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企业用人,才优先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各行各业都有他们在人才雇佣时的标准,和选拔人才的方式。
当企业用人时,当以才优先,首先,作为企业,其创立的出心是为了发展,并且做大做强,但市场是具有选择性的,如何立足于市场,能在市场上有一席之地,这个很重要,企业的发展不是靠领导者的夸夸其谈,不是靠一味的画大饼得来的,其核心竞争是有才之人的创造创新。但企业的运营是员工不断创新和管理方的合理领导不断交融进行的。
企业用人时,不能说是以德优先,这个是违背企业创立的初心的,如果没有过硬的技能,较强的才干,对于企业的发展没有助力,就会成为企业里的“小白兔”,做企业中的老好人,最终拖垮企业。企业不是慈善机构,有才的人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是一种双赢。
如果暂时抛开企业用人不讲,有才的人,为什么一定没有德,有德的人也不一定没有才。
但回归于辩题,企业用人,这个范围也势必有力于有才的人,当然是针对企业招人时的那个个“人”作为范围,因为,企业分为很多,大的企业,中小企业,比较受欢迎的企业,等等,企业不同,应聘者不同,这个比较也是要在这些人中比较。所以要在企业用人选择时讨论这个问题,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企业要选择的是唯企业所用的人,要先讲能力,在去讲其他的各要素。当然,有专项才能的人未必没有德,有德的人未必没有专项才能,但这个概率是不同的,相信如果你作为企业,一定是选风险相对小的,举个例子,在中国找中国人容易,还是在世界这个大范围找中国人容易,在中国是有外国人的,但不多,就如在有专项才能的人中有道德败坏的人一样,但也不多。在世界范围中找中国人,就像在有德的人中找有专项才能的人一样,是有,但也不多。不是所以的有德之人都是这个企业所需要的具有专项才能的人。
我们仍不否认,有才无德的人的存在,但这与企业方用人的本质是存在出入的,企业用人本就是双赢,只要不触犯法律的底线,能够给企业带来创收,关于这个员工以后可能存在的劣迹行为,这个是与企业方的管理能力相挂钩的,不在于企业用人以什么优先。
另外,我方认为,既然选了才或者德作为企业用人时的参考,那这个才或者德的标准就一定要高些的,这个德就不是简简单单的社会公德了,这个的就是具有一定学术性的德了,这个时候德也就有了一定的专业性,这个时候可以说德也成了才的一种表现,才也就包含了这个德了。
绝大多数人都是具有社会的基本道德的,这个时候,才更能满足企业用人的要求,故,企业用人,才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