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元空间的两大要素
一、空间实践
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创造历史的活动”,在空间研究的范畴内,我们可以说,实践是“人创造空间的活动”。正如列斐伏尔的基本论点——空间是社会的产物,空间不仅仅是一个“容器”或“平台”,而是一个社会关系的重组及社会秩序实践性建构的过程。列斐伏尔意义的空间,是人通过实践完成的空间,而实践过程及其结果也全部附着于空间之上。因此,我们认为,空间实践是文化元空间的第一层构成要素。
英国思想家安东尼·吉登斯将实践定义为,具有能知和能动的行动者在一定时空之中利用规则和资源不断地改造外部世界的行动过程。这里“具有能知和能动”就是“整体性”,“整体性”是人超越性努力的体现,人不完全受制于外在世界的自然规律,而是通过创造性的行为去掌握和利用规律,通过认识世界从而改造世界。而超越性的努力和行为本身即创造性的实践。
中国哲学中“天地人三才”思想也有着相似的内涵。结合中国的空间观来理解,“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不论是抽象的空间,或是房屋、街区、城市等具象空间都是“整体性”的人所完成的创造性实践的总和。
可以说,人所从事的物质性实践,都对应着空间的物质维度,包括对自然地理环境的改造,改造过程中所借助的物质工具,以及改造最终形成的物质成果等。但凡有型的物质空间,一幢房屋、一条街道、一堵城墙,都是人通过双手劳动一砖一瓦砌成。
人所从事的精神性实践,例如艺术活动、思想生产、发明创造等行为,对应着空间的精神维度。例如王安忆《长恨歌》这部文学作品塑造了居住在石库门里弄的上海女性形象,作家通过文字将心中想象的人物和情节具象化表达出来传递给读者,增加了石库门空间的意义厚度,使得石库门空间超越了单纯客观存在的物质性实体,携带了人的主观性感受、情绪和认知。再如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石库门建筑营造技艺列入其中,石库门建筑本身是物质性的,但是人们在建设中所积累的经验,发明创造的技艺则是人所从事实践的精神性体现,是由物质性的实践升华而来。
人所从事的社会性实践,对应着空间的社会维度。例如城市规划师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未来城市发展总规,对新城区发展的规划进行设计都具有社会性实践的属性。社会性实践以为大多数人带来公共性效应为目的,大部分是掌握和利用规律的人的思想展示、传播、并被广泛认同和接受的体现。当然,普通劳动者的日常劳动也可能属于社会性实践,并产生公共价值。
人所从事的生活性实践,对应着空间的生活维度。生活性实践是民众在日复一日的日常生活中所完成的实践,这种实践或是本能的驱动,或是投入了热情和思考的创造性劳动。例如一个家庭空间整洁与否、温馨与否大多体现了主人对于生活的态度。这样的生活实践本身就有了特有的空间烙印,携带了一代人专属的记忆和情绪。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城市文化元空间是“整体性的人”所完成的“创造性的实践”的总和。由此,空间实践也成为理解、研究和提炼元空间文化意义的重要切入点。
二、空间意象
城市文化元空间具有在城市与城市中的人完成文化整合的功能,究其根本需要通过建立共通的文化意义来实现。如果说文化意义指的是过去、现在、未来的关于人的美学、科学、历史、社会、生活和精神价值,那么城市的文化意义就蕴含于城市空间的结构、环境、功能、记录、关联或者相关的地点、相关的物品。文化意义和它的蕴涵物彼此融合,共同组成了空间意象。由此,我们认为,空间意象便成为城市文化元空间的第二层构成要素。
“意象”是源自刘勰《文心雕龙》的美学概念,文学作品的创作者在作品中为客观物象赋予主观情感和思想,而形成“意象”。同时,“意象”在读者心中再现,又与读者的心绪、思想产生了融合,体现了主客体进一步的交融。例如月亮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物象,当它出现在诗歌中,不同的诗人为它投射了不同的情感,形成不同的意象。“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显然“明月”所携带的情绪是光明、积极向上的。而“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中的“明月”带有浓郁的离别愁绪。
近些年,“意象”概念开始被引入城市规划领域,正体现出对“人”的高扬,关注人的情绪、人的思想、人的价值实现成为城市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价值点。城市空间不再仅仅作为物质性的客观性的物象被割裂地看待,而是与人的体验、投射有着深度的融合,事实上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的思想也包含这层含义。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人地关系和谐,人与城市可持续是城市发展高质量阶段的必然要求,“空间意象”的实施也成为建构元空间的重要路径。
美国规划学者凯文·林奇著于1960年的《城市意象》(The Image of the City),以image这个英语世界与中文“意象”有着高度对应性的概念切入,并指出一个适宜人居住的、独特的城市应该是“可意象性”的城市,即城市要个性生动、结构鲜明、高度实用,并且其宜居程度能够被清晰而强烈地感知到。他进一步强调道路、边界、区域、节点和地标这五种元素对于人们感知城市意象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应该在这些元素上强化意象表达。在建筑学领域,也有类似意象性的概念——“场所精神”,虽然表述不同,但概念的核心内涵也体现出对建筑的主客体融合性的强调。“场所精神”的概念由挪威城市建筑学家诺伯舒兹(Norberg-Schulz)在1979年提出,他认为“场所”是人与建筑环境反复作用和互动后,在人的心理留下特定的概念和感受。“场所”有着切实存在的物质空间属性,但是形态、颜色、层次等物质空间的特征又影响着人们的活动,同时人们的活动也赋予了场所以独特的意义。而“场所精神”是对一个地方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能唤起人们对地方的记忆。
综上所述,空间意象具有高度辨识性,且承载着共通性意义内涵(包括认知和情感)。由此,空间意象同样是理解、研究和提炼元空间文化意义的重要切入点。
从整体而言,城市文化元空间穿越了历史长河,承载和凝聚了无数位仁人志士的创造性实践。这些实践或对历史进程、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通过日积月累的日常实践以精神财产的形式“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从而沉淀了数量大且意蕴深远的空间意象,并使得元空间具有了持续传承、脉络清晰和高感知度的文化意义。元空间的文化意义再进一步参与或是主导着整个城市的精神气质或价值观谱系,从而持续不断地推动城市与人之间的文化整合,让人更加理解和认同城市,也让城市更加能够唤起人心中的感动和善意。
对“城市文化元空间”概念的命名及研究框架的总结,目的在于对城市文化传承与发展实践和研究方法加以理论化提升。既对社会主义新时期中国文化在城市空间中的传承机制加以总结、阐释和建构,更希望对城市更新实践和历史空间商业化运营工作加以建言和引导。它的提出,是对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人为本”的城市高质量发展理念的呼应,也是尝试面向世界提出兼顾遗产保护、功能宜居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的中国方法、中国话语。
在本书接下来的内容中,将围绕上海张园这一鲜活个案,徐徐展开张园作为海派文化元空间典型案例的形成脉络与当代价值;并尝试借由城市文化元空间这一方法论,完成上海张园文化意义的凝练与阐释。
张园西区新景,摄于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