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计划
“老大,那小子身上嫌疑最重,而且几乎对我们都不掩饰敌意,你为什么要放他走?”看着罗宾离开后,丸子头女士忍不住道。
丸子头女士全名莱拉·罗阿斯,今年三十岁,是战士途径的序列八,格斗家。作为瓦德·图利名下的小头目之一,她管理着东区另外两家酒吧。
瓦德躺在沙发上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转头问老派绅士,“你也觉得我做错了吗?”
老派绅士全名热雷米·雅诺,也是瓦德的手下。他是仲裁人途径的序列八,治安官。
沉思片刻,热雷米道,“拉姆斯留下的烂摊子,需要人收拾。您应该是想着让这个年轻人去试一试,成功了,正好接纳他,失败了,我们也没有损失。”
瓦德满意地点点头,然后看着莱拉。
“可是…”
莱拉皱着眉刚要反驳,就听见瓦德冷冷地对她道,“除非你愿意去接手拉姆斯的那些事。”
莱拉似乎想起什么,低下头道,“您的意志就是我们的意志。”
“很晚了,你们也休息吧。”
瓦德重新闭上眼睛。
在神秘学的世界,只有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在弄清罗宾·瓦雷利亚身上的疑团时,自己还不能杀他。但直接放他离开,也不合逻辑。将拉姆斯留下的烂摊子交给他,既算是给予了惩戒,又可以如热米雷所言。
这只是一步无关紧要的闲棋。
……
罗宾独自回到自己租的房间,关上门,躺在床上。
一路上,他都在思考一个问题。
跑,还是不跑?
跑,从此天高任鸟飞。唯一的缺点是,那个老东西有自己的一管血液。他既然说每一个小头目,都会放一管血液在那,既是保护也是制约。那就说明,他一定有拿血液做文章的方法。至于具体会是什么,未知。
不跑,那就暂时不用担心血液的问题。缺点是受制于人,干一份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而且,自己就是不跑,那老东西依然可能利用血液整自己。
所以,不管跑与不跑,那管自己的血液,都必须先拿回来!
这样算下来,暂时不跑,才是自己应该做的选择。毕竟留下来,才有夺回血液的机会。
只能是先不跑了…
瓦德的眼睛非常锐利,就好像一个冷眼旁观者,总能找到自己的真实意图。他还能进入自己的脑海…那他很有可能是观众途径的非凡者,并且序列不低。
丸子头女士能随时保持战斗的姿态,穿衣也是方便近战的那种。她可能是战士等近战途径,还不只是序列九。
至于老派绅士,形象威严,给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他说的话,也让人不自觉就想去服从。审判途径是没得跑了。
不愧是贝克兰德啊,一个游走在黑白边缘的组织,就有这种水平。跟廷根的值夜者小队都差不多了。
自己想要从他们手上,将自己的血液拿回来,难度很高。
“嗤…这房间怎么这么冷?简直跟冰窖一样。”
罗宾嘟哝一句,将被子裹得更紧,然后开始思考下一个问题。
那个漆黑的空间,到底是什么?
自己在那个空间,轻轻松松地吞噬了拉姆斯·图利。后果只有一个,就是自己在梦中碰见这家伙。
还有,今晚的遭遇。瓦德和那两个家伙,都没有掩饰对自己的杀意。
想想也对,这种帮派人氏,哪里会在乎你无辜还是无辜。
今晚的转折,就在于瓦德那个老东西进入了那个黑暗空间之后。
当时,他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然后态度就变了。
不对,是在漆黑空间内,自己想用手掌中的黑线抓住他时,他才突然变得十分恐惧。
那空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自己重生的金手指?还是吞食魔药带来的一种能力?
要是自己能搞明白这空间,是不是就能利用它的能力了?
想到这,罗宾有些兴奋。
自己两次进入这个空间。第一次是被拉姆斯逼入绝境,一口咬住他的手。第二次,是瓦德那老东西,用能力主动钻进来的。
这两次,好像没有什么共同点。
忽然,罗宾想起一个细节。自己咬住拉姆斯时,是他的血液流到自己嘴里后,自己才两眼一黑,进入那个空间。
血液,灵体…
罗宾眼睛睁大。他好像明白了!
血液中有灵性,瓦德更是以灵体直接进来的。也就是说,自己只要能让对方的灵性,进入自己体内,自己就能进入那个漆黑的空间,吞噬掉对方?
那新的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拉姆斯在那个空间,是被自己用漆黑绳子锁定的状态,而瓦德没有,最后还跑了?
因为瓦德是闯入自己体内,而自己并没有吞噬到他的灵性?
有搞头!明天就去找个人渣试一试!
等搞清楚自己的能力,找机会干死那个老东西,拿回自己的血液再跑!
燃起希望,罗宾心中一宽,很快就感觉一阵困意袭来,进入梦乡。
……
清晨,罗宾呼哧哈气地从被窝中钻出来。
昨天夜里,他睡的一点也不好,几次被冻醒。他说这间房子像冰窖,那是一点也不过分。
穿越前,他住在华夏国深城,温度低时也就十度左右。只要打开空调,房间温暖如春。
而这房间内,温度打底都是零下,还没有空调。
原宿主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啊。
他决定起床。穿上衣服运动一下,至少不用在被窝里冻成冰棍。
推门走到盥洗室,正准备洗个脸。拧了几下,他发现水管的水,已经完全被冰冻住。
这特么是人住的地方吗?
自己一定要换地方住,至少也要像瓦德那样,有一个温暖的壁炉。
通过原宿主的记忆,他知道租一间这样的房间,至少需要10苏勒,每周。
在这个世界,1金镑等于20苏勒,1苏勒等于12便士。1便士的购买力,约等于华夏国的4吃货币。那1苏勒就是接近50吃货币,1金镑是1000吃货币。
那一个月算四周,这房子就是40苏勒,2金镑,2000吃货币。
想到钱,罗宾脑海中冒出一段记忆。他跑到柜子旁,从里面找出一个小小的铁质饼干盒子。
这是原宿主积攒的,计划用这笔钱去南大陆旅行一次,作为自己成年的奖励。
满怀希望地打开盒子,罗宾表情一下垮了。
零星地几张纸币,其他都是铜子。
这点钱,去南大陆乞讨吗?
蚊子肉也是肉。罗宾认真数了一下,纸币18苏勒,铜子一共是73便士…
将口袋中的纸钞全部拿出来。好友伦恩·希勒给的跑路费1金镑,从拉姆斯·图利那搜来的20金镑。
伦恩估计也是个穷鬼,他的1金镑要还回去。那自己现在就有20金镑18苏勒73便士。
此外,吉娜·托尔森付给爱神酒吧一笔包养费用,让自己每周能从酒吧领到1金镑。
这样算的话,自己暂时不用想着搬走了。因为贝克兰德稍微好一点的房子,一般是年租。而且现在这间房,还有半年租期。
他在心里安稳自己,住是次要,找到瓦德说的那笔钱,才是主要。
完成瓦德说的任务,自己才能成为爱神酒吧的经理,更好的接近他。
可是,那笔钱都被拉姆斯吞了…
罗宾找出那本从拉姆斯房间搜到的笔记本。
仔细地翻看了一遍。笔记本上录了大半本的数字,一些关键地方用符号代替。
看了好一会,罗宾放弃了。从这个笔记本中,他发现不了任何有意义的线索。
好在也不是没有任何收获。他从笔记本扉页的夹层里,找到了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一个名字——赫拉多·贝多亚。
这个人的名片被拉姆斯藏着,至少也说明这个人,知道拉姆斯的一些事。
该死的拉姆斯,死了都给人找麻烦!
正在骂骂咧咧,罗宾突然恍然大悟。
自己可以问拉姆斯啊,他不是就在自己的梦境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