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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利回家了,他和弗兰茜被妈妈派出去买周末吃的肉。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差事,需要严格执行妈妈的行动指令。
“用五分钱在哈斯勒家店铺买一块熬汤的骨头。但是,不要在他家买碎肉。碎肉要去沃纳家买。买一毛钱切碎的牛后腿肉,不能要他放在盘子里的肉。你们再带个洋葱。”
弗兰茜和弟弟在柜台前站了很久,屠夫才注意到他们。
“你们要买什么肉?”他终于开口问他们了。
弗兰茜开始和他交涉起来。“一毛钱的牛后腿肉。”
“剁碎的肉要不要?”
“不要。”
“刚才有个女士进来,买了两毛五分钱的牛后腿肉。我剁得太多,剩了一些放在盘子里,正好值一毛钱。不骗你们,我刚刚才剁的。”
这正是妈妈警告过的陷阱。不管屠夫说什么,坚决不要买盘子里的肉。
“不要这个,我妈妈要一毛钱的牛后腿肉。”
屠夫怒气冲冲地剁下一小块肉,称好以后,砸在纸上。正当他准备把纸包起来的时候,弗兰茜用颤抖的声音说:
“哦,我忘了。我妈妈要碎肉。”
“真他妈该死!”他把肉一顿乱砍,然后塞进绞肉机。老子又被耍了,他愤愤不平地想。新鲜的红肉从绞肉机上旋转而出。他用手接住肉,正准备砸到纸上……
“我妈妈让把这个洋葱剁进肉末里。”她羞怯地把从家里带来的去皮洋葱推到柜台对面。尼利站在她旁边,一句话也不说,他的使命就是提供道德支持。
“天哪!”屠夫火冒三丈地说。不过他还是双手操刀,把洋葱剁进了肉末里。弗兰茜望着他,她喜欢听屠刀剁肉的声音节奏。屠夫再次把肉拢到一起,砸在纸上,眼睛瞪着弗兰茜。她倒吸了一口凉气,妈妈的最后一道指令最难开口。屠夫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站在那里,暗暗发抖。弗兰茜鼓足勇气,一口气说道:
“再来一块板油,要和肉末一起炒。”
“杂种。”屠夫愤怒地低声说。他猛然切了一块白板油,报复性地扔在地上,然后捡起来,砸在肉堆上。他怒气冲冲地把这些包起来,一把抢过硬币,一边转身交给老板结账,一边诅咒该死的命运,怎么自己就命中注定成了个倒霉的屠夫。
肉末交易之后,姐弟俩去哈斯勒家店铺买熬汤的骨头。哈斯勒家的骨头品质一流,但是,他家的肉末就不敢恭维了,因为他总是关起门来绞肉,天知道买回来的是什么玩意儿。尼利只能拿着刚买的肉末在店铺外面等着,因为如果哈斯勒发现你在别处买了肉,他会堂而皇之地告诉你,在哪里买肉就去哪里买骨头吧。
弗兰茜要了一块价值五分钱的肉骨头,用来熬星期天喝的汤。哈斯勒让她稍等片刻,他要讲一个老掉牙的笑话:一个男人买了两分钱的肉给自己家狗吃,哈斯勒竟然问他,是要打包带走,还是在店里吃?弗兰茜羞怯地笑了笑。心满意足的屠夫走近冰箱,拿着一根闪闪发光的白骨头,骨头里面是奶油状的骨髓,骨头根部粘着红肉碎片。他给弗兰茜炫耀着。
“等你妈妈把骨头煮好后,”他说,“你让她把骨髓抽出来涂在面包上,再撒上胡椒粉和盐,给你做个美味三明治。”
“我一定告诉妈妈。”
“你要多吃点,看你瘦得像个柴火棍,给你的骨头上长点肉,哈哈哈。”
包好了骨头,收过了钱,他又切下厚厚的一块肝泥香肠给了她。弗兰茜觉得很愧疚,自己居然在别人家买了肉,还欺骗了这个好心人。只可惜妈妈对他家的肉末不放心。
天色还早,路灯还没有亮起来。卖辣根调料的女士却已经坐在哈斯勒门前,料理着她的辣根。弗兰茜取出从家里带来的杯子,老妈妈给她倒了半杯辣根作料,收了两分钱。买肉的使命就这么愉快地告一段落,弗兰茜又去蔬菜店买了做汤用的绿色蔬菜,花了两分钱。买了一根发蔫儿的胡萝卜,一棵无精打采的芹菜,一只柔软的番茄和一根新鲜的欧芹。这些东西会和骨头一起下锅,煮出浓浓的骨汤,上面漂着零散的肉屑。妈妈还会在骨汤里放些自家手工做的宽厚的面条。美味骨汤,加上涂了骨髓的面包,一顿丰盛的星期天大餐就大功告成了。
吃完油煎“弗雷卡德利”,土豆和碎饼晚餐,喝完咖啡,尼利来到街上和他的朋友们一起玩。虽然没有任何信号召唤,也没有协议约定,孩子们晚饭后总是不约而同地聚集在街角,双手插在口袋里,肩膀向前弯曲,吵吵嚷嚷,嘻嘻哈哈,推推搡搡,蹦蹦跳跳,还会踩着节拍吹口哨。
莫蒂·多纳文过来约弗兰茜一起去教堂参加忏悔仪式。莫蒂是一个孤儿,她和两个在家做工的未婚姨妈住在一起。姨妈以缝制女人裹尸布为生,她们把裹尸布以每打为单位卖给棺材店。她们用缎子簇绒做裹尸布:白色的裹尸布给死去的处女穿,淡紫色的给年轻的新婚死者穿,紫色的给中年死者穿,黑色的给老年死者穿。莫蒂带来了一些缎子碎布,她以为弗兰茜可能想用这些碎布缝些什么。弗兰茜假装很高兴,但当她把闪闪发光的碎布片收起来的时候,不由得浑身发抖。
教堂里烟雾弥漫,烛火摇曳,蜡泪流淌。修女们在祭坛上摆好了鲜花。圣母祭坛上的鲜花最漂亮。她比耶稣和约瑟夫更受姐妹们爱戴。大家在忏悔室外排队等候。少男少女们只想尽快了事,然后出门约会。奥弗林神父的忏悔室外排队的人最多。他年轻、仁慈、宽容,在他这里忏悔相对轻松一些。
轮到弗兰茜忏悔了,她拉开沉重的窗帘,跪在忏悔室里。神父打开他和罪人之间的小门,在格子窗前画了个十字。顿时,一切都笼上了古老的神秘感。他闭上眼睛,用单调的拉丁语低声快速地念叨着什么。她闻到一股混杂的味道:熏香、蜡烛、鲜花夹杂着神父上等黑袍和剃须液的气味。
“保佑我吧,神父,因为我有罪……”
她立即承认了自己的罪,很快就得到了赦免。她低着脑袋,紧握双手走了出来,在祭坛前行了屈膝礼,然后跪在围栏前。她一边做忏悔祷告,一边用珍珠母念珠来计算祈祷的次数。莫蒂的生活没那么复杂,需要忏悔的罪也就没那么多,所以她早早就走出了忏悔室。弗兰茜出来的时候,她正坐在外面的台阶上等着她。
她们在大街上晃来晃去,和布鲁克林其他女孩子一样互相搂着腰。莫蒂身上有一分钱,她买了一个冰激凌三明治,给弗兰茜吃了一口。没过多久,莫蒂就得回家了,因为姨妈不允许她晚上八点之后在大街上晃悠。两个女孩互相承诺,下周六一起忏悔,然后才分手道别。
“别忘了啊,”莫蒂一边倒退着走,一边对弗兰茜喊道,“这次是我叫你的,下次就该你叫我了。”
“我不会忘的。”弗兰茜答应道。
弗兰茜回到家时,前屋来了客人。客人是艾薇姨妈和她丈夫威利·弗利特曼。弗兰茜喜欢艾薇姨妈。她看起来很像妈妈。她风趣幽默,就像主持节目的人一样,说话总能让人发笑,她还会模仿世界上的任何人。
弗利特曼叔叔带着吉他来了。他正在演奏,其他人都在唱歌。弗利特曼又瘦又黑,头发乌黑发亮,胡子光滑如丝。他的右手没有中指,能把吉他弹成这样已经算是了不起了。到了该用中指的时候,他就会用力敲击吉他,把这段节拍补出来。所以,他的歌曲有种奇怪的节奏。弗兰茜进来的时候,他的曲目已经接近尾声,她正好听到了最后一首。
弹唱完毕,他出去拿了一罐啤酒。艾薇姨妈带了一块粗麦面包和一毛钱的林堡奶酪,他们就这样吃着三明治喝着啤酒。酒壮人胆,弗利特曼叔叔喝完啤酒后开始无话不谈。
“你看看我,凯蒂。”他对妈妈说,“你眼前是个失败的男人。”艾薇姨妈眼珠向上翻了翻,叹了口气,下嘴唇收了收。“我的孩子不尊重我,”他说,“我的老婆也说我毫无用处,就连德鲁默,我那匹拉送奶车的马,都拿我不当回事。你知道它那天是怎么整我的?”
他俯身向前,弗兰茜看到他两眼发亮,里面有没有流出的眼泪。
“我在马厩里给它清洗,洗到它肚子下面的时候,它竟然尿在我身上。”
凯蒂和艾薇面面相觑,她们的眼睛里闪烁着隐藏的笑声。凯蒂突然望向弗兰茜,她的眼睛里依然带着笑意,但嘴巴却显得很严厉。弗兰茜连忙低下头,看了看地板,皱了皱眉头,不过她的心里正暗笑不已。
“这就是它干的好事。马厩里所有的人都嘲笑我。每个人都嘲笑我。”他一边说,一边又喝了一杯啤酒。
“别那么说了,威尔。”艾薇姨妈说。
“艾薇不爱我。”他对妈妈说。
“我爱你,威尔1。”艾薇用她那温柔纤弱的声音向他保证,这声音本身就是一种爱抚。
“你嫁我的时候爱我,但是,现在不爱我了,对吧?”他等着。艾薇没有回答。“你看看,她已经不再爱我了。”他对妈妈说。
“我们该回家了。”艾薇说。
睡觉前,弗兰茜和尼利必须读一页《圣经》和一页《莎士比亚》,这是家规。妈妈以前每天晚上都给他们读这两页书,后来他们长大了,就开始自己读书了。为了节省时间,尼利读《圣经》的那一页,弗兰茜读《莎士比亚》的那一页。按照这样的分工,他们已经读了六年,《圣经》读了一半,《莎士比亚》读到了《麦克白》。他们匆匆忙忙读完了书,到十一点的时候,除了正在工作的乔尼,诺兰家所有的人都躺在床上了。
星期六晚上,妈妈同意弗兰茜睡在前屋。她把两把椅子拼起来推到窗前铺了张床,这样她可以观察街上的行人。躺在那里,她能听到整栋楼夜间的噪音。人们走进大楼,回到他们自己的公寓。有的人精疲力尽,拖着沉重的脚步。有的人步履轻盈,轻快地爬上楼梯。还有个人踉跄了一下,咒骂着大厅里破旧的油毡。一个婴儿断断续续地哭着。楼下一个醉汉数落着自己的老婆,说她过着邪恶生活。
凌晨两点,弗兰茜听到爸爸一边上楼,一边轻轻地唱着歌。
……甜美的莫莉·马露恩,
推着她的小独轮,
穿过小巷,走过大街,
声声叫卖不停歇……
妈妈在爸爸唱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打开了家门。这是爸爸和家人玩的一个游戏,如果他们在爸爸唱完歌之前把门打开,他们就赢。如果爸爸在门外把歌唱完了,爸爸就赢。
弗兰茜和尼利从床上爬起来,大家围坐在桌子旁吃起了夜宵。爸爸把三块钱放在桌子上,给两个孩子每人五分钱,妈妈让他们把钱放进存钱罐。她解释说,孩子们当天已经拿了卖垃圾的钱。因为一些客人没来参加婚宴,新娘就把没动过的食物分给了服务生,爸爸用纸袋把分得的食物带了回来。里面有半只冷的烤龙虾,五只冷冰冰的炸牡蛎,一小罐鱼子酱和一块楔形的羊乳奶酪。孩子们不喜欢吃龙虾,冷牡蛎平淡无味,鱼子酱吃起来太咸。可是他们太饿了,把桌上所有的东西一扫而光,一晚上也都消化了。如果指甲可以下饭,他们一定连指甲都能消化。
吃完饭后,弗兰茜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问题:斋戒从午夜开始,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弥撒之后,这段时间不允许进餐,可是,她打破了斋戒的规矩,也不能接受圣餐了。这个罪过真真切切,下个星期一定要向神父真诚忏悔。
尼利回到床上,继续呼呼大睡。弗兰茜走进黑暗的前屋,坐在窗口,毫无睡意。妈妈和爸爸坐在厨房里,他们会在那里坐着聊天,一直聊到天亮。爸爸讲述着晚上的工作,他看到的人,他们的样子,他们说话的方式。诺兰一家对待生活总是意犹未尽。他们全心全意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但是这还不够,他们还得关注所有他们接触过的人,关注他们的生活。
乔尼和凯蒂整夜都在交谈,黑暗中,他们的声音抑扬顿挫、高低起伏,听起来使人安心,给人慰藉。凌晨三点的时候,街上非常安静。弗兰茜看到一个住在街对面的女孩和她的男朋友跳舞回来了,他们在门厅里紧紧拥抱着。他们站在那里,默默无语地拥抱着,那女孩靠在后墙上,不知不觉中触到了门铃。她的父亲闻声穿着睡裤跑下楼,他压低嗓门,用最难听的话把那个小伙子骂了个狗血喷头,让他去死,让他能滚多远就滚多远。那女孩一边飞奔上楼,一边放声咯咯大笑;她男朋友一边沿着街道走,一边吹着口哨:“今晚我只有你。”
在纽约挥霍了一晚之后,当铺老板托莫尼先生乘坐一辆双人出租马车回家了。他从没进过自家当铺的大门,他继承了这家当铺,同时还继承了一位能干的经理。没有人知道像他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还要住在店铺上面的房子里。他在污秽肮脏的威廉斯堡,过着纽约贵族的生活。一个去过他房间的泥灰匠传言道,他们家里到处都是雕像、油画和白色的毛皮地毯。托莫尼先生是个单身汉。一整个星期都不见他的人影,也没人看见他星期六晚上离开,只有弗兰茜和巡逻的警察看到他回家了。弗兰茜望着他,感觉自己就像剧院包厢里的观众。
他高高的丝绸帽子斜盖着一只耳朵。手杖夹在胳膊下,路灯照着手杖的银杖头,闪闪发亮。他把缎子斗篷往后一甩,从兜里掏钱付款。车夫接过钞票,用鞭子头碰了碰帽檐,抖了抖马缰绳。托莫尼先生目送车夫驾车离开,好像出租车是他美好生活的最后一个环节。然后他才上了楼,回到那套豪华公寓。
他应该经常去莱森韦伯和华尔道夫那样传奇的地方。弗兰茜决定有朝一日也要去看看那些地方。总有一天,她会穿过离她只有几个街区的威廉斯堡大桥,一路走到纽约,找到那些漂亮的地方,在外面好好看看,这样她就能更准确地了解托莫尼先生了。
一阵清新的微风从海上吹来,吹过布鲁克林上空。遥远的北方,住着意大利人,他们在院子里养鸡,那边传来一只公鸡的打鸣声。远处的一条狗配合着叫了起来,那匹名叫鲍勃的马,原来在马厩里睡得舒舒服服,此刻也发出了一阵嘶鸣声。
弗兰茜喜欢星期六,不想用睡觉来终结它。对未来一周的恐惧让她惴惴不安。她把这个周六的记忆深深地印在自己的心坎里。除了那个等候面包的老人,这个周六过得完美无缺。
除了周六的其他晚上,她不得不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她能从通风管道听到其他公寓一家人模模糊糊的声音。那家新娘像个小孩,她的丈夫是卡车司机,像个猿猴。新娘的声音轻柔中带着恳求,她丈夫的声音粗糙又苛刻。然后会有一段短暂的沉默,再然后就是如雷鼾声和凄凄惨惨的哭声,新娘会一直哭到清晨。
一想起那新娘的呜咽声,弗兰茜不由得瑟瑟发抖,双手本能地捂住耳朵。这时候她想起来,现在是星期六,她住在前屋,听不到通风管道的声音。是的,现在还是星期六,一切都那么美好。离星期一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这中间还有一个宁静的星期天。她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慢慢去想那个棕色碗里的金莲花,想那匹马站在阳光和树荫下洗澡的样子。她开始昏昏欲睡。有那么一刻,她听到凯蒂和乔尼在厨房里聊天,他们正在追忆往事。
“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我才十七岁,”凯蒂说,“在卡斯尔编织厂工作。”
“我那时十九岁,”乔尼回忆说,“正和你的闺蜜希尔迪·奥黛尔谈恋爱呢。”
“哦,别提她了。”凯蒂不屑一顾地说。
香甜的暖风在弗兰茜的头发里轻轻飘动。她把胳膊叠在窗台上,脸颊贴在胳膊上。只要一抬头,她就能看到出租房屋顶上的星星。没过多久,她就睡着了。
1 威尔是姨夫威利·弗利特曼的昵称。下文威利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