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农业合作: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多元合作机制与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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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入,中东欧国家中东欧国家包括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北马其顿。2019年4月,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希腊正式宣布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16+1”合作,“16+1”合作变更为“17+1”合作。在希腊加入之前,文中统称为“16+1”合作。成为连结欧亚大陆桥和串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桥头堡,双边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愈发频繁,合作质量不断提升。2012年4月26日,在波兰华沙举行的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标志着“16+1”合作机制的正式建立,会议制定了“16+1”多方合作行动纲领,签署了《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标志着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双边和多边框架下已经达成了多项重要共识,取得了一系列合作成果,合作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为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多元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中东欧16国成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成为连接中国与欧盟其他国家的重要桥梁。“一带一路”倡议对于明晰中东欧国家在中国与欧盟之间的战略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9年,希腊加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成为中东欧国家的第17个成员国,相关协议也自动变更为“17+1”合作协议。“17+1”合作机制中的中东欧国家,包括13个东欧国家: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塞尔维亚、北马其顿(2019年2月12日,北马期顿更改国名为“北马其顿共和国”)、黑山、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3个由苏联独立出的国家: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以及希腊。2021年5月,由于立陶宛的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并宣布退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跨区域合作机制,目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回到了“16+1”合作框架。由于它既非地理意义上的中欧和东欧的简单合称,也并非学术界研究意义上的中东欧,而是特指作为一个整体与中国进行合作的16个国家联合体。

中东欧国家作为一个特定的国家经贸合作联合体,差异性和复杂性非常大。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它们的差异性和复杂性,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展关系和进行有效合作的前提。作为一个新的区域概念,中东欧是服务于现实需要的政治构建。中东欧16国虽然同属于一个地理区域,但在国家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民族宗教以及与不同大国的关系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与这些差异相适应,中东欧16国还存在着多重的复杂性。其中,大多数国家内部的民族矛盾、一些国家之间的历史纠纷和现实利益冲突比较突出。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中东欧国家作为欧洲的小国集群,大国与小国在农业层面的手拉手合作,在欧亚大陆桥的经贸连结甚至政治上的深化互信意义深远。双边在国家规模、政治制度、价值取向等层面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但构建互利共赢的经济合作需求却是相同的,特别是在经贸合作方面具有非常大的潜力可以挖掘。因此,必须从全球战略格局角度来观察中国同中东欧16国的关系与合作,这是“17+1”合作机制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

中东欧国家作为欧亚大陆和东西方文明的重要交汇处,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是中国进入欧洲市场的桥头堡,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欧盟是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目前,中东欧16国中已有11国加入欧盟,中国企业迫切希望通过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农业的多元合作成功进入欧洲市场。中东欧大部分国家的经济增速放缓,中东欧国家逐渐把目光投向中国,中国拥有的巨大市场使中东欧国家看好与中国展开农业合作的前景。加快双边农业领域的多元合作,是中国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以及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高质量合作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层面的交流合作日益频繁,双边在农产品贸易、农业科技、农业投资、农业教育、农业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势互补,开展深度合作,为中国农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重要战略机遇。但是,目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合作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从政治角度上看,双边合作相对较晚,相比欧盟主要发达国家而言缺乏比较优势,之间的贸易规模也相对较小,互不构成各自最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国,且中东欧国家卷入多元化区域合作博弈也面临较高的地缘政治风险。多数中东欧国家在军事上加入北约共同体,在政治上有11个国家加入欧盟,在经济上部分国家采用欧元结算。多元化的政治经济结构差异也导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多元合作面临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在经济层面,2019年双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仅为14.12亿美元,只占当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0.57%;在基础设施建设层面,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互联互通程度还有待提高,相关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在文化教育层面,双边农业教育合作模式相对单一,双边国家留学生占比均较低;在农业科技互动合作层面,双边农业科技合作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双边国家科技成果应用和专利贸易规模占比极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合作水平和质量均较为低下的现实使得双边农业多元合作之路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