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资本与商帮(全新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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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商勾连是中国的灾难

有关中国商人,最广为流传的一个观点是,商人的社会地位低。其明证是,在古籍里“士农工商”的排序中,“商”居于最后一位。众口一词的说法是,这是抑商的体现。

在笔者看来,抑商恰恰证明商人势力过于强大。士农工商,不可否认在古代存在这种排序,但远难言是常态。为什么中国历史上往往是农民闹革命,而不是商人或地主,这里面没有宏大的道理。在整个社会中,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基本是农民而不尽可能是商人。

义与利、士与商,在传统中国向来格格不入、泾渭分明,但到明朝,给商人写墓志铭不再事关体面而成为务实的象征。曾任河南知府的萧元吉、心学大师兼官员的王阳明、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兼太子太保的李维桢,都要么为商人撰写碑记,要么写墓志铭,要么立传。以李维桢为其立传的李汝衡来说,李家世代经商,靠长途贩卖丝绸和四方珍奇而致富,几乎垄断了湖北一省的丝绸市场,拥有舟车百余。李汝衡拥资巨万,同时乐善好施,极为慷慨,这一点为李维桢所推崇。

如此局面也体现在晋徽商帮的县志中。明朝徽州《歙风俗礼教考》称,“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万历《徽志》称,明中叶商人在徽州“昔为末富,今为本富”。徽州、山西商业发达地区均在史志中出现有关商人在社会排序变化的描述。

王阳明靠批驳朱熹之说而自成一统,有半个圣人之说。作为浙江余姚人,他倡导“致良知”和“知行合一”,对后世影响较大。在王阳明眼中,士好利,比商贾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是异其名而已。[1]

在明朝,宦官专权及低薪制度让整个文官集团也有代言商人的倾向,而明末从精神上承袭了王阳明一脉的东林党,表面看是一个士绅集团,实际却是具有政治倾向的商人利益的传声筒。

到鸦片战争前,广州十三行商人甚至充当起连接清政府与外国贸易商人的中介角色。作为政府授权的商人—十三行行商尤其是公行总商就有代表清政府行使集大清国外交、税务、治安、民政等诸多事务于一身的权利,这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到洋务运动时期,在各方掣肘下,与洋人打交道熟稔的商人被各方推到了上海知县的位子上,以中兴大臣李鸿章等为首的洋务派大臣倾力招徕民间买办及其他来自船、丝、茶等行业的商人入股办理近代工业事宜,这些风云际会之下的事实几前无古人。状元张謇被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张之洞看中而奏派去做实业,也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和风向标。

清末民初,士商边界模糊,在代表中国社会精英阶层的士绅逐渐瓦解之时,从士绅中孕育出了绅商。1904年,在旷世官商盛宣怀授意下,近代意义上第一家打破区域之限的商人组织—上海商务总会成立。以此为标志,中国商人第一次以一个阶层的方式出现。随后,各种商会组织如雨后春笋,并在辛亥革命中事实上扮演了清朝掘墓人的角色。

士商结合在特殊、少见的历史节点具有积极意义,但当士商合流掌权,将农工置于一边,特权横行,就意味着社会灾难。如果未能有效、及时地阻止,他们往往脱胎而成新的特殊利益集团。

山西八大商人,因在明末战争中暗中接济清军而在清初成为皇商。盐业是明清时的主要税源,到清朝中期,两淮盐场越发成为特权者的游戏场所,腐败滋生,盐价高企,百姓怨声载道,恶化为社会毒瘤,以致执掌此地的官僚及代表性商人被肃整。主导此地盐业的徽商兴于盐,也败于盐,而八大商人中被“赐产张家口为世业”的范氏家族,因亏欠户部银两,最终没能逃脱被抄家的命运。

清朝洋务运动虽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宗旨,打着自强的旗号,但综观洋务派,自身却蜕变为不折不扣的既得利益者,与其商业代言人及幕后西方殖民者上下其手,成为大清国的蛀虫。

这一现象最明显地体现在李鸿章和盛宣怀两人身上,两人与殖民者及其代言人眉来眼去,甚至与虎谋皮,策划并导演了后来让清廷颜面扫地的“东南互保”。这两人,一个被人讥讽为“宰相合肥天下瘦”,另一个被人描述为“一手官印,一手算盘”,身后留下的财富之多,都到了需要用三四年时间统计的程度。

盛宣怀隐忍持重,能屈能伸,游刃在旧氏沙船商人、买办商人以及官场的不同派系之间,以实干家的角色演绎了中国商业史上的传奇。但在商业伦理上,他又极尽能事,成为政商边界不清的最大受益者。他亦官亦商,官商不分,以公营私,化公为私,亦公亦私,与胡雪岩一样大发国难财,酝酿而出的是整个商业体系乃至社会规则的大溃退,由此结出的恶之花将整个社会带向崩溃的边缘。户部尚书阎敬铭称,胡雪岩“最善交结官场,一身兼官商之名”,晚境凄凉,盛宣怀则背负着“误国首恶”的骂名留在《清史稿》中。

洋务派本代表着冲破传统的新兴势力,他们有志于打破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但他们一边打破,又一边沦为既得利益集团。从公的角度说,授予洋务企业以专利权,使其开始即为仅惠及少数人的“私家花园”,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为之阻塞,洋务在短时间内难以普及,进而错失近代工业发展的机遇期。从私的角度说,洋务派将政策最大限度地利己化,披着官督商办的外衣,将洋务事业固化为效忠一个人、一个集团而非一个国家,这是不可思议的,也是洋务派无力挽救清朝于水火的根本原因。

作为这种惯性的延续,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的问题表面出在军阀割据上,深层次则是整个社会游戏规则的大混乱,一家或几家之私俨然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国民政府没有能力遏制这种局面的发酵,四大家族顺水推舟,俨然明朝晋商政商家族、晚清席氏及盛氏等政商家族的放大版,由此所造成的社会失衡,最终由共产党出手团结工农、以公抑私而终结。士商势力过大,唯有工农结合,方可以与士商形成新的平衡。

在中国,公与私是平衡社会的两大经纬,谁能够把握这种平衡,谁将执掌江山。民国时,蒋经国在上海“打虎”,但投鼠忌器,最终因不敢拿自己人动手而不了了之。新中国成立之初,对商业抑制过甚,及至公私合营、消灭私有制,社会再度陷入失衡。公私合营是对晚清、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时期积聚历史的反正,用力可能过猛,但与此前的积重难返或是对应的。或者说,公私合营及消灭私有制缓冲了公私不分在中国的弥漫。

如今,商人的社会地位空前提高,各地商人大会方兴未艾。要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是中国当下对待企业家的基本格调。激发、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强化对企业家的爱护和尊重,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但中国远不满足于此,正在以“亲”“清”为核心,致力于把权力关进铁笼子,简政放权,重塑政府职能部门的职权、边界,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政监察队伍与体系,以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为双方往来建立防火墙,这注定是开创性的。

无论中国社会阶层如何演化,士商或官商勾连历来都是中国潜在的最大社会风险。农民起义是显性的,官商勾连是隐性的,隐性的社会影响与恶果往往比显性的更甚。对个体商人的命运而言,士商勾连是中国商人的牢笼,历朝历代与权势走得过近的人,不出事则罢,一出事就是关系人命或声誉的大事。所以为商要远视,要以走远路的心态,不谋一时之利,自动远离权钱交易,不偷税漏税,行正路,方能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