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明还是文化
因为缺乏更好的术语,我们姑且称犹太教为“文明”,这个概念是1934年由摩迪凯·M.开普兰等人提出的。1“犹太文明”一词并非不言自明,因为在大流散时代的多数现代非正统派犹太人属于几个重叠的文明。同样,在罗马帝国晚期的许多犹太人也是如此。犹太教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种“兼职的文明”:他们既是美国人又是犹太人,既是法国人又是犹太人,诸如此类。
我们将以色列和犹太人民的整个历史都包括在“犹太文明”之中:我们用它来指称犹太社团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联系。在任何一种西方语言中都找不到一个无可争议的术语来形容这个不断变化和分化的、自称有超过3000年历史的群体。一些中国历史学家使用了中文的“文明”一词,认为它最适合犹太人,因为他们注意到后者的悠久历史,并将其与自己的悠久历史进行比较。直到18世纪末,所有人都称犹太人为“民族”(people)或“国族”(nation),尽管他们并没有领土基础。这个民族以独特的宗教而著称。自从哈斯卡拉(Haskalah,犹太启蒙运动)和解放运动开始,“国族”这个词就成了问题。除了以色列之外,这个词不再有用,因为散居的犹太人已经作为平等的公民加入了世界各国。在19世纪,“宗教”成为唯一在政治上和社会上可以接受的指代西方犹太人的方式。这个标记方法现在看来也有问题。“民族”仍然是犹太人普遍接受的一个术语,本研究将它与“文明”互换使用。开普兰和其他一些人,如作家阿哈德·哈阿姆,认识到许多犹太人想保留犹太人身份,尽管他们不再守教,而犹太教的一些组成部分也并不根植于宗教,或只是部分根植于宗教。开普兰在他的著作《犹太教:一种文明》中写道,除了宗教之外,这些组成部分还包括“历史、文学、语言、社会组织、民俗约束、行为规范、社会精神理想、审美价值”,并在下一页指出,一个文明包括“知识、技能、工具、艺术、文学、法律、宗教和哲学的积累”,2第二个定义似乎包括了物质因素、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开普兰认为,所有这些文明的组成部分都可以在犹太民族身上找到。此外,和其他人一样,开普兰也认为,在巴勒斯坦重新建立一个(如《贝尔福宣言》所称的)民族家园是确保犹太教未来能作为一个文明存在的必要答案。但即使对开普兰来说,“文明”一词也更像是一个假设,而不是一个现实。以色列社会学家艾森斯塔特(Eisenstadt)促成了该术语的广泛使用,因为宗教、国家甚至民族的概念都不足以理解犹太人的历史。他们的历史也必须被视为一个文明的历史,因为这才能使其与其他持久的文明进行比较。3毫无意外,寻找合适的术语的努力在继续。大约在2000年的某个时候,一个新术语出现在书面文化上:“民族性”(Peoplehood),抑或希伯来语中的对应词amiut。4时间将会告诉我们,这一描述犹太人的新词是否会发展成英语口语或书面语。5
文明以及有时与之难分难解的宗教,是世界历史上最大和最持久的实体。它们经常比国家和帝国更持久。今天,对文明的兴趣正在从学术界扩散到政府和更广大的公众,已经有人以预言的方式发出世界可能会进入“文明的冲突”的警告。“全球政治是文明间的政治。”塞缪尔·亨廷顿如是说。6早在“文明史”这个术语被使用之前,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就写出过文明的比较史。最著名的例子是古希腊“历史之父”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4—前425),他的《历史》描述了希腊人所知的每一个文明,以及当时最重要的“文明冲突”——希波战争。在18世纪,有两位伟大的思想家(以及其他人)写了世界文明史,虽然他们从来没有提到“文明”这个词,但仍然涵盖了开普兰提到的所有表现形式。还有一本是伏尔泰于1756年完成的《风俗论》(Essay on the Customs and Spirit of Nationsand the Main Facts of History from Charlemagne until Today)(1),另一本是赫尔德于1784—1791年写作的《人类历史哲学的观念》(Idea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of Mankind)。这些书在其产生时代颇负盛名并被广泛阅读,其中就包含了对国家和文明兴衰的反思。“文明”这个名词是欧洲启蒙运动的产物。它出现在18世纪中叶以后的英语、法语和德语等欧洲主要语言中,是由早期的动词“教化”(to civilize)衍生而来的。(2)文明是要把进步的世界与更加“原始的”人或“黑暗时代”区分开来的,这是已经被当今世界部分或全部抛弃的一种价值判断。在英语和法语中,文明通常是一个跨界的概念,它包括一个民族的物质、文化或非物质的成就及其风俗习惯和政治结构。在这两种语言中,文明有双重含义。每个民族都有一个单独的文明或属于一个密切相关的文明家族,如拉丁文明,但也有一个共同的人类文明,包括了科学、技术、工业甚至文化潮流和成就,所有的民族都能参与其中。然而,在德语中,“文化”(kultur)却比“文明”(zivilisation)更高级。“文化”代表了精神和艺术成就,比单纯的技术和物质成就具有更高的价值,后者主要被概括为“文明”。本研究采用了广义的英语或法语术语,包括其双重含义。
文明根据自己的自我形象以及为自己设定的目标来界定自己的范围。这一范围仍然会发生变化,当有竞争关系的意识形态的成员表示不赞同时,这一范围也会引起争议。它可以是包罗万象的,例如某些宗教公开宣称其任务是让全世界皈依,也可以是有限的,例如许多部落文明。此外,一个文明的定义也可以取决于具体的学术学科的标准。7同一个文明可以用多种方式表达自己。它可以是一个地理空间、一个社会、一个经济体、一种集体心态、一种历史连续性,或者是所有这些因素的集合。在社会科学文献中,“文化”一词的使用与“文明”一词一样广泛,但两者之间的分界线并不总是清晰的。即使在英语中也是如此:当英国的人类学家在19世纪开始使用“文化”一词时,他们模糊了分界线。当他们谈到土著文化或“原始”文化时,通常是指这些群体的所有方面,包括通常归因于文明的物质和技术表现。8
虽然只有一个犹太文明,但有许多犹太文化。大卫·比尔(David Biale)在其2002年出版的重要著作《犹太文化》(Cultures of the Jews)中指出,许多不同的犹太文化是从犹太社群与其东道国文化、语言和宗教的互动中产生的。9重要的是要牢记犹太历史的双重性质:它是一种文明,也是多种不同但相关的文化,或曰“在表面上单一的犹太集体内运行的多种文化”。10
语言是个问题。现代希伯来语中的zivilisatzia是一个很晚才从意第绪语或俄语中转借的新词。与之最接近的希伯来语原始术语是tarbut,可以翻译为文化,在希伯来《圣经》中只出现过一次,而且是一种非常消极的意思:摩西责备他的人民是“一个罪人的种族(tarbut)”。11拉比犹太教继续以“教育、养育”的意思使用这个希伯来语,有时是贬义的,有时是中性的。12阿哈德·哈阿姆是20世纪早期最杰出的一位犹太作家,他很关心犹太人的未来。他通常用“民族”或“国族”来描述犹太人,并担心他们可能已经失去了“民族感”,但对于描述犹太人集体或遗产最合适的术语,他似乎并不感兴趣。13 20世纪初,tarbut一词在中欧和东欧的犹太文化与希伯来语运动中变得重要起来。不止一家当地的文化协会或希伯来走读学校在名称中包含tarbut一词。大卫·比尔将犹太文化定义为“人类为了赋予其意义而表现出他们的生活经历的多种表达方式,包括书面或口头的、视觉或文字的、物质或精神的表达”。14必须补充的是,犹太文化不仅表达“生活经验”,而且还表达先辈的经验。否则,比尔对文化的定义几乎就等同于这个术语在英语或法语中较为严格的含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