透的观点,虽然试图在理论上说明翻译的不可能性,但是,只要稍稍用逻辑学的观点进行一番观察,许多特例便可攻破。

比如,比亚鲁普(Pyallup)的印第安人关于鲑鱼,因纽特人关于雪,某些非洲部落关于棕榈和阿根廷高丘人关于马的皮毛的叫法那样丰富,令人瞠目结舌,仿佛他们切分世界的方法与我们不同,对世界的看法也与我们迥异。但是若在同一门语言的内部进行一番分析,就可发现对持这同一门语言的不同讲话者来说,存在着不同“层次”的世界经验——为其语汇结构所反映——暂且不谈语言上不同的世界观。乔治·穆南认为,只要同一语言中的两级讲话者所处的世界经验层次不一,每每可以搜集到一些令人震惊的现象,就仿佛是在另外半个地球发现的。比如城市的儿童只认识“小鸟”,而乡村的猎手却可识别并叫得出鸣禽目中的几十种来;又如一般的法国人只知道雪而已,但滑雪的法国人却像拉普人和处在最靠近北极的地区的因纽特人一样,能够区分或叫得出数十种雪名,这还不算并非纯技术术语的八个形容雪的词,以及根据滑雪板底部涂蜡技术不同而组成的四个不同类型的词语。同样,若处于和高丘人同样的养马实践层次,那么法语中(英语或意大利语亦然)关于马的皮毛的词语也有两百个之多,与高丘人用的毫无差别……可见,从比亚鲁普的印第安人关于鲑鱼的叫法或因纽特人关于雪的叫法中去寻找证据,证明他们对“世界的看法”或他们的“文明”与我们迥然相异,格格不入,因此两种语言不可翻译,这是没有道理的。实际上,这是在比较两种不可比较的词汇“层次”。一个层次代表的是一种普通的语言,不过在这种语言中,某一特定语义场的某一技术词汇属于大众语言的一部分,因为相应的技术工作为所有的讲话者所从事;而另一个层次则代表另一种普通语言,在这一语言中,同一的语言场根据语言中技术最低的“层次”进行处理,因为在这里,相近的技术只属为数有限的讲话者团体所有。

对于不同的世界看法和文明是否可以相互渗透(这关系到翻译是否可行)的问题还可以进行更为深刻的讨论,这就是乔治·穆南所引用的普通语言学的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即“语言共相现象”(universaux de langage)的概念,以及(完全独立的)暗示语言中意义的人类学和文化共相现象(universaux culturels)的概念。乔治·穆南指出,这一新的共相概念,套用了一个古老的词语(但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即哲学史中遗留下来的、中世纪唯名论者所用的“universaux”(共相)一词。该词在20世纪前半期的任何一部普通语言学的大作中都未出现过,它最早见于盎格鲁—撒克逊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学者的术语中,然后再渗透到语言学家的术语中;直到1951年,该词在G.A.米勒(G.A.Miller)的著作中还未见到,到了1957年,才在科林·切利的《论人类交流》的第三部分第七章中占了令人瞩目的一席之地,从中可以看到它从心理学的概念转化到了语言学的概念。1956年,瓦特默赫(Joshua Watmough)在其《语言论》的附录中列上了“共相”一词,并说了对当今的美国语言学来说极为普通的一段话:“不管语言的诸面多么不同……都存在着语言本身固有的、基本的共相,并重现在迄今为止所研究过的所有特殊语言之中。”该词的意思由此而变得非常明确,它已从拉朗德词汇集和《牛津英语词典》中所标明的传统逻辑学的意义转化到了瓦特默赫笔下未曾言明却非常明确的意义:共相是重现在“所有”语言中或由这些语言所表达的“所有”文化中的特征。对这种特征的探索,相对来说是非常缓慢的,这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至少有两条:首先,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它借以形成的一种分析方法自然倾向于强调每门语言中的所有不同之处。其次,哲学对共相的研究是建立在一种先验的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是人类精神的一致性、思维的同一性和逻辑的普遍性;直到19世纪末,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才在各个领域渐渐失去影响。目前,即使存在着瓦特默赫所阐明的有着明确限定意义的“共相”,它们的存在也应该通过一种纯经验的调查研究加以确定,而不应带有任何先验的想法。

乔治·穆南认为,实际上语言学并没有完全否认最后的“共相”一词所覆盖的概念,但是共相现象的存在往往是在研究另外的领域时偶尔被发现的,一般都具有附带性的性质,或者只是在涉及分析客体时使用的一种逻辑的预防措施,语言或不同类型语言之间的一般区别几乎总是语言学研究的客体。不过,共相的发现对于描写语言学来说虽然是次要的,但对翻译理论来说,却至关重要,因为翻译理论一直致力于探清人们为何又怎样进行语言间的交流,尽管有种种说法,甚至有人认为不同语言系统之间存在着彻底的差异。[60]

乔治·穆南对当今语言学关于共相现象的研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归纳,指出共相现象可以分为几类。一类可称为宇宙共相或生态共相。根据法国语言学家马丁纳的观察,因为“所有人都居住在同一个星球上”,我们可期望在各种“民族语言”中发现一定的相似性。在今天看来,语言间的相似性是显而易见的,马丁纳的这种看法也许会显得平庸无奇。但对翻译研究者来说,一旦搜集类似玛雅语无法传达我们的“季节”“沙漠”“山”“河”“湖”等概念的例子,将这些“世界映象”进行一番比较时,马丁纳的看法便显得弥足珍贵了。若要确定这种比较的真正限度,得出希腊语和玛雅语这两门相去甚远的语言所共有的生态概念和非同一的概念,就少不了马丁纳的观点的指导。实际上,除了少数几个特殊的概念之外,可发现整个生态共相领域,如冷与热、雨与风、天与地、动物界与植物界、全球性的时间划分、昼与夜、白昼的划分、阴历和阳历、植物生长周期等。不管有关降水的语义场的切分如何,也不管阿兹特克语对“雪”如何称呼,基础的参照意义都应该是一致的,外部世界的参照框架也是同一的,因为存在着生态共相。至于差异无法消除的“世界映象”,经过整体的计算,发现只不过占每一个特例概念有限的一个百分比。二是生物共相,许多语言学家都认为生物共相是存在的。马丁纳的观点可以概括大多数人的看法:“正因为所有的人都居住在同一星球上,并有着都是人这一共同点以及这一共同点所包含的生理和心理的类似性,所以,可望在所有民族语言的演变中发现一定的相似性。”[61]如埃塞尔·艾金斯基(Ethel Againsky)和布特·艾金斯基(Burt Againsky)在《语言共相的重要性》一文中指出,“人类的基本独特性及其在我们星球上的生活环境”说明了在生物层次的共相现象是确实存在的。他们揭示了七个主要的语言场:食物、饮料、睡眠、呼吸、排泄、温度和性。同时,他们还指出了与之相适应的解剖共相。苏珊娜·厄曼(Susanne Ohman)也引证泰格奈尔(Esaias Tegnér)的观点,指出每一门语言都以其独特的方式划分词汇场,但另一方面,在某些领域,是自然本身划定了语言切分的界限,这样,各种不同语言之间也就存在着“相吻合之处”。冯·瓦特堡(Walter von Wartburg)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说虽然不同语言的语义组在本质上有很大差异,但“有的语义组限定明确,差不多始终保持稳定,如人体各部、亲属关系、体温现象、人类生活的每日活动(吃、喝、睡)等”。应该说,无论是马丁纳,还是其他许多语言学家,他们虽然都批评语言——目录这种传统观念,认为这种观念“建立在简单主义的思想基础之上,认为整个世界先于人们对它的看法,按顺序组合成完全独立的客体范畴”,但是,“若涉及……活的生物类,那么这一简单主义的观点在一定限度范围内是正确的”[62]

对这些语言学家来说,哪怕他们分析的是有关语言差异的典型或传统例子,也仍然重视语言的共相基础。如在颜色研究领域,许多人认为不同的民族因有不同的“世界映像”,所以在语言上表现出了极大的差异。尽管如此,不少语言学家都承认并指出在色彩的辨别中,也存在着如加里弗莱(Yves Galifret)所持的观点——“没有理由假定人的视网膜或皮层组织会因人种和所处的地方不同而有不同的功能”。弗利奥查特(Jean Filliozat)在与汉学家热尔内(Jacques Gernet)的一次谈话中,也明确指出过:“当您说中国人看色彩与我们不同,我猜想您是指他们看的色彩与我们还是一样的,只是他们具有不同命名的习惯罢了。”在谈到梵文时,他还指出:“我想色彩的辨别在古时与在今日一样广泛。”[63]乔治·穆南认为,语言学家,尤其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的这些观点对翻译理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确立了一点,那就是在颜色命名这一对翻译理论来说如此不利的领域,也存在着一个参照(参照生理学的共同的辨别事实)意义核;即使并非所有的内涵价值在不同的语言之间都可自动加以传达,这一意义核至少可以使所指意义得以交流,这些所指意义就其定义而言与那些生理参照物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除了上述的共相之外,与翻译活动直接相关的语言是否有共同的特征,即是否有“语言共相”呢?乔治·穆南认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翻译的可行性问题。为此,他对语言的共相做了多方面的考察。他以第六届国际语言学家代表大会所讨论的问题为例,指出许多语言学家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如叶姆斯列夫在大会第一议题“是否存在世界语言普遍具备的共有范畴”的开场报告中,认为有着语言的形态共相,如任何语言都通过一种形式来传达一种实体,以及能指与所指、表达与内容、系统与话语、纵聚合与横组合之间相互对立与相互依存的关系,句法的三大功能和某些语义范畴。萨丕尔更加明确地指出,在世界各“语言中,没有比它的普遍性更惊人的特殊性了”。乔治·穆南认为,语言的共相或各语言间存在的相似性是宇宙、生态、生理和心理等共相现象存在的必然结果,它们为建立各种不同语言间的交际理论和翻译理论构成了一个较为充足的基础。他明确指出:“对一种处在创始阶段的翻译和交际理论来说,只要承认存在这种共相现象,也就足够了,不管在语言学家看来,这些共相现象有多么‘基础’。翻译者可以说,只要你给我两门不同语言中的某一特定主题的某一共同参照点,我就可以掀起整个世界。只要给我一个‘现在时’的共同参照系的共同点,我就可以重新确定一个适用于两种语言各种时间概念的交际体系。”[64]

乔治·穆南以共相的存在为依据,以科学的方法论证了不同文明与不同语言之间并非完全隔绝,互不渗透,相反,由于它们之间存在着“比人们想象的要多得多”的相似性,相互之间的交流是可能的,而人类的文明史正是一部个人之间、民族之间相互交流的历史。从翻译的角度看,各种语言与各种文化之间的共性,构成了翻译的可行性或语言学意义上的可能性,而不同语言或不同文化所特有的个性,则构成了翻译的必要性,同时也构成了翻译的障碍,在这个意义上说,翻译也是有一定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