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与竞争性商品价格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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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研究意义

对平台经济背景下的竞争性商品价格规制进行研究,有利于加深对双边市场价格机制内在运行规律的认识。思考我国价格规制体系变迁的实践需要和总体方向,厘清政府、平台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既具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价值,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理论上有利于对技术创新、产业变革与法律变迁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传统的法经济学讨论更多的是法律变迁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强调制度的决定性作用。本书则相反,立足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将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视为法律变迁的外在动力,构建“技术变革—制度变迁”分析框架,讨论技术创新、产业变革与法律相互作用的方式和过程,有利于从新的视角来理解竞争性商品价格规制。

(2)实践中有利于完善平台经济背景下竞争性商品价格规制的整体安排。

法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强调问题的实践性,关注制度的改进。研究平台经济背景下竞争性商品价格规制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但由于现有价格规制更多地继承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有关做法,甚至基本的组织实施方式都保留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痕迹,既有合理之处,又存在一些问题,不仅需要新的理论支持而且需要重新思考价格规制行为的组织方式。在新的理论指导下,对竞争性商品价格规制进行结构性解读,分析现有制度的不足,既能够改革完善竞争性商品价格规制,又能够丰富价格规制的内容,提升价格规制的效率。

(3)方法论上有利于尝试用新的理论和方法来评价规制效益。

对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量化评价是法经济学的学科特征之一。效率标准的引入,突破了法律的单一价值观,但真正对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一直是一项难度较大的任务。本书尝试运用词频分析法和百度指数法等新的数据收集方法,衡量价格规制强度、价格规制效用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