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什么是爱? What is love?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了解爱。在每个不同的年代,都会有许多诗人和歌唱家用自己的方式歌颂和表达爱,还有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用自己掌握的知识解释或解密它。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人能否认爱的存在。但是,我们在这里仅仅讨论“什么是爱”,因为相爱之人不同,给爱下的定义也就不同。
如果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爱,那么,为什么关于爱的本质却有着几乎完全不同的看法呢?是否经过了不同的伪装后,爱才在每个不同的见证者面前展现了不同的样子?或者是否由于每个人的年龄或文化背景等存在不同,才表现出了不同的爱?又或者是否爱会随着爱人(或者爱的解释者)在展现爱时,由于自身的性别、年龄或恋爱经验的不同而发生某些改变?
我们在审视爱和探究人类社会中任何现象的本质时,必须从社会学和心理学两个方面考察影响爱的因素。从心理学方面讲,爱一定会涉及每个人的态度和目的,这种态度和目的应该是以每个人的才智和情感发展为基础;从社会学方面讲,爱一定会涉及每个人在自己生活的环境中的社会观念和传统。因此,如果想客观地评价爱,必须综合这两个方面的因素。本章内容将主要介绍爱在心理学因素影响下的变化。
由于爱在心理学中被视为一种情绪,所以我们应当先搞清楚情绪有哪些通常特征,然后探究爱这种情绪的具体特征。
情绪的功能
众所周知,人类的情绪通常是受某些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当一个人受到外界环境的刺激后,他就会自动产生某种对应于这种环境的情绪反应。例如,当婴儿身处某种如雷声一样喧闹的噪声环境或者失去外界的支持时,他会在这些因素的刺激下产生恐惧的反应。然而,成年人产生某种情绪的情况完全不同,他们产生某种细密的情绪,应当是基于“刺激—反应”这种原始的机制。也就是说,人类做出某种行为主要是基于“刺激—反应”机制。在当今社会,人们已经普遍接受了这个理念。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心理学理论认为,我们所有的恐惧情绪反应的产生,都能够追溯到我们在出生时受到的原始的“精神创伤”——我们每个人从温暖安全的母体中来到这个冷冰冰的世界的过程中体验到的“原始焦虑”。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引论》(Introductory Lectures to Psychoanalysis)一书中指出,我们之所以会产生恐惧和焦虑情绪,是因为压抑不能够正常发泄而产生的性冲动。
这种观念毋庸置疑而且非常有意思,但是它还无法完全解释我们为什么会产生恐惧情绪。显而易见,我们由于生理或心理原因需要这种恐惧心理。换言之,我们之所以会恐惧,是为了避免遇到危险或者产生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从目的论的角度看,恐惧这种情绪既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去理解恐惧涉及的心理机制,又能为我们提供诸多方法,帮助我们更准确地理解恐惧,更好地应对恐惧。我们或许很难准确地搞清楚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绪,特别是当我们无法通过常识和逻辑证明恐惧有其道理时。例如,当恐惧是由我们不合理的焦虑或假想的危险导致的,那么我们就很难证明这种恐惧有其道理。然而,我们根据一项针对此类情况的深入心理研究发现,恐惧情绪的产生都有非常明确的目的——激发我们采取一些防范态度,以避免某些可能出现的危险。这种可能的危险情况,不仅有可能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还有可能影响我们的名誉和社会地位。
所有情绪都是针对某个具体的目的而产生的,不同的是,成年人的这个目的表现得并不十分明显,而且成年人复杂而隐秘的心理机制常常会掩盖这些情绪。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积极态度“选择”情绪。然而,我们很难觉察到这个真相,因为我们从认识到自己情绪目的的那一刻起,我们的情绪针对的目的也就失效了。综上所述,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我们不认为自己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必要的对心理的认识。情绪准备、支持或拒绝行为,都是才智和情感动机导致的结果。从思维的角度来说,我们会考虑即将发生的行为的利与弊或者得与失。同时,因果关系或逻辑关系也允许甚至要求我们认识和提前预判任何行动或反应的优势与障碍。然而,实际上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很难做出决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往往很难权衡利与弊。为了让结果向着其中一个方向顺利发展,我们必须在心理上不断强化自己赞成或默许的方向的外在价值。因此,我们很自然地就会努力召唤自己这方面的情绪。也就是说,我们需要通过情绪来佐证我们所做决定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并通过这种方式从逻辑上应对可能阻碍这个选择的行为。如果我们没有任何情绪,那么我们肯定无法做出强有力的行动。因此,我们一定会选择那些有利于自己的情绪,以此维持和加强我们基本的生活方向。
爱是情绪的一种表现
在搞清楚情绪的功能后,我们现在回过头来讨论一下爱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它是否像恐惧一样,是一种有目的的情绪?我这样说,一定会有许多人立刻提出反对意见。因为我们儿时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爱是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可以让自己投入所有情感的对象时发生的事情。在许多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或其他艺术形式中,爱一直被笼罩在神秘的面纱下。例如,当我们描述一个人坠入爱河或者失去爱情后的感觉时,就会把爱比喻成我们不经意间被某个物体绊倒,认为爱是无法预料和解释且充满巧合的事情。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爱通常仅仅是一种意外的邂逅。所以,当我们谈论爱时,我们会脱口而出,说爱是永恒或不计回报的,或者是不幸或幼稚的,甚至它无所不包,又或许是十分盲目的行为,似乎它有许多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不是由于相爱的人有不同的类型。难道爱是运气很好的两个人偶遇后,在某种神秘力量支配下的结果?或者我们仅仅是“备胎”而已?
我们不妨先暂时将所有这些疑问的答案归结于性冲动,因为从心理学角度讲,我们已经将性冲动视为爱这种情绪复合体中最难管理的因素。如果我们能够证明自己完全可以控制自己本能的性欲,以适应或者达到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接受爱的目的的本质也许就会更容易。
性的功能
长久以来,为了解释人类的性行为,我们做了一些不幸的事情——以动物的性类比和解释人类的性,甚至连我们的语言习惯也充分证明了这种做法。例如,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下面几个词语的具体用法:英语单词wolf,原义是狼,也可以引申为色狼或花花公子;西班牙语cabron,原义是公山羊,也可以引申为出轨的男性等。由此可见,我们似乎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用一种原始、本能、类似动物的冲动去解释我们的性行为,甚至去责备和原谅我们的性行为。作为人类,我们可以控制动物本能的性行为,而控制这种冲动的程度,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文明程度。但是,如果我们能忘记下面这些涉及生物学的事实,那么,我们就可以非常轻易地合理化上面这些说法。
首先,动物的性行为会受到它们的性别与物种的限制,而人类的性行为与此不同。要想搞清楚这一点,只需找一些实例证明即可。
其次,动物的性行为会受到时间的限制(这一点很容易证实,因为雌性动物有发情期)。雌性动物只有到了发情期,才会为爱(或性行为)做好准备,而雄性动物在性冲动的支配下也会被发情的雌性动物吸引。也就是说,只有雌性动物唤醒了雄性动物的性冲动,雄性动物才会主动与雌性动物发生性行为。但是,人类的性行为与动物的完全不一样,因为从生理学的角度讲,一个人成年后可以随时与异性发生性行为。
再次,动物的性依存于其性腺,且它们的性受到性腺功能的限制。如果人类阉割了动物,它们就会成为中性动物,或者会成为无性动物。然而,人类完全不同,无论是男性被切除了睾丸,还是女性在青春期后被切除了卵巢,他们的性也很少会发生变化。更加不同的是,进入青春期,性功能成熟之前,或者进入更年期,性功能衰退甚至失去以后,人类依然能够产生性兴奋。
最后,动物的性有两个特点——不仅仅受到时间的限制,还表现为一时的冲动。这一点主要表现在雄性动物身上,只要雄性动物产生了性冲动,它们就必须与雌性动物发生性行为,只有当外界力量干扰或阻止它们时,它们才会停止这种行为。
诚然,或许有些人会通过观察一些动物身上的特定性行为,质疑上述观点。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注意:与人类的性行为表现比较接近的那些动物,它们的性行为也会受到跟人类的特有条件(例如紧密的相互关系)相似的条件的影响,所以,它们才会表现出与人类相近的性行为。这种特征主要表现在那些群体生活紧密的动物和一些与人类生活紧密联系的家畜或家禽身上,它们的性行为与野生动物存在着诸多差异。实验证明,绝大多数群体生活非常紧密的动物,例如蚂蚁和蜜蜂,最不受性限制,也不会产生性冲动,它们几乎能够掌控性。甚至这类动物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确定或控制后代的性别,它们仅仅通过膳食方法,就能够繁衍出无性生命(例如工蜂)。当然,这只是动物界的一个例外。
至于那些灵长类动物,如猿或猴子,在性方面的表现则更像人类。确切地讲,这类动物的性也和人类相同,完全不会受限于特定的时间。这类动物已经摆脱了动物发情期的限制,因此也会在发情期外发生性行为,这是需求主导的结果——不同于因激素刺激而发生性行为的动机。由于主导的驱动力一直存在,所以,在这些动物发情期外的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很容易看到它们的性行为。相同的论据也证明,猴子之间也存在同性性行为,但猴子的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性变态或性异常。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猴子的这种行为与性冲动无关。猴子的这种行为表达了一种主导和服从行为,而且这种主导和服从行为不会受到性别不同的影响。
我们再回到人类身上。很显然,人类在表达性的时候,不仅不会受生理周期的限制,也不会受到冲动的控制。由于人类已经学会了如何控制周围的自然环境条件,因此,人类在大多数时候不会被自己的生理冲动控制。人类在性方面的表现是多样化的,甚至在任何年龄段都会产生同性恋、异性恋或自慰行为。除此之外,无论人类的性腺处于哪种状态,人类都能够自主地做出选择,控制自己是否要进行性行为。
在学术界,有不少理论都阐释了如何改变人类的性冲动这种基本的生理行为。通过梳理这些理论,我们发现,这些理论的绝大多数支持者都持有一个共同的观念,那就是个体发展进程中的一些经历会让其在日后形成表达性的方式。这就意味着,个体的这些经历或许是某种精神创伤,而这种创伤固化了其独特的性欲方式;或者这些经历让个体受到了某种刺激,从而引发其调节自身的原始性冲动。无论是哪种观念,我们都可以认为,该个体的行为受到了其所处环境的影响。
这似乎是一种能让人接受的观点。如果某个人接受了这种想法,那么,就可以从理论上证明其任何纵容行为都是正当行为——唯一需要的前提是,他曾经历了性创伤(事实上,几乎任何人都经历过这种创伤!)。但是,现在还有一个难题——在青春期甚至更早的儿童期有过类似性经历的许多个体中,只有少数的个体才会演变为性变态者,他们中没有任何两个个体的性行为模式完全一致。
性是一种工具
如果把性当成一种工具,就必定会存在其他一些确定性行为模式的方式。这样讲是否意味着,这是我们自己选择表达性的一种方式呢?这种选择是否反映了我们已经将性作为实现某个明确目的的方式?或许通过下面这个例子,我们就能解答这个疑惑:
54岁的D女士总是抱怨60多岁的丈夫性欲太强,而她现在的性欲已经明显下降。与年轻时相比,现在的D先生性生活更频繁,几乎每晚都会折腾妻子。D先生说无法控制自己的性冲动,而且认为妻子有义务满足他的性欲。
有人建议D女士不仅要遵从丈夫的请求,还要表现得比丈夫的性欲更强,甚至主动向他提出性要求。她接受了这个建议,但还有些怀疑。后来D女士反馈说,丈夫对她的改变非常惊讶。刚开始D先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后来D女士的要求越来越频繁,导致丈夫产生了畏惧心理,最后他出现了阳痿症状。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要面对的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性冲动,否则妻子的处理方式也就不会导致丈夫出现阳痿症状了。事实上,在处理性生活中的问题时,这对夫妻是在争夺对对方的主导地位,D先生在这场主导权争夺战中试图展现自己的性能力。而这对夫妻之间的基本问题并非源自性,所以D女士的做法没有真正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然而,这个例子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如何利用性解决问题的方式。我们应该根据性怎样有效地服务于我们的生活这个基本目标选择表达性的方式。
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观点,又该如何解释我们不理解自己性行为的目的这个事实呢?难道我们不想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好像我们只是自己的性冲动和情绪的被动受害者?但是,有一点需要明确,只要我们怀着良好的意图,那么我们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我们的意图偶尔也会不纯正,这时候,我们就会拒绝承认自己的根本动机,而是试图通过表现出来的情绪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下面这个例子或许能够说明这一点:
约翰与爱丽丝“恋爱”了,事实上他只是单相思而已。约翰对爱情充满激情,满脑子都是爱丽丝。然而,当约翰向爱丽丝求婚时,却被爱丽丝拒绝了。由于约翰是个自己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的人,因此他坚持不懈地追求爱丽丝,甚至百般恳求她,但依然无果。最后,感觉毫无希望的约翰以自杀的方式威胁爱丽丝。此时的爱丽丝突然被打动了,因为约翰的做法恰恰证明了他很爱她。爱丽丝终于嫁给了约翰。
然而,婚后的约翰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对爱丽丝再无任何兴趣,经常忽视她,甚至对性生活也很冷淡。当爱丽丝眼泪汪汪地向约翰抱怨说他不再爱自己时,约翰如实地告诉她,说自己也没办法,因为他觉得婚后的自己再也没有了热恋时的状态。结果,约翰和爱丽丝离婚了。
但是,离婚后的约翰发现,自从爱丽丝离开后,他突然感到没有爱丽丝自己几乎活不下去,约翰真的深爱上了她。此后,约翰再次主动追求爱丽丝,而且比以前更加强烈。而爱丽丝为了逃避约翰,主动嫁给了另一个男人。
约翰遇到了一个很大的挑战。思来想去,他坚决地请求爱丽丝再次做他的妻子,甚至以爱丽丝现任丈夫的生命来威胁爱丽丝。为了让现任丈夫免受威胁,爱丽丝再次离婚了。
没有了阻碍的约翰追求爱丽丝的速度更快了。他一直向爱丽丝表白说,离婚已经给了自己一个教训,他不能没有爱丽丝,还说自己已经跟以往不一样了,现在的自己对爱丽丝的爱永恒而深刻。最后,爱丽丝再次选择和约翰结婚。
然而,你可能不相信,结婚后没多久,约翰又一次开始冷落爱丽丝。当然,这并不是他的错。他再次莫名其妙地“失恋”了。
在这个例子中,约翰自始至终关心的并不是与爱丽丝建立让双方都满意的恋爱关系,而是证明他可以让爱丽丝爱上他。一旦实现了这个目标,他就立刻对爱丽丝失去了兴趣,直到对爱丽丝的占有欲再次受到了挑战。这并不是真正的爱,激发约翰这种行为的是让爱丽丝为他服务的欲望。而约翰对爱丽丝的兴趣波动,皆归因于“爱”这种情绪——这种情绪很不可靠,也很容易出现变数!
在这里,我们再来讨论一下爱的情绪复合体这个概念。我们是否可以真切地感觉到,我们借以确定爱的方向甚至爱的存在的载体究竟是什么?在我们利用性服务于自己的基本目的时,是否也会利用爱服务于这个目的呢?
浪漫的功效
在当今社会,爱的目的其实非常奇怪。这可以用一个事实证明:几乎每个人都相对较少实现自己确定的目标。那么,在恋爱中,有多少人真正找到了自认为的终极幸福呢?又有多少人对爱情失望或者委曲求全呢?在感觉不幸福、苦苦等待爱情到来的那些人身上,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而那些处世经验丰富的人则会嘲笑爱是虚无的存在——这个发现让他们又爱又恨,就像发现圣诞老人并不存在——在他们身上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所说的爱,跟每年来我们家里拜访一次并带给我们礼物的那个神秘快乐的圣诞老人的概念,的确有着很多类似之处。如果我们乖乖地听大人的话,闭上眼睛兴奋地期待,圣诞老人就会伴着欢乐的叮当铃声、驯鹿的蹄声和漫天飞雪降临到我们身边,送给我们各种各样的礼物。但是,如果我们想睁开眼睛细究一下圣诞老人是如何来又是如何走的,他就不理我们了。
不可否认,浪漫的爱情始终让人难以忘怀和不忍舍弃。我们每个人都想让自己的心灵受到爱情的猛烈冲击,渴望自己的灵魂能够突然被我们无法控制的某种神秘力量征服。平心而论,我们舍不得放弃这个想法,因为这意味着我们要放弃童年听过的那些动人的虚构故事。对于许多人而言,真爱的标准中掺杂了些许刺激成分,让我们不快乐、心痛、失眠和分神,甚至还掺杂着一丝丝嫉妒(仅仅是一丝丝,多了就会出问题)及维持浪漫的秘诀。然而,又有谁敢怀疑这份“菜谱”无限美好的价值呢?通过电影、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途径,我们不是早已目睹过它无数次被证明了吗?
那么,上面所说的爱和我们追寻的爱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我们的内心一直没有那种奇妙的感觉,也没有强烈的欲望想和自己爱的人待在一起,我们应该怎样确定自己获得了真爱呢?我们常常会发现,虽然两个恋人相处得很和谐,但这仅仅体现了一方对另一方的忠诚、责任和归属感,他们之间并不是真正的恋人关系,只不过是配偶关系。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双方并没有处于爱情的浪漫阶段,也许我们还会觉得缺乏浪漫的爱情是一种遗憾。也许我们觉得风流男子唐·璜和风情万种的女人间的爱情让人振奋!他们喜欢把自己的所有浪漫展示给众人,以获得众人的赞赏。
生活中发生的人所共知的现象,也让我们产生了怀疑:上面所说的这种浪漫,或许并不是真正的浪漫。否则,浪漫不会那么容易导致痛苦、烦恼和失望。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单恋到底有多少浪漫。或者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下面这种偶尔会发生的状况:在全世界的人都反对两个恋人进入婚姻殿堂时,刚开始他们会勇敢地面对这件事,可是当所有的反对突然消失后,他们之间的爱也随之消失了;许多恋人通常非常渴望获得不被大家认可的恋爱,但是没有多少女性渴望这样的恋爱,因为几乎没有哪个女性愿意嫁给风流的男人……通过观察这些现象,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浪漫的爱情也许会带给我们情绪刺激,但这种刺激也会让我们失去理性的判断。可见,我们之所以想获得这种刺激,似乎是因为我们想兑现在现实生活中永远无法实现的承诺。然而,这种承诺往往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对爱情失去信心的人通常会做这样的白日梦,他们不相信自己能够获得幸福的未来,为了减轻因此产生的绝望,他们往往会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快乐。
那么,爱还有其他形式吗?它有怎样的表达方式呢?如果我们放弃浪漫的爱情,其他形式的爱能带给我们幸福吗?
爱的功能
与其他的情绪一样,爱始终能支持我们最基本的生活目标。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是否遇到了真爱,以及爱的目标、程度和持久性如何,都取决于他以何种态度对待自己的恋人。因此,如果一个人有强烈的社会兴趣,那么爱或许是他奉献给恋人最重要的礼物,他会把自己拥有的一切给予恋人和他自己。这可能是他渴望获得归属感最真诚的表达。
然而,如果一个人缺乏社会兴趣,那么爱就有可能带给对方伤害,而且也会增强他抵触社会的欲望。正因为许多人滥用了爱,所以我们才看到了恋人之间强烈的热情甚至暴力行为,尤其是缺乏理性或周围人不看好的爱情,更容易引发这种状况。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这样的爱情可能需要强烈的情绪来抵消常识和良知,并增加拒绝承担社会责任的理由。我们越对抗生活中的常识和逻辑,就越试图找到与此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对抗的借口合理且可信。还有什么借口比“我已经对爱情无能为力”更好呢?
可以说,如果我们认为可以根据自己的基本目的选择爱的方向这个观点正确,我们甚至就可以决定是否去相爱。然而,我们通常很难主动觉察到这个决定。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意识到自己正处于恋爱状态”非常重要。能证明自己正处于这种状态的特征是:愿意奉献自己并接受所爱之人的期望,能够持续、专一地对所爱之人感兴趣,以及渴望和所爱之人生活在一起。
因此,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失去了这种兴趣,双方的爱就会面临威胁。当我们由于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事情而产生沮丧情绪,从而丧失了原本就有的社会兴趣时,我们就会对自己以前忽视的事情越来越敏感。此时,我们会发现自己对先前做的爱情梦感到迷茫,会开始寻找某种完美的真爱。
所以,双方相爱的目的,实际上决定了爱的方向。如果我们相爱是为了彼此合作并取得成功,那么这样的爱就有可能带来幸福,而且这样的爱目标很清晰,就像我们心灵深处美妙的诗歌一样;如果彼此不愿意合作,就会导致双方都失望、懊恼和不信任,那么这样的爱情就会摧毁我们的责任、义务和高尚品德。正如厄文·维克斯伯格(Erwin Wexberg)在《性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Sex)一书中所说的:“只有一个人充满勇气,他才能经历真正的爱情。”
爱是人生的任务
由上述内容可知,我们如何基于自己的生活现实去相爱,决定了我们如何定义爱。爱是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项任务,而且我们都会面临这项任务。毫不怀疑地说,这项任务还跟工作及与他人和谐相处这两项人生任务紧密相关。只要我们解决了生活中的这三个问题,我们的人生就是成功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社会情感和勇气,还要求我们做好准备与相恋的对方合作。好丈夫通常也是好员工和值得深交的朋友。反之,懦夫通常表现为逃避爱和婚姻,他们在生活中通常也畏缩不前。
然而,虽然这三个人生问题相互联系,但是这种联系也存在矛盾。我们有可能利用一项任务对抗其他任务。如果我们深陷情网,那么我们可能没有充足的时间和清醒的头脑工作。如果我们滥用爱情,则有可能导致我们没有精力去解决生活中的其他问题。或者,我们之所以不想和异性发生关系,也不想和其他人联系,仅仅是为了把精力集中在工作上。滥用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这也是一些相恋的人为了逃避融入社会而采用的做法,甚至某些反社交倾向偶尔也会成为促进婚姻幸福的因素。在相爱的过程中,我们的一些做法可能会破坏另一些做法:我们通过性吸引一个人,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理解和陪伴另一个人,甚至会破坏与另一个人的关系。这两种方式都会破坏和谐的两性关系。然而,似乎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让我们体验到爱的感觉。
爱的定义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什么是爱”这个问题显然没有让我们得到满意的答案。从科学的角度讲,无论相恋的双方是否明显有性渴望,我们在解释“爱”这个词时,必须把他们之间的同情、忠诚等情感吸引包含在内。而且无论相恋的双方是不是异性,我们也必须把他们之间的情感吸引包括在内。当然,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这其实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我们不仅无法客观地确定哪个是真爱、哪个是假爱,也无法确定哪种爱是真实的或虚无缥缈的。爱是一种具有高度主观性的情绪。无论爱的建立是出于一方对另一方的忠诚,还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掌控,无论它带给我们的是幸福还是痛苦,爱的确是一种表达所有强烈欲望的情绪。
为什么很多人会滥用爱,或者从头到尾都缺乏与生俱来的爱的能力呢?面对爱情,为什么很多人会失望和不快乐呢?为什么我们似乎很少能获得让自己满意且和谐的婚姻呢?要想理解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探究其背后的社会因素。通过探究,我们可以获得一个答案:有一个事实不可否认地起了决定性作用,那就是大多数人对自己和他人缺乏信心。如果我们缺乏信心,就不可能积极地促进爱情向前发展。很显然,我们没有做好去相爱的准备。一些人所谓的爱,并不是真正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