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藏宝
罗山水泊,四面环水,易守难攻。
得天独厚的地形,让此地乱匪迅速壮大,短短一年的时间,就发展壮大到过万人,还打起了攻打清江县城的主意。
倘若真的占据清江县,和罗山水泊,形成掎角之势。一边可以借助清江县的资源壮大,另一边,即便朝廷派兵攻打,也进可攻,退可守,打输了也可以回到罗山水泊。
罗山水泊的大当家梁江也是一个颇有胆识之人,不甘心偏居一隅,在探清楚清江县的虚实之后,当机立断,率领大军朝清江县发起了突袭,只留下了很少一部分老幼留守老巢。
为的就是打清江县一个措手不及,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高举义薄云天的大堂中,一群人正喝得热闹。
“三当家,算算时间,大当家他们应该已经到了清江县吧!”有人道。
高坐上,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汉子,抱着酒坛,醉醺醺道:“清江县只有区区四个锻骨强者,根本不是大哥的对手。再配合内应,估计大哥已经进城了。”
旁边一人抱怨道:“可惜,大当家的让咱们留在家里,连个喝头汤的机会都不给。”
“你小子急什么?”
三当家笑骂道:“清江县可是附近八百里山水之地的药材之城,城中不知积攒了多少药材,等把药材都运回来,还能少了你那份?”
“要我说,区区一个清江县算不了什么。等打下县城,几位当家的借助城里资源突破锻骨境,到时候直接攻打府城,自立为王,咱们也可以好好享受享受了!”
“哈哈……听说府城的大家小姐们可是嫩得出水呢……”
“哈哈哈……”
堂中笑声此起彼伏。
三当家半醉的目光中,也闪过一丝狂热,若不是缺少资源,自己早就可以冲击搬血境,又怎么会卡在锻骨境十年之久。等拿到属于自己那份资源,踏入搬血境,这罗山水泊的排位也该动一动了。
就在此时,外面突然传来两道山崩地裂般的轰鸣声。
轰隆!
轰隆!
紧接着,惊恐的大叫声响起:
“敌袭——”
伴随着阵阵惨叫。
怎么回事?
三当家豁然起身,眼中的醉意瞬间消失不见,怒道:“哪来的敌人?”
“是从青罗湾的断崖下爬上来的!”外面回道,“他们有投石机,打掉了我们的瞭望所。”
“杨青皮那个王八蛋呢?老子不是派他在后山巡逻吗?”
三当家没去想海上哪来的投石机,一边大骂,一边朝外而去。
他话还没说完,远处,便传来了熟悉的惨叫。
远远望去,后山上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
借着火光,可以看到,一道人影连带破碎的瞭望所从山下滚落。
被他委以重任,皮膜境巅峰的手下,竟然连敌人一招都接不住。
厮杀声越来越近,已经不足百米。
可见,来敌速度有多快。
青罗湾下,坐船上,投石机已经停止了攻击。
打掉瞭望所它们已经完成任务,给了锻骨强者,登山开道的机会。
有了两个锻骨境强者在山顶落阵,后面的人,源源不断的沿着绳梯往上爬。
船上,一个人都没留。
连伙夫都拎着菜刀上了。
十两银子一颗人头,没有谁能抗拒诱惑。
洪羿没有冲得太前,等他上山,前方已经冲杀到了一起。
战场中,尤其以两道人影的动作最为迅速。
正是统领邱阳明和大师兄白子敬。
邱阳明浑身气势凶煞,如下山猛虎,势不可挡。所过之处,路上的乱匪纷纷倒飞出去,在半空中炸开一团团血花。片刻之间,铠甲就沾满了血肉。
没有动用武技,只是单纯的身体惯性。
这就是锻骨境强者的可怕之处。
锻骨境,不但身负千斤之力,而且铜皮铁骨,刀剑难伤。一个人冲进军队,可以以一敌千。
相比之下,白子敬身形轻盈如大鸟飞掠,并没有对那些普通乱匪出手,即便有几个不知死活的挡在面前,随手点倒,十分出尘。
“这样杀我兄弟,当我罗山无人吗?”
一道怒吼声震破黑暗,三当家瞬间踏入战场,冲向了邱阳明。
他的目光在邱阳明身上扫过,认出了其身上的铠甲,咬牙切齿道:“竟然是府城统领,你们擅离职守,擅自进攻我罗山水泊,就不怕惹出大祸吗?”
一个乱匪头子,竟然如此责问一个府城统领,传出去定然叫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邱阳明丝毫不惊讶,冷笑道:“府城有人和你们勾结,你以为我不知道?那几个老家伙想养寇自重,那也得你们能活着才有价值。剿灭了你们,难道还有人敢站出来给你们吊孝不成?”
罗山水泊虽然易守难攻,但仅凭几个锻骨境乱匪就能一年内成长到如此地步,不用想也知道背后肯定有人暗中支持。所以邱阳明根本没有借用府城的力量,而是选择联络黑碣城,走海路进攻,为的就是快刀斩乱麻。
等一切尘埃落定,谁敢不服?
话已至此,没有回旋余地。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杀!”
三道身影冲到了一起。
另一边,张队长等人已经杀到了山寨的腹地。
乱匪为了攻打清江县,基本上把好手都带走了。只剩下十几个皮膜境和几十个内壮境武者。剩下的基本上都是普通人。
倘若从正面进攻,借助山寨的机关,和防御工事。即便是普通人张弓搭箭,哪怕是站在上面往下扔石头,武者都很难冲得上去。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可洪羿等人会从后山下来,没有防御工事抵挡,一路冲杀,势如破竹。
洪羿随手砍翻一个偷袭的乱匪,身边竟然已经没有能站着的人了。
不是他速度慢,而是那群牲口在银子的刺激下,都杀红了眼。
就连白鹤武馆的其他师兄弟,都不知道杀哪去了。
“这群乱匪占据此地,不知打劫了多少过往的商队,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咱们可得赶快点,别被人全抢走了!”
可以看到,很多人砍杀一阵后,就朝着寨中后院,厢房,仓库等地方去了。
洪羿却没和他们去竞争,而是开启感应,寻找密道,暗室之类的地方。
狡兔三窟。
他不信,这群乱贼会没有藏宝的密室。
借助黑暗的掩护,他飞快的掠过一个个院子,感知一扫就探清楚了虚实。
在这种混乱的情形下,都各自专心抢东西,也没人注意到他。
“找到了!”
忽然,洪羿眼睛一亮,脚步停留在一个小院前。
这个小院,地势偏僻,装扮也十分简朴,和其他院落比起来,平平无奇,更像是下人居住的地方。
洪羿走进小院,目光落在了院中的假山上。
钻进假山,里面果然有一条暗道。
在蜿蜒曲折的黑暗中,往底下走了十几米,里面豁然是一个石室。
面积不算大,只有四五十个平方。
里面,堆满了大箱子。
随意打开一个,里面果然是金银珠宝,还有一些装满了蜀锦,应该是打劫商队的战利品。这种蜀锦,都是高档货,一匹就要卖几十两银子,也难怪被藏在这里。
如此多财物,至少价值几十万两,甚至更多。
可惜,众目睽睽,他根本带不走。
洪羿扫了一眼其他箱子,最后抓起最里面一个小盒子。
洪羿没有打开,已经知道了里面是什么,直接塞进怀里,就准备离开。
忽的,身后一道冷厉的声音响起:
“把东西交出来!”
洪羿顿时笑了,头也不回,道:“跟了这么久,终于沉不住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