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文学·文化:近代中学国文教科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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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夫立国于地球之上者,不徒当谋横的统一,而并当谋纵的统一。……以五千年之言语,讫于今日犹能保持其系统而行用于社会之上者,除吾国以外,实亦未之或见。……故吾国之语言其能保持其纵的统一,遂并能保其横的统一。

小学生徒年龄尚幼,智识程度尚低,其所须用者止于普通文及通俗文,强授之以古文亦属无益。至中学则年龄渐长,智识程度渐高,各种高等之学术皆将于是时启其研究之端,倘所授者仍限于普通文及通俗文,必有不足于用之感也。然则今后高等言语之教授,必当以中学任其责。

——赵铨年《中学国文教授刍议》(1915)

一、研究的缘起

语文独立设科一百多年以来,关于学习现代“语体文”与古代文言文的论争一直没有停止:在清末民初,社会各界都努力争取“语体文”的合法地位;而进入21世纪,诸多人士都在关注“古文”的学习。1995年3月两会期间,赵朴初、冰心、启功、张志公等人发出了《建立幼年古典学校的紧急呼吁》,他们认为,中国文化的某些方面面临中断的危险,建议依托大学成立古典学校,也可在中小学设立古典班,让学生接受诸如背诵历代名篇、写作古代诗文等古典学科训练。陈大宝:《赵朴初等八老呼吁建立幼年古典学校》,《社科信息文荟》1995年第14期,第27页。随后,关于21世纪中学生学习古代作品的话题一直没有间断。北京师范大学王宁教授认为,为了继承优秀的文化遗产和提高文化素养,学习文言文是绝对必要的 王宁:《我们提倡什么—关于儿童读经和学写文言文的思考》,《人民政协报》2001年9月4日,第9版。;北京大学陈平原教授指出,从文化修养或自我娱乐的角度可以进行古文写作,但从教育方针的角度则古文写作没有必要 陈平原:《当代中国的文言与白话》,《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第16页。。2004年4月,《中国教育报》发起了“给‘文言’什么待遇”的讨论,韩军和王尚文的两篇文章引起各界关注。韩军认为,文言是白话的根基,应适度加大中小学阶段文言课文的比例,至高中阶段应当略高于50%韩军:《没有“文言”,我们找不到回“家”的路》,《中国教育报》2004年4月22日,第5版。;王尚文则认为,要求学生在中学阶段读通文言是不切实际的,继承传统文化首先要学好现代语文 王尚文:《“文言”如旧戏总觉得隔了一层,“文白并重”是开历史倒车》,《中国教育报》2004年4月22日,第5版。;《中国教育报》在后续探讨中总结道:“要让‘文言’在21世纪焕发新的光彩。”《我们该给“文言”什么待遇?(续)》,《中国教育报》2004年6月3日,第5版。还有人明确提出了在21世纪复兴文言文、“打破白话垄断”等主张 肖绪才、余雪莲:《文言文的理性回归是时代的必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毕耕撰写了一系列文章号召实现语体多元 《文言,魂兮归来》(《社会科学论坛》2003年第6期)、《文言复兴论》(《理论月刊》2003年第11期)、《从中国文学的语言变迁看当代文学的语体多元化》(《求索》2005年第1期)、《古文万无灭亡之理—重评林纾与新文学倡导者的论战》(《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7期),等等。,《文汇报》也刊登文章表达了对小学文言文教学空白的担忧 王柏玲:《重拾文言课本,品味纯正汉语》,《文汇报》2011年3月22日,第6版。

教育部于2014年3月印发通知,要求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小学阶段诵读古代诗文经典篇目,初中阶段诵读古代诗词、阅读浅易文言文,高中阶段阅读传统文化经典,大学阶段深入学习古代思想文化典籍。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很不赞成把古代经典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应该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习近平:《我很不赞成把古代经典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909/c1024-25628978.html。不难发现,面对新的时代特征及青少年学生的新特点,应该如何正确、有效地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的教育功能,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而语文教科书是传递和接受人类精神财富的特殊凭借物,通过阅读被选入其中的典范性语言作品,学生的思想品德、审美情趣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顾黄初:《语文教材的编制与使用》,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页。可以说,语文教科书比其他任何书籍都更能影响人、塑造人、决定人。朱绍禹:《中学语文教材概观》,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1—12页。

不难理解,语文教科书是青少年学生学习中国古代经典作品的重要媒介。而现代语文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的识字、写作能力,也要培养学生作为公民的道德品质,教科书在选择课文时就必须同时考虑审美因素和道德因素。陶东风:《作为媒介化公共事件的文学》,《文艺争鸣》2010年第1期,第11页。中国古代作品入选教科书后,对青少年“启发智德”的功能得以实现,其中的“德”包括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对自然、对事业、对他人的正确认识和爱憎分明的感情以及基于这种认识和情感所产生的坚定、纯正、高尚的行为。顾黄初:《语文教材的编制与使用》,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页。而什么样的中国古代作品可以进入教科书,哪些篇目是中小学教育中的“经典”(与学术研究界的“经典”是不同的),又是当前语文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

“让历史照亮现实”,回顾清末民国时期,面对来自外国的挑战,中国原有的价值体系被打破,有志之士也曾试图寻找一条根植于中国文化价值观的自己的道路。曹诗弟:《文化县:从山东邹平的乡村学校看二十世纪的中国》,泥安儒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6页。而国文教育被寄予厚望,“国文教授之作用,不外形式、实质二端。形式以涵养能力,实质以陶冶心性。所谓搜集知识发表思想者,形式也;所谓启发智德者,实质也”孙本文:《中学校之读文教授》,《教育杂志》1919年第11卷第7号,第3页。。所以,通过对清末民国时期国文教科书的考察,可以发现国家及社会精英利用国文教育对青少年国民现代性改造而作出的努力。本书聚焦于清末民国时期中学国文教科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以“育人”为主线,梳理古代作品在中学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国文教育文、白论争的背景下,由“雅”到“俗”的演变历程及其被赋予的教育功能的变迁,并探讨古代作品选文变化背后所呈现的国家及知识分子(教科书编者)对未来的理想国民之语文素养(包括技能、品德)的建构与实践,从而分析和总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国古代作品选文在青少年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养、情感陶冶、人格塑造等诸多方面发挥的功用,以期给今天的基础教育带来有益的启示。第一,充分认识并有效利用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的现代价值。如当前应如何运用教科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中国化”教育,包括国家意识、文化认同、中华民族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第二,提高当前中学语文教科书中古代作品选文编排的科学性,从而有利于教学的具体实施,有助于青少年学生便捷、深入地学习。

二、研究对象与范围

本书以清末民国时期初级中学国文教科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为对象。一个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是该国最有效的交际工具,也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语言文字课程内容的物质载体就是国文教科书。教科书,俗称课本,是根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地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 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145页。;是在教学活动中,在一定范围内,专门编写给学生上课用的课本。教学参考书、学生自修类读本不在本书的研究范围。初级中学国文教科书,显然就是初级中学阶段国文科的教学用书。在初级中学阶段,学生开始审视未来作为成年人的角色,国家也在利用课程内容向他们灌输成年人所应具备的知识。康海燕:《初中语文教科书的人生观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清末民初的中学虽然还没有初级、高级之分,但它们具有鲜明的新制初级中学性质。对于清末民初中学的“初级中学性质”,后文有详细的论述。国文教科书是由一篇篇选文(课文)组成的,这些选文有古代作品、现代作品,还有西方作品的译作。作为一个以语言文字教育为特色的学科,要区分国文教科书选文的“古代”与“现代”,不能不参考中国文学史研究的历史分期,“中国文学‘现代性’的产生是在大规模引进西方学说开展启蒙的十九世纪最后几年”杨联芬:《晚清至五四: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发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所以,本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之“古代”的下限大致是晚清维新运动前后,像林纾等人创作的文言作品,在文法、用词等方面都是“古代”的延续,还把它们看作“古代”作品;像梁启超等人在“诗界革命”“小说革命”时期创作的“新文体”作品则不在本书的“古代”之列。下面对本书中的几个概念做重要界定。

(一)初级中学

现代意义上的“中学”是相对于“大学”“小学”而言的,是三段制学校系统形成和发展的产物,是“西学东渐”的结果。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其中规定:“设普通中学堂,令高等小学毕业者入焉,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多贺秋五郎:《近代中国教育史资料:清末编》,文海出版社1972年版,第278页。章程还明确规定了中学堂的学生额数、经费来源、学习科目设置、学习年限、入学办法、教室图书器具配备标准、教员管理员制度等,这就从制度上为“中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民国成立后,对于清末制定的三段制学校系统并没有做太大的变动;至1922年,北洋政府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把中学的修业期限改为六年,分作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两段,就此,“初级中学”正式产生。新、旧学制相对照,当时的人多把旧制高等学堂、大学预科和新制高级中学看作同一级。建立新学制的重要参与者胡适就说过“高级中学可以做大学预科的课程”,他还建议高级中学教员待遇须与大学预科教员待遇略相等 胡适:《对于新学制的感想》,《新教育》1922年第4卷第2期,第189—190页。;蔡元培也提出过“高级中学者抵大学之预科”的看法 蔡元培:《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所议决之学制系统草案评》,《新教育》1922年第4卷第2期,第126页。;黎锦熙甚至把大学预科的教科书列为中等学校用书,“大学预科程度,今亦列于中等选本中”黎锦熙:《三十年来中等学校国文选本书目提要》,《师大月刊》1933年第2期,第11页。。既然旧制大学预科和新制高级中学为同一级 王伦信亦认同清末民初大学预科(高等学堂)的中学性,详见王伦信:《清末民国时期中学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1—48页。,与它们相衔接的清末民初中学也就和新制初级中学为同一级学校了。因此,本书中的“初级中学”包括清末民初旧制中学。而“中学”又侧重于中等学校中的普通中学,不包括中等实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等。

(二)国文教科书

教科书是与学制相适应的。汪家熔:《民族魂—教科书变迁》,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8页。可以说,癸卯学制颁布之前,中国不存在“学制”教科书,因为中国古代没有科学严谨、系统完备的学制,而学生的读物也主要是用于识字的“三、百、千”之类的蒙学读物及应付科举的“四书五经”、《古文观止》之类的书籍。光绪三年(1877),在华基督教徒在上海召开了第一届传教士大会,会上提出了编写教科书的建议并成立了“School and Textbook Series Committee”,虽然其中有“Textbook”一词,但该组织的中文名称为“益智书会”王建明、王晓霞:《中国近代出版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8页。,所以“教科书”之名还没有出现。光绪二十七年(1901),罗振玉在《教育世界序例》中频繁使用了“教科书”一词——“附译之书约为六类,曰各学科规则,曰各学校法令,曰教育学,曰学校管理法,曰学级教授法,曰各种教科书”,“教科书分小学级中学级二者”,“考各种教科书有可通用者”罗振玉:《教育世界序例》,《教育世界》1901年第1号。;时任清政府出洋学生总监督的夏谐复在《学校刍言》一文中指出,“教科图书者,教育之材料”夏谐复:《学校刍言》,《教育世界》1901年第15号。。可见,“教科书”一词在当时正逐渐流行开来。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颁发《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正式废除了科举制度。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第65页。科举的废除让人们对旧式教育不再抱有幻想,而新式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现代教科书,商务印书馆等出版机构编印出版了大量冠以“教科书”之名的学校用书。民国成立后,“教科书”概念得到了官方、民间出版机构较为一致的认同,成为经常使用的名词。

“国文教科书”显然就是“国文”科的教学用书。《奏定学堂章程》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其中虽然规定分科设学,却没有设置“国文”科,而是设置了“读经讲经”“中国文字(学)”这两门与国文有密切联系的课程。但商务印书馆并没有编写“中国文字”教科书,而是于1904年2月出版了《最新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该书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销量极大,“国文”一词也随之大行其道。清政府学部图书局也使用“国文”字样,编写了《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政府的官方文件《学部颁订京师初等小学画一课程表》中也出现了“国文”,规定国文课每周9学时。宣统元年(1909),清政府颁布《学部奏请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国文”被正式列入该章程,其合理性终于得到了官方承认。汪家熔:《民族魂—教科书变迁》,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73—74页。本书中的“国文教科书”,是指“国文”学科独立之后,和现代学制(如清末五年制中学堂、民初四年制中学校、新学制之后的六年制中学)配套使用的文本类教学材料,学生自修类阅读材料及与当时学制年限不配套的“课外”读本,不属于本书的研究范畴。清末民国的大部分时间,实行的是教科书“审定制”,即由教育行政机关制定教授要旨及学程标准,允许民间书局编纂教科书,由各校教师按照标准选择使用。光绪二十三年(1897)成立的商务印书馆及1912年成立的中华书局是近现代中国教科书出版领域的主力,占据了中国教科书市场非常大的份额。本书所参照的教科书,以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编印出版的为主,兼及其他书局及有实力的中学出版的教科书,以便客观展示清末民国时期教科书中古代作品选文编排的全貌。

(三)古代作品选文

对于国文教科书中选文的“古代”之界定,需要参考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古代”标准。学界普遍认同,在“古代”和“现代”之间有一个过渡期。郭延礼先生认为,“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19年的‘五四’运动80年的文学称为中国近代文学”,并认为“近代文学既是古典文学终结,又是现代文学的先声,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郭延礼:《中国近代文学发展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自序)。;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领衔编著的《中国文学通史》一书,“把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前后的文学划为‘近代’文学”王飚:《中国文学通史·近代文学》,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第11页。,这和郭延礼先生的观点一致;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中,“近代文学”也是“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开端,到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为止”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四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51页。。章培恒等人编写的《中国文学史新著(增订本)》指出:“自1895年以后,随着维新思潮的扩展和深化,文学也开始有所变化”,“从二十世纪起就进入了现代时期”。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新著(增订本)》(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87—392页。总之,当前学界普遍认可“近代文学”的存在及其新、旧分水岭性质。民国时期的学者也提出了自己对文学史中“古代”的看法。胡适总结了1872—1922年的文学概况,认为谭嗣同与梁启超一派的议论文章、章炳麟的述学文章、章士钊一派的政论文章有别于曾国藩一派的古文,是“古文范围以内的革新运动”胡适:《五十年中来中国之文学》,《胡适文存二集(二)》,外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93页。;陈子展也认为“近代文学”应“自‘戊戌维新’时候(一八九八)说起”,因为戊戌政变后国内的思想界起了极大的变动,文学也开始发生明显变化,出现了谭嗣同、梁启超等人所倡导的“新文体”与“诗界革命”陈子展:《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8页。;钱基博把康、梁等人的“新民体”与胡适的“白话文”同列为“新”文学 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所以,本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之“古代”,大致以1898年为界,同时,像梁启超等人横跨清末、民国的“近代”时期所创作的“新文体”作品不在本书的研究范围,而林纾等人创作的文言作品实际上是古代文言作品的延续,则纳入本书的“古代”之列。而且,“选文”以教科书中的正文(精读文)为主,有些教科书编入的“略读文”“补充课文”“补白”文等,均不在研究之列。

三、研究现状

关于清末民国时期中学国文教科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研究,主要包括清末民国时人的研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代学者的研究两大历史阶段。

(一)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对于中学国文教科书中古代选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科书中古代作品的入选标准、古代作品选文的价值与功能、古代作品选文的历史演变等方面。

1.古代作品入选标准的研究

在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国文教科书选文最终打破了古文的独霸地位。在新的时代特征及复杂的形势下,古文要不要进入国文教科书,什么样的古代作品可以进入中学教科书,一直是民国时期教育界讨论的热点。刘半农认为,应用文、文学文性质不同,古代应用文不宜选入教科书。刘半农:《应用文之教授》,《新青年》1918年第4卷第1号,第98页。胡适提出的对于中学国文教材中“古文的教材”部分的设想为,把古文分为“近人的古文”和“古人的古文”:第一年专读近人(如梁启超、章太炎)的文章,后三年应该多读古人的古文,“不分种类,但依时代的先后,选两三百篇文理通畅、内容可取的文章。从老子、《论语》、《檀弓》、《左传》一直到姚鼐、曾国藩,每一个时代文体上的重要变迁,都应该有代表”。胡适:《中学国文的教授》,《新青年》1920年第8卷第1号,第3—6页。周予同认为,“国文教材的选择,注重艺术,却不可忘了思想”,所以,凡“带有神权或君权的色彩”的文章、“应酬文章和干禄文章”、“陈义过高,措辞过艰,已入哲学专门研究的范围”的文章,一概不能选入教科书;入选的古文可以分成“著述文”(老子、墨子、孟子、荀子、庄子、韩非子等人的文章)、“藻饰文”(司马相如的文章、萧统《文选》中的文章等)、“格调文”(《古文辞类纂》中的文章)、“考证文”(《日知录》《国故论衡》《新学伪经考》等书中的文章),在中学二、三、四年级教授文言,“著述文”“考证文”应该多选。周予同:《对于普通中学国文课程与教材的建议》,《教育杂志》1922年第14卷第1号,第11—13页。沈仲九则认为,“古文”不适宜初级中学学生的学习,并指出:“我以为中学国文教授的第一件大事,要把国文从现在的所谓国学脱离,而承认他有独立的价值,不要再把国文当做国学看”;“所谓古文,尽可让志愿专攻国文的人们去研究,决不能看做任何人所必具的常识的”。沈仲九:《中学国文教授的一个问题》,《教育杂志》1924年第16卷第5号,第7—10页。姚毅成认为,教科书采用文白混编不利于国文教学,“现在初高中教材无一不是语体、文言并采,结果是文言做不通顺,白话也写不清楚”;他建议,古文教学中可以适当调整选文以引起学生兴趣,如讲授蒋士铨《鸣机夜课图记》之“哀毁骨立”语时,如能转入《世说新语》中王戎、和峤两人“生孝”“死孝”之遗闻逸事,学生自然容易发生兴趣。姚毅成:《中学国文教学之检讨》,《大夏》1934年第1卷第9号,第144—146页。宋宪民认为,古代作品选文不能拘泥于朝代的先后,要以“文意深浅为次序”,“说理明显的四书诸子之文不妨在前几年就教,近人所作的艰深文章凡要搁在后面”;还建议“多印副篇以帮助主篇之不足”。宋宪民:《对于现在中学国文教授方法的批评和建议》,《新北辰》1937年第3卷第11—12期,第78页。朱羲胄则认为,初中三年无须选入有韵文言文及骈俪文言文。朱羲胄:《中学国文教材教法研究之我见》,《国立四川大学师范学院院刊》1945年创刊号,第8页。

2.古代作品选文价值与功能的研究

古文在清末民初国文教科书中处于“独霸”“至尊”的地位,至20世纪20年代新学制时期,白话文才得以进入中学国文教科书。此后,诸多论者仍然认为古文的价值不能忽视,尤其在传统文化的传承及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方面。周予同首先区分了普通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大学文科的不同,认为普通中学的国文教学不能追求“即时的实际应用”,应该有“文学的涵养”,同时又不能偏重专业性的“学术”。在此基础上,他认为文言文不能抛弃:“就实际说,中学生在现在还有阅览或发表文言能力的必要;就理论说,中学生也应该懂得本国文学和学术变迁的大概。”周予同:《对于普通中学国文课程与教材的建议》,《教育杂志》1922年第14卷第1号,第6—8页。阮真分析了新学制时期最流行的几部教科书:从文体上看,序跋、书札、诗歌类可选为教材的古文居多,语体文中好的很少;从主题上看,道德类在文言选文中极多,语体选文中较少。阮真:《几种现行初中国文教科书的分析研究》,《岭南学报》1929年第1卷第1期,第111—113页。宋文翰认为,国文教科书中选入古文的目的在于借鉴、学习古人的语言文字表达技巧及发表方式,在教材选文上应该同题材语体文作品、文言文作品并选,如:一为语体文一为文言文,《爸爸的看护者》与《医中侍疾之童子》之类;或为文言文和文言文的译语文,如《冯谖》与《冯谖》的译文之类。借此,可使学生“明白文言与语体两者的用词造句等在文法上的异同点,促进其由语体渡到阅读与写作文言的能力”。宋文翰:《一个改良中学国文教科书的意见》,《中华教育界》1931年第19卷第4期,第197页。施章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国文教科书中文言选文的文化意义,否则会“成为异种文化之奴隶,足以肇灭亡之祸根”。施章:《中学国文选材研究》,《云南教育行政周刊》1932年第2卷第14期,第10页。在全面抗战时期,戚维翰指出,《勾践灭吴》《班超投笔》这类古文对于启迪学生思想、鼓励勇气具有莫大的功能 戚维翰:《战时中学国文补充教材》,《青年月刊》1938年第6卷第4期,第15页。;李绍曾认为,《左传》《史记》一类的文章能使学生逐渐了解或欣赏中国固有文化,指示学生应有的正确思想 李绍曾:《战时中学国文补充教材编辑问题》,《广西教育通讯》1939年第1卷第7期,第9—10页。;余冠英认为,国文教学中“了解固有文化”通常的意义就是“古典的训练”,和文言文教材关系密切得多,而古代白话文中也往往有些活泼矫健的地方是胜过现代语体文的 余冠英:《坊间中学国文教科书中白话文教材之批评》,《国文月刊》1942年第17期,第19—20页。;朱羲胄阐述了国文教科书中古文的价值与功能,如德操的陶养(如孟子《鱼我所欲也》、文天祥《正气歌》)、情感的陶冶(如唐诗宋词元曲)、技巧的学习(如宋起凤《核工记》、陈其元《婺州斗牛记》之类)。朱羲胄:《中学国文教材教法研究之我见》,《国立四川大学师范学院院刊》1945年创刊号,第9—10页。

3.古代作品选文历史演变的研究

阮真总结了从清末到新学制时期初中教科书选文的演变历程:清末选文以时代为经、文体为纬,全部是古文;民国元年,选文于形式上略有进步,内容上仍是陈陈相因;新学制时期,选文内容大概偏重道德、价值,也有一些古色古香的诗文,还似乎很注重兴趣。阮真:《几种现行初中国文教科书的分析研究》,《岭南学报》1929年第1卷第1期,第102—103页。黎锦熙把清末至1932年的教科书选文总结为四个阶段:清末所选大概为应用的古文;民国初年内容扩大,加入了少量诗歌;1919年以后,古文“渐具文艺的眼光与整理国故之新头脑”;1927年以后,初中教科书中的文言文分量减少。黎锦熙:《三十年来中等学校国文选本书目提要》,《师大月刊》1933年第2期,第4页。张存拙梳理了选文演变的轨迹,并将之分为七个阶段:①新学初兴期(兴学初年至清末),主要是经史文杂选;②学制革新期(民国元年以后六七年间),古文杂选、今古文杂选等;③文化运动期(五四运动前后),白话文、小说戏曲、世界文学名著等;④国故整理期(新文化运动以后产生),国故研究材料、国学概论(有时专设学程)等;⑤国运更新期(国民革命前后),革命文学、平民文学、经子史集(分期选)等;⑥复兴运动时期(“九一八”以来),振起民族精神文学、民族斗争史论等;⑦抗建运动时期(抗战前中后 指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前后。),民族诗歌、民族正气选集等。最后,他总结了国文教科书选文的递变——“由经义策论而时文,由文言而语体,由古文学而趋重近代文学,由了解古代文化而转重现实生活的启迪”。张存拙:《中学国文教材的改进和社会本位文化》,《国文月刊》1948年第74期,第1—2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于清末民国中学国文教科书中古代作品选文的专门研究相对较少,大多是在一些历史、文学、教育研究中提及古代作品选文。

1.清末民国时期古代作品选文变迁的历史梳理

李保初等人发表于1985年的《中学文言文教学的目的意义》,是较早涉及清末民国教科书选文的论文之一,该文把1922年看作分水岭,1922年以前全部教科书都是文言文,1922年以后则是文言文、语体文并存。李保初、周靖:《中学文言文教学的目的意义》,《教学与管理》1985年第4期,第73页。颜禾将1895—1949年的中学语文教材分为孕育期、破土期等七个历史阶段。颜禾:《我国近现代中学语文教材编写史略》,《教育评论》1988年第1期,第47—50页。刘正伟选择20世纪前50年中学语文教科书中的典型个案,探讨了近代中国教育由传统到近代化的转型。刘正伟:《1901—1949年语文教科书发展研究(下)》,《中学语文教学参考》1997年第10期,第1—2页。陈圣宇简要梳理了文言文在近现代教育中的地位变迁历程。陈圣宇:《时代思潮与文言文地位的变迁》,《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2006年第11期,第6页。胡虹丽在分析中小学文言诗文教学在1902—1949年经历的现代转型时,也提及教科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的变化。胡虹丽:《坚守与创新:百年中小学文言诗文教学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34页。黄耀红在其关于中小学文学教育史的研究中指出,中小学文学教育的内容重点由古典文学向现代文学转移,文言作品选文的教学价值不在实用性而在文化功能,学生在学习古典文学作品的过程中可以形成对传统文化的认同。黄耀红:《演变与反思:百年中小学文学教育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40页。栗永清在比较了数种教科书后发现,“民国时期中学国文课文言文占据主导是‘常态’,白话文比重较高反属‘特例’”。栗永清:《学科·教育·学术:学科史视野中的中国文学学科》,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185页。另外,商丽浩等以民国时期四套高中国文教科书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教科书中的女性选文的演变历程,其中也提及古代作品选文中的人物变迁;陆胤、李斌、王蓉等人分别对清末国文教科书的文体、编者进行了相关论述,在这些论文中也提及清末教科书中的选文;陈尔杰则集中论述了民初中学国文教科书选文的变迁。商丽浩、李可依:《简析民国高中国文教材中女性文选》,《教育学报》2005年第6期;陆胤:《清末“蒙学读本”的文体意识与“国文”学科之建构》,《文学遗产》2013年第3期;李斌:《清末古文家与中学国文教科书的编写》,《文学遗产》2013年第5期;王蓉、李玉宝:《日为叫旦之鸡冀吾同胞警醒—林纾国文教科书编选中的道德重构解读》,《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陈尔杰:《“古文”怎样成为“国文”—以民初中学教科书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2年第2期。

2.清末民国时期古代作品选文变化的原因

毕苑认为,选文发生变化是因为新文化运动打破了古代文言选文在教科书中的垄断地位。毕苑:《中国近代教科书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99页。李大圣提到,在新旧文化的较量下,当时的知识分子把现代白话文引入中小学课堂,但同时也不拒绝文言文经典。李大圣:《百年语文育人功能检讨》,西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28—30页。

3.清末民国时期古代作品选文的现代功用

陆耀东谈到国文教科书中古代作品选文对作家成长的功用,如传统文化的熏陶等。陆耀东:《文学转型:传统与创新》,《学术月刊》1998年第8期,第13页。颜禾提到,20世纪前50年的语文教材中的一些古代名篇(如司马迁《项羽本纪》、韩愈《师说》、柳宗元《小石潭记》、诸葛亮《出师表》等)仍然被选入现代中学语文教科书中,为现代语文教材留下了珍贵的遗产,有利于对民族文化、民族风格的承继。颜禾:《我国近现代中学语文教材编写的若干特点》,《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第60—61页。

综上所述,即使在白话文盛行的情况下,民国学人依然肯定了古代作品选文在语言文字表达技巧、道德教育、情感教育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在承继中国传统文化、实现国家“纵的统一”方面发挥的作用则是现代语体文不可企及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相关论著中可以发现,研究者虽然也提到古代作品选文的文化意义,但普遍聚焦在“打破国文教科书中古代文的垄断地位是一大进步”顾黄初:《我国现代语文课程教材建设百年的理论跋涉》,《江苏教育研究》2008年第8期,第7页。上。总体来看,当前的研究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首先,许多研究者把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文学”现象与“国文教育”现象混为一谈,即把现代国文教育的历史等同于新文学运动的历史,以为中学国文教育就是文学教育,以至于在国文教育史研究中经常出现“古文死了”“白话文胜利了”之类的论述。

其次,一些研究者过于聚焦当时一些社会“精英”的论述,而没有深入了解国文教学实际。如在新学制时期,白话文的确进入了教科书,纯白话文教科书也陆续出版,但很少有人论及当时的白话文选文是供学生“自读”用、白话文教科书是供学生“自修”用的,更少有人提及,各级考试的国文试题依然是文言文翻译、写作,甚至英文考试中还有英文、文言文的对译试题。

再次,随着时代的发展,清末民国时期的现代教育也在逐渐发展进步,官方、民间都在推进教育大众化进程,随着中学尤其是初级中学的平民化,中学的社会分流功能逐渐变化,由此引起的古代作品选文的变迁则少有人提及。

最后,当前的研究者大多以清末民国时期的个别或少数版本的教科书为研究对象,进而得出相关研究结论。在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多版本教科书并存的清末民国时期,如果缺乏全面、整体的考察,容易以偏概全。例如,多数研究者在谈及清末中学国文教科书时,只涉及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两套,对于文明书局等机构出版的教科书则很少提及;即便是清末的两套商务印书馆版教科书,大多数研究者使用的也是民初的重订本,对清末的原版教科书则很少提及,而不知民初重订本较之清末原版发生了很大变化。

因此,针对上述不足,本书在掌握清末民国时期大量原版中学国文教科书的基础上,搜集整理各类考试(如升学考试、毕业会考、公务员考试、出国留学考试)中的国文试题,参照不同历史阶段颁布的课程标准,并结合该时期的中学发展实际,对初级中学国文教科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进行统计、分析。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本书主要按照时间顺序,以历史分期进行分章研究。在历史研究中,英国历史学家迈克尔·斯坦福(Michael Stanford)指出:“我们所知的往昔许多事件对事件相关人士而言,多属于尚未到来的事件。我们应当先将我们所知的这个行动的后续结果抹除。”迈克尔·斯坦福:《历史研究导论》,刘世安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年版,第151—155页。日本思想史研究学者丸山真男认为,“用现在的想象力去装饰过去,是难以结出丰硕的成果的”,如果从结果出发来判断问题,就容易因结果里没有出现某种可能性而认为其思想本来不存在朝某种方向发展的可能性,这样,就难以在真正意义上从过去丰富的思想中汲取有益的营养。丸山真男:《关于思想史的思考方法—类型、范围、对象》,《日本近代思想家福泽谕吉》,区建英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203页。所以,本书尽量摈弃“事后诸葛亮”的态度,而是回到当时那个时代,考察国文教科书中古代作品选文的演变历程。如清末民国时期的中学性质和我们今天的中学有很大不同:清末的高等小学堂学生通过考试,取得了下等以上的成绩,即可获得功名;升入中学堂的学生,自然也是被授予功名的。所以,清末的中学其实不是一般的国民教育系统,而是官员预备学校。即便到了民国时期,在实行新学制之前,在各类能够获得良好职业的考试中,中学学历也是最基本的报考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进入中学,则失去了进入上层社会的机会。实行新学制以后,中学有了初级、高级之分,初级中学具备普及教育和社会分流的双重功能,但也是升入高级中学的必经阶段,所以,清末民国时期中学教育的政策取向往往牵动千家万户,为众人瞩目。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分科教学,但是各科的地位并不是平等的,国文科在清末民国时期有着特殊的地位:在各级学校升学考试、出国留学考试、文官考试中,国文科都是必考科目,并且多有因国文科不及格即取消入学(职)的情况;其他学科,如外语,在师资力量不是太完备的县乡学校是可以免考的,直到20世纪20年代,中国的一些地方还存在仅考一篇作文的升学考试。国文科中的古代作品学习又有着更为重要的地位,即便是在新学制时期白话文进入教科书打破文言文的垄断地位后,在实际教学中语体文作品在很多学校也以自学为主;在各类考试中,一直没有取消文言文,最多是“文言、语体皆可”,直到1928年初中入学考试才不考文言文 黎锦熙:《三十年来中等学校国文选本书目提要》,《师大月刊》1933年第2期,第4页。;在南京国民政府组织的一次文官考试中,邮差佐职位的国文考试作文是允许作语体文的,而特等警察职位的考试则要求必须用文言文写作。这就不难理解,学好国文教科书中的古代作品选文对青少年学生来讲有着特殊的意义。陈子展就说过,中学领域的学习古文问题不能和文学创作中的古文问题混为一谈:国语运动是“为教育的”,是以国语为“开通民智”的工具;国语文学运动是“为文学的”,是以国语为“创作文学”的工具。前者是提出白话文,不废古文;后者是提出白话文学,攻击古文为死文学。所以前者只可叫作改革运动,后者才是文学革命 运动。陈子展:《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54页。

自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不到50年时间里,中国经历了多个历史阶段,本书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把该时期分为四个阶段:①清末民初(1904—1919)。《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及科举考试制度的废除,为中国现代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与现代学制配套使用的真正意义上的“教科书”诞生。但此时的教科书还处在新旧过渡阶段,不论内容还是形式都带有鲜明的封建君主时代的烙印。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走向“共和”,教科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但民国成立后的一系列“复辟”活动,又阻碍了教育的现代化进程,教科书发展也在磕磕绊绊中缓慢前行。②新学制时期(1920—1926)。1920年,民国北洋政府颁布法令,要求国民学校使用国语;1922年,颁布并实行了具有鲜明欧美色彩的“新学制”。当时的教育平民化、大众化思潮盛行,也促使中学国文教科书选文产生了新变化,选入大量古代“俗语”作品和现代语体文作品。③南京国民政府前期(1927—1936)。国民党北伐成功,并在东北易帜后完成了对中国形式上的统一,南京国民政府把“三民主义”列为各级学校的必修内容;同时,中学国文教科书在文白选文合编、按照主题单元编排等方面达成共识。“九一八”事变震惊了国人,振起民族精神、发扬固有文化被纳入国文课程标准,保家卫国、奋起抵抗外辱成为中学国文教科书选文的重要主题。④全面抗战爆发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1937—1949)。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教科书统编制代替了审定制,日伪政权编辑出版了“国定”《初中国文教科书》在沦陷区强制统一使用;国统区完成了“部编”《初级中学国文甲编》;根据地政权也出版了适应时代要求的《中等国文》。不同政权都力图通过教科书对青少年学生(新生力量)施加影响,根据各自的需要编入了不同的古代作品选文。

本书选用的教科书版本既追求全面又考虑实际影响力。在清末民国时期,主要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允许民间出版发行教科书,在大部分时间内,教科书的版本是多种多样的。本书以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所藏1949年前中小学教科书资源库为主,同时查阅其他教科书资源(如人民教育出版社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等),尽量完整、全面地展现清末民国时期初级中学教科书面貌。本书选用的教科书既包括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发行量较大的教科书,也包括当时有实力的学校,诸如扬州中学、南开中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附属中学(下文简称北师附中)自编的国文教科书,且选用的教科书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与学制相配合的完备教科书,即与当时的五年制、四年制或三年制中学相配,五册(或十册)、四册(或八册)、三册(或六册)齐全。某些教科书由于各种原因,只出版了上学期用书,有的教科书因散佚而不齐全,这类教科书不作为本书的重点研究对象。第二,在社会上产生了实际影响力,即该教科书在当时已经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版权页信息(一版、再版、三版等)显示该书已经具备相当大的发行量。

总之,笔者尽可能全面地搜集整理教科书,以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如清末教科书,当前的研究者大多参照商务印书馆林纾主编的《中学国文读本》、吴增祺编的《中学堂用国文教科书》,且版本为民国初年许国英重订本,笔者找到了清末两种教科书的原版,发现许国英不是简单地由五册重订为四册(清末中学为五年制,民初改为四年制),其还删除了大量选文,更改了部分选文的顺序,以迎合民国初年宣扬“共和”精神的需要,这些往往是被当前的研究者所忽略的;另外,在清末和商务印书馆一样有着巨大影响力的文明书局,于1905年1月出版了一套中学用国文教科书,并在1906年再版印刷,却少有论者提及,从这套教科书的选文中也可以发现清末中学国文教育中存在的“中学”“西学”之争。再如,汪伪政府编制的“国定”教科书(至1943年已达七版)、陕甘宁边区政府编制的《中等国文》,都是当前的研究者较少提及的。

(二)研究方法

教科书研究方法可分为静态、动态研究的方法。孔凡哲、张恰:《教科书研究方法与质量保障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本书主要侧重历史研究,对教科书选文做静态的分析,主要包括以下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本书大量搜集清末民国时期的中学国文教科书、国文试卷、课程文件法规、报纸杂志等历史文献资料,并力求通过对这些文献的梳理,呈现影响教科书选文变化的主要因素。

2.比较法

通过对某一阶段不同版本教科书选文的异同比较,总结其阶段性特点;通过对不同历史阶段尤其是前后阶段教科书选文的异同比较,探寻古代作品选文变化的历史演变轨迹;通过对同一历史阶段、同一类别下古代作品、现代作品选文的异同比较,探寻古代作品选文在不同时代背景下被赋予的教育功能。

3.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本书采用的最主要方法。主要通过量化分析及质性分析,对教科书选文分类目进行探究。教科书选文类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选文的内容主题。所谓“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教科书选文一般有其内容主题,如在1929年,王森然依次从个人、社会、国家、世界四个方面论述了国文教学的价值。王森然:《中学国文教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3—6页。顾黄初认为,语文教科书可以通过其选入的典范性语言作品让学生对国家、民族、社会、自然、事业、他人拥有正确的认识。顾黄初:《语文教材的编制与使用》,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页。刘云杉从自然场域和社会场域的对比中分析了海峡两岸教科书的异同。刘云杉:《视域的分歧—大陆与台湾初中语文教科书比较》,《教育研究与实验》1997年第4期,第31页。所以,本书将古代作品选文表现的内容主题分为个人修身、家庭、社会、国家、自然、艺术等领域,并希望通过每个阶段选文中不同主题的比例及前后历史阶段的变化来探讨古代作品选文的教育价值与功能。

第二,选文的文体。国文教科书选文的文体分类不等同于文学体裁,黎锦熙就有把教科书列入“第六库”以补《四库全书》的提法 黎锦熙:《三十年来中等学校国文选本书目提要》,《师大月刊》1933年第2期,第2页。,胡适也有文学作品与用于国文教育的教科书选文不能混为一谈的论述 《通信:胡适答黄觉僧君〈折衷的文学革新论〉》,《新青年》1918年第5卷第3号,第301—303页。。在国文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在不同历史阶段,国文教科书编写者及国文教育研究者对教科书选文的文体分类也有所不同:清末民初的国文教科书主要采用的是“姚选”标准、“曾选”标准,凸显古代社会经世致用的应用文体;新学制时期文学文、实用文的分类,强化的是古代作品选文的文学性;1929年课程标准时期提出了偏重实用、兼顾审美的选文标准,即便是古代作品选文,也要体现其“古为今用”的特点,要有助于提高青少年学生叙事说理的现代语文能力。

第三,选文中的人物形象。许多教育研究者发现,语文教科书中的人物形象渗透着统治阶层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如“九一八”事变后,国文课程标准要求重点了解学习“代表民族人物之传记”。显然,清末民国时期中学国文教科书的人物形象具有“示范作用”。本书重点选择以描写人物为主的古代作品选文,对其中主要人物的身份特点进行多要素分析,如:社会地位,包括帝王将相(帝王、帝后、文官、武将)、平民(侠客、隐士、普通民众、民间艺人);人物性别,女性、男性;人物性格,武性、文性;等等。本书通过对这些人物要素的统计分析,把握清末民国时期相关要素指标的变化脉络,如不同历史阶段平民形象的多少、女性形象的增减、文武形象的对比等,从中探寻古代作品选文教育功能变化的轨迹,并分析其中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