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与礼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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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节气源起的探讨

二十四节气的计算比较复杂,据张培瑜等人介绍,[1]现代二十四节气算法分两个步骤:先按一定时间间距计算出太阳黄经,再根据得到的太阳黄经,利用逆内插公式,求出节气时刻。文章也指出,要计算准确的长时期的节气时刻比较困难,古人用日晷测出的真太阳时,与各地的交节时间会有不同,因此历史上节气的产生有多种说法。

(一)土圭测影

节气产生于土圭测影。有观点认为,甲骨文“臬”“甲”“|”“‖”“士”五个字表示有立竿测影的意思,甲骨文中的“立中”是立表以测影。[2]王毓红引用黄宣佩《福泉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资料说,在上海青浦区福泉山良渚文化遗址中就发现有祭祀台的积灰坑,“中心有一个略呈圆形的小土台,径约1米,高1.15米,坑中填满纯净的草灰”,可能是立“中”的台基,文章认为“中”是一根竖立的大木杆。笔者从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发现祭祀区呈圆形阶梯状分布,外围夯土,中间筑台,内外三层,相关资料认为祭祀之所,必有广场,广场之中,必竖“中杆”。[3]唐兰先生也认为:“盖古者有大事,聚众于旷地,先建中焉,群众望见中而趋附,群众来自四方,则建中之地为中央矣。”[4]

董作宾先生认为殷人能用土圭之法测得冬至和夏至。[5]沈志忠在《二十四节气形成年代考》一文中引用有关研究成果,[6]认为《尚书·尧典》记载的“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中“日中”“日永”“宵中”“日短”相当于春分、夏至、秋分、冬至。该文还引用竺可桢先生的推定,指出这是约公元前11世纪(殷周之际)的天象,这是有关节气见著于史书的最早记录。

立杆测影来自原始宗教中的祭天仪式,正是在古人立杆祭天礼的基础上派生出了土圭测影法。古人祭天时所立的神杆,既是祭天神器,也是后世测影工具的原形。祭天是个世界性的话题,根据有关考古学和民族志资料推测,祭天大概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甲骨文记载的“迎日”“宾日”,汉代即是如此,早上向太阳作揖迎接,晚上向月亮作别。北魏孝文帝曾讥笑说这像是把太阳当成了家人似的。[7]从后世北方草原民族的习俗看,大概是早晨面向太阳跪拜问候,傍晚跪送夕阳落山。第二种是祭日于坛。在辽宁东山嘴红山文化遗址中就有圆形祭坛,[8]用石块围成一个圆形,中间焚祭,这可能是最早的祭坛样式。后世的祭坛有尺寸规定。[9]第三种是立杆祭天。这三种形式发展并不平衡,在不同民族中不存在必然的过渡,如跪拜问候的祭天形式在北方少数民族中曾长期流传,但从形式上来看,立杆祭天的文明程度无疑高于前两个阶段。

圭表测影在后世常用不衰。二十五史记载中讨论历法时往往会提到土圭测影。如北魏延昌四年(515)冬天,王怿等人上奏说:“臣等参详,谓宜今年至日,更立表木,明伺晷度,三载之中,足知当否。令是非有归,争者息竞,然后采其长者,更议所从。”[10]《宋书》多处提到“土圭测影”,[11]说明南北朝时期土圭测影法较受重视。明朝定时法有壶漏、指南针、表臬、仪、晷五种,其中表臬(圭表)可以正朝夕和方位,使用方法最为简单,“若表臬者,即《考工》匠人置槷之法,识日出入之影,参诸日中之影,以正方位。今法置小表于地平,午正前后累测日影,以求相等之两长影为东西,因得中间最短之影为正子午,其术简甚”[12]。直到20世纪70年代,青海的一些学校操场上还堆有圆形土堆,上面保持圆平面,中心插一根木杆,老师不时叫学生去以步丈量日影,从而掌握上课和下课的时间,用的依然是土圭测影法。

土圭法测量日影最终可以确定出节气日,这在历史上是通行的做法。明代御制观天器上的铭文词为:“粤古大圣,体天施治,敬天以心,观天以器……别有直表,其崇八尺,分至气序,考景咸得。”[13]

元代,在地中立八尺表,测得“冬至长一丈三尺有奇,夏至尺有五寸”[14],与《周礼》记载吻合。

古人以表测日的最初目的,可能是用来安排国家祭祀。祭祀是我国古老的国家传统,周代形成了非常完备的天地日月星辰四方山林风雨等祭祀仪式,《礼记》记载:“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15]。这些祭祀大多安排在固定的时间,这些固定时间有些就成为后世的节气,如冬季祭天祈谷这天便成为后来的冬至日。节气的产生与传统祭祀紧密相关,先有祭礼,后有节气。

(二)《尚书·舜典》与节气起源

节气产生于圭表测影,从文献记载中也可窥见蛛丝马迹。据《尚书·舜典》记载:“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归,格于艺祖,用特。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16]其中的“柴”即是祭天,《尔雅·释天》曰:“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瘗薶,祭山曰庪县,祭川曰浮沉,祭星曰布,祭风曰磔。”[17]祭天属于礼的一种,即祭天礼,后来归入吉礼。

关于“协时月正日”,历来研究者都将郑玄“协正四时之月数及日名,备有失误”[18]说法奉为圭臬,其实这个说法本身就藏有深意,大有讨论余地。“协时月”的“时”字,《尔雅·释诂》曰:“时,寔,是也。”释文曰:“是,此也。”[19]《尔雅》作为我国最早的一部训释词义的书,其解释更接近古代词义。如此说来,“协时月”应当理解为“协是月”或“协此月”,即前指的“岁二月”。

关于“正日”,史书中有两个解释,其一是指正月初一,如《四民月令校注》:“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洁祀祖祢。”又《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一·元日第三八“进酒”)引“正月一日,是谓正日。”又作“元月一日,是谓正日”[20]。《宋书》:“三年正月,帝崩,齐王即位。是年十二月,尚书卢毓奏:‘烈祖明皇帝以今年正日弃离万国,《礼》,忌日不乐,甲乙之谓也。烈祖明皇帝建丑之月弃天下,臣妾之情,于此正日,有甚甲乙。今若以建丑正朝四方,会群臣,设盛乐,不合于礼。’”[21]其二是指特定之日。祖冲之曾说:“按《后汉书》及《乾象》说……《四分志》,立冬中影长一丈,立春中影九尺六寸。寻冬至南极,日晷最长,二气去至,日数既同,则中影应等,而前长后短,顿差四寸,此历景冬至后天之验也。二气中影,日差九分半弱,进退均调,略无盈缩。以率计之,二气各退二日十二刻,则晷影之数,立冬更短,立春更长,并差二寸,二气中影俱长九尺八寸矣。即立冬、立春之正日也。”[22]《宋史》“测景正加时早晚”条较完整转录《宋书》记载,只将“影”改为“景”,强调说“二气中景俱长九尺八寸矣,即立冬、立春之正日也。”[23]北宋时,“知吉州,召除户部郎中,迁枢密院检详文字。被命接伴金国贺生辰使。金历九月晦,与《统天历》不合,崈接使者以恩意,乃徐告以南北历法异同,合从会庆节正日随班上寿。金使初难之,卒屈服。孝宗喜谓崈曰:‘使人听命成礼而还,卿之力也。’”[24]《元史》:“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满赤道宿次,去之,各得春夏秋正日所在宿度及分秒。”[25]清朝也在“春、秋季月”的“正日”进行马祭。[26]由此可见,“正日”为特定一天,在史书记载也为常见。

民间“正日”也被称为“正日子”。民俗节庆活动时间多为三天,中间的一天即为正日子。如青海乐都七里店九曲黄河灯会,会期自正月十四日至十六日,正月十五日为正日子,传统上这天的夜戏要演出《黄河阵》,该剧目为正日子固定节目,其他夜晚则不能演出。

舜帝同律度量衡何以要选二月份呢?原来二月份日夜平分,《礼记·月令》说仲春和仲秋“日夜分,则同度量,平权衡,正钧石。”《礼记》仅记载仲春之月或仲秋之月,似乎整个月都可以同律度量衡,其实不然。现在我们知道,一年当中只有春分和秋分这两天才日夜平分,其他时间日夜均不相等。古人对此有清楚认识,明代丘濬(也作邱濬)说:“古先圣王,凡有施为,必须天道。是以春秋二仲之月昼夜各五十刻,于是乎平等,故于此二时审察度量权衡,以验其同异。”[27]反证之,舜帝在“同律度量衡”之前进行“协时月正日”,在二月和八月中找出的这个“正日”,正是后来的春分日和秋分日。

《礼记》记载可能说明,古人早知道“仲春之月”“仲秋之月”有这么一天是日夜平分,但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天,于是要测量验证,从日影长度中找出这一天。《元史》的记载可为此作一注脚:“虽晷景长短所在不同,而其景长为冬至,景短为夏至,则一也。惟是气至时刻考求不易,盖至日气正,则一岁气节从而正矣。刘宋祖冲之尝取至前后二十三四日间晷景,折取其中,定为冬至,且以日差比课,推定时刻。”[28]因为考求节气实在不容易,祖冲之取了二十三四天的晷景资料,从中求解、协定出了“冬至”正日。舜帝的方法也可能与此相似,在仲春二月若干天的日影中“协时月”,最终找出春分“正日”。因为如此,《尚书》只记“仲春之月”“仲秋之月”。实际上,由于岁差等影响,每年的春分节气时间略有变化,故而舜帝要五年一巡守,重新协定节气日,并同律度量衡。《尚书·舜典》中的这段话,也成为立杆测影中产生节气的最早记载,这也为下一步进行“同律度量衡”提供了前提和条件。

从《礼记》记载推测,舜帝时期尚未出现节气名称,但已经形成了一些固定的行事时间。西周时期出现了七个节气名,[29]这说明节气是后世不断把先前的经验或成规行事的日子固化后形成的,是对已有的传统行事方式的特别命名。西周形成了七个天文节气,先秦时期形成了二十四节气名称,被记录在《逸周书》中。节气最终被确定命名后,古人便有目的地不断去测算此固定的日子。

传统上,古人先确定出“二分”(春分和秋分)或“二至”(冬至和夏至),再据此推算出其他的节气日。《明史》言:“知春分,则秋分及各节气可知,而无疑于雨水矣。”[30]以“二分”日为准,还是以“二至”日为准,历史上曾有过反复研究。魏晋南北朝时,以“二至”为准,“是故天子常以冬夏至日御前殿,合八能之士,陈八音,听乐均,度晷景,候钟律,权土炭,效阴阳。”[31]后来发现,冬至和夏至的圭景差距太小,不利于测量,相比较“二分”日影更好测定,也更好把握,明代复以“二分”为准。《明史》对此做了详细说明:“二日以圭表测冬夏二至,非法之善。盖二至前后,太阳南北之行度甚微,计一丈之表,其一日之影差不过一分三十秒,则一秒得六刻有奇。若测差二三秒,即差几二十刻,安所得准乎?今法独用春、秋二分,盖以此时太阳一日南北行二十四分,一日之景差一寸二分,即测差一二秒,算不满一刻,较二至为最密。”[32]

至此我们明白,舜帝“协时月正日”实际上有两个步骤:第一步先确定出春分日;第二步推算出其他节气日,最终完成郑玄所谓“协正四时之月数及日名,备有失误”。后世以郑玄注释代替全部,从而忽略了“协时月正日”的第一步工作及其内涵。从《尚书·舜典》中“如岱礼”“如初”两个词可以看出,在南岳和北岳,舜帝只有祭天仪式,没有“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这两项内容,也就是没有确定节气。

《舜典》的记载说明舜帝在巡守中做了三件大事:一是行礼,如祭天、望山川、会见诸侯,其中祭天是吉礼,会见诸侯是宾礼;二是确定出春分和秋分节气日;三是再确立乐律标准来校乐。“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和“同律度量衡”显示出“礼乐治国”的端倪。由于同律度量衡只能在春分或秋分日才能实现,确定这两个节气日只有通过祭天仪式,于是在节气与礼乐之间建立了不可断裂的关系,礼乐派生出了节气,节气在本质上反映的是礼乐文化,并且周期性地检验着礼乐传统。

(三)律管候气法观察节气变化

用律管候气的实验方法确定节气时间,是一种比立杆测影更为科学的节气测定方法,它可以直观地测定出节气来临的时间。候气与律管可以相互参证,律管误则不能候气,候气应则说明律管准。晋代时,天子合八能之士用律管应节气,配合前后五天的音乐、景(影)长、权土炭等确定节气,“冬至阳气应则灰除,是故乐均清,景长极,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景短极,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于先后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状闻,太史令封上。效则和,否则占”[33]。历史上还不乏通过观察看出气运行奥妙者,北齐时,“后齐神武霸府田曹参军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气,仰观云色。尝与人对语,即指天曰:‘孟春之气至矣。’人往验管,而飞灰已应。每月所候,言皆无爽”[34]。信都芳不但用律管候节气,还能从自然界变化直接观察出立春节气的来临。

东汉时有成套的候气之法,“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去)[动]。其为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候灵台,用竹律六十。候日如其历”[35]。《晋书》完整记述了《后汉书》的候气之法,同时还引杨泉的说法,灵台所用竹律“取弘农宜阳县金门山竹为管,河内葭莩为灰”[36],并补充了一种埋在地下的候气法,“或云以律著室中,随十二辰埋之,上与地平,以竹莩灰实律中,以罗縠覆律吕,气至吹灰动縠。小动为和;大动,君弱臣强;不动,君严暴之应也”[37]。《宋史》也记载了这种候气法:“故尝论之,律者,述气之管也。其候气之法,十有二月,每月为管,置于地中。气之来至,有浅有深,而管之入地者,有短有长。十二月之气至,各验其当月之管,气至则灰飞也。其为管之长短,与其气至之浅深,或不相当则不验。上古之圣人制为十二管,以候十二辰之气,而十二辰之音亦由之而出焉。”[38]

律管可以定音,可以候气。但其定音的作用,可能早在公元前后就已丢失,只剩下候气。《宋书》:“汉章帝元和元年(84),待诏候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嵩具以准法教子男宣,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嵩子学审晓律,别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以聋为聪。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乃为能传嵩学耳。’试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自此律家莫能为准。灵帝熹平六年(177),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等问准意。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其弦缓急。音不可书以晓人,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故史官能辨清浊者遂绝。其可以相传者,唯候气而已。”[39]

候气一般有三个时间段。“候气,常以平旦、下晡、日出没时处气,以见知大。占期内有大风雨久阴,则灾不成。故风以散之,阴以谏之,云以幡之,雨以厌之。”[40]北齐时尚有候气之法,“后齐神武霸府田曹参军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气,……又为轮扇二十四,埋地中,以测二十四气。每一气感,则一扇自动,他扇并住,与管灰相应,若符契焉”[41]。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平陈后,高祖遣毛爽及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节气。依古,于三重密屋之内,以木为案,十有二具。每取律吕之管,随十二辰位,置于案上,而以土埋之,上平于地。中实葭莩之灰,以轻缇素覆律口。每其月气至,与律冥符,则灰飞冲素,散出于外。而气应有早晚,灰飞有多少,或初入月其气即应;或至中下旬间,气始应者;或灰飞出,三五夜而尽;或终一月,才飞少许者。高祖异之,以问牛弘。弘对曰:‘灰飞半出为和气,吹灰全出为猛气,吹灰不能出为衰气。和气应者其政平,猛气应者其臣纵,衰气应者其君暴。’高祖驳之曰:‘臣纵君暴,其政不平,非月别而有异也。今十二月律,于一岁内,应并不同。安得暴君纵臣,若斯之甚也?’弘不能对”[42]。《玉泉记》曰:“立春之日,取宜阳金门竹为管,河内葭草为灰,以候阳气。”[43]明代嘉靖年间,根据太常寺卿张鹗的建议,“诏取山西长子县羊头山黍,大小中三等各五斗,以备候气定律。”[44]张鹗的候气结果不得而知,史官的结论是“张鹗虽因知乐得官,候气终属渺茫,不能准以定律”[45],大概律管候气之法这时已经失传了。

到清朝时,候气之法失传较久,虽然也曾候气,并讨论再三,但最终没能恢复古法。康熙时,议政王等议说:“康熙三年立春候气,先期起管,汤若望妄奏春气已应参、觜二宿,改调次序,四余删去紫炁。”[46]康熙五年(1666)春,杨光先上疏说:“今候气法久失传,十二月中气不应。乞许臣延访博学有心计之人,与之制器测候,并饬礼部采宜阳金门山竹管、上党羊头山秬黍、河内葭莩备用”。康熙七年(1668),光先复疏言:“‘律管尺寸,载在《史记》,而用法失传。令访求能候气者,尚未能致。臣病风痺,未能董理。’下礼部,言光先职监正,不当自诿,仍令访求能候气者。”其后,由于南怀仁推算的历法合于天象,议政王等疏言:“候气为古法,推历亦无所用,嗣后并应停止。请将光先夺官,交刑部议罪。”康熙免去杨光先官职,但免其罪。[47]之后候气古法再无人问津。