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战争都埋在诗里:艾米莉·狄金森传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这是古老的-路-贯穿痛苦-

'Twas the old-road-through pain-

那人迹罕至的-一条

That unfrequented-One-

第一部分 1636—1830年

第一章 阿默斯特镇与父辈

1636年至1638年间,艾米莉·狄金森的父系祖辈纳撒尼尔·狄金森和安·格尔·狄金森夫妇,从英格兰林肯郡的比灵伯勒教区移居美国康涅狄格州的韦瑟斯菲尔德镇——大不列颠未经开化的前哨基地。至少有一个动机促发了这次非同寻常的搬迁:要在没有干涉的情况下坚决实践后宗教改革的激进信仰,即所谓的清教主义。那真是一个如火如荼反抗英国国教的时代。

1659年,纳撒尼尔和安带着他们的孩子,与另外一些家庭共同北迁至马萨诸塞州,沿着诺沃塔克乡村深处肥沃的康涅狄格河谷,建立了一座村镇,命名为“哈德利”(Hadley)。纳撒尼尔在市政、教育、宗教和军事事务方面皆为领袖人物。1675年,原住民和英国移民发生血战,纳撒尼尔的九个儿子死了三个。英格兰的清教统治终结,那些曾经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人纷纷逃命,落脚于这座边疆小镇,一个在正义与暴力的基础上建起的小镇。将近一个世纪后,1759年,哈德利东部崛起了一座新的市镇阿默斯特,以杰弗里·阿默斯特勋爵的名字命名,此人曾建议用感染了天花病菌的毯子把印第安人“灭绝了事”。

到1830年艾米莉·狄金森出生之时,阿默斯特镇随处可见浅肤色的、以狄金森为姓氏的农民,祖先的狂热在他们身上已演化为一种奇特的固执,当地人称之为“狄金森硬”[1]。1883年,纳撒尼尔的大批后裔在这里参与狄金森家族的团聚。聚会上,一位牧师激情朗诵了艾米莉的一个姑妈伊丽莎白·狄金森·柯里尔所作的颂歌。这首诗称他们的族长“肌肉强健,一如大脑”,并指责任何一种有悖于他们福音主义热情的行为。祖先的遗产对聚会组织者的意义可从一张相片上看出:一杆长枪立在那里,旁边是这个家族的法官、将军、官员和牧师的肖像。据说这杆枪曾“用来杀死印第安人和狼”。

尽管艾米莉·狄金森可能没有参加这场虔诚的家庭聚会,她仍是这个群体中不折不扣的一员——精明、坚韧、果敢、独立、心系天堂、与众不同。《我的生命伫立一杆上膛枪》[2]是她最引人注目的诗篇之一,诗人或至少诗中的说话人,就像一杆致命的狄金森式上膛枪,活灵活现:

谁也休想再动一动-[3]

一旦我锐利的眼睛瞄准-

或强劲的拇指一搭-

Fr764(约1863年)

后来她写了一首相对易懂的诗作,提到“在那神秘莫测的/内心的战役里”(Fr1230),意指为生命而战是不可避免的。另一首《我的战争都埋在诗里》(Fr1579)显然是回顾性的,约作于1882年,那次家庭重聚就发生在不久之后。或胜或败,艰苦的战斗是其终生的核心隐喻。她远非虚弱的逃避者,而是和族人一样好战。不过,她的双手从未沾染任何人的血,她也根本不或几乎很少关心家族和地区历史,包括1859年她父亲在哈德利镇建立200周年纪念日上的祝酒词里提到的,那个如今已布满青苔的话题——新英格兰向所谓的旷野进军。

艾米莉因其性别而无法进入公共生活,她所受的教育也告诫她不要以时代集体性的挣扎来确认自我。这样一来,她所继承的遗产就变得更加复杂了。父亲爱德华是公众世界中一座稳固的堡垒,而她则属于私人领域。她所在的时代不仅将居家和温柔多情的特定品质派给女性,而且极度强调和发展这种品质。当时,多愁善感的文风在男女两性的写作中都颇为流行。如果说艾米莉的书信和诗歌经常以精致的敏感表达极端体验,那么我们也不要忘记,那些能量原本有可能朝其他方向喷发,却被压缩到写作之中,始终停留于私人生活领域,即便是向密友吐露心声也是如此。

狄金森在内战早期写过一首诗,在荒凉而陌生之地追踪一个女人的脚印,以总结她的生与死。她使用了一个悖论式的表达:虽然这个女人的道路无人涉足,但它已在那里,熟悉而古老:

这是古老的-路-贯穿痛苦-

那人迹罕至的-一条

这两行诗把我们带回清教徒古老的寓言:生活是一条艰难而孤独的旅程,只是这里的旅程始于痛而不是罪。说话人好像从上方观察这个女人的轨迹,对她屏息关注:

这里-是她穿过的-村镇-

那里-她-做了最后的-休息-

然后-脚步加快-

那小小的踪迹-密集

然后-不那么急促-

慢了-慢了-步子越走-越乏-

然后-停下-再无踪迹!

脚印暗含一种拼死的努力,似乎失败了。不过故事并没有完:

等等!看!她的小书-

那一页-为爱-翻回来-

正是她的帽子-

还有磨破的鞋子恰与踪迹吻合-

Fr376

结尾,我们确信这位旅行者已转移到“明亮卧室”的床上。供她休息的地方是由女人而非天使收拾打理的,这暗示着,她激情而未知的使命——奔向旷野——在某种意义上专属于她的性别。

这首诗狄金森只寄给了母亲家那边她特别喜欢的两个亲表妹。1862年前后,她将其誊写到秘密的手稿册里。她自己的轨迹也更加“密集”了,据富兰克林统计,仅此一年她就创作了227首诗。她的书也被翻得卷角了,因为爱、痛苦和孤独,还有欢笑、冒险、新鲜、力量,不一而足。比起她笔下爱冒险的女人,狄金森的踪迹曲折幽微,充满伪装和涂抹,更难索解。这首诗是关于一个单身女人在爱的能量的驱使下走向痛苦、孤独,以至于死亡吗?有时,诗人似乎就在那条“人迹罕至”的路上。但在别的女人停滞不前的地方,她继续向前。

1850年,后来任达特茅斯学院校长的查尔斯·哈蒙德把阿默斯特描述为“父辈的土地”,在这里,“古老的圣坛”依旧受到礼遇和敬仰。若要追踪艾米莉·狄金森通往伟大之途的步履,我们需要首先回到她祖父那里。他忠心侍奉圣坛的精神帮助艾米莉确定了一些界标,在这些界标之内,她定义自己的天界召唤并勇于付诸实践——一位艺术家出入旷野的英勇使命,全靠她自己。

刚毅与坚定的全副武装

诗人的祖父塞缪尔·福勒·狄金森在行动和思想上都体现了她的父系遗产。他提倡教育,领导社区,捍卫加尔文派(Calvinist)正统。他因参与创办阿默斯特学园[4]而伟大,却又因过分执着而失去平衡,且不无散漫。后来证明,他因自己判断失当而误入歧途,终至穷困潦倒。

1795年,塞缪尔毕业于达特茅斯学院拉丁文专业,之后教了一年书。他发觉这个职业总是被校董们的“突发奇想”牵着鼻子走。那时他肺部不适,皈依之后,他师从新英格兰一位激情洋溢而杰出的加尔文派牧师纳撒尼尔·埃蒙斯。通过四个月的接触,这个年轻人确信自己不适合做牧师,不过依旧尊其导师为“伟大的神学家”。的确,就塞缪尔一生强烈的内驱力来看,他似乎一直铭记着导师的“训练方案”,这项新奇的教义特别强调意志的力量及运用意志的义务。[5]

塞缪尔回到阿默斯特后,又师从本镇首席律师西米恩·斯特朗。此人在镇中心拥有不少值钱的土地。这个时期,塞缪尔在一封给大学同窗的信中写道:“为了踏入这个世界,我们需要刚毅与坚定的全副武装。”这个宣言出自这套“训练方案”的一个实践者,它生动地捕捉到塞缪尔及其后代内心深处那种严阵以待的内驱力:刚毅与坚定的全副武装正是他们需要的。于此,我们第一次通过塞缪尔看到了60多年后他的孙女所默默秉承的那种渴望成就伟大的坚定意志。

但“狄金森士绅”——这是他后来的头衔(只是名誉上的)——走过头了,缘于他不知道自己天生的局限。他是阿默斯特镇的政要,却缺少作为一个团体的主心骨所应有的冷静而权威的保留姿态。据伊丽莎白·柯里尔回忆,他“只睡四个小时,读书到深夜,四点钟起床,早餐前常常步行到佩勒姆或别的镇子。去北安普敦的法庭,他总是抓起绿包就走,一走就是七英里。‘我得上路了,等不及了’”。他属于那种雄心勃勃、热心公共事业的人,却由于狂热过头,往往前功尽弃。他和斯特朗法官一样,拥有阿默斯特及其周边很大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却难以如数偿还抵押借款。州选举中,他十次被选入众议院,一次进入参议院,可是在1828年的国会竞选中,因在关税问题上与自己的地区对立,他在家乡遭到三分之二总人口的反对:1968票反对,246票支持。三年后,他向地区农业协会抛出一系列意见,关乎教育、烈酒、安息日学校、民兵改革、庞大的政府开支及农业的方方面面。“他工作极其卖力,”他老年时,一个女儿如是说,“如果不能为身边的每个人助一臂之力,他就觉得自己活不下去。”

1802年3月21日,塞缪尔和附近蒙塔古镇的柳克丽霞·冈恩结婚。他们的一个女儿说,母亲不大容易“跟人熟识及建立情感联系”。这也许说明她性格孤僻,抑或不那么友好。她的书信目前能见到的寥寥无几,大多是寄给儿子爱德华(艾米莉的父亲)的,信的内容没有超出家常和实际事务的范围,近乎无礼的直率充斥于字里行间:“今天我们忙着杀猪,当然要写短些。”“之前试图割喉管的希克斯夫人上周跳井结束了生命,此外想不出还有什么新鲜事。”1820年,宗教复兴的消息激起了她的希望,儿子倘若能够皈依,“那就不必悲叹‘收获的季节过去了,夏天结束了,而你还没获得救赎’”。有意思的是,也正是在那一年,她自己似乎才开始加入阿默斯特第一公理会,比丈夫晚了20年。按照玛莎·狄金森·比安奇[6]的说法,诗人的祖母性情尖刻,发起脾气来就像她易怒的孙子孙女一样。若有人摔门,三个小滑头就借口说:“那不是我啊,是冈恩奶奶!”

塞缪尔绝不是一个冷漠、不关心孩子的家长。一个儿子发烧,“士绅”在“床边”写下这封信:“我把所有时间都给了他,日日夜夜。”其他事一概不问。又一个儿子患了同样的病,这位焦虑的父亲当时急需用钱,却“几乎不能工作”。为了女儿的教育,他力劝爱德华假期从耶鲁赶回来,送妹妹们去听植物学家阿莫斯·伊顿[7]的课。他不发号施令,但补充道:“我并非指挥你,而是表达我的愿望,你应当这么做。”

塞缪尔共生育了九个子女,到1813年时已生育了五个,是时候了,该扩大住房了,而且也该建立自己的公众声誉了。他在自家的原址新建了一座宽敞、雄伟的房子,可以从高处俯瞰大街。狄金森家宅[8]是阿默斯特镇的第一座砖房,为联邦式四坡顶对称结构,上下两层,每层四个大房间。诗人生于斯长于斯,她九岁以前及人生的最后30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这栋房子此后又经历过多次扩建和装修,成年后她把这一切视为理所当然。装修大约很早之前就开始了:一间一层的木制“办公室”(现已不存)曾连着西墙,1821年一个女儿写道:“整个星期,爸爸雇了十个人装修他的房子。”一年半后,她得意地向哥哥爱德华报告:“我们给前面靠西的房间挂了窗帘,两三个星期之后我们的帘子就有望全都挂好了,那时候你回家恐怕都认不出我们的房子啦。”人称代词从“他”变为“我们”显得意味深长。看来,狄金森家当初的日常起居相当随性,这与家宅后来所显示的庄严气氛大为不同。

1817年,早在“士绅”因捐助阿默斯特学园而耗掉了自家的房产之前,他已将这所房子抵押,获得了2500美元贷款(大约相当于现在的75000美元),这也将成为他一辈子都无法解脱的负担。这个家庭拥有高远的理想和雄心、光辉而轻率的慷慨、每况愈下的财务状况及一系列绝望的权宜之计,最后以灾难告终。正是这样的家庭塑造了诗人的父亲。地位虽高但缺少相应的安全和尊严,这种生活会是什么滋味,爱德华·狄金森亲自品尝过,因此,未来成家之后,他将尽心竭力地为自己的家庭提供最周全的保护,特别是对妻子和长女。

击退逆流

在塞缪尔生活的年代,令加尔文教派最感惊慌的事就是唯一神论[9]的盛行。正统教义认为,人类的堕落是不容置疑的,须经神启的新生方得救赎,而唯一神论把更大的空间留给人性之善。加尔文宗认为真正的宗教必含恐惧和超自然的暴力元素,而唯一神论代表宁静,提倡一种理性的生活美德,他们将基督视为模仿的榜样而非神圣的救世主。19世纪20至30年代,新教内部这些不同观点之间的纷争愈演愈烈,这导致了会众内部的分裂、教会财产诉讼以及普遍的社会分野。

正统派认为唯一神论背叛了开创者,不过这并非造成精神领域冲突的唯一因素。独立战争刺激了世俗主义的发展,作为宗教和政治联合体的城镇系统遭到侵蚀,西部不信教和缺乏教育的人口大量增加,联邦党[10]在国家政治中式微。这些新近的变化激起了保守派的广泛回应,掀起了一场运动,通常被称作第二次宗教大奋兴运动[11]

这一场波及诗人成长岁月的运动轰轰烈烈,一次又一次的宗教复兴会成为会众生活的重要内容,并促进了新机构和新体制的发展——安息日学校、《圣经》传播和传教士派遣协会、声势浩大的禁酒运动、礼拜日关门法等一系列改革。这些新机构和新体制以抑制某些社会趋势、重申祖传的使命为宗旨,试图促进基于臣服和顺从的神秘内心活动,即皈依。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诗人出生、成长,耳濡目染,习以为常。

哈佛神学院曾于19世纪早期反对唯一神论,此时却发生了变化,令正统派感到不安。保守派认为哈佛已经抛弃了它的立身之本——培养忠于宗教改革的博学教士,这也正是人们于彼时彼地热心创建阿默斯特学园的理由。“我们看到错误的滚滚洪流正试图席卷我们的教会,”诺厄·韦伯斯特[12]在1820年的奠基仪式上慷慨陈词,“我们看到本应献给真理事业的基金却耗费在散布错误教义的卑鄙企图上。”背叛行径激起普遍的愤慨,这就不难解释,一个几乎没有多少财源可供支配的村镇何以能够组织、捐助并建立起一流大学,培养出许多大学生。

塞缪尔·福勒·狄金森便是其中的领军人物。他和斯特朗法官之子赫齐卡亚·赖特·斯特朗等人从1812年起,就开始筹划阿默斯特学园。1814年,一座三层砖石建筑向公众(男女不限)开放,成为马萨诸塞西部最优秀的私立古典学校之一。三年后,“士绅”参与了雄心勃勃的募资计划以提升学园的规模,该计划不仅要捐助语言教职,还试图筹集奖学金来资助那些渴望从事传教士或牧师之职的穷困青年。尽管付出了巨大努力,这项计划还是破产了。不过,后来居然出现了一个转机:诗人的祖父说服了一个热心的同道中人鲁弗斯·格雷夫斯上校,他们认为目标非但不应缩小,反而应当扩大。这些狂热的梦想家认为,一项宏伟的新工程会比对现存机构的修修补补更有吸引力。当时本州仅有哈佛大学和威廉姆斯学院,他们决心创建一所福音派学院与之竞争。于是,他们积极行动,齐心协力,对抗逆流,用一个早期学生的话来说,这股逆流就是“对父辈信仰的普遍背离”。

他们首先需募集五万美元,这是章程要求的最低额,尽管此时章程尚未获批。如果不能筹足首批款项,所有的捐款和整个工程都将化为乌有。未雨绸缪起见,1818年夏,塞缪尔和另外八个支持者签署了一份“保证书”,尽其所能共筹资15000美元。此外,塞缪尔还单独出资1005美元。对于一个已陷入债务泥潭的人来说,如此大方的出手未免过于轻率。幸运的是,认捐活动于1819年完成了目标。

1820—1821年,学校的第一栋大厦“南院”动工期间,资金频频告急,时任建筑委员的塞缪尔常常伸出援手,给予杯水车薪。一个亲历者曾说,“士绅”——

将他的私人财产抵押给银行,所得一点现款用来接济工程。要是建材和工钱实在付不出,他就派自家的马匹过来赶工,连续数日、数个星期,后来有两三匹牲畜竟累倒在路边。有时他家的佣人也被派去赶马,紧急时刻他甚至亲自上阵。总之一句话:不能停工。

有时他“掏自己的腰包”付工钱,而那是“他的妻儿累死累活挣来的”。家庭内部的压力可从妻子柳克丽霞致儿子爱德华的一封心烦意乱的家信中看出来:“学院完工了,家事却依旧一片混乱。”大女儿解释说,所谓“完工”是指“南院”的屋顶搭好了,冬天暂且停工。而妻子在信中提到的一片混乱的家事无论是指什么,都充分表明塞缪尔公私不分。后来,他的儿子坚决捍卫工作和家庭之间的界限。爱德华懂得“人心齐,泰山移”的道理,但他绝不想由自己的家庭来为此买单。

热心还往往使人混淆目的和手段。[13]爱德华·希契科克是学院第三任校长,也是第一位历史学家,他曾批评校舍早期扩张过快,导致学校在30年代债台高筑,险些破产。如果希契科克的批评确有所指,所指对象很可能就是“士绅”。据塞缪尔的女儿说,1821年父亲着手“建(学院的)校长宅邸”。翌年夏季,他们在校长的院子里聚会,塞缪尔还出钱买老朗姆酒和斯林饮料。

阿默斯特学院背后的理念是,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虔诚的牧师和传教士,希冀他们能够抵挡唯一神论逆流,阻止美国民主走向分裂,并将新英格兰重获新生的、有教养的福音主义传播到全世界。这一理念颇有影响力:伊斯坦布尔的罗伯特学院(Robert College)、贝鲁特的美国大学和京都的同志社大学(Doshisha University)都是由阿默斯特热忱的校友建立的。其中,同志社大学的创建者是1870级校友新岛襄[14],一位武士的长子,该武士曾在东京一位博学的皇族手下供职。这些机构的建立都源于诗人祖父的视野和活力,在塞缪尔心中,用校友威廉·泰勒的话来说,“全世界的皈依事业经常迫在眉睫”。

祖父这种孤注一掷的热情对诗人的一生产生了复杂而隐秘的影响。她也在绝望的条件下工作,白手起家,尽管她的工作场所仅限于私密的、受到重重保护的家。那也正是祖父的家,由他一手建造,然后抵押,最后失去的家。而诗人则致力于不同的目标,她非但没有试图去拯救世界,也没有去做另外一件事——教书,这是她与19世纪的几乎所有英美作家的迥异之处。

耶鲁对阵阿默斯特慈善学院

若想知道塞缪尔的刚毅与坚定如何以一种不同的形式体现在儿子身上,就要追踪诗人的父亲爱德华·狄金森大学期间及早期职业生涯的轨迹。

1819年秋,爱德华入读耶鲁,发现了一个更加广阔而令人兴奋的世界,这是家乡所不能给予的。耶鲁教育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心智)力量,并以知识充实之”,校长很清楚,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放手让学生开掘自己的精神源泉”。论文和演讲作业很多,优秀的学生辩论社团宏论不断,还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与哈佛相比,耶鲁对待宗教问题更加正统,对待社会问题更为保守,它要求每个非纽黑文市的学生须由一个“赞助人”实行监护。任何学生若否认《圣经》的神圣权威,则面临被开除的危险。任何人若被抓住参与“喜剧或悲剧”,都要处以罚款,此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各种禁令。不过在爱德华看来,所有这些监督措施既不陌生亦不压抑,他很快就告诉父亲,他对“学院的管理”颇为“满意”。从他保留的大量同学来信(有些信称他为“朋友狄克”)可知,让他最为高兴的是,这里有才华横溢的同龄人为伴。

然而,“朋友狄克”才度过一个学期,“士绅”就要求儿子卖掉家具回家。新学院尚未投入使用,这就意味着他不得不回到阿默斯特预科学校。起先塞缪尔哄骗儿子说,学院能提供的教育跟耶鲁一样好,他将“同等受益”,可是,没过多久事实就摆在了眼前:塞缪尔深陷“本季度账单”的泥淖。面对这个充满屈辱意味的落差,这位年轻人似乎仍在试图紧紧跟上耶鲁的一年级课程,因为他曾让前室友寄来课程进度报告。

幸运的是,狄金森“士绅”的财产状况有所好转,爱德华得以重返耶鲁并加入常规的夏季学期学习。此时的纽黑文市及其大学正被一场历史性的宗教复兴运动笼罩。8月5日,福音派传教士阿萨赫尔·内特尔顿[15]前来讲道、祷告,或参与私人聚会,一直待到12月。学生变得安静、肃然,他们迫不及待地涌向集会,会场拥挤不堪,一个参与者说:“数百人走出会场,根本挤不进去。”值得一提的是,长假来临又离去,爱德华该上大二了,校园里的宗教情绪日益高涨。集会更多,皈依的人更多,洗心革面的同学更频繁地劝诫那些不知悔悟者。第一学期,爱德华回到中院寝室,通道里时常躁动不安,而现在,“从通道经过……总能听到低沉、认真、恳切的祷告声”。颇受欢迎的四年级的“主谋”彻底皈依了,此事成为一份传单的主题,神学院因此获得了它最初的动力。爱德华的一些熟人和同学的一生从此被改变,而他的朋友——来自阿默斯特镇的奥斯闵·贝克和来自春田[16]的乔治·阿什蒙抵制住了,他自己也是。不仅母亲相劝,父亲也写道:“爱德华,如果我听说你也加入拥抱主的行列,那会是多么令人高兴的消息啊!求主赐你新的灵魂。”[17]

大二结束时,爱德华接到一个令人沮丧的消息:他得再次从耶鲁辍学,回到阿默斯特,那里的小型学院即将投入使用。父亲提出的理由一如从前:“燃眉之急——付不起纽黑文所需费用。”不过他缓和了这个打击,允许儿子“在学院大楼占一间屋子,除了回家吃住以外,可以不跟家里联系”。这个男生不用卖掉他在耶鲁的家具,这就意味着他还有机会再回去,但直到在阿默斯特慈善学院[18](这是它当初采用的不太恰当的院名)过完大三,他才得以真正返回纽黑文。

爱德华毕业一年后,根据他在耶鲁的辩论协会“兄弟联盟”的认定,阿默斯特慈善学院“对科学和文学将毫无建树”。“朋友狄克”1821年秋收到的一些书信显示,爱德华对父亲支持建立的小而匮乏的学校嗤之以鼻,将纽黑文那个更大更自由也更高傲的学府视为自己真正的精神家园。贝克对他表示同情,“离开这个可以从300人中选择同人和友人的学校,去到那个只能从50人中做选择的学校,而且那边大部分人的观念和生活习惯都和你大相径庭”。

爱德华的大弟弟威廉[19]是他忠实的同盟军,他机灵、独特又好斗。威廉对哥哥转学持更悲观的态度。他担心兄长被说服在自家旁边完成学业,劝他别让“那帮学院的管理者凌驾于你最明智的判断之上”,而且越想越来气:

我没法子不说这事毕竟我对此一清二楚……就是这么回事。一想到这事我简直要疯掉。首先格雷夫斯上校进来对狄金森先生说早安。[20]很不错的早晨先生……那么今天早上你去学校了没有先生我觉得你最好决定来一下这里……A给了这么多钱而B.(已经)给了校长宅邸场地还有C.将捐助……D.先生你这边完事了最好来一下这里还有个空缺让他安排法律噢对,爸爸说他一来就可以用我的办公室。好吧,格雷夫斯上校说的确不错,对于你来说那简直再好不过了……我(格雷夫斯说)今天最好出发去印第安纳那儿有个人会给3.75元。

这个精彩的段子把诗人父亲不得不面临的基本问题戏剧化了,无论如何爱德华必须想出自己的对策:那股狂热的情绪来势凶猛,几乎将一切裹挟进去,他将如何是好?

爱德华的性格此时已开始变得坚忍而尽责,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塑造了诗人狄金森的一生。尽管如此,有时他的情绪也会古怪地爆发出来。11月初,这个郁闷的大学生做了人生中一件丢面子的事。事情发生在阿默斯特慈善学院的一间学生宿舍,天色很晚了,他和另外几个青年吃了一顿牡蛎晚餐,还喝了不少樱桃酒和杜松子酒。至午夜,他们将聚会挪到户外(当时基本上是建筑工地),在那儿“行为粗野放肆,喧闹不止……持续到凌晨一点钟甚至更晚”。他们犯的错误是,吵醒了教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年轻教师约瑟夫·埃斯塔布鲁克,此人有些花花公子的派头,不大讨人喜欢。耶鲁的一个前室友描绘了当时的场面,很可能出自爱德华本人的描述:埃斯塔布鲁克冲出来,“在冬夜的狂风中打着赤膊,就为了在一群无辜的欢乐爱好者中间巡游一圈”。不管最后给予了什么处罚,我们不难猜到,爱德华对此摆出了一副充满嘲讽意味的尊严感,因为有个朋友以同情的口吻写道:“阿默斯特慈善学院近日对你给予了特别关注,我不知该表示祝贺还是安慰。或许那帮人所能授予的最高荣誉就是惩罚。”这个插曲生动印证了当时的年轻人和父辈之间一触即发的代际冲突。

最后一件屈辱的事发生在爱德华回耶鲁上四年级的时候。他没能住校,秋季学期便与三个大一新生合租了一套房子。他对此愤愤不平,这从贝克给他的警告中可见一斑:“你的性情很可能会惹得人家不高兴,那就有你受的了。”不过这段不愉快过去了,最后两个学期,爱德华与同是大四的乔治·阿什蒙成为室友,并结为朋友。阿什蒙来自春田,后来成为著名的辉格党人,再后来是共和党人。从阿什蒙的信件推断,爱德华是一个不敬神而很有趣的伙伴。

爱德华在学业上依旧是中等生,他在1823年5月的绩点是2.4分,赶上了自己此前的最好成绩,但远非优等生之列。当年父亲塞缪尔在拉丁文专业毕业时排名第二,他曾鼓励儿子“在同学间获得一个值得尊敬的位置”,[21]可是颁奖大会宣布的时候,爱德华排名居后,和另外七个同学一起加入“被谈话”的行列。他留下来的不少大学论文进一步证实了我们对他的印象:他并非天才。

熬过黑夜之黑

从爱德华毕业之后到他恋爱以前有三年时光。为给职业生涯增加砝码,他跟着父亲学习法律,做他的助手,并于1825至1826年间去附近的北安普敦法律学校求学。对年轻人来说,这是一个艰难的时期,他父亲愈陷愈深的麻烦给他走向世界的奋斗之途又添了一重厄运。我们看到一些特征正在他的性格中结晶:一种沉默的冷酷态度,一种原则性很强的严谨习惯。这种习惯一方面基于意志坚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看清了一个事实:一家之主若不称职将导致这个家庭陷入何种困境。

就在爱德华最后一次从纽黑文返回阿默斯特后不久,他父亲的房产交易记录显出凶兆。当年11月,塞缪尔将几项财产抵押给哈德利镇的内弟奥利弗·史密斯,借到2000美元。两个月后,他向马萨诸塞人寿保险公司追加了价值3000美元的抵押品。又过了四个月,为了借出6000美元,他交给史密斯一份长长的抵押物清单,其中,狄金森家宅已是二次抵押。这还是1825年5月的事情。8月,塞缪尔长寿的父亲逝世15天后,老爷子的东街农场就被卖掉了。买主又是内弟史密斯,而史密斯的产业根基此时亦呈现自身难保之势。1月,“士绅”和史密斯合伙,用抵押过的财产跟孤儿寡母的嫂子露辛达·狄金森换得5000美元,而这项交易显然是有问题的。

毫无疑问,以上这些抵押和售卖之举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塞缪尔试图偿付利息和其他债务,不惜一而再再而三地抵押其全部资产。那时的马萨诸塞州(欠债会被监禁)没有现代破产法,尚未建立起一套能给予债权人公平合理待遇的程序,以中止无望的债务,重新来过。简言之,爱德华的父亲走投无路,只能不断贷款,数额越来越大,侵蚀着奥利弗·史密斯和露辛达·狄金森的财产。

爱德华的性格因而变得越发沉默而坚忍。为了换取几个月的喘息时间,房屋、商业建筑及大片农田一次又一次被拿去交易,爱德华在现场,以证人的身份附上签名。虽然他没有留下任何相关记录,但他当时的大致情绪在贝克充满同情的来信中有所反映:“像你这样的年轻人面临这样的境遇,自然感觉暗无天日,我很理解。”

更麻烦的是,“士绅”不仅扩展了他自己的公共事务,而且还把儿子强拉进来,以助其一臂之力,有时还给儿子讲解个中教训。学院说客奥斯汀·狄金森正在准备申请州议会的特许权,塞缪尔从波士顿写信回家,命令说,“狄金森先生的事业必须成功,且务必于周四前回信-尽可能确保成功-若不加固确保-听证会的人目前很不安稳”。

这次努力是成功了,可并非事事如意,爱德华曾多次险些卷入一些具有煽动性但徒劳无益的事务。阿默斯特第一教会的牧师丹尼尔·A.克拉克是一个博学的传教士,但为人粗暴强悍,他深深触犯了该教区的富人。(一所神学院的教授乔治·谢泼德曾不无钦佩地忆及,克拉克布道的某些段落如何“在听众间横空出世,振聋发聩”。)塞缪尔有意维持和平,可又考虑不周。在1823年12月的教友聚会上,他对克拉克提出了正式指控,然后就去波士顿了,而未能按规定实施公正的调查。于是爱德华被叫来顶替父亲的职务:从克拉克从前的康涅狄格会众中提取相关证词。爱德华婉言谢绝,理由是他“太年轻,毫无经验”,担心此事“会令我的名誉在职业生涯之初就蒙受损害”。不过,他最终还是被说服了,多半是因为“指控是以我父亲之名发出的”。爱德华硬着头皮踏上康涅狄格的舞台,再没有比这“更难受”的事了,他面临职业生涯的第一个巨大挑战。爱德华不喜欢克拉克牧师,但其调查资料显示,面对那一团杂七杂八的指控(包括克拉克曾被指控从他寄居的房子里“拔出钉子”等),在收集和筛选过程中,爱德华力图不偏不倚。最后牧师委员会达成一致,宣布塞缪尔所指控的人无罪,而爱德华因此获得谨慎、公正的好名声,开始崭露头角。

克拉克的罪名解除之后两个月,塞缪尔的财务状况也陷入最糟糕的局面。他和筹建学园及学院的老合伙人赫齐卡亚·赖特·斯特朗签署了一份涉及3600美元的债券,用于监护子女。结果,塞缪尔显然是“被迫出钱”,于是他起诉斯特朗,1824年8月,法院判给塞缪尔3800美元。可是,斯特朗不仅避免了赔偿,而且还当上了阿默斯特邮政局长,这恰是塞缪尔早就觊觎的位子。债务人的高招令塞缪尔恼羞成怒,他立刻给邮政总局局长写了一封抗议信,历数斯特朗财务管理如何不可靠,同时尽展自己的卓越品质。邮政局长是个肥缺,塞缪尔曾为爱德华谋划这个位子。一怒之下,他再次起诉斯特朗,希望解除斯特朗对其子女的监护权,理由是他很可能为牟取私利而挪用抚养费。

“士绅”曾在建立阿默斯特学院的过程中表现出原则性很强的固执,上文所述事件体现了这种固执的另一面。经济重压之下,有些男人会有所收敛,比如少参加些活动,三思而后行,但塞缪尔似乎将网撒得越来越大。晚年,他的后代(特别是小女儿伊丽莎白)把父亲尊称为以色列的义人,为了阿默斯特学院甘冒失去一切的风险——这是20世纪的传记作者普遍认同的家庭神话。可是人们忘了,塞缪尔不仅丧尽了自己的财富,还损害了亲友的利益,甚至贸然插手他人的事务。他的极端公共事业心常常遮蔽了他身后的遗产——除了骄傲,还有耻辱和艰辛。

在爱德华步入婚恋阶段之前的那几年,父亲留下的这些遗产极大地塑造了他日后的模样,即成长为什么样的丈夫和父亲。威廉和另外三个兄弟离开阿默斯特,到外地发展,但爱德华回来了,尽管他也在其他村镇寻找过律师岗位,但最后还是从不可靠的父亲手里接了班,没有表达丝毫的怨气。想到家里的压力,威廉简直要疯掉了,并将其转化为一出逗乐的戏剧,爱德华则不同,他学会了保持沉默,体面地自制,严厉地领导,绝对捍卫家庭尊严。他亲眼见证了父亲的灾难,屡屡遭受财产上的挫败,于是萌生了一个不可撼动的信念:家庭安全绝对优先,牢牢地抓住刚毅与坚定的全副武装是极其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诗人的父亲接管了那杆上膛枪,日后将要传给他的女儿。

爱德华的性格中显然有军人作风——纪律观念、随时应战、为生活站岗。1853年,阿默斯特和贝尔彻敦的铁路刚开通,他好好炫耀了一回,在女儿看来,他“环城游行……像一位胜利日的古罗马将军”。至暮年,据她女儿的报告,他取柴薪时“步履一如克伦威尔”。1824年,爱德华被授予州人民自卫队少尉军衔,很快晋升至少校,他有了剑、腰带、翎毛,构成一套正经八百的行装,并在他认为值得收藏的报纸的报头上方,留下了“狄金森少校”的签名。他热衷于集会和宿营,可不久就发现队伍整体上纪律松弛,遂确信民兵长官须“由西点军校的毕业生担任”。一个原本坚信州权利的人却支持这项改革,这表明他是多么信奉秩序、普遍正义以及亦民亦兵的基本理念。在军训日演讲中,他说“民兵合一是我们政府的一大特色。作为公民,我们拥有权利和财产;作为士兵,我们必须坚决保卫之”。这个措辞激烈的观点绝妙地契合了这个年轻人现已装备一新的斯多葛哲学,并深深影响了他对妻子和女儿的态度,而她们因性别而无法获得公民身份。

1826年初,狄金森少校在位于阿默斯特东南20英里的蒙森镇执行“营地任务”。一名陆军中校未请假擅离职守,爱德华获得一份正式的拘捕令,等待军事法庭以战争条款对此人做出审判。一天晚上,他和一个朋友兼同僚一起参加了蒙森学园校长的化学讲座。当时化学是一门新潮科学,观察一名听众怎么“取气体”,既受益又好玩。不过与邻座的年轻女子相比,台上演示的实验在狄金森少校眼里就变得黯然失色了。该女子名叫艾米莉·诺克罗斯,她可爱迷人,不会喋喋不休。她的气质对爱德华当时所秉持的男性权威发出了有力挑战。

两性智力比较

爱德华对女性的观念在他大三学期末的一次对谈中清晰可见,他向艾米莉的母亲求爱时所坚持的正是这一观念。这场“讨论”的话题是两性智力的比较,是为阿默斯特学院首届毕业典礼而设计的,两位对话人分别为爱·狄金森和西·帕卡德。这份手稿(出自爱德华之手)与他大学期间的论文一起被保存了下来。

辩论开始,A(“因身体不适而信息滞后”)问B最近“引起同学们广泛关注”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的。B回应说,他会证明“女性的能力”是被低估了,两性的心智力量是“相当”的。A很诧异地问,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如何论证。B解释道,因为“两性在获得智力开发的条件方面极不公平”。一个年轻女子渴望有机会“品尝一下探索文学和科学的感受”,却发现自己“为家务所累,脱不开身”。就拿一个年轻男子来说,若“朋友不停地劝告说,他能力有限,在这方面花钱花工夫得不偿失”,那么无论他多么积极上进,他的野心难道不会“被泼冷水”吗?尽管如此,有些女人——汉娜·莫尔[22]、斯达尔夫人——竟然克服了诸如此类的障碍而变得“出类拔萃”。

A回答说,《圣经》上写得清清楚楚,男人是“造物主”,女人“臣服于男人”,这就是他们恰如其分的位置,尽人皆知。因为“依赖男人的保护”是女人的天性,“女人服从她的人生伴侣就是尊贵得体的选择”。难道不正是因为女人在力气上比不过男人,从而“在文学和科学上自然就比我们逊色吗?”为什么国家领袖从来不是女人?为什么她们不能统领军队?看看她们一旦忽略了心灵的本分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学究气、男性化”,就拿你所敬佩的斯达尔夫人来说,她“话多得令人无法容忍,固执得一塌糊涂”。

B反驳说A离题了,而且未能论证,倘使给女人以机会她们是不是依旧不如男人。A又回到生理性别差异上来:女人可能会有“更为活跃的想象力……但在那些需要艰苦工作、坚持不懈和深度思想的知识领域……她们从未表现出……和我们平等的价值”。看来双方几乎不可能达成一致,B表示要穷毕生之力以纠正人们低估女性智力的成见,并结束了这场论辩。

尽管学生发言必须得到上级批准,不过,它们自然反映了其作者的观点。爱德华手里的这份手稿末尾的署名是爱·狄金森和西(西奥菲勒斯的缩写)·帕卡德,二者的下方分别为“A.”和“B.”。谁是A,一目了然。

女性从属于男性,这是当时的主流观念,但爱德华在辩护这一观念上所秉持的尖锐而固执的态度却是他自己的。父亲的失败迫使这个年轻人不得不努力打拼,这让他产生了一种固执的信念,他的任何女眷都必须获得一个男人所能提供的最大限度的保护。在他求偶、结婚和为父过程中,这个信条将一以贯之。


[1]“硬”(grit),本义为砂砾,后引申为坚硬、坚毅、坚韧不拔等。

[2]狄金森的诗歌基本上都没有标题,按惯例,皆采用首行作为标题。

[3]诗行中的连接符或小短线是狄金森诗歌中常用的标点符号,出现在诗行中间或结尾,在她的手稿中长短不一,有时略微倾斜。这些小短线通常具有表意功能,用于调节诗歌节奏,表示停顿、连接、省略、跳跃等。在英文和中文里都没有这个形式的标点符号,一般采用半字线表示,占中文半个字符。

[4]阿默斯特学园(Amherst Academy)是阿默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的前身,在早期阶段,二者经常混用,后来,学园一般指中学阶段,而大学部则被称作学院。

[5]纳撒尼尔·埃蒙斯是乔纳森·爱德华兹(译者说明:1703—1758,美国神学家,宗教复兴运动的领导者,亦被誉为美国哲学思想的开拓者)的后继者,传授上帝至上及人类堕落的常规教义。但在埃蒙斯看来,堕落并非与生俱来的状态(原罪),而是一种“自发的对上帝的对抗”。在他的系统中,罪的问题不在于人类是什么,而是选择成为什么,因此人们必须训练意志以获得重生,这就是“训练方案”(Exercise Scheme)。这种美国特有的精神动力论可能在塞缪尔的成长期对他产生了影响。——原注

[6]玛莎·狄金森·比安奇是艾米莉·狄金森的哥哥奥斯汀的女儿,她于1910—1930年间编辑出版了几部狄金森诗集,并撰写了有关狄金森的回忆录等。

[7]阿莫斯·伊顿(1776—1842),北美植物学家,教育家,1817年出版《植物学词典和北部各州植物手册》(A Botanical Dictionary and Manual of Botany for the Northern States),多次再版,他的植物学著作和教育思想启发了诗人狄金森未来的多位老师。

[8]“家宅”(Homestead)指一个家庭既有的住宅区域,包括房屋、外围建筑及土地。本书后文所使用的“家宅”特指狄金森家宅。

[9]唯一神论(Unitarianism),一作“上帝一位论”,因信仰上帝一位而不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而得名。作为一种神学理论,唯一神论由来已久;唯一神教则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19世纪初兴盛于美国(美国唯一神教协会成立于1825年)。美国的唯一神教是自由派与正统派公开决裂的产物,代表了当时宗教自由主义的主流。唯一神教派肯定自由、理性和人的尊严,反对正统加尔文宗的三大基本教义:原罪论、预定论和上帝选民论。

[10]联邦党(Federalist Party)活跃于1792—1816年间,曾是美国在1801年之前的执政党,是后来的辉格党和共和党的前身。

[11]大奋兴运动(Great Awakening),有时译作“大觉醒运动”,特指美国历史上大规模的宗教复兴运动。据历史学家和神学家确认,这一类由福音派新教牧师领导的美国宗教复兴热潮一共发生过四次,从18世纪早期延续到20世纪晚期。在奋兴运动中,人们的宗教热情受到极大激发,福音教堂会众人数猛增,并催生了新的宗教派别和运动。

[12]诺厄·韦伯斯特(1758—1843),美国辞典编纂家、教育家、政论家。他编撰的词典《美国英语词典》(缩写ADEL,后称作“韦氏词典”,首版于1828年),后来成为诗人狄金森最重要的参考书。

[13]说到塞缪尔·福勒的热心和狂热,我是指他极端的奉献精神、激进主义及冒险精神。1831年他对一篇“苛刻的论信仰的文章”表示不以为然。可见,对于不同的信仰,他并非毫不留情。——原注

[14]新岛襄(1843—1890),本名“新岛七五三太”,英文名“Joseph Hardy Neesima”,系阿默斯特学院第一位日本裔毕业生,也是第一位在欧美获得学士学位(理学士)的日本人,第一个日本裔新教牧师。1875年他在日本创建同志社大学(日本第一所基督教大学)的前身:同志社英学校。

[15]阿萨赫尔·内特尔顿(1783—1844)来自康涅狄格州,1805年至1809年在耶鲁求学。1811年起担任圣职,在第二次大奋兴运动中很有影响力。据统计,在他的教区范围内皈依基督教的信众人数多达三万。

[16]春田(Springfield),又译作斯普林菲尔德镇。

[17]塞缪尔的宗教劝告是温和的。1823年,他给儿子写信说:“当一个人陷入失望——经济困难和家庭麻烦——就似乎没空想着上帝和义务了……这是一个严肃的事实,你要思考思考。我个人的经验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困难越多,我们越难保持虔诚。”大体说来,爱德华后来与自己的子女交流不曾采取过这种信任而平等的态度。——原注

[18]阿默斯特学院1821年正式建立,当初的名称为“阿默斯特慈善学院”(Amherst Collegiate Charity Institution),直译为“阿默斯特学院式慈善机构”。泽弗奈亚·斯威夫特·莫尔教士为第一任校长。

[19]关于威廉,有一份讣告里提到,“他说话风格锐利,常表现出冷幽默”,而且“总是紧扣要点,论证有力”。托马斯·温特沃思·希金森曾对艾米莉·狄金森说,他想象不出还有“比你和他更不相像的两个人”。其实,希金森忽略了二人之间一些潜在的相似之处。——原注

[20]原文在“狄金森先生”中间还夹着一个特殊符号,写作Mr.e Dickinson,不知何意。威廉的这段话夹杂着不少斜体字,除了几个句号和省略号外,很少使用标点符号,且不合语法,滑稽模仿了他父亲忙于应付各类琐事的混乱情景。

[21]一部缺少事实依据的传记何以演变成一本充满无稽之谈的小说,辛西娅·格里芬·沃尔夫的狄金森传记就是一个典型的样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沃尔夫称爱德华是一个“优等生”,于是她奇怪地提出塞缪尔为何不表扬儿子“在耶鲁的优异成绩”。这个无中生有的问题又引出一个武断的心理学洞见:“塞缪尔对爱德华并未扮演父亲的角色。相反,他把孩子当作一个可依靠的、可倾吐心声的人……爱德华只得‘自己做自己的父亲’。”——原注

[22]汉娜·莫尔(1745—1833),英国作家、教育家、慈善家,“蓝袜子”女性精英群体的活跃代表,创作多部戏剧、诗歌和散文,探讨道德和宗教问题,如《现代女子教育体系之弊端》(Strictures on the Modern System of Female Education,1799年)、《考莱伯斯寻妻》(Coelebs in Search of a Wife,1809年)等。关于爱德华后来对汉娜·莫尔的评价,以及他对女性美德的看法与汉娜·莫尔著作的关系,详见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