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做了什么?
我们知道,这类文学有很多异名。请问您是否分得清侦探小说、推理小说、解谜小说、犯罪小说、悬疑小说、惊悚小说、公安小说、刑侦小说、公案小说等等说法之间的区别呢?只顾故事看得过瘾,懒得纠缠它叫什么?这就对了,大部分对该文类的误解,都来自概念分析上的偷懒。比如,很多人认为,侦探小说就是讲侦破社会案件,充斥着暴力犯罪,动辄杀人放火。这些看法不仅没有触及这个文类的真正内核,还常常导致其“江湖名声”受损,文学形象不佳。
为了厘清概念,我给这个文类划定的标准命名是“侦探推理小说”。 我们也可以借古人常用的“人法喻”来体会:从人的角度(能行动之人),叫它侦探小说;从法的角度(所行使之事),叫它推理小说。合体成侦探推理小说,便是人法俱备,能所双全。为什么用这个比较啰唆的提法?因为必须标出该文类最核心的两个特征:一、侦探,是个主体;二、推理,是个动作。比如,欧美推理文学黄金时期的女作家多萝西·L.塞耶斯说:公爵夫人怀孕了!谁干的?这一彼时文学圈流行的八卦梗,一语道破了该文类的精髓:
谁?做了什么?——一个事件的基本单位就成立了。
谁?做了什么?引发什么后果?——一个情节的基本单位就成立了。
有此基础,不妨下个简要的定义吧:所谓侦探推理小说,是以在情节中设置谜团,展示解谜过程并提供答案,从而带给读者智力上的满足感的文学类型。
——看,显然不同于犯罪小说吧。比如,某人丢了一支钢笔,用推理的方式找到了它,这就可以是推理小说的题材,不必涉及谋杀案。但,这是不是侦探小说呢?
从讲故事的学问,也就是叙事学的角度来说,侦探是行动的主体,却并不一定是个具体的职业,侦探小说当中并不一定出现职业意义上的私家侦探。比如,日本作家青崎有吾写几个中学生逛庙会,发现每个摊位找的零钱都是钢镚,就觉得有问题,雄辩滔滔地写了篇推理故事。这其中,相当于侦探角色的是一个中学生。
进一步来说,故事中的侦探角色不仅可以是任何人,也可以化为任何形态,包括非人类;甚至于表面上没有哪个角色负责去解谜,但只要故事当中有一个完整的情节框架,遮掩其中的一部分后,对其提问,这就构成了“悬疑”;如若还有一种顺着谜团去解决问题的欲望或者力量,“侦探模式”便完全成立,不一定要有侦探、尸体和连环杀手。因此,推理故事可以在任何领域中建立题材,如日本作家北村薰、西泽保彦、冈崎琢磨、若竹七海等人的“日常推理”,从各种出其不意的角度建立悬念;连城三纪彦和阿刀田高的很多作品,也都是没有侦探的侦探小说。
侦探推理小说也不同于惊悚小说。简单地说,侦探推理小说必有悬念,反之,如果故事仅仅悬置疑问而并不一定解答,或者探索谜团的部分并非情节主线,那么它可能就是惊悚文学。欧洲近代文学当中的哥特小说及其现代继承者们,如英国作家亨利·詹姆斯的小说《螺丝在拧紧》、库布里克导演的著名电影《闪灵》,都讲阴森大宅中的莫名恐怖,然而无标准答案,无确定凶手,甚至谜团本身都飘忽不定,这就是典型的心理惊悚文学。
一言以蔽之,一篇侦探推理小说的本体特征,是一种问答结构:谜题、解谜过程和答案,三者不可或缺;哪怕是开放性的答案,也因为作品中内在的解谜动力,而与一般小说所谓的开放性结局有本质的不同。
这样一来,我们不仅可以试着分辨其他的相近文类,比如中国传统的公案小说,现代的刑侦、公安小说等是否可以归到侦探推理小说的旗下;也可以进一步打开视野,放眼古今中外各种文学类型,爬梳它们和侦探推理小说的亲缘关系。比如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有谜团,有解谜的人,有意料之外的凶手——这便是欧洲古典文学中,最接近现代侦探推理类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