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峡谷牧场
颠簸的马车上,赶着马车的福克斯时不时回头看向,从车厢里探出身来兴奋的四处张望的林蒙,一脸的欲言又止。
此刻他真的有些后悔,那天自己吹过了头,竟然承诺向牧场主推荐这么个小鬼头。
这一定会让他沦为同伴中的笑柄,可是他也没有想到,这个小鬼居然会当真,真的和达弗朗辞掉了杂货铺里的工作,去牧场当牛仔,而达弗朗居然也答应了。
哦,对了,听说达弗朗的老婆怀孕了。
难怪……恐怕,他现在应该正庆幸,自己帮他甩掉了这个包袱。
这小子来的第一天,福克斯就猜到了达弗朗打的算盘:他这个小白脸靠着老婆的嫁妆,才混的人模狗样。
之前夫妻两个一直没有孩子,他把侄子接过来,就是想当成继子,将来继承店铺给他养老。
结果突然有了自己的孩子,这个叫……什么来着的孩子,就是个麻烦了,搞不好还会威胁到他自己的孩子,自然要早早打发出去。
不过这孩子还傻乎乎的,似乎根本没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很快马车驶出了约克镇,镇子外围地势平坦,马车加快速度,没多久就进入了一片长满苜蓿草的草原。
林蒙此刻并未感觉到一旁的福克斯的担忧,他已经被眼前的美景深深的迷住了。
时间刚好是下午,太阳马上要被西边的小山丘挡住,落日余晖逐渐散漫整片草地。
成群的牲口在牛仔的驱赶下,悠闲地散布在旷野上,在夕阳的照耀下充满一种自由、浪漫的意境。
不远处,一幢巨大的木质仓库样式的房舍,矗立在一片长满苜蓿草的土丘上,仿佛一个守望牧场的巨人。
这里的一切,美的就像一幅画。
苜蓿原,这是来自昂撒帝国的第一批抵达这里的移民,给这片草原起的名字。
然而,原本栖息在这片土地上的土著民口中,将这片草原称为:“坠星之地”。
相传:远古时期,由于缺乏降水和河流经过,这里和西部绝大部分地区一样,都是植被稀疏的荒漠。
直到某个夜晚,突然有一颗流星坠落于此,在地上砸出一条裂谷,随后无数的苜蓿草从峡谷中生长出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逐渐演变为整个西部最大的草原之一。
至于此地,为何会有生长不尽的苜蓿草,无论是土著民,还是后来的昂撒移民,都毫无头绪。
当然这并不妨碍,移民们在这里建立牧场,放牧牛羊。
如今这里已经是整个美吉尼亚州,乃至西部最大的天然牧场之一,有许多牧场主,在这里建立牧场。
包括约克镇在内的几座小镇,实际上都是依附于苜蓿原这片牧区,为各个牧场放牧的牛仔和牧场主提供生活上的便利,以及包括吃喝玩乐在内的各种服务。
马车缓缓地在一幢小木屋前停下,从木屋中走出一个年轻的牛仔,爽朗的向矮胖牛仔打招呼到:“嗨,福克斯,你去约克镇带了个什么回来?你不会把佩蒂姨妈手下的姑娘带到牧场来了吧?”
“你胡说什么,前段时间你们道头,不是说你们峡谷牧场缺人手嘛?”
“所以你打算跳槽?”
“那倒不是,我在温莎牧场干的好好的……不过,我在约克镇找了小伙子,带来给道头瞧瞧。”矮胖牛仔扭头,对还傻傻的呆在车厢里的林蒙说到:“你还不赶快下来。”
林蒙闻言,连忙从马车上下来,冲面前的牛仔问候到:“下午好,先生。”
那个年轻的牛仔愣了一下,哈哈笑到:“我喜欢这孩子,不过福克斯,咱们道头缺的是能驾驭烈马和蛮牛的,真正的男子汉,可不是这样一个小不点儿。”
“切,你说了又不算,快去叫乔恩道头来。”
那个年轻的牛仔被福克斯呵斥,丝毫不以为意,乐呵呵的从木屋后牵出一匹马,骑着马跑去牧场里报信儿。
没过多久,就看到有两个人骑着马从牧场深处出来。
“嘿,福克斯,这就是你要推荐给我的棒小伙子?”
一个年长些的光头白人牛仔驾驭着马匹,来到林蒙和福克斯二人面前,面色有些不愉。
“乔恩道头,你可别小看这小子,他是正经教会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和咱这种文盲可不是一回事。”福克斯站到林蒙身前,脱下帽子恭恭敬敬的向光头牛仔欠身,一改往日嬉皮笑脸的模样。
“教会学校毕业的?我要教会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做什么?让他对着牛群吟诵赞美曙光女神的诗歌嘛?”
“哈哈哈”
光头牛仔说完和身后的年轻牛仔相视一眼,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曙光女神是迷雾教会信奉的神祗,迷雾教会的主要教区是西海岸沿岸的几座城市,眼下教会的影响力尚未辐射到内陆的几个州。
况且这些目不识丁的牛仔,他们心里信奉的只有左轮手枪和烈酒,因此敢拿神祗信仰开玩笑。
福克斯这么被当众揶揄,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心中懊恼不已,早知道就不该带这小子过来,犹豫着如何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林蒙心中也是一阵气恼,眼前这个叫福克斯的胖牛仔,看起来根本不像他吹嘘的那样神通广大。
难不成,自己真的要回利努浦?
恰在此时,二人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
众人转身看去,是一个黑人大汉驾着一辆马车飞驰而来。
牧场周围地势平坦,马车行驶的极快,不一会儿就来到众人近前,缓缓地停下。
“乔恩,发生什么事了?”
林蒙和福克斯循声向马车上望去,赶车的黑人大汉,正是之前在约克镇上与人决斗的莫里斯大叔。
光头牛仔这才止住笑意,向莫里斯解释到:“莫里斯,福克斯给我们推荐了一个教会学校毕业的高材生,想来牧场当牛仔。你说可笑不可笑,难道要他对着牛羊吟诵赞美曙光女神的诗篇吗?”
马车后车厢的窗帘,被人从里面缓缓抬起,露出一个老人苍白的面孔。
光头牛仔和他身后的年轻牛仔一见此人,立刻收起嬉笑的面孔,从马背上翻身下来,摘下帽子按在胸前向老者微微欠身。
“爵士老爷,您回来啦。”
老者对光头牛仔二人置若罔闻,抬眼打量了一番林蒙,用沙哑的声音缓缓地问到:“你是迷雾教会的信徒?”
林蒙看光头牛仔二人的脸上充满了谦卑和讨好的神情,显然这位老者的身份无比尊贵,他忙上前弯下腰回答到:
“尊敬的老爷,我还没有蒙女神的赐福,我的父亲是一位虔诚的迷雾教会的信徒。”
“嗯”
老者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继续问道:“你念过教会学校,都会些什么?”
“我会读写、算数、能做饭、洗衣服……”
林蒙见老者眼皮又塌拉下去、一副提不起兴趣的样子,搜肠刮肚的想了片刻,忙补充到:“还有……还有绘画。”
“哦,你很擅长绘画?”
不料最后一句话,竟然真的引起了老者的兴趣。
“是的,尊贵的老爷,我曾是我们班上绘画课得分最高的学生。”
林蒙一看有戏,忙从背着的包袱里翻出一支铅笔和一沓装订起来得白纸。这些都是杂货铺里用来记账的,他临走前拿了一些,打算带回去教弟弟妹妹识字用。
常年在家帮母亲绘制火柴盒商标得到的锻炼,再加上过人的绘画天赋,让他练就一手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一幅绘画的本领。
只见一截粗粝的铅笔芯在白纸上飞舞,很快一张简单,又惟妙惟肖的肖像便跃然纸上。
众人凑过去一看,赫然正是马车中的老者。
林蒙又仔细的添加了几笔,完善了细节,这才恭敬递给老者。
老者接过肖像,点点头,对驾车的莫里斯大叔吩咐到:“让他留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