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张胆地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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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那些感动过的粤语歌

到现在为止,仍然觉得粤语歌有种无法精准描述的味道。

以至于,哪怕当我了解到90年代很多的歌曲是来自日本的原作翻唱,我依然无法抗拒它们的文字发音魅力。

也看到过科普视频,讲粤语是比较接近古汉语发音的,甚至可能是某些朝代的官方通用语言。

这就让粤语更加符合我这个爱装文艺,爱扎冷门的,性子了。

我第一首学会唱的歌是李克勤的红日。

节奏欢快,吐字清晰,我觉得还是很容易上手的。我记得,当时我把歌词抄下来,一遍一遍的看着词听歌,一个字一个字的模仿粤语发音。没有用国语发音音译的方式,但也没有系统地学习过粤语发音,所以我是个半吊子。

不过,这二两香油,用来装逼足够了。

第二首学会的是Beyond的,真的爱你。

没学唱之前并不知道这是一首写给母亲的歌,也并不了解Beyond,只知道他们是个名气很响的摇滚乐队。

这两首学会后,就开启了我的KTV装逼之路。

我发觉,其实很多字,是被歌词重复使用的,所以第三首,第四首,第五首,学的非常轻松。

关于听歌,最先深度接触的,一定是陈奕迅。

因为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是,大家都在恋恋不舍地回味周杰伦,我就不,我要听不一样的。

而且,陈奕迅的歌,词作更晦涩,更含蓄,更诡异,更夸张,很对我的脾气,也很符合当时我的感情需求。

那就是,我既要表达,又不想让听者轻易听出我的弦外音,纯纯闷骚,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陈奕迅的声音,听起来并不是多么的高级,以至于刚开始我误会他的歌会比较好学好唱,真正学起来才发现他的歌有多难唱。

像是身边老友,同你经历了你所有的故事,并一首一首地慢慢唱给你,帮你一起咀嚼。

至于那味道是苦是甜,就如鱼饮水了。

听陈奕迅,唱陈奕迅,都可以在特定的情景下,使我落下泪来。我想,他的歌是最贴近我心情和表达习惯的。

而通过陈奕迅,我也发现了香港歌手们英文名字的有趣事。

陈奕迅的英文名字是Eason,歌迷们也叫他医生,我就发现,其实Eason是奕迅两个字的粤语发音译为英文的。

用其他歌手验证了一下,比如李克勤,叫哈肯,容祖儿,叫joey,谭咏麟叫阿lam。当然也有不符合这个规律的,张国荣叫Leslie,张学友叫Jackie。

陈奕迅之后再听的歌手就是张学友了,因为在陈奕迅的歌曲评论区了解到,他出道的契机是比赛时唱了张学友的望月。

张学友的唱功是真的牛逼,是那种一听就知道学不来的牛逼。

所以现在我也就会两三首学友哥的歌,其他的纯粹欣赏。

学友的歌好听是真的好听,但相较于Eason,缺少了共鸣,缺少了情感发泄。

再之后是张国荣,谭咏麟,许冠杰,听的越来越怀旧。

而且听说许冠杰是粤语流行歌的奠基人,如果这是真的,那我可是听到头儿了。

再后来,开始接触容祖儿和李克勤,爱死了。

尤其是她们俩合开的演唱会,简直是写给世界的情书,百听不腻。

两个行走的cd机。

今天先大概讲这些,以后有机会再详细讲我和粤语歌的故事。

明天见,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