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速通斗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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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宁云-

“几经夜雨香犹在,染尽胭脂画不成。”

王大路缓缓将手伸进笼子,触摸着缀满红布条的花树,上面的半粉半红的花朵如樱花般垂落下来,像是红装的羞涩新娘。

尽管看上去是一株除了好看外,平平无奇的花树,看不出任何有魂力的样子。

“三哥,这树真好看,大路在念叨什么呢?”

“小舞姐,兄长这时在夸这株树漂亮呢,就像是最好看的美女一样,无论多好的画家用多好看的胭脂水粉都画不出来这么漂亮的树。”

“那我有这树好看吗?”

“小舞姐在我心中是最好看的。什么花都比不过。”

小舞显然对唐三的话很是受用,笑容在她的脸上比起那花树更胜几分,无论跟唐三讨论什么话题,最后都会扯会到这些土味情话上,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小舞不怀好意,唯独唐三自己还没发现问题,他下意识地把小舞当成比他小的女孩子,因为小舞涉世未深,对外界的事物一直是懵懵懂懂的,比不上两世为人的唐三,但论心智,王大路和唐三因为前世已经死亡的关系,更像是斗罗的土著儿童偶尔得到了前世的部分记忆,本身还是正常的儿童,

全部在吃儿童心智的debuff,

小舞则是十万年正常转修,只是吃亏在森林里没什么受教育机会,相当于成年山村文盲女子去大城市重新上小学接受教育。根据王大路对小舞进行的一些简单的规律逻辑测验,小舞的反应速度思维记忆能力和学习能力甚至在王大路和唐三之上,只是平时精于吃喝玩乐不体现罢了,就像是一台运行着windows95的超级电脑,白瞎了超高的面板属性。

唐三没有理会肩膀压过来的女孩儿柔软身体的触感,刚才王大路在吟诗的时候,不留痕迹地盯着他,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火药在唐朝还是只能放毒烟和引火的最低级用品,真就只能当暗器,因为正面半点威力没有,宋朝才开始广泛用于军事,但得用投石车把弹丸发射到对方阵地上去,最早的炮是石字旁,就是指投石机,这东西斗罗世界也有,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然大师的宠物命名为三炮。主打一个声势浩大的废物没什么用。

第一门真正意义的火炮要等到元朝,火药用阿拉伯人改良的配方,而后要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人民才最根据化学方程式和反复实验总结出了最佳化学配比和颗粒化技术,火药威力提升了十倍不止。

前世的火药得以发展是因为,只要肯加口径,总是能突破敌人防御的,所以才有了上战场的机会,从而得到了一代又一代的改良,威力越做越大,在斗罗大陆上则是连打辅助都嫌浪费。原始的火药打最简单的札甲锁子甲都费劲,而魂师的火焰,电击冰霜毒素可以无视护甲的造成伤害,完全取代了火药的生态位。

而且一个反直觉的是,最早的火枪兵远比弓箭贵的多,因为射速慢,打的偏,所以得频繁近战,还需要克服巨大的后坐力,主要作用是在战场上恐吓敌人的马匹。

但仔细想想,斗罗的战马连魂技都不害怕,会害怕你的响声和烟雾?剥夺了火药武器存在的最后一点意义。

王大路推测唐三大概处于某个有武侠超能力者存在的蓝星平行世界观的唐朝中后期左右,唐门的兴衰,也只不过是帝国兴衰的一个缩影,那么应该是在安史之乱后面的一段时间,

他腰间的魂导器的名字,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这句诗实在是太过有名,以至于成了必考题,诗人的作诗年代正是晚唐,再过几十年唐朝就灭亡了,想必唐门也是如此,在失去了唐三这个天才后,在那个世界再无崛起的可能。

王大路收回思绪,细细的赏玩一番后,这才想起来有客人,那是一身朴素麻衣布袍的青年人,看起来如同是老杰克这样的乡绅或随处可见的客商,赶着马车将新鲜的蔬菜运进城里,不过细细看去,就能注意到此人的面容白净,神情坚毅,根本不是普通的农家子弟。

这是宁云,秘密将七心海棠送过来的七宝琉璃宗直系弟子,在他旁边如小舞依附唐三般半依靠着他的村姑装束的女子则是他的未婚妻,云稚。

宁云在云稚头上轻吻一下,她这才稍稍远去,留出了一个说话空间。

“这是叶家老太爷,论辈分算是我们的祖宗了,叶家人相信,即使是祖先身死,他们的灵魂也会化作魂兽,庇护家族里的小辈,所以取其魂环的时候,请务必恭敬,保持对前辈的礼节。”

王大路点点头,“我见过百年魂兽,如果是别的魂兽的话,人离这么近早就成了饵食,说不定那位老前辈的灵魂真的寄宿在这些花树与枝条种,为了修为而不得不杀死这样的存在,我也感到很不舒服。”

触碰这株花树,浑身便能感觉到温暖的感觉,就像是被慈爱的长辈手掌抚摸一样,如果有人受伤时靠近,这些花瓣还会自动飞落化为能量融入伤口,加速伤口的愈合。

“你打算这么做,我可以为你辅助。”

“我总感觉宁风致派你留在这里,不止是为了给我辅助,而是想看看我吸收400年魂环究竟会不会死,好给宁荣荣提前规避一下风险吧。”

“不只是宁荣荣,这几乎关乎着整个七宝琉璃宗新一代人的命运。”

宁云没有否认王大路的说法,如果王大路成功了,那么七宝琉璃宗的新一代魂环获取全部都会卡着魂环极限来,一步强,步步强,仅花一代人的时间就能立刻拉开与其他宗门的差距。为此,一个极品魂环对财大气粗的他们,算不了什么。

“我以为你们是为我来的,结果你们就想看看这个蠢货死得多么难看。”

“水冰,不,水灵儿小姐,看到您还这么健康安全可真是太好了,我们路途中极度担心您已经遭到毒手,为此才快马加鞭,昼夜不停的赶路,我还带了一些皇都的小点心,希望它能安抚你受惊的情绪。”

谁知水冰儿看都不看他从魂导器里拿出的精致点心,略有嫌弃的摆了摆手。

“就这点东西,你也好拿得出手?看来七宝琉璃宗也不过如此,还比不过乡下。”

宁云也不恼,脸上笑意不减,略带惊讶的问,

“确实是糙了点,我也觉得,不知水灵儿小姐有何见教?”

在来之前,宁风致曾三令五申,多带几个魂导器,到了诺丁城,要多看,多问,把能搬过来的全搬过来,搬不过来的就用脑子记住,他很好奇水冰儿在这里吃了什么圣魂骑士的迷魂药,让王都最好的点心都看不上。

谁知水冰儿蹦蹦跳跳端过来的是一个小水缸一样的足有三四十斤巨型活面盆,也就是魂师才有这股牛劲才能这么轻松的搬过来,里面的则是样子古怪金色青色白色掺杂像是什么药膏一样的糊糊,泛着奇异的寒气和牛奶的甜腥味道。

单就卖相来看,确实就像是印度咖喱一样,看着王大路鼓励的眼神,

出于礼貌,他还是皱着眉头,拿出一只白瓷小勺咬了一点尝尝,有点冰冰凉凉的,又有点甜,还有牛奶的香气,还有一些发酵的酸味,在这个天气已经热起来的时候,吃起来浑身清凉。

云稚发觉丈夫的异样,有些警觉的走到丈夫身旁,宁云只是拿勺子喂了她一口,她脸上瞬间露出了幸福洋溢的表情。

“入口清凉即化,香气浓郁不散,口感清甜甘美,这究竟是何物?“

“乡巴佬,这可是冰淇淋,是只有在这里有本小姐才能做出来的美食,你在七宝琉璃宗吃不到吧。”

水冰儿真的很喜欢用乡巴佬这个口头禅,这给了她高人一等的感觉,她确实高人一等,利用造冰的能力,这段时间一直被大路当成冰激凌生产机,用以研发奶油制品,原料则是纳什庄园的大量制糖废料,加奶油就是冰激凌,加水就是老冰棍,酸性的甘蔗汁加入少量苏打就是带点气的冰镇可乐。

“糖水女神,马上中午了,先去给工人们送过去。让他们休息会儿。”

王大路说道,水冰儿得令就顶着那么一大缸冰激凌走出了院子,

“圣魂骑士,你说这些东西要给工人吃?”

王大路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为什么宁云要这么问,旋即他这才意识到,这在有高低贵贱的斗罗大陆上是多么不寻常的一件事儿。便解释道,

“这些奶油是我最近实验脱脂机的副产物,如果不被做成黄油和奶酪的话,会在一天内腐败变质,甜味剂则是炼糖工厂所产生的废蜜,这些东西除了酿酒外同样的没有任何去处,但甘蔗的产量比我想象的高太多,在新的酒窖和沸室建造好前,也没办法处理,唯一的成本是水灵儿的冰冻能力,但大师说这样有利于她的修行,所以实际上这些东西的生产成本约等于零。给工人我们并不会损失什么。”

宁云心里更震惊了,没有成本,这不是无本万利的生意?刚才水冰儿带出去的那一缸,就算是卖20金币,在王都那些贵族眼里也绝对是供不应求。

似是看出来宁云所想,大路开口道,

“这些钱不过是蝇头小利罢了,我和宁兄不同,在觉醒魂力之前,我不过是平民百姓中的一员,养育我的老杰克即使身为村长,偶尔来城里买来的点心也是自己一口不动,而是分给我和唐三。这些来我这里做工的百姓都是在村庄里没有土地的散户,有些则是放弃财产偷摸过来投奔的农奴,如果我为了暴利而背叛他们,忘了我从那里来的话,等于我在刨自己的根。”

话锋一转,王大路掏出一张羊皮纸递给宁云,这是冰激凌的配方和制作方法。

“不过其他城市的百姓和贵族跟我没关系,这冰激凌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技术,就送给宁兄了。”

“路老弟客气了,我回去就禀报宗主,我们五五分账。”

宁云回道,他不是什么为了几百金币的利润就失了智的人,不然宁风致也不会派他过来,既然王大路说这是不重要的,那肯定有更重要的东西藏着,而他的任务,就是为宗门争取最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