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逆袭之路:创新四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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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概念的界定与文献综述

概念的界定是研究的基础。学者们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对于同一概念有其不同的边界,同时,今天的研究是前人成果的继续与拓展,有必要在研究之前,进行主要概念的界定和文献回顾,以确定研究的方向与空间。

一、主要概念的界定

(一)创新

创新出自Schumpeter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9],其内涵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在经济活动中引入新的思想、方法以实现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具体分为五类:生产新产品;引入新的生产方法、新的工艺过程;开辟新的市场;开拓并利用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供给来源;采用新的组织方式。熊氏对创新的认识非常广泛,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等。

技术创新是概念的首次商业化,包括创意通过研发、生产、营销等过程实现其商业价值。基于科学的创新,定义为从新知识的产生、新技术的开发到新产品的生产、新产业的形成直至新价值实现的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动态过程[10],并根据不太严格的时间逻辑顺序将科技创新过程划分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与初期技术扩散三个阶段和内容。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源泉[11]

在实践之中,通常提及更多的“科技创新”,在学界没有这样的概念。科学只有发现,没有创新。牛顿发现万有定律,爱因斯坦发现E=mc2,后人无法再发现而创新,而只能发现新的规律。技术与科学不同,其可以通过试验、研发而不断完善实现创新。为区分创新的基础不同,学界提出了基于科学驱动的创新与基于技术的创新,其中,基于科学驱动的创新往往能够引发一系列的产业创新,甚至引发新的产业创新范式。例如,1962年美国无线电公司的科学家Richard Williams关于氧化偶氮苯甲醚光电效应的开创性研究,为当今液晶显示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没有这一以科学为基础的创新,就没有今天IT产业的辉煌。

技术创新从社会对商品的需求出发,对知识创新成果进行应用性与可行性孵化,并以产品的形式商业化,实现其市场和经济价值;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知识创新是通过科学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知识的过程[11],包括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创新主体主要为国有科研机构(包括国家科研机构和部门科研机构)和教学科研型大学,还包括部分企业科研机构。知识创新的成果是论文、专著、发明或专利等。技术创新是知识创新成果的运用及商业化。技术创新的主体主要是企业,主要包括产品本身对某种知识创新成果(比如专利等)的直接使用,以及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某种新技术进而提高生产效率。与此相对应,借鉴OECD(1992)[12]对技术创新的定义,从工艺创新(生产过程创新)和产品创新两方面理解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是改变生产率的创新,是实现或采纳新的或重大改进的生产方法或生产组织形式,具体包括提升要素质量(采用更加便宜、更加环保、更加高效的新材料或半成品供给,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优化要素组合(采用新设备)、改进工艺流程(ERP系统在工厂生产中的运用)等。其中,优化要素组合与改进工艺流程的区别在于对优化要素组合的阐述和理解是静态的,而对工艺流程的改进是对工序先后安排的优化,是动态过程。产品创新是改变产品的创新,是产品本身对知识创新成果的直接应用,具体表现在通过对新技术的直接应用使得产品的性能提高、产品功能增加等。技术创新的成果是新产品及其商业化价值。

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边界总是不甚清晰。比如企业的R&D行为到底属于知识创新还是技术创新?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密切相关,但存在区别:①两者目标不一样。知识创新追求发现新规律、开发新技术;而技术创新目标在于商业后的经济利益。②两者的创新过程不一样。知识创新是开发新知识,形成知识和技术成果的过程;而技术创新是知识或技术成果的应用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两者在时间上基本属于一前一后,并且前者是后者的基础。③两者的成果形式不同。知识创新的成果主要是论文、专著、发明或专利等;而技术创新的成果则是新的产品或服务。R&D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中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目标主要是发现新规律、新知识,其成果主要为论文或专利;而试验发展的成果一般为可以达到设计定型的新产品;可以认为R&D贯穿了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个阶段。

技术扩散(technological diffusion)是一项技术从首次商业化应用,经过大力推广、普遍采用阶段,直至最后因落后而被淘汰的过程;初期技术扩散可以定义为从首次商业化到普遍采用的阶段。技术扩散至关重要,Schultz(1971)[13]曾经指出,没有扩散,创新不可能有经济影响。从一般意义上讲,微观的技术扩散才会形成宏观的产业化,提高整个行业和相关产业的运行效率,在更大范围内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制度创新是指改进现有的制度或引入新的制度以提高行为主体的效率。其功能可以加速成果转化,在为技术创新赋能方面功不可没。在创新型城市中,制度创新主要的功能是规范创新主体的行为,保障创新主体的利益,刺激和鼓励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活动,形成健全的技术市场,引导社会各种资金进入创新领域等。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为城市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并着力解决市场失效等问题,降低创新的外部成本,从根本上保障创新活动的有效和持续开展。制度创新是保障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等的重要条件,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前提要素。

综上,本书提及创新具有一般含义,具体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而创新依据其来源基础不同区分为基于技术的创新、基于科学的创新。鉴于之前国内学界与实践界采用“科技创新”,已成为历史而无法更改,只能顺其自然而保留原貌。

(二)基于科学的产业与基于技术的产业

Gibbons et al.(1974)[14]将产业划分为基于科学的产业(science-based industries)和基于传统工艺的产业(traditional “craft” industries),并指出前者比后者更依赖于科学研究。在此基础上,Nelson et al.(1982)[15]将技术范式划分为“基于科学的技术范式(science-based technological regime)”和“积累性的技术范式(cumulative technological regime)”。他们指出在基于科学的产业中,产业外的变化(如高校科研的新发现)推动创新,技术发展的可能性存在外生变量,创新行为不依赖于企业已有的技术能力。而在“积累性”的产业中,技术发展的可能性不存在科技外生变量,创新依赖于企业已有的技术能力。Pavitt(1984)[16]则将产业划分为“基于科学的产业(science-based industries)”“生产密集型产业(production intensive industries)”以及“供应商主导的产业(supplier dominated industries)”,基于科学的产业中的技术进步关键取决于公共科研机构的科学突破。在“基于科学的产业”中,科学研究成果到成果产业化的时间间隔很短,制药业、生物科技产业等都属于此类产业。Autio(1997)[17]提出基于科学的企业(science-based firm),主要将科学现象和理论应用于商业中,相对较多地将科学知识转化为基础技术和特定的应用技术。基于工程的企业(engineering-based firm),则主要致力于推广应用技术,它们更多地将基础技术转化为特定的应用技术。

(三)创新型城市

创新型城市最早由英国学者Charles Landry提出,迄今为止,实践中有下列三种不同的表达。

创新型城市(innovative city)是指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都拥有强大创新能力的城市,强调城市的科技和产业创新,注重科技研发和创新成果的应用。简言之,强调创新作为驱动力的城市经济发展模式[6]

创意城市(creative city)是指具有创新和创造力的城市,通过创造性地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从而带来城市复兴,主张创意应被视为城市发展战略因素的概念,具有吸引人才、创新企业和文化活动的能力,并为这些元素的融合提供了机会和场所[18]

智慧城市(smart city)是指技术与城市的融合,通过创新提高当地的竞争力,通过更好的公共服务和更清洁的环境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19]。概念表达中包括自然资源和能源、交通和流动性、建筑、生活、政府以及经济和人[20]

三个概念存在许多相同之处,都关注城市的发展和创新,并旨在创造高效的城市环境;强调城市的创新能力和推动力,城市的创新能力是推动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强调城市的开放性,认为城市的开放性和多样性是推动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许多学者并未对三者做出详细的区分,有些直接统称为smart innovative city。

但三者强调侧重点不同。创意城市强调城市的文化、创意方面的创新和创造力,通过开发和吸引创意产业等来推动城市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创新型城市侧重于城市的科技、产业和商业方面的创新和创造力,通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来提高城市的经济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智慧城市则更侧重于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来提高城市的效率、可持续性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国内创新型城市的概念,伴随着创新型城市试点和建设而提出,更多体现在城市发展模式从原有的追求数量向质量切换,发展动力从传统的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切换。创意是创新的重要因素,智慧是创新的必然手段,都是围绕着创新的核心。本书采用innovative city的表达。

二、文献综述

本书研究的是城市创新模式,涉及区域创新系统、产业生态、三螺旋、创新型城市四个方面,这里从三个方面进行文献梳理,以期掌握国内外相关研究前沿,找到相关领域的薄弱空间,确定本书研究的方向。

(一)区域创新系统

区域创新系统研究起点是从创新链开始,到创新集群、创新生态,目前学界主要聚焦于创新链和基于科学的创新研究。

创新链的研究包括:创新链的内涵及特点,创新链效能、集群、生态等方面。早期国外研究对于创新链的内涵形成了价值链和供应链两种不同的视角。前者认为,创新链是价值链的一种拓展,包含创意产生、创意转化与创意扩散三个主要过程[21]。而后者则认为,创新链是企业供应链上供应商的创新能力所构成的链条体系[22]。国内学者也对创新链内涵和构成等进行了研究,创新链是创新过程中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和部署等环节参与主体之间的分工关系[23],涵盖技术主体、商业主体与政治主体,代表创新知识来源、创新推动者、创新基础设施三方力量[24]

随着研究的深化,学界开始关注创新链效能。研究认为,创新链高效运作取决于各功能节点顺畅地过渡与衔接,任意功能节点的断裂都可能导致整个创新链条的中断[25]。在欧美市场,创新链断裂的识别与修补主要以市场引导完成。在中国,通常由政府引导实现,但其作用逐渐由“主导”向“引导”与“连接”转变,核心科技企业与科技合作平台的功能愈加凸显[26]。从全局视角出发,学者们还发现跨链合作和多链融合是提高创新链效能的新趋势[27]

空间集群带来的竞争能激励单个功能节点性能提升,同时,地理邻近性促进了不同创新节点的互动,创新集群发展已成为改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链效能的重要途径[28]。针对这些特点,Hendry et al.(2006)[29]、Herrmann et al.(2012)[30]、Kircher et al.(2018)[30]等人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进行了诸多探讨。然而,地理邻近性并不必然产生有效的集聚效应。实践中,集群内各创新主体的能力差距、创新模式惯性等因素可能导致集群内部活力不足、沟通不畅、协同不佳[31],“集而不群”问题的存在阻碍了创新链集群效能的发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将注意力由集群转向创新生态系统,探究创新生态系统的特性与组成[32]、创新生态系统的演化过程与机制[33],以及创新生态系统的治理主体与模式[34]

鉴于创新链有基于技术的创新与基于科学的创新之分,随着物理学、化学等基础科学的进步,科学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界限被打破[35],基于科学的创新作为一种特殊的创新模式从传统的技术创新研究中剥离出来。正是认识到基于科学的创新与基于技术的创新之间的差异,学界对基于科学的创新的特点、模式、驱动因素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1)特点:创新依赖于基础科学领域的新发现,这些新发现主要源于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36];研发投入大,新产品开发周期长,失败风险高[37];需要跨学科的知识整合能力[38];可能创造出大量潜在的技术机会,甚至开拓全新的市场和领域[36]

(2)模式:张庆芝等(2015)[39]提炼了三种基于科学的创新模式:企业主导、企业与大学或公共机构合作、新创企业转化成果。值得注意的是,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作为科学研究的主体,其创业和商业化的倾向在增强[40]

(3)驱动因素:研究发现基础科研发展[41]、企业科学能力培养[42]、围绕高校和科研院所打造创新平台[43]、自主构建基于科学的产业生态[44]是基于科学的创新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总之,区域创新系统,呈现从链—集群—生态系统发展趋势,总体趋于宏观。但关于创新链与产业链之间如何融合,形成产业生态的成果比较鲜见。尽管学界已经认识了基于科学创新的特点、创新模式、驱动因素,相关研究也为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但真正对创新型企业—产业集群—产业生态进行深入研究的成果并不多,进而揭示创新型企业驱动城市经济发展的研究更是少见。

(二)三螺旋

三螺旋理论与国家创新系统理论有重要不同。后者强调以产业为创新主体,前者则不强调谁是创新主体,大学—产业—政府三方都可以是创新的组织者、主体和参与者。产业(公司)作为创新的主体与用户提供拉动力,大学通过知识和技术转移提供推动力,政府则通过宏观调节和金融配置将推动力与拉动力结合起来,最终推动产业发展。无论以哪一方为主,最终都要形成动态三螺旋,推动各种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并且相互作用、协作创新、共同演化,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繁荣。

随着科技与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政府(政)、企业(产)、科研机构与高校(研)已经不能代表所有的创新主体,三螺旋模型已经不能圆满诠释政、产、研之外的创新主体在促进社会整体创新发展中的作用,以及新兴创新主体与原有的政、产、研三大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有些独立或基本独立于政、产、研之外,且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的主体,如信息、金融、中介等并未在三螺旋模型中予以体现。Etzkowitz(2006)[45]和Leydesdorf(2012)[46]都预测三螺旋未来可以扩展为四螺旋、五螺旋……N螺旋,甚至提出第四螺旋可能是创业投资。正因如此,学界开始探索三螺旋之外的其他螺旋的存在。经过学者的努力,出现了强调财政、投资、税收、金融、采购作用的“政—产—研—金”[47]、将中介机构作为第四螺旋的“政—产—研—介”[48]、引入公众、用户、市民、媒体、民间社会等社会全员参与机制的“政—产—研—众”[49]、将信息情报机构、智库咨询机构、技术转移机构、金融投资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归纳为服务机构构成第四螺旋的政—产—研—服[50]

三螺旋理论产生于发达国家,也被应用到发展中国家。Etzkowitz et al.(2005)[51]和Abd Razak et al.(2011)[52]分别对巴西孵化器创新、马来群岛三重螺旋模型进行分析,发现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三重螺旋属于不成熟的交迭模式;阻碍三重螺旋创新的因素主要是官僚体制和政府权力过大、商业创新缺乏。

与此同时,从较为宏观的国家或区域开始延伸到应用于微观企业或项目。Ruuska et al.(2009)[53]研究了微观层面的公私合作。企业的目标主要是盈利,政府则要更多考虑不同利益主体的平衡,在企业和大学、政府进行公私合作时必然产生目标、价值等方面的冲突,而三重螺旋强调协同共生关系存在偏差。因而,需要清晰的项目章程,相当强而有力的领导者,构建连续、开放的交流,确保相互谅解,达成一致。在创新系统中小企业是弱势群体,缺乏技术、人才和资金,使得其本身技术创新能力较差,并且在三重螺旋合作创新中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和挑战。Johnson(2008)[54]对这一类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引入参与者的第四方帮助管理三重螺旋,这样能够提供其他合作方不能提供的资源和好处。

Leydesdorff(2002)[55]以及Leydesdorff et al.(2003)[56]利用负熵来计算交迭,对美国、欧盟等国的三重螺旋关系进行分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不仅如此,TH计量方法还被应用到技术、组织和区域关系三重螺旋模型上。如Leydesdorff et al.(2006a)[57]和Leydesdorff et al.(2006b)[58]分别通过技术—组织—区域的三重螺旋关系计算荷兰和德国的知识基础问题,认为中等技术制造业相对高技术制造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对建设知识经济的基础更为有利,但对处于转型经济的匈牙利知识经济研究中,得出匈牙利经济的知识基础区域差异很大。

三重螺旋模型研究已从理论探讨、对策研究、案例分析,进入了实证检验。检验研究主要是设计线性回归方程,通过分析自变量间的同期效应、分离效应、交互效应等来检验三重螺旋之间的关系。如Belkhodja et al.(2007)[59]对加拿大三重螺旋中大学合作问题开展了研究,Shapiro(2007)[60]则对韩国R&D资金三重螺旋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三重螺旋模型更多的是一种非线性关系,采用线性分析回归模型所得的结果很难准确。庄涛等(2015)[61]从三重螺旋的视角,运用中国高技术产业五大行业1998—2012年的面板数据,测量不同行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效率,并分析了三重螺旋理论对创新效率的影响因素。王成军(2006)[62]提出了“产学研”理论在实践层面及其指标测量、历史考察、理论分析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并结合国内现实问题,提出了三重螺旋是政府、产业、大学三方合作发展的最佳形态和结构。蔡翔等(2010)[7]认为三重螺旋理论的贡献在于它较好地把握了知识和知识创新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等新趋势,解释了研究型大学的新使命和大学变革的新方向。

三螺旋研究从最初的三重螺旋概念的起源、理论发展的主要事件,到三重螺旋模型的含义、结构类型,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从区域到企业,从影响因素到交迭的计算方法以及实际检验,取得较好的效果,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而三螺旋维度的可拓展性,又为该理论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空间。

(三)创新型城市

创新型城市研究主要围绕创新型城市的特征与构成要素、类型与模式、创新能力评价与应用、政策效应等四个方面展开。

1.创新型城市的特征与构成要素

创新型城市必须具备的特征体现在技术(technology)、人才(talent)和宽容(tolerance)三个维度[63]。规划大师彼得·霍尔(Peter Hall)则认为具有创新特质的城市往往处于经济和社会的变迁中,大量的新事物不断涌现,融合并形成一种新的社会[64]

表1-1 创新型城市构成要素

(续表)

2.类型与模式

较早对创新型城市类型进行划分的是Hall(2000)[69],其将创新型城市分为文化型、工业型和服务型三大类。在此基础上,Hospers(2003)[73]进行了细化,依据其主导产业差异性将其分为技术创新型、技术组织型、文化技术型以及文化智力型。尤建新等(2011)[74]比较深圳和上海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经验,提出“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李靖华等(2013)[75]通过比较东京、巴塞罗那和赫尔辛基三个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模式,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主导和混合主导三种模式。辜胜阻等(2016)[76]通过总结深圳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经验,总结出“深圳模式”的特色——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模式等。

3.创新能力评价与应用

Landry et al.(2012)[77]提出了“创意城市指数”体系,澳大利亚创新研究机构制定了全球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从不同的城市创新视角构建城市化发展体系,为当前中国探索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引了方向。

评价创新型城市的创新能力评价分为单一指标和多指标体系。单一指标如Jungmittag(2006)[78]提出的城市专利数;因其难以全面地衡量城市创新水平,而逐渐为多指标体系所替代。Pinto et al.(2010)[79]利用170多个地区数据,通过因子分析法进行归纳提炼技术创新、经济结构、人力资本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等4个维度。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有欧洲创新记分牌(EIS,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国家技术成就指数(TAI)、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提出的创新能力指数、世界经济论坛提出的创新能力指数(ICI)、世界银行提出的知识经济指数(KEI)以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提出的产业竞争力绩效指数等等。国内最为权威性的是《建设创新型城评价指标体系》(国科发创〔2016〕370号),包括创新要素集聚能力、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创新创业环境、创新对社会民生发展的支撑、创新政策体系和治理架构和特色指标等六大类一级评价指标,诸多二级评价指标构成的创新型城市评价体系。

马秀贞等(2014)[80]采用青岛市2001年至2011年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数据,对科技产出相对效率实证分析后发现,科技投入对城市创新能力提升具有促进作用。章文光等(2016)[81]采用创新投入与产出相关指标,进行53个创新型城市试点横向对比,分析各个城市的表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许治等(2016)[82]利用Kernel密度和马尔科夫链方法研究21个试点城市的技术成就指数的动态演进。章文光等(2017)[83]、王默等(2018)[84]分别采用二阶段DEA方法,将创新型城市发展分阶段进行创新投入与产出效率分析,得出我国创新型城市的创新水平偏低的结论,后者则提出创新型城市建设不仅要重视科技创新,还要充分重视社会和生态效益。

4.政策效应

中国创新型城市建设始于2008年,起步较晚。基于统计数据可获得性和政策效应的滞后性,相关的研究相对较少。研究层面主要有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对宏观的区域经济、微观的企业的影响。

宏观层面的政策效应评估,大致思路是以代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人均实际GDP为被解释变量,利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对创新城市的面板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创新型试点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效应[85][86]。在此基础上,现有的研究开始以产业结构、产学研知识流动效率为被解释变量,探索创新型城市政策的效应及其内在机制,标志着此领域的研究更加细化与深入。如胡兆廉等(2020)[87]运用技术选择模型阐释创新型城市引致的创新效应及其对产业结构的作用机制,王晓红等(2021)[73]利用2004—2018年长三角城市群24个城市的面板数据,基于空间DID模型研究创新型城市试点政策对长三角城市群产学研知识流动效率的影响机制。微观层面,以企业创新产出为被解释变量,同样采用多期DID和多重差分法,对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效应进行评估,并进一步探索政策效应对于不同企业产生的异质性[88]

国内外学者对创新型城市特征、构成要素、类型进行探究,奠定了创新型城市研究的基础。明确典型性的城市模式与类型,总结城市建设的经验,对创新型城市的实践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但这些模式研究对象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东京、硅谷和赫尔辛基等,存在于市场经济环境之下,经济发展、创新基础与国内城市存在较大差异,能否适用需要进一步检验。创新能力评估与政策效应的研究,从城市内部、外部为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更为具体的策略与政策优化建议,提供了相应工具与方法的支撑,但缺乏深入的内在机制研究,而难以取得更好的整体效果。创新型城市构成要素、创新能力、政策之间内在机理缺乏探讨,创新主体之间如何协同等问题值得进一步挖掘。

综上,国内外区域创新系统、产业发展、三螺旋、创新型城市的相关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理论界与实践界共同努力加以解决。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区域经济增长从传统要素驱动转向知识(包含技术)、人力资本,制度、文化、技术创新驱动作用日益凸显,更多地取决于创造和创新,进行“知识的生产”。当基于科学的创新替代基于技术的创新而成为区域创新的引擎时,赋予区域创新以新的内涵。现有区域创新系统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的基于技术的创新,缺乏对基于科学的创新的本质把握和系统思考,难以通过基于科学的创新链部署产业链,催生战略新兴产业的涌现,也缺乏基于产业链布局基于科学的创新链来提升现有产业的能级,并将二者予以有效地融合,进一步优化产业生态,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

(2)三螺旋的构成维度并非仅限于三维,具有可拓展性,可以拓展到四螺旋甚至更多维度,但学界更多是理论上的探索,缺乏相应的实证检验与案例研究,尤其发展中国家的案例非常缺乏;诞生于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情景之下的三螺旋理论,在中国二元经济情景下是否“水土不服”,尚缺乏完整案例加以检验,中国特色的N螺旋理论究竟是什么,尚待学界探讨。

(3)创新型城市涉及的因素众多,缺乏共识和论证。虽然提及风险投资、创新生态、基础设施等因素,但缺乏将创新型企业、研究型大学、创新金融以及政府管理纳入一个系统,研究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推动创新型城市发展的内在逻辑,因而不能很好地指导中国创新型城市的升级与持续发展。创新型城市的研究对象,国外主要是硅谷及其仿制品,国内更多是上海、深圳等,缺乏普适性,地处中西部地区、中等创新型城市更具普遍性的研究成果,亟待拓展。

因此,把握区域创新系统从创新链—创新集群—创新生态发展趋势,运用跨学科的分析方法和生态系统观,聚焦具有普适性的中等城市,运用三螺旋思维,对创新型城市发展进行深入剖析、系统梳理,析取关键因素,构建适合本土的四螺旋理论,提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有效策略,既是中国创新型城市建设实践的现实需要,也是学界责无旁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